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生产区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程在全公司范围内适用。

3.职责

安全部为危险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规程实施进行协调,对执行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实施各规程的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指导票证的正确填写,并严格执行。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定义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固定用火点。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和固定用火

二级动火是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固定用火是生产区内的钳工、电工、仪表维护班的修理间;生产车间的维修间及所划分的区域;塑料焊、电炉、锤击和产生火花的作业;生产区非防爆场所使用的电热设备。

安全部负责在生产区划分类动火作业的区域、设备、管道,并做出明显标记。

凡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程度,经安全部审批,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有关安全的规定。

(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在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容器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0)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生产不稳定。

(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设备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补焊,必须慎重。非特殊情况,不宜采用。采用时,必须采取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但在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用粘结剂贴补等不动火方法或停车处理。

(2)在带压不置换焊接整个过程中,系统要始终保持正压,绝不允许在负压下进行。其压力宜保持在50—150Pa。

(3)动火施工前,要弄清焊补部位情况,根据裂缝、穿孔的位置、形状、大小、材质和生产情况,制订动火焊补施工方案,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经生产技术部、安全部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车间主任、工艺技术员应在现场指挥,并有专人监护,难度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生产、技术、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及主管副总经理要亲临现场。消防队和气体防护人员也要到现场监护。

(5)焊补施工现场,通风必须良好,保证漏出的可燃气体能及时排走。焊补现场的上空不得有聚积易燃气体的死角空间。

(6)焊补现场要备有必要数量的灭火器材、防毒面具。必要时可设防爆轴流风机。现场通风必须畅通。

(7)动火施工前,所需要的器材、工具必须准备齐全,不得遗漏。严防施工中发现短缺,影响施工安全。

(8)动火前要报告生产调度部门并经同意。动火过程中,生产要加强指挥,加强工艺分析,保持生产稳定。

(9)各有关生产车间、班组、岗位的生产人员,接到动火的通知后,应检查并落实可能影响生产的一切防护措施。动火期间要精心操作,加强联系,做好异常情况的应急准备。

(10)动火地点应与公司、车间生产调度部门,生产有关岗位建立迅速有效的联络网络,密切联系,以保证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1)动火前,应对全体参加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12)动火前,应由车间主任、安全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全面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就位上岗。

(13)焊工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详细了解并掌握带压动火焊接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不允许不懂或技术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的焊工担任带压动火工作。

(14)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施工人员带好防毒面具(严禁戴氧气呼吸器)从上风侧进入焊接地点。把要焊接的钢板依预先画好的范围覆盖上去,紧紧抵住,引燃焊枪,开始焊接。引燃可燃气体时,禁止面部对着穿孔,裂缝,以防压力突然增大,喷火伤人。

(15)裂缝较大,外流气量很多时,要先进行堵塞处理,并要分析周围可燃气体的浓度,严格执行“安全动火制度”,严防爆炸和中毒。当穿孔、因裂缝大而造成焊接困难时,可用铅或其它软金属堵塞,然后用厚3--4毫米的胶皮把漏处粘补住,在胶皮上面涂抹一层黄泥,最后把钢板覆在上面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如焊口扩大,无法焊接时,应停车处理。

(16)补焊结束,应彻底熄灭现场余火,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并经设备所在车间验收。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会同作业组组长负责提出。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分析工应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

允许用原化工部指定测爆仪代替手工分析,但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下同)。

(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

《动火作业证》的等级划分

《动火作业证》为四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作业证分别注明。

《动火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动火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批准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一份《动火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

《动火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作业证》一式四份,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人和动火人、监火人各持一份存查,动火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将持有的《动火作业证》存档。

《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为8h。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证》。

《动火作业证》的审批。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有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职责要求

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取样交给化验人员分析,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动火人接到《动火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部位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值班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在《动火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安全部安全员、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定义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类

存在下列危险因素之一的高处作业为B类

(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s)以上;

(2)GB/T4200-2008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0C的作业环境;(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0C的作业;(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表4-1的规定;表4-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既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态;(9)GB3869-1997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的作业环境;

(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不存在条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为A类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具体情况见表4-2 表4-2高处作业分级

