建筑工程阶段性验收

建筑工程阶段性验收
建筑工程阶段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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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阶段性验收监督通知事项须知

地基阶段性验收监督

一、地基验收监督需要提报的资料

天然地基:1.建筑项目阶段性验收监督通知(基槽验收)盖章、签字齐全;2.地基验槽检查记录(鲁JJ—044);3.地基处理记录(鲁JJ—045);4.地基验收记录(鲁JJ—046);5.地基钎探记录(鲁JJ—043)。

复合地基:主要包括(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等)。1.换填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2.桩基检测报告(对照图纸查看设计地基等级甲级、乙级,甲级地基需做静载检测地基承载力);3.桩位竣工图、桩位偏差及桩顶标高检查记录;4.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复合地基检测报告。

桩基础:1.桩基检测报告;2.桩位竣工图、桩位偏差及桩顶标高检查记录;3.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各种桩的施工记录。

深基坑:1.专家评审最终意见;2.基坑监测方案及沉降观测记录;3.环境评估报告;4.锚索、锚杆的检测报告、支护桩完整性检测报告;5.深基坑阶段性验收记录。

实行弹性许可的项目还需提供: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证明。

二、地基验收监督应具备的条件

1.基槽挖至设计标高并清理完毕,地基处理(桩基)或深基坑施工结束,验收资料齐全。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组成框图上墙公示。

3.住宅工程应制定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

4.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到位。

5.标养室设置符合要求。

基础阶段性验收监督

一、基础阶段性验收监督需要提报的资料

1.建筑项目阶段性验收监督通知(基础验收)盖章、签字齐全;

2.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基础结构验收记录;

4.基础砼试块28天报告及统计评定记录;

5.设计要求的回填土试验报告;

6.地基处理(桩基)检测报告;

7.基础结构抽检报告(钢结构工程);

8.设计变更台账。

二、地基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基础结构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完善。

2.按要求设置质量标准化实物样板。

3.监督小组按进度要求完成建筑材料抽检计划(主要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砌体材料等的封样抽检)。

4.标养室、材料样品库等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符合要求。

5.基础验收资料齐全,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到位。

6.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不合格试件处理完毕。

主体阶段性验收监督

一、主体阶段性验收监督需要提报的资料

1.建筑项目阶段性验收监督通知(主体验收)盖章、签字齐全;

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主体结构验收记录;

4.主体砼(砂浆)试块28天报告及统计评定记录;

5.主体结构抽检报告;

6.钢结构、植筋拉拔等检测报告;

7.预拌混凝土(砂浆)使用数量报告;

8.设计变更台账;

9.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缴纳证明(实行弹性许可的项目);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证明(实行弹性许可的项目);1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纳证明(实行弹性许可的项目)。

二、主体阶段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主体结构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结构后浇带已经完成,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完善。

2.施工、监理单位对结构构件进行实测实量,在对应部位盖章或张贴纸面记录,上墙公示检查结果。

3.每主要房间墙上弹出建筑1000mm标高控制线,地面距墙体200mm处弹出平面控制线。

4.完成暗埋电气线管敷设,开关、插座底盒安装等。

5.完成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孔套管剔凿,外墙剪力墙外侧防水封堵,其他发泡或砂浆封堵。

6.完成内墙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及开槽处抗裂网片铺设。

7.完成室内装修样板套施工,其中一面墙体、一个天棚逐层做出剖面,标识建筑做法。

8.完成一个标准层(可和样板间同层)开关、插座、箱盘等设备功能标识。

9.监督小组按进度要求完成建筑材料抽检计划(主要钢材、水泥、穿线管、砌体材料等的封样抽检)。

10.主体验收资料齐全,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到位。

11.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不合格试件处理完毕。

12.办理弹性许可工程原则上补办齐全手续后方可申报,情况特殊工程,按有关批示执行。

其他工程如工期紧张,也可分段进行主体验收前监督检查,但一个单体工程原则上最多分二次。同时,以上事项应完成。

竣工前检查

一、竣工前监督检查需要提报的资料

1.单位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

2.单位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附表;

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经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8.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节能保温检测报告;

9.住宅工程外墙(窗)淋水试验报告、分户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和质量开放日汇总表;10.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11.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授权书(企业级和项目级);12.重大设计变更目录(设计单位出具,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13.监督小组按进度要求完成建筑材料抽检计划的抽检报告

二、竣工前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完善。

2.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不合格试件处理完毕。

3.完成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验收标识标注清晰,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空间尺寸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共同在房间内相应位置张贴标识清楚,直至房屋交付。

4.住宅工程质量开放日活动完成,相关资料齐全。

5.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在竣工前检查时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竣工前检查过程中应保持蓄水。

