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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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经营企业

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应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负责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

(五)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六)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的装置和设备,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仓储区域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的需要,物流中心应包括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存储系统、零货及整箱拣选设备、自动输送设备、条码扫描复核等设备;

(七)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化各项要求。物流中心业务系统与物流系统均应配备企业级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物流中心软件应与物流规模相适应,

满足物流中心运营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八)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兴奋剂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销售进行记录和管理,并有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以上人员有效证件应在经营场所明示、不在岗应挂牌告知。

(四)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并有明显标识;

(六)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兴奋剂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体外诊断试剂等。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对于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分级管理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标注。

第三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

第八条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5、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7、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四)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2.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4、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6、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7、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

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办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律规定举行听证。第四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编号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范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经营方式是不可变更许

可事项。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变更。

企业被批准经营范围为单一品种的,不得提出增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变更申请。

企业分立、合并、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

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原有效日期不变。

第十八条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核减经营范围的、不得再次提出恢复被核减经营范围的变更申请。

第十九条发证机关应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监督检查、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档案,并在每季度上旬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变更等情况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因变更、换证、注销、撤销、吊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5年。

第二十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第二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当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发证部门定期将取得或者注销、撤销、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众有权进行查阅。

第二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

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第四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持证企业应当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经营设施设备、仓储条件变动等情况;

(三)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发证机关可以要求持证企业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职责;

(二)发证机关可以对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1.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2.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4.发证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当年,监督检查和换证审查工作可一并进行。

第二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标准,由发证机关按照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标准及其现场检查项目制定,并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发证机关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有关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原发证机关应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一)伪造、变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药品仍继续销售,且销售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含本级)或销售货值金额未超过5万元,致使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造成

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仍继续进行销售的,且销售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含本级)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后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

(五)多次伪造药品购销记录,情节严重的;

(六)多次伪造药品温湿度记录,致使药品储运质量无法保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采用虚假证明、文件资料等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九)其他经省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经营药品的严重行为。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予以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一)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发给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发给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发给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发给的;

(五)被许可人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六)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且查无下落,经公告后在3个月内未按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

发证机关作出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后,应当在7日内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被许可人享有依法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应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破产、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企业因某种原因歇业的,应主动向原发证单位提出申请,并及时交回《药品经营许可证》,如需恢复营业,经原发证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包括GSP认证)合格后,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方可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凡在1年内累计歇业达6个月以上的,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应予以注销。企业歇业期间应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且在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除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外,在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变更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企业不符合经营某种经营范围的条件时,原发证机关应对其作出核减相应经营范围的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承办人依法给予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4月1日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 (二)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三)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四)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五)参与者是指接受支付清算组织章程制约,可以发送、接收支付指令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支付清算组织按照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 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的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省内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支付清算组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应当遵循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支付清算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支付清算组织不得吸收存款,不得为参与者办理清算结果的资金转账。 第八条支付清算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支付清算组织的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地方性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也可授权分支机构审批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 第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清算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 第十一条支付清算组织的设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支付清算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 (三)具有熟悉支付清算及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境外投资者可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支付清算组织,投资比例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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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行征求意见函收悉,感谢贵行对我县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自201X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县医疗、教育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困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我县医 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 行的成立,为县域经济繁荣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实 体搭建了新的融资平台,促进了我县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未来几年,国家将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 干意见、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 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在省市区域布局中,我县处于全省东 翼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一些战略发展重 点和重大项目必将得到上级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我们面临着一个开拓创新、破解瓶颈、夯实基础的攻坚破难期。我县传 统农业县经济特征明显,工业经济总量不 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国家 对项目论证申报、扩大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毗邻地区和兄弟县区 的快速发展,使区域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展望未来,我们进入了一个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速增效的加快发展期。经 过历届班子不懈努力,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石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步 伐的加快,必将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长凤高速公路、西平铁路建 成通车,使我县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县十六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未来五年宏伟蓝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今后合作,县委、县政府完全赞同贵行提出几点意见,我们 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与贵行的规划合作力度。在县城“北扩、东展、西延”工程,道路交通、电力通讯、供水排污、供气供暖、商业物流和重点小 城镇开发建设等重点项目上进一步加强合作,确保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 市前列;二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机制建设。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继续按照市场 化模式投资融资,通过增加股东、注入土地、贷币等有效经营性资产,充实投 资投资公司资本金,提升公司实力,使政府与市场之间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政府目标。同时,规范公司现金流量,完善公 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投资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对泾川汇通村 镇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小额贷款等多个方面给予公开、公正的政策保障。 我们相信,在贵行的支持下,我县将会实现建设山川秀美、富裕小康、文明和 谐新泾川的良好开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公众参与案例