安全要求与防护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

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安全员审查后,报同一单位领导审批。Ⅱ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安全部审批。Ⅲ、Ⅳ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部长分别审查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2份,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各持1份,工程完工后,施工负责人应将填写完整的作业证交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要求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强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规定。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技术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指挥信号不明。

(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5)重物下站人。

(6)重物埋在地下。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9)重物越人头。

(10)安全装置失灵。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票证的管理

《吊装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审查安全部签批。

更换吊装地点应重新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必须按《吊装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使用外单位吊车吊装时,应按施工单位规程执行,如发生事故有责任方承担。

断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要求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应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厂区断路作业经审批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作好准备。

断路前,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

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安全部,然后由安全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票证的管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申请,由安全部签批,抄送安全保卫部。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破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要求

破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许可证》(一式2份,施工单位、申请单位各存一份),没有《动土安全许可证》不准动土作业。

破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破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破土作业必须按《破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核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严禁涂改、转借《破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破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破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沿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高度不得超过。对坑、槽、井、沟边工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有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辅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破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断路作业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票证的管理

《破土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破土申请单位在安全部领取《破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接到《破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破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送工程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审核,安全部审批,必要时应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在《破土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完工记录,并将作业证交安全部存档。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检修前的准备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起重吊装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设备的清洗、置换、移交,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用,并合理放置。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物、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生产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验收小组,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票证管理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负责归口管理。

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安全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负责,停产检修、系统检修应报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批准。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检修项目竣工后,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相关栏目,并送设备使用单位1份,检修项目责任单位自留一份存查。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

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进行作业(简称受限空间)前,应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采取可靠的安全对策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8~21%。

(2)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定时监测

(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设备。《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2)采样点要有代表性。

(3)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照明和防护措施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4)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5)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6)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4)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安全监护

(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

(2)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作业单位接到《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4)《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经安全主管部门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6)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8)《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必须遵守本盲板抽堵作业规程。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5)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HG 23014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1)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13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安全主管部门管理。

(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厂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各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

(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

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电源使用申请程序

生产区域内一般不得任意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确属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电源时,用电单位应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临时电源使用部门领导同意,电房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持经批准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工方可安装,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外协施工单位需要在公司内接临时电源时,必须经用电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后,由公司组织电工施工。

公司安全办负责电气临时线路的架设、使用、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手续不符时,有权制止架设、使用,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责令拆除,使用单位不得拒绝。

临时电源线不得在公司配电房内直接接取,应从二级配电箱引出。

下列区域不准在配电箱内接临时电源线:

(1)公司内易燃、易爆、易引起火灾危险场所的配电箱、柜。

(2)公司内关键设备的配电箱、柜。

临时电源的安装和安全要求:

公司内外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不得安装临时电气线路,也不得经过这些场所跨接。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电源线接口,必须执行“以近就近”的原则,不得跨站架设,长度不超过30米。

(2)临时电源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沿墙或构架架高敷设。室内线路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米;室外线路不得低于米;跨越行人道或马路时,不得低于6米。

(3)临时电源线路固定点布置应合理,避免导线承受较大拉力。在架高敷设有困难,需拖在地面上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通过生产现场过道时,应根据通过情况及承载要求加盖保护板或用钢管、角铁等保护

(4)临时电源线必须经分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出,保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机具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线头要压接线鼻后用螺丝紧固,严禁采用搭、挂、绕方式连接。

(5)禁止在照明配电箱内引取电源,禁止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孔引取电源。

(6)临时电源线必须考虑安全载流量,不准超载使用。

(7)临时电源线应选择护套线和软电缆线。

(8)临时线路装置上所有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零。需随线路附设接零干线。采用多芯电缆线时,以黑色或黄绿色芯线作为接零线。

(9)临时电源送电前应经绝缘检查合格(1000V摇表检查不低于Ω)。

(10)临时电源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挂牌上要写明用途、设备名称、接线和拆线时间、负责人或电工姓名。

临时电源的管理

(1)使用临时电源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建设工程项目按项目建设周期确定)。超过此期限者,需另行审批,不得借故拖延。

