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predictability of work safety, take precautions, and comprehensively solve the problems of work safety.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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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

究(2021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导语: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文档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

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温消毒后其生物感染特性也被消除,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不会对环境产生额外的不利影响.而焚烧处置后的残渣)的特性也与生活垃圾类似,因此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1.2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条件

目前不允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含有的有害成分的浸出会造成一定的环境

风险.但是由于条件所限,不可能在我国各城市中大规模地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如果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有限的容积用于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话,不仅无法用来处置其他类型的危险废物,单是大量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也难以长久处置。因此,目前生活垃圾焚烧所产生的大量飞灰处于未处置的状态,这将大大增加其环境风险.同样的情况也普遍发生在多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上.如何有效地管理这些废物尤其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如果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过解毒、固化/稳定化等预处理后,其中的有害成分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暴露途径下的浸出量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则可将其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共处置。

2、生活垃圾恶臭污染控制措施

2.1填埋作业面控制

对某填埋场的恶臭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恶臭污染贡献度最高,垃圾填埋作业面的恶臭污染物释放源强与作业面的面积成正比。我国许多垃圾填埋场管理较为粗放,作业单元划分过大,作业面面积和垃圾摊铺面都较大,作业机械的运程较远,导致垃圾作业过程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每日最小作业暴露面的工艺控制和填埋作业

的连贯紧凑是控制填埋作业区恶臭污染的关键。首先,应根据填埋垃圾处置量的大小,合理规划垃圾填埋作业单元的大小及形状,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露作业面面积。其次,卸料、推铺及压实等作业过程应进行优化设计,做到紧凑有序,并尽可能减小作业机械的运程,避免大范围反复扰动垃圾堆体;垃圾的摊铺压实密度在合理范围内应尽可能增大,以减小单位垃圾量的暴露面积。

2.2覆盖措施

完成垃圾填埋作业后须采取覆盖措施,有效的覆盖可显著抑制垃圾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向空气中释放,同时也可防止雨水下渗入垃圾堆体从而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我国大部分垃圾填埋场对填埋作业区的日覆盖是采用织物进行覆盖甚至不覆盖,采用织物虽然可以起到防止垃圾飞扬的效果,但由于织物本身有孔隙、每张织物块面积较小且块与块之间缝隙较大、局部作业区因人工作业难度大等因素覆盖不到,并不能起到抑制恶臭气体散发的效果,也不能阻挡雨水下渗而增加渗滤液产生量。为减少作业区恶臭释放源强,填埋场应加强作业区日覆盖管理,改进覆盖材料性能,使日覆盖措施切实达到隔离恶臭气体释放的目的。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是一种较大的面源污染,这意味着传统恶臭治理技术在填埋场的应用存在局限性,各种物化、生化的恶臭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 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期末复习5

5、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耗最少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同时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绿色产品的生产亦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入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 三、简答题 1、简述固体废物的种类和组成。(具体见书上P4) 答:分类:按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固体废物和无极固体废物;按污染特性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按来源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它固体废物。 组成:物理组成:包括物理组成、色、臭、温度、含水率、孔隙率、渗透率、粒度、密度、磁性、光电性、摩擦性和弹性等。 化学组成:包括元素组成、重金属含量、ph值、碳氮比、BOD/COD比、固定碳等。 生化组成:包括病毒、细菌、原生及后生动物、寄生虫卵等生物性污染物的组成、有机成分的生物可降解性等。 2、简述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途径。 答:⑴能量回收:焚烧----直接水力发电或者热量取暖 ⑵热解----提供燃料油、燃料气、沼气发酵 ⑶物质回收:分选----回收玻璃、塑料、重金属等;堆肥; ⑷生产建筑材料:无机垃圾制砖 ⑸生产农肥 3、简述固体废物热解与焚烧处理的区别与各自的优缺点。 4、简述固体废弃物的预处理技术及方法。 (1)固体废弃物的收集(2)压实:主要采用碾滚压方式;(3)破碎:主要有机械能破碎和非机械能破碎;(4)分选:筛分,重力,磁力、电力、浮选、其他等;(5)浓缩:重力、气浮、离心;(6)脱水:自然干化和机械脱水(6)化学处理;(7)固化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措施