1公众参与 1.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任何开发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邻近地区公众的利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导入公众参与调查,是环评方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的手段。它可以使项目环境影响区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直接参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出有益的看法,从而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这对于建设方案的决策和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在项目环境影响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以收集相关区域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认识、态度和要求,从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能够全面综合考虑公众的意见,吸收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与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2公众参与工作计划 在进行本项目公众参与时,按照力求普遍,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公众参与的对象。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项目拟建址附近居民、村委会、工厂及当地环保部门作为主要公众参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并结合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制定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方式,方式如下: (1)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意见汇总分析 (4)公众意见的反馈 (5)编写公众参与篇章 1.3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访问调查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收集公众意见。 1.3.1环评第一次公示 1.3.1.1网上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进行环评信息公开与公众调查。 本项目课题组在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建设单位与本项目课题组在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22178159.html,)上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的网上公示,公布有关内容,相关图片见图15.3-1,公示时间:从2010年01月10日起共20天。 图15.3-1 环评第一次网上公示 1.3.1.2现场公示 为了方便评价区域内当地居民了解项目信息,建设单位在长田镇、官仁村等地张贴了《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张贴现场照片详见图15.3-2。

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塔****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塔****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公司或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然**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企业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们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科学技术资源储备的一种形式,是提升企业价值、宣传企业形象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公司所有档案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部门应当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和每一位员工,都有按规定利用档案的权利和依法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审定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3、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审批档案鉴定销毁报告。 第六条公司档案资料中心具体负责档案业务工作的落实,是公司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规定,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根据档案工作现状,提出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逐步达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和指导档案工作业务交流、档案干部专业培训和档案学术研究。 4、负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 5、负责公司**开发、炼**化工、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公文、会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6、负责保管公司所属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并及时编制有参考价值的档案信息,为科研、生产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 7、负责收集整理史志性资料,完成年鉴、党史等编写工作。 8、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9、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重要设备仪器、重大科研项目归档文件的验收。 第七条公司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持证上岗。专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率要达到100%。