(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一联交配电部门、一联交临时线架设施工单位。

临时电源线拆除后二天内,配电部门、临时线架设施工单位应将所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相关联送交车间安全员存档。

(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相关文件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23018—1999;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部实施)》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动部实施)》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74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7、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

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8、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13、在有限空间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84-95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放射源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放射源岗位。 2 内容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3按照操作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 2.4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2.5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

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2.6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2.7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工作应轮流操作。 2.8距放射源2米内,避免高温照射,不许进行电焊,如必须电焊,应暂时将放射源关掉。 2.9不允许人为损坏放射源壳体的密封性能,不允许砸、敲、甩放射源壳体。 2.10非专业人员禁止对放射性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拆卸和维修。 2.11放射源在不工作或储存时,应将开关扭到“关闭”位置并上锁; 2.12放射源需要工作时,操作人员人体要避开放射源的辐射角42度; 2.13打开锁头,将开关扭到“开启”位置,填写好操作运行记录; 2.14任何人,无论是什么情况,都严禁拆卸、修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52702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 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二、基本要求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3)严禁吸烟。 (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 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三、作业要求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14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放射源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放射源岗位。 2 内容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3按照操作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 2.4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2.5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2.6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2.7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

使用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CZ-GC-02447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使用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s for using dangerous goods

使用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3、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糟。 6、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7、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8.遇到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八大高危作业操作规程-详细好用

一、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抽堵盲板操作前,首先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及安全员到场,并通知现场周边的岗位注意现场煤气浓度变化。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护栏,并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清理各物料库的安全操作规程

清理各物料库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有效库容量及库内物料流畅,必须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理料库工作。清理料库工作作业必须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重视并执行有关清库工作作业的安全规程。 1 进入库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1 检查安全帽是否完好和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必须完好和正确佩戴好。 1.2 检查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3 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必须完好才能使用。 1.4 系好安全带,并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库内工作作业。 1.5 入库工作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禁忌症者,严禁从事进入库内的工作。 1.6 每次清理料库前,应由厂领导或厂级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对工作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关清库安全事项的布置和培训。 1.7 进入清理料库前,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对本次参加清库工作作业人员进行一次人数清点,做到心中有数。 2 清理料库工作作业阶段的安全工作:

2.1 首先派一名熟悉清库工作的人员进入库内检查库内情况。 2.2 库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库面必须有两名安全监护人,而安全监护人必须能掌握库内人员的动态,必须能掌握连系库内人员的安全带。库内人员上回库面前,库面安全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 2.3 同时在库内的工作作业人员,一般不能超过二人。 2.4 清理料库工作作业应采用分批轮换进行,每次轮换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不允许连续长时间作业。 2.5 进入物料库内工作作业一般应安排在日班进行,禁止在深夜班安排工作作业,为保证工作作业安全,还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采用36伏低压安全电压。 2.6 为确保工作作业安全,在未落实各物料库内原有爬梯是否可靠的情况下,应使用竹梯或绳梯等辅助工具。 2.7 每次工作作业完毕后或中途休息等,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均应检查核对作业人数,清查工具物件是否齐全,才能离开。料库清理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后,确认符合安全、以及封闭检查人孔盖和通知有关部门恢复生产。

放射源档案管理要求

管理档案的主要内容 1.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及审批意见)。 4.“三同时”验收文件。 5.放射源申购审批文件、出厂证明书、送贮证明文件。 6.放射性污染物申报与变更申报登记表。 7.辐射事故(件)应急计划或方案。 8.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记录。 9.放射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⑴使用操作规程;⑵辐射防护制度;⑶人员培训计划;⑷监测计划;⑸放射源出入库管理登记制度;⑹安全保卫制度。 10.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11.辐射环境监测报告。 12.辐射工作人员名录及培训合格证书。 13.辐射防护仪器设备及用品明细表。 14.辐射事故(事件)及处理情况 14.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15.各级环保部门历次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及整改情况。 16.含源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记录和档案。 17.实物照片(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出厂日期、投用时间、放置地点)