6.正式水、正式电接通,在竣工前检查过程中,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水、采暖系统应保持工作压力。(区重点工程、情况特殊工程,经批准后可先行检查,但竣工验收前正式水、电必须接通。)

7.载明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的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安装完成。

8.单位工程保洁清理工作完成。

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需要提报的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验收组成员证件(复印件);

2.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备-7);

3.竣工验收方案;

4.规划、消防、环保验收意见;

5.档案验收意见;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证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纳证明(财政投资项目)。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竣工前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通过。

2.每个单元入口处质量投诉处理公示牌张贴完成。

3.正式水、正式电接通(竣工前检查正式水、电未接通的)。

4.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已拆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法

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水凯旋花园三期19~23号住宅楼 2、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十九号之三C、D、E 3、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建筑面积:19-21栋12897.31㎡/22-23栋12268.28㎡ 二、本次验收范围:1、工程资料 2、工程实体 3、观感质量 三、验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9、《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四、参加竣工预验收的各责任主体及验收组主要成员资格要求建设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所有监理工程师 五、参加验收的人员分组情况:

1、第一组:验收土建方面,建筑与结构专业(含节能),室外景观环境中土建内容。 组长:董衍洪 组员:龙泽儒、刘承勇、杨胜、曾广燎、戴甲、邵建才、王学勇、王松、刘泽飞、潘健聪、罗瑞辉 2、第二组:验收水电方面,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室外景观环境中水电内容。 组长:李伟金 组员:魏富国、张渝平、杨俊杰、范武 六、实物抽查部位: 屋面、顶层、首层、室外环境 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程序 见附件: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八、本次预验收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时间一天。 2、具体时间安排: 9:00——9:30在会议室开会,宣布分组单、验收程序、验收内容; 9:30——12:00检查19栋、20栋、21栋; 14:00——16:00检查22栋、23栋; 16:00——17:00在会议室集合进行验收总结。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山水凯旋花园项目部 2015年10月26日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 [2001]157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 标〔1 9 9 8〕2 4 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 1,自2 00 6.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0 0 1年7月2 0日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 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 术语 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 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 0. 2 建筑工程质量 quality of buildingenginee ring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建设部 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 3.0.3、5.0.4、5.0.7、6.0.3、6.0.4、 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 0-88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包括其在安全、 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2000]14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广西川海龙福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陆川县龙福花园一期工程(1#~11#楼)竣工预验收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陆川县龙福花园一期工程(1#~11#楼)。 2、工程地点:广西陆川县路兴南路东侧(原麻纺厂内)。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500万元。 二、本次预验收范围:1、工程资料2、工程实体3、观感质量 三、验收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200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屋面工程技术》(GB50345-2012)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 《建筑工程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筑施工工艺标准汇编(缩印本)》2005年1月第一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四、本工程完成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涉及设计文件的重大变更,已由设计单位签署认可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施工单位递交了工程竣工报告申请; 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已经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6、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五、竣工预验收拟定时间: 计划竣工预验收时间拟定为2015 年8 月28 日。 六、参加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了竣工预验收组成人员,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已配齐,验收组组长由我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具体名单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五、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六、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规范学习内容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 预压地基,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进行检验,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个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2、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 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于3处,单桩强度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3根。 3、灰土地基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4、砂石垫层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5、石灰有检测试验报告,有石灰粒径、涂料有机质含量试验。 6、砂石垫层、砂石有复试报告,有砂石料、有机质含量、含泥量、粒径等检测,水泥土 搅拌桩承重取90d试件。 7、粉煤灰地基,粉煤灰有复试报告,有粉煤灰粒径、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烧矢量等 检测。 8、灌注桩每浇筑50 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9、静力压桩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10、成品桩有产品合格证。 11、回填土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填筑厚度使用柴油打夯机分层厚度 200~250mm。冬季回填厚度应比常温减少20%~50%。 12、每层回填土均应做隐蔽,并按每层分划检验批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全套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 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