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措 施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措施根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要求特制订《冶炼厂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措施》,要求各单位根据该办法认真填写《危险固废处置记录》和《油品处置记录》。 一、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 1、危险固废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处置 a产生危险固废的各单位在将危险固废集中交往物资公司之前,要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固废进行分类存放于本单位选定的合适装置和场所。 b所有存放危险固废的场所和装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c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要分开存放,不允许混合收集。 d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固废的场所及装置,改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达到无害程度。

e危险固废的运输 ⑴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危险固废运至指定场所或物资公司专用贮场,运输当中要根据危险固废的理化性质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f危险固废的处置 ⑴各单位的废油棉纱和手套、废油滤芯、废焊条头集中后入炉(高炉)进行焚烧。 ⑵各单位将废油漆桶、废干电池、废电瓶、废电容器、废化学品容器、废灯管、废农药瓶等危险固废运往物资公司专用贮场贮存,由物资公司负责处理。 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冶炼厂的燃煤炉渣、收尘泥和生活垃圾等由运输公司负责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3、可回收固废的处置

各单位将本单位产生的废金属、废皮带、废塑制品、废纸品等可回收利用固废,本单位首先进行循环利用,其次再集中、分类存放在专用场所或冶炼厂指定地点(冶炼厂固废收集点:烧结系统原料车间收料室后),定时或根据贮量集中交回物资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库。 4、固体废物的标识 各单位在本辖区内自行划定或设定危险固废贮场、一般固废堆场、可回收固废贮场,并进行标识。 二、关于《危险固废处置记录》和《油品处置记录》的填写 1、注明单位名称。 2、处置方式一栏要写清楚处理程序,如:a集中收集入炉焚烧,不能写成集中收集。B集中分类存放并集中交回物资公司,不能写成集中收集。

环境法律法规汇总

环境法律法规名录大全 国际公约 1人类环境宣言1972-6-5 2内罗毕宣言1982-5-18 321世纪议程1992-4-3 4国际清洁生产宣言1998-9-29 5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1992-6-10 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12-10 7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0-7-23 8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9-9-11 9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10生物多样性公约 1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82-3-12 12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5-1 13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5-9-22 14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15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 1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11-23 17关于《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议定书》2000年修正案和《1 992年国际油污赔偿基金公约议定书》2000年修正案生效的公告2003-11-11 18京都议定书

环保综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1999-3-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1999-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 7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1990-11-5 8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1997- 9关于加强乡镇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9-7-8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1990-7-10 12铁路环境保护规定1997- 13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1991-5-1 14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990-12-21 15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6-12-2 16电子工业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86-6-18 17医药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0-6-1 18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1986-2- 19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994-1-1 20轻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暂行条例1981-6-4 21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若干规定 22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1992-10-1 23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 发布时间点击次数: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发布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适用范围 引用标准 定义 一般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附录(标准的附录) 附录(提示的附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 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 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是标准的附录,附录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

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定义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 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 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贮存设施 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集中贮存 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容器 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一般要求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除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 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作者:许海云转贴自:中国环保产业] 摘要:本文从垃圾填埋过程中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问题入手,阐述了在填埋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渗、收集、处理和利用等措施,对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污染防治 中国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5377(2002)08-0019-03 卫生填埋作为目前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具有投资少、处理费用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如美、英等国生活垃圾处理都以卫生填埋法为主。我国80%以上的垃圾仍采用露天堆放和直接填埋的简易填埋法。但卫生填埋也存在着诸多污染问题,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次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见山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对垃圾填埋场中常见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垃圾填埋常见的二次污染 垃圾填埋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尚无一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污染物如不加处理排放,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水污染。垃圾填埋对水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这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淋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污水。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渗滤液对地面水的影响会长期存在,即使填埋场封闭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影响。渗滤液对地下水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2502--90 (1990年10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91年7月1日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含氰废物污染控制的分级方法和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值,以及含氰废物的处置与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物。 2 引用标准 GB5086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 GB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3 术语 3.1 含氰废物 指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固态或半固态废物,包括尾矿、废渣、污泥和尘渣等。 3.2 废物含氰量 指废物在浸出液中总氰化物的浓度。 4 标准分级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分为两级。 4.1 第一级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4.2 第二级 指本标准实施之前,已有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5 标准值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mg/L) 6 含氰废物的处置