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doc

篇一:《关于征求意见的回复》 关于对《*************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的回复 ************* 你办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 二〇一*年*月*日经 篇二:《对文件征求意见的无意见回复》 说明 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我社已认真研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单位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修改意见。特此说明。 xx 2016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2月24日 篇三:《无意见回复函》 XX局关于对《XXX监管办法 (暂行)(征求意见稿)》回复的函 XXXX办公室 《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符合XX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特别对XXX等人员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能够进一步提升XX场所的主体责任意识。我局对《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XXXXXXXXXXXXXXXXXXXX局 2015年4月24日 篇四:《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 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 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篇五:《关于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环评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众参与调查表(意见征询) 填表说明: 1. 本表是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 发,对本项目建设的利弊做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 征询表中提供答案的问题,请选择您认为最合适或您意见相近的答案。 3. 征询表中未提供答案的题,请您填上您对本项目的意见。 4. 本表发放范围为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或政府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所在村庄) 项目概况: 公司简介: 本项工程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有:(1)项目施工期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等排放对周围造成的环境问题。(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机械噪声环境问题。其中粉尘由集尘器收集,锅炉燃烧天然气,通过采取环保措施后废气排放将会对周围大气产生影响较少,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绿化洒水,剩余排入祁太退水渠。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各环境影响因素,本工程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最终使各项环境影响因素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1.您对本项目生产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 A.比较了解 B.一般了解 C.不太了解 ( ) 2.您认为本企业生产对您生活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A.空气 B.水体 C.噪声 D.固体废物 ( ) 3.您认为近年来经济开发区因为企业大量增加是否带来了以下环境污染状况: A.地表植被迅速减少 B.空气质量变差 C.农作物产量减少 D 其它 ( ) 4.您对该项目建设最关注的问题是: A.环境保护 B.就业机会 C.促进经济发展 D.其它 ( ) 5.您认为该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最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A.废气污染 B.废水污染 C.生态环境破坏 D.其它 ( ) 6.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A.积极支持 B.无所谓 C.反对 ( ) 原因是什么? 7.您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何意见与建议?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遇有下列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1、工作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2、发现重大差错、事故,严重违反通信纪律问题; 3、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解决的问题; 5、工作中遇有用户故意刁难,向班长请示,由班长解决; 6、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应向上级汇报。 7、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指示要详细记载,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建议,当上级坚持原意应先执行,然后按组织原则向上反映。 安全保密制度 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客户的任何资料。 2、严格遵守公司通信纪律,(防火、防毒、防泄密、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 3、严禁与客户闲聊,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外部人员因公进入机房,须经上级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客服系统正常运行以后执行) 4、正确使用通信设备,爱护机房设施,严禁把水杯等易损坏设备的物品放在机台上,以免发生故障。 5、严禁在通信现场使用明火,因工作确需动用明火,应由公司保卫部门同意后采取必要安全的措施,方可动用。 6、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明火隐患,文件控制执行),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更衣柜内放钱及贵重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8、通信现场严禁使用自购的电热设备煮饭、热水。 客服部会议制度 1、交接会唔时,对业务增加变动情况,上级批示精神,客户建议投诉及流程、设备变动情况及时与下一班交待清楚,且记录清楚。 2、班务会每周一次。由各班班长参加,客服部主任主持,就服务、安全、作风、培训、考勤等讲评本周工作,通报业务处理情况,并针对特殊疑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案例分析,并总结出统一的答复口径,传达到每位业务代表。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由省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聘请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品德不良的; (四)其他因生理、精神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在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征求意见函的复函,供大家参考! 征求意见函的复函范文一 _____________: 贵办关于_____________征求意见函收悉。我们深深感到:油管办的同志们,尤其是由于工作关系接触较多的贵办领导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依法行政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多年来,我们双方在土地征用、环境治理、油地共建等方面密切合作,我们体会到贵办的领导和同志们对待工作是高度负责的,工作效率是高的,服务意识是强的。_____办的职责之一是和_____建立联系、指导油区工作,多年的密切合作以及和谐友好的关系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希望贵办能够继续发挥优势,拓宽交流渠道,加强双方合作,共同为_______________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好务,为__________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__________年五月二十日 征求意见函的复函范文二 关于的复函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

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达到实效。(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征求意见函的复函范文三 ********办: 贵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收悉。 我们深深感到:油管办的同志们,尤其是由于工作关系接触较多