附录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B.0.1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B.0.1划分。 表B.0.1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 土方工程 分项工程 基坑支护 地基处理 地 基 与基础 主体结构 桩基础 混凝土基础 砌体基础 钢结构基础 钢管混凝土基础 型钢混凝土基础 地下防水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钢结构 钢管混凝土结构 型钢混凝土结构 铝合金结构 木结构 建筑地面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 灌注桩排桩围护墙,重力式挡土墙,板桩围护墙,型钢水泥搅 拌墙,土钉墙与复合土钉墙,地下连续墙,咬合桩围护墙,沉 井与沉箱,钢或混凝土支撑,锚杆(索),与主体 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 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 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加因地基,预压地基,振冲地基,高压 喷射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 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砂桩地基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泥浆护壁混凝 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沉管灌注桩,干作业成孔灌注 桩,锚杆静压桩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砖砌 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钢结构焊 接,紧固件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防~ 腐涂料涂装 构件进场验收,构件现场拼装,柱脚锚固,构件安装,柱与混 凝土梁连接,钢管内钢筋骨架,钢管内混凝土浇筑型钢焊接, 坚固在件连接,型钢与钢筋连接,型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型 钢安装,模板,混凝土 主体结构防水,细部构造防水,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排水, 注浆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 填充墙砌体 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钢构件组装及预拼 装,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管结构安 装,预应力钢索和膜结构,压型金属板,防腐涂料涂装,钢管 内混凝土浇筑 构件现场拼装,构件安装,柱与混凝土梁连接,钢管及钢筋骨 架,钢管内混凝土浇筑 型钢现场拼装,构件安装,柱与混凝土梁连接,型钢构件组装 及预拼装,型钢安装,模板,混凝土 铝合金焊接,紧固件连接,铝合金零部件加工,铝合金构件组 装,铝合金构件预拼装,铝合金框架结构安装,铝合金空间风 格结构安装,铝合金面板,铝合金墙结构安装,防腐处理_ 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防护基层 铺设,整体面层铺设,板块面层铺设,木、竹面层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竣工预验收自评报告(房屋建筑工程)

中澳城(X2011P01地块)一期工程 竣 工 预 验 收 自 评 报 告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中澳城(X2011P01地块)一期工程竣工预验收自评报告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执行强制性条文,格遵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和操作规程,按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容(增减项目)全部施工完成。 三、项目管理班子构成 项目经理:松 技术负责人:玉 施工员:美生林敏(土建)命福而杰(水电) 质检员:老荣洪宗远 安全员:娟 取样员:建明 材料员:勇 四、按图施工情况、主要设计变更及执行情况: 我司格按图施工,施工面积与施工可证一致。由于图纸原因引起的更改详见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及各工程联系单。 五、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现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地质资料、、行业及地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质量安全控制,无违反强制标准条文,主要执行的工程技术标准如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GB/T50326—2006 《工程测量规》GB50026—93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8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7—2012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GB 50693—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03—20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 六、专项验收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间得到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我司格控制按规、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公司和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质量格把关,对各班组均按设计及规要求进行详细交底,跟踪检查,进行全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均按要求报送监理验收,合格后才实施下道工序施工。 ○1于2014年01月20日完成34#、36#~40#楼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2于2014年04月04日完成16#~24#、28#~33#、35#、46#楼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32014年04月30日对34#楼、36#楼、37#楼、39#楼、40#楼主体结构分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42014年6月11日通过17#、18#、22#、29#、32#~33#、35#、38#楼主体结构分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52014年07月01日通过16#、19#~21#、23#、24#、28#、30#、31#、46#楼主体结构分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 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丄_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仃、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 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__________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指的砼结构包括:素砼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 2、子分部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施工方法:现浇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砼结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3)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4) 2.3 钢筋加工 (4) 2.4 钢筋连接 (5) 2.5 钢筋安装 (6)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7) 3.1 一般规定 (7) 3.2 原材料 (7) 3.3 制作与安装 (8) 3.4 张拉和放张 (9) 3.5 灌浆及封锚 (10)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11) 4.1 一般规定 (11) 4.2 原材料 (11) 4.3 配合比设计 (12) 4.4 混凝土施工 (12)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3) 5.1一般规定 (13) 5.2 外观质量 (14) 5.3 尺寸偏差 (14) 二、砌体结构工程 (16) 1 基本规定 (16) 2 砌筑砂浆 (18) 3 砖砌体工程 (21) 3.1 一般规定 (21) 3.2 主控项目 (23) 3.3 一般项目 (23)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25) 4.1 一般规定 (25) 4.2 主控项目 (26) 4.3 一般项目 (27) 5 石砌体工程 (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主控项目 (28) 5.3 一般项目 (28) 6 配筋砌体工程 (29) 6.1 一般规定 (29) 6.2 主控项目 (30)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31) 7.1 一般规定 (31) 7.2 主控项目 (32) 7.3 一般项目 (32)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33)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33) 1.1 主控项目 (33) 1.2 一般项目 (3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35) 2.1 主控项目 (35) 2.2 一般项目 (3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36) 3.1 主控项目 (36) 3.2 一般项目 (37)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38) 4.1 主控项目 (38) 4.2 一般项目 (39) 5 屏蔽分项工程 (39) 5.1 主控项目 (39) 5.2 一般项目 (40)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4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 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 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竣工验收 (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 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 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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