6.1 一般含氰废物的处置 凡符合表中标准值的含氰废物,属于一般含氰废物,可在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场地堆放。6.1 有害含氰废物的处置 凡大于表中标准值的含氰废物,属于有害含氰废物,应在具有防水、防渗、防扬散、防流的专用处置场所堆放,并设立明显标记。运输此类废物要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7 标准实施 7.1 本标准由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 7.2 本标准不能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要求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此标准的地方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监测方法 8.1 取样与制样 见附录A。 8.2 含水量测定 按照GB5086中的有关章节进行。 8.3 浸出液的制备 见附录B。 8.4 总氰化物的测定 按照GB7486规定进行。 附录A 取样与制样(补充件) A1 取样 A1.1 生产线中取样。应在废物排出口,每天取样一次,取样量2kg。连续取样三天,混合均匀后,取2kg作试样。 A1.2 废物堆取样。在堆的顶、中、底三部位的断面,每个断面周边上设等距离的四个采样点,在每点离表层30cm深处采样1kg。混合均匀后,取2kg作试样。 A1.3 污泥池取样。在污泥堆放池的四周及中心设5个取样点,各取0.5kg.混合均匀后,作为试样。 A2 制样 大块试样经破碎后,使之全部通过5mm筛孔,混合均匀后,装入聚乙烯塑料瓶中备测定用。附录B 浸出液的制备(补充件)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集中连续型焚烧设施为基础,涵盖了危险废物焚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对具备热能回收条件的焚烧设施要考虑热能的综合利用。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1999年12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 2-1999),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 2-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HZB l-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l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l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HJ/T 20一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3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温消毒后其生物感染特性也被消除,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不会对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11月26日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GB 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5085.1~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GB 5086.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 15555.1~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 5086及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2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3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4 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3.5 处置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3.6 渗滤液 一般工业固废物在贮存、处置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

危险废物要求规范化管理系统指南设计简本AAA

危险废物规化管理指南(简本) 市绿世纪环境技术 2015年6月

第一部分危险废物档案管理 一、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主要明确以下两项容: 其一,责任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环保部门负责人、危险废物专职管理员、产生危险废物车间管理员组成。明确具体责任,组织架构图上墙。 其二,具体容:识别、收集、厂转移、贮存管理(台帐)、委托处置转移、申报、管理计划、信息公开、培训、档案管理。 (制度样板见附件) 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每年3月5日前,企业应通过“市固体废物交换网”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流向情况。纸质材料,每年年底在《排污申报登记表》上向环保监管部门申报。 三、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重点是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仓库的进出、贮存台账,按月汇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量和贮存量。 表1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重点应阐明: (1)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和危害特性; (2)预测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3)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与目标; (4)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安排;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防雨、防渗、防晒措施)。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在环保部门备案。 五、委托处置 企业应能提供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处置合同,且合同应处于有效期。 企业应能出示近一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量应与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相匹配。 六、应急预案与演练 如果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预案应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预案。如果企业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则应组织力量编制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的重点容包括: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与危害特性、明确应急职责、针对性阐明现场应急处置方法、清晰描述事件信息的报送对象与容、列出应急物资与装备清单。 企业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