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第1条为及时沟通信息、掌握全局情况,为领导确凿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依据,为公司工作形成一盘棋,促进公司的各项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各类巨大事情、突发事件,都应报告、请示,不得自行作主,不得瞒报、漏报,或麻木不仁、知情不报,如有该报不报者,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3条汇报事项: 1、巨大生产事项:含生产情况、产品质量、设备状况、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艺改进、人员调动等。 2、销售动态:销售状况、客户动态、信息反馈、客户往来、原料供应等。 3、新产品:国内外形势、动态,市场需求、现有新产品生产状况、客户反应、试用效果、新产品研发。 4、迎接各方检查汇报及上级指示:各方来公司情况、汇报材料、上级文件指示等。 5、其他应汇报的事项。 第4条汇报方法: 1、正常事项: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写请示报告或汇报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 2、突发事件: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等,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责成人员负责迅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事发单位并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登记,事故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作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3、因公出差,回公司后应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汇报出差内容、处理情况等,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 4、新产品开发、经办人员、对一切信息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5、上级领导来厂检查,接通知后,应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上级来人检查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准备汇报材料、招待方式等,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摄影留存,并写出记录。 6、客户或有关人员来访,有关科室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排接待事宜。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汇报座谈内容等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7、所有请示、汇报,都应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领导及总经理,签字批示后,再予办理,分外情况如在外出差,先应电话请示,批准后再行办理,回公司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补办手续。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无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无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烦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剧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OA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OA系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本办法简称OA系统)顺利实施,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结合集团办公自动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系统,主要运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公文流转。 第三条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工作报表、用品管理、任务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设置、综合办公、常用工具等功能。 第四条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对每位公司员工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员工使用OA系统进行协同工作的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分工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OA系统的管理、规划、实施、培训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其主要职责: 1.根据总裁办的指令,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 2.根据公司的发展,将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到OA系统中; 3.根据实际情况对OA系统各类表单和流程进行修改及修订工作; 4.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培训各使用单位的员工;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员(以下称系统管理员)负责OA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OA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升级。 2.负责日常的OA系统运行维护,网络设备故障处理。

3.负责OA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定期就系统运行进行严格检查。 4.负责集团总部各部门办公终端系统的安装。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负责人分管OA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员工使用OA的情况; 第九条集团各管理中心、各子公司应指定文档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本部门文档进行管理(新建、归档、整理、授权等)。 第十条使用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的相关资料,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1.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由该单位来函确定新的使用人员名单; 2.使用单位撤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即在系统中删除该单位名称,注销该单位使用人员,并将系统中的相关文件按撤销单位提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合并的,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如果沿用合并前其中一个使用单位名称的,则该名称作为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在系统中保留,被合并的使用单位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如果使用新的单位名称的,则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合并前在系统中使用的单位名称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4.使用单位协同审批表单或流程需要修改,必须经过集团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主管部门通知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 5.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申请新员工系统账号,需通过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系统管理员提交新员工资料:姓名、部门、职位及其上级主管。系统管理员添加员工编号及相关权限后,通过消息方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及其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转达给新员工,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新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OA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生产一线员工及辅助后勤员工(没有使用电脑的员工)用纸质先提起审批,然后由本部门文员或人事行政文员输入电脑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十二条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员工应自己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他人非法使用。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每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OA系统的使用方法,使用OA 系统进行单位内部的各项日常办公。 第十三条员工的密码丢失,应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十四条员工在OA系统的设置中心里面,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添加,如联

请示报告范本制度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请示报告制度

编号:FS-DY-20258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

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000000 青岛广业锦江大酒店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是酒店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为加强酒店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拓宽各级干部职工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锦江(北方)管理有限公司政策要求,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完善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对于人员选聘、薪酬管理、梯队建设、职工职业发展等方面有着指导意义,是酒店加强自身管理的制度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为各级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保障了职工职业发展的阳光、公平和公正性,进而鼓励和引导职工辛勤劳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实现职业发展规划与酒店发展愿景相统一、

相适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务职级体系构成 第五条职务的设臵。 酒店设臵12个职务,由低到高依次为员工、领班、主管、管区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主管及以上称为管理干部,经理及以上称为高级管理干部,总经理是酒店最高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级的设臵。 酒店设臵6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5级、4级、3级、2级、1级、店级。店级是酒店最高职级。 第七条职务与职级的关系。 员工、领班为5级,主管为4级,管区经理为3级,经理助理、副经理为2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为1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为店级。 第三章选拔晋升的条件 第八条选拔晋升的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注重实绩,职工认可原则;