附件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 评估报告编写要求 一、报告格式 (一)报告名称:××××(单位)××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二)报告须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 (三)报告内应按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中的台账格式报年度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四)报告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四份,省、市、县环保局各执一份,单位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五)报告结尾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自查时间和落款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经营范围、生产或经营情况、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和情况(数量多的可列表,放射源须填报12位编码)。 (二)辐射管理自查情况 1、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建立情况

化工、危险品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危险品仓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新版)

化工、危险品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零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上岗操作。 2、作业前认真检查吊装设备、电气和开关、手推车、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3、危险品库严格出入制度,除工作需要外,无事一律不准入内,凡进入危险品库一律要登记。 4、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品库。 5、不准将火种、火柴、打火机带入库内。仓库外周围按消防要求的安全距离内不准吸烟,进行各种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仓库外30米内不准吸烟。 6、通向库房的道路必须畅通,不准库内两旁及库门四周堆放一切易燃物品。 7、库内各种电气照明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6度,如有超过必须对易燃物品库降温,防止物品手

热膨胀而发生渗漏或自燃。 8、危险物品储存、搬运防止撞击损坏和倾倒。 9、性能相抵触之危险物品,不准混放贮存在一起,并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10、做好入库验收,定期检查,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11、各类物品入库必须按品种、分类进行堆放,堆放要整齐、平稳牢固。不准堆积过高或倾斜倒落伤人。 12、物件吊上二楼时,孔洞周围必须装有防护栏杆,绳索捆扎物件必须牢固可靠,物件起吊后人员不准在吊物下面停留,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13、取拿堆高层叠物件时必须从上而下逐层逐行进行搬取,禁止从下部抽取搬运,防止倒塌伤人。 14、严禁用身体背、手抱等方法,搬运酸类等危险物品,必须用专用小车或专用工具搬运。 15、搬运易燃化学危险物品等其他危险物品时,必须具有一定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的保管人员必须两人在场。 16、搬运物件装车要整齐,装车离地高度不准超过一米半,推车

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接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3、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主任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作业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主任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

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骨料仓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骨料仓清作业安全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骨料仓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作业前 5.1.1 作业前进行风险评估,办理相关危许可要有三人 以上并指定专监护; 5.1.2. 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 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 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 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 “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 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 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 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 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

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送料设备(皮带输)停电手续,并挂“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办理相关上游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2.1、放射源在工作时,工作人员与放射源应保持规定 的安全距离避免不必要的接近放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 下操作放射源。 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放射源工作区域。 2.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移动放射源及照射方 位,对擅自移动放射源造成放射事故,依法从严惩处。 2.4、放射源及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 告,由专业维修人员来处理,未经许可操作人员不准乱动 放射源及设备。 2.5、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防护技术知识培训,必 须持证上岗。 2.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否则禁止工作。 2.7、放射性操作的场地范围,每天必须清扫卫生,保持设备整洁,减少粉尘污染。 2.8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做好保卫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杜绝绝事故发生。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福建省长乐市闽旺 页脚内容1 锦州XX 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文件 锦天货〔2013〕021号 关于发布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特制定《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9月5日 主题词: 报送:市道路 运输管理处 抄送:公司各部门 共打印2份 审核人:XXX

s 锦州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页脚内容2

发布日期: 2013年9月实施日期:2013年10月 页脚内容3

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大,造成的损失大,人员伤亡大,火灾扑救难度大,为了做好运输管理工作,保证所运输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车辆进入危险物品装卸区,应严格遵守该区安全规定,装卸货物时应听从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物之间要有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装卸过程中,车辆的起动机必须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有防止车辆滑坡的有效措施。 3、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督装卸,装车完毕必须对所装货物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以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4、装卸过程中需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指定人员在车上监护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行步要稳。 5、禁止装卸作业区内调整汽车的油、电线路及维修车辆。 6、所运货物到达地点后,应及时卸货,卸货后车辆应及时开出装 页脚内容4