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固废处理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李瑞成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广东深圳518133) 摘要:结合工程实例的介绍,阐述了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危害及其控制的主要工程措施,指出了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是我国该类填埋场污染治理的根本思路。 关键词:简易垃圾填埋场;工程实例;污染控制;无害化 INTRODUCTION TO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 Li Ruicheng (Central-South China Municipal Engineering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zhen518133,China)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to project example,it was described the pollution and hazards generated by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and the engineering measur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fundamental idea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this MSW landfills is the realization of reduction stabilization and harmlessness Keywords: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project example;pollution control;become harmless 0引言 在实施无害化处理前,我国绝大部分城镇生活垃圾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因而使得简易垃圾填埋场遍布全国众多城镇。由于简易填埋是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直接填埋,带来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安全隐患。因此,对简易垃圾堆场进行的污染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1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污染与危害 简易填埋场没有按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的标准建设,停用后有些直接裸露形成垃圾山,有些仅进行了简易覆土,因此这些填埋场给周边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危害。污染和危害主要来自4个方面:填埋气、渗沥液、土壤污染及景观问题。 1)大气污染。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主要为 CH 4、CO 2 及其他一些微量成分。CH 4 、CO 2 是主要的 温室气体,其中CH 4 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同时填埋气带有恶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造成大气污染。 2)渗沥液污染。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属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成分复杂,含有较高的氨氮、重金属、有毒有机化合物等。因此渗沥液不经达标处理随意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土壤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电池、玻璃、塑料制品等,它们直接进入土壤,会对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构成严重威胁。其中废电池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如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源,最终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景观问题。没有按国家标准封场裸露的简易垃圾场外观极差,随风飘撒的塑料产生白色污染,大量蚊蝇等害虫传播疾病,雨季时污水横流、气味难闻。2简易垃圾堆场污染防治措施 消除简易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问题的工程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实施整体搬迁,二是就地按无害化标准进行封场。 2.1垃圾整体搬迁 垃圾场整体搬迁是见效最快、周围居民最满意的整治措施。整体搬迁是将简易垃圾填埋场内的垃圾搬迁转移至新建的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彻底消除污染源。 2.2就地封场 对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的简易填埋场,其污染控制多采用按卫生填埋场标准要求进行就地封场。 简易垃圾填埋多位于偏远的山沟或洼地,垃圾数量巨大,实施整体搬迁工程量大,施工困难。同时垃 95 2010年12月第28卷第6期

固体废物处理两种方法

固体废物处理两种方法 固体废物处理是指最终处置或安全处置,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末端环节,是解决固体废物的归宿问题。一些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和利用,总还会有部分残渣存在,而且很难再加以利用,这些残渣可能又富集了大量有毒有害成分;还有些固体废物,尚无法利用,它们都将长期地保留在环境中,是一种潜在的污染源。下面小编介绍下固体废物处理的方法。 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包括海洋处置和陆地处置两大类。 海洋处置 海洋处置主要分海洋倾倒与远洋焚烧两种方法。随着人们对保护环境生态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和总体环境意识的提高,海洋处置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 陆地处置 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工程库或贮留池贮存、土地填埋以及深井灌注几种。其中土地填埋法是一种最常用的方法。 (1)农用:即利用表层土壤的离子交换、吸附、微生物降解以及渗滤水浸出、降解产物的挥发等综合作用机制处置固体废物的一种方法。该技术具有工艺简单、费用适宜、设备易于维护、对环境影响很小、能够改善土壤结构、增长肥效等优点,主要用于处置含盐量低、不含毒物、可生物降解的固体废物。 如污泥和粉煤灰施用于农田作为一种处理方法已引起重视。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工作证明,施污泥、粉煤灰于农田可以肥田,起到改良土壤和增产的作用。 (2)土地填埋处置:它是从传统的堆放和填埋处置发展起来的一项最终处置技术。因其工艺简单、 成本较低、适于处置多种类型的废物,已成为一种处置固体废物的主要方法。 土地填埋处置种类很多,采用的名称也不尽相同。按填埋地形特征可分为山间填埋、平地填埋、废矿坑填埋;按填埋场的状态可分为厌氧填埋、好氧填埋、准好氧填埋;按法律可分为卫生填埋和安全填埋等。随填埋种类的不同其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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