(四)严格程序,依规办事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选拔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职工本人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是编制内的在岗职工; (二)拥护北方公司和酒店的各项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出色的表现; (三)有胜任工作岗位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有工作业绩,有群众基础,受到职工的普遍认可。 第十条选拔晋升的具体资格。 1. 服务本酒店满一年。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服务本酒店至少两年以上。计算工作年限以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为准; 2. 提任经理助理级以上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职位任职的经历; 3. 提任职务职级应当在现任职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4. 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任职条件; 5. 个别少数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议事规则决定。 第十一条酒店注重为职工提供发展机遇,鼓励内部

条据书信 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关于对《xxxxxxxxxxxxx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的回复 xxxxxxxxxxxxx: 你办下发的《xxxxxxxxxxxxx》(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xxxxxxxxxxxxx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经篇二:《回复意见函》 xx函〔xx〕X号 xx关于对《xx实施方案》无修改意见的复函 xx: 《xx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研究,我办对该方案无修改意见。 xx xx年1月22日 xx年1月22日印发篇三:《征求意见回复函》 征求意见回复函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贵行征求意见函收悉,感谢贵行对我县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自xx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县医疗、教育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困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突

出问题,使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的成立,为县域经济繁荣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实体搭建了新的融资平台,促进了我县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未来几年,国家将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在省市区域布局中,我县处于全省东翼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一些战略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必将得到上级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我们面临着一个开拓创新、破解瓶颈、夯实基础的攻坚破难期。我县传统农业县经济特征明显,工业经济总量不 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国家对项目论证申报、扩大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毗邻地区和兄弟县区的快速发展,使区域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展望未来,我们进入了一个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速增效的加快发展期。经过历届班子不懈努力,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石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步伐的加快,必将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长凤高速公路、西平铁路建成通车,使我县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县十六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未来五年宏伟蓝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今后合作,县委、县政府完全赞同贵行提出几点意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doc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址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部产业区内,项 目总投资约 2 亿元,总占地面积 64045m2,总建筑面积 29622.69m2。拟建设生产车间、库房、产品库、分析化验室、中央控制室、综合楼、员工宿舍、食堂、锅炉房、硝酸罐区、 污水站、事故池、公用工程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循环水场及泵房等。 二甲醚羰基化催化剂、乙酸甲酯加氢催化剂、甲醇制二甲醚催化剂,总产能为 2000 吨/年。 二、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 燃气锅炉:分子筛工序排放的乙烯、三乙胺废气,引入燃气锅炉导热油炉系统燃烧, 与燃气锅炉废气一同排放。由 35m 高的烟囱排放,出口内径0.8m,排气筒编号 1#。 粉尘:分子筛装置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以上,引入 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 25m,配套风机风量 5000 m3 /h ,出口内径。 0.4m 氮氧化物:羰基化催化剂及乙酸甲酯加氢催化剂排放的氮氧化物,全部引入SCR 催化还原装置,设计处理效率95%以上,尾气经 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30m,配套风机风量 13580 m3,出口内径。 /h 0.4m 4#排气筒污水站臭气:污水站各产臭设施经密闭引风,将臭气引入离子除臭装置,经 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15m,配套风机风量 1500 m3,出口内径 0.2m。 /h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地面 冲洗水、循环水站排污等。 其中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内自建污水站处理,经污 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接入西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发酵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循环水站不加入各类药剂,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 市政雨水管网。 3.固体废物 三乙胺盐酸盐、废布袋、 MVR 蒸发结晶装置结晶废液、废催化剂、废弃原料包装物、 污水站污泥、废机油等,均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需袋装化收集,送至附近的垃圾装运处,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 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传播至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 55 dB(A) 。 5.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重点在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的建设 上。企业投运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制定“一源一案” ,通过企业风险防范措 施的设立,本工程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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