卸区,不准在库区内货物停放、停留。 7、装卸货物时应严格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车厢内不得粘有油脂污染物及强酸等残留物。 8、车辆的机械部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制动、方向操纵,方向批示等部分,必须保证绝对良好,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牢固铁质底板车厢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橡胶板等,不可用松软可燃材料。 9、机动车辆必须装有有效地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并配有相应的灭火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捆扎、防散失的工具。 10、驾驶员、押运人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必须有经过岗位消防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才能上岗作业。 11、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 页脚内容5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料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112 料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料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设备操作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线料仓清理及清堵作业。 3.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安全技术要求 4.1本岗位存在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坍塌的危险和粉尘等危害。 4.2清库(仓)单位在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料库清仓工作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3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清库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4.4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并检查安全带、安全绳、操作工具及行灯是否良好。 4.5清库前,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关住库顶进料

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627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the use of radioactive sourc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从事放射线作业人员和职工的健康与安全和防止放射源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结合分公司信息仪控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规定 2.1放射源库房的安全管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

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2放射源库房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来确定,因此位于炼油区、化工区的放射源库房分别由使用射源库房的有关车间负责管理。 2.3放射源库房的主要安全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是重要责任人,共同对本单位管理的放射源库房的安全负责。 2.4放射源出入库登记工作,由放射源库房管理员负责,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与管理。 3职责 3.1生技室职责 3.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放射源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3.1.2负责保管放射源库房其中一把锁的钥匙,在有放射源存放期间,会同车间安全员定期检查放射源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3.1.3对库房存放放射源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简易版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火药、炸药、火工品(雷管、引信、底 火、火帽、点火柱、导火索等),以及由上述 品种总装成的产品,总称爆炸危险物品。 2、为了确保爆炸危险品在装卸、搬运、运 输绝对安全,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凡属保管、装卸、搬运、押运人员 都要教育或训练,懂得爆炸危险品的性能掌握 安全技术、防火、防爆等知识后,才能担任此 项工作。 (2)从事爆炸危险品工作人员禁止在爆 炸物品附近吸烟,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喝酒。

(3)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司机必须是技术熟练,持有正式驾驶证,其他无证人员及学徒不准开车。 (4)装卸、搬动中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投掷、甩手、肩扛(袋装除外)、拖拉碰撞、锤击、翻倒、掉落。 (5)入库、装车(火车、汽车、手推车)前应先将库房、车箱、车板内所积存的酸、碱、油、泥、砂、石、草、铁屑等一切杂物清扫干净,才许装车。 (6)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装卸工具(小推车)必须事先检查各种机件是否完好,如有故障,不得使用。 (7)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火、汽车要配有蓬布,必须包装牢固、严密。并备有灭火器

柴油发电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11427 柴油发电机作业安全操作 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柴油发电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⒈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⑴检查飞轮及发电机部分防护栏杆、防护罩应完好; ⑵操作人员应分工明确,确定专人监护,并穿戴好绝缘鞋;⑶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各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曲轴控制、油盎油位,及各部紧固螺丝,确认无误,且油水温度不低于20℃时,方可进行启动; ⑷各系统管路闸门应处于工作位置; ⑸传动机构的连接螺栓应紧固良好; ⑹检查储气瓶压力是否正常,超速保险装置是否定位; ⑺置离合器手柄于启动位置,并打开扫气泵的排污阀; ⑻启动外循环水泵、滑油泵、燃油泵。 ⒉柴油机的启动和运行: ⑴停车超过24小时,须打开试动阀,并启动润滑油泵;较长时间停用(一般七天)的发电机,励磁机应测量电

撬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撬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版

撬库、清库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撬库、清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部门内部派人或通过行政部包给小工,但清库的安全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2、撬库、清库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二人负责安全监护和相关协调工作。 3、必须配备安全带、软梯、粗麻绳、防尘口罩、电瓶灯及撬库、清库需用工具。 4、撬库、清库前必须同上、下道工序联系好,杜绝清库时进料、放料或充气等不安全因素。

5、入库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固定好位置,系牢。 6、撬库、清库前必须检查库内扶梯是否完好、牢固,如不好应及时汇报改用软梯。 7、如果库内潮湿、闷热、通风不畅,在库顶凿孔或增加通风设施。 8、在库内清理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撬库、清库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塌料、陷料情况,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应采取紧急避让措施,并与外界取得联系。 10、撬库、清库完毕应及时吊出库内所有工具和杂物。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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