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海绵城市项目——PPP项目典型案例(最新)

江苏省镇江市海绵城市项目——PPP项目典型案例(最新)
江苏省镇江市海绵城市项目——PPP项目典型案例(最新)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

15 SANJIANG FORUM 2012.10[摘要][关键词]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支撑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了智慧城市的发展前景。本文提出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私合作(PPP)模式,从已有、新建和改扩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三种类型出发,提出构建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的三条路径,并就监管、风险分担和合作伙伴选择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PPP模式 作者钱斌华,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综合与标准研究室主任,高级经济师,博士后。(浙江宁波315048)。 钱斌华 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内容和特殊经济属性(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及内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有两层含义。从广义上讲,指的是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各类市政设施中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网络手段,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管理,例如,道路根据干燥度自动启动洒水装置,燃气管道能够探测压力等参数,出现异常时自动关闭并通知维修,以防爆裂。从狭义上讲,指的是在城市范围内建设随时、随地、无所不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包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智能电网、物联网等,使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满足公众“即需即供”的需求,像使用水、电一样方便。本文所阐释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范围是基于狭义的定义,具体包括: 1、光网城市:即以光纤为网络的城市。光网城市的 启动,源于2010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起 的《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光纤宽带建设,加速城市光纤到户、农村光纤到村。 2、无线城市:即使用高速宽带无线技术,覆盖城市行政区域,向公众提供随时随地接入、高速的无线网络,让公众可以充分利用无线终端或无线技术获取信息。这是城市信息化和现代化的一项基础设施,也是衡量城市运行效率、信息化程度以及竞争水平的重要标志。 3、三网融合:即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这三张网络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演进过程中,通过技术改造,使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4、智能电网:即电网智能化,也被称为“电网 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终稿》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C片区) 施工组织设计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经理部 2017年11月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页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1.1编制说明 (1) 1.2编制原则 (1) 1.3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5) 2.1工程项目主要情况 (5) 2.2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条件 (8) 第三章总体施工部署 (11) 3.1项目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 (11) 3.2工程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 (13) 3.3施工安排原则 (13) 3.4总体施工程序及关键线路 (14) 3.5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 (14) 第四章施工总进度计划 (31) 4.1 主要工期节点 (31)

4.2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31) 第五章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36) 5.1施工准备 (36) 5.2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37) 第六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40) 6.1布置原则 (40) 6.2临时施工布置 (40) 6.3施工道路 (40) 6.4施工用电、施工用水 (40) 6.5施工材料 (40) 6.6平面管理措施 (41) 第七章主要施工方法 (42) 7.1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安排 (42) 7.2施工场地及清理 (42) 7.3测量工程 (42) 7.4透水混凝土道路施工 (44)

7.5透水砖人行道工程施工 (57) 7.6 HDPE双壁波纹管施工 (61) 7.7成品蓄水池工程施工 (68) 7.8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施工方法 (75) 7.9绿化工程 (82) 第八章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90) 8.1质量保证措施 (90) 8.2材料进场及二次检验制度 (99) 8.3人员控制 (101) 8.4过程控制 (104) 8.5各工序质量控制标准 (105) 第九章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108) 9.1安全保证体系 (108) 9.2保障组织机构 (108) 9.3安全技术措施 (109) 9.4应急抢险预案 (113)

阿拉尔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阿拉尔市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方 甲方:新疆新中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海绵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1.1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阿拉尔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阿拉尔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阿拉尔基础体系建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阿拉尔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 甲方:新疆新中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海绵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与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在内的本项目全程。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按照与阿拉尔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 运维日:参照与阿拉尔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甲乙双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范本) **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签约方 甲方:**市**局 乙方:**智慧城市SPV公司 *年*月第一章总则 1.1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本合同: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 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个月,二类工程60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2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4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6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建设融资相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合同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a)与乙方注册资本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b)履约保函。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均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a)乙方的股东已依法缴纳对乙方的出资,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乙方的验资报告;以及 (b)乙方已为项目融资的目的与贷款人签署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均被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两个百分点的利率,并按一年360日折算为日利率。如果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且在该持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则适用违约行为结束时的基准利率。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项目名称:珲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工咨甲10820070043 单位负责人:王金山 总工程师:郭荣辉 技术负责人:邹军高级工程师经济负责人:刘凤祥高级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王琳琳高级工程师 翟伟娜高级工程师 赵蕾高级工程师 宋学丹助理工程师 校核:赵红音 校对:徐静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概况 (1)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4) 1.3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5)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1.5 问题与建议 (7) 第二章现状分析与建设必要性 (9) 2.1 城市概况 (9) 2.2 城市生态本底 (11) 2.3 现状评价 (12) 2.4 需求分析 (15) 2.5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6) 第三章建设地点与区域条件 (20) 3.1 项目地点 (20) 3.2 区域建设条件 (20) 第四章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28) 4.1 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28) 4.2 建设原则 (28) 4.3 主要建设任务 (28) 第五章城市道路系统建设方案 (32) 5.1 工程概况 (32) 5.2 设计依据 (32) 5.3 海绵型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 (33) 5.4 海绵型道路技术措施 (37) 5.5 海绵型道路工程部分道路改造、交通设施 (46) 5.6 合流制改造工程 (32) 5.7 工程量 (68)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建设方案 (71) 6.1 概述 (71) 6.2 建设方案 (73) 6.3工程量 (87) 第七章城市水系统建设方案 (91) 7.1 工程概况 (91) 7.2 建设方案 (91) 7.3 堤顶路工程 (107) 7.4 工程量 (130) 第八章节约能源 (132) 8.1 设计依据 (132) 8.2 工程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134) 8.3 节能措施 (134) 8.4 节能管理措施 (137) 8.5 节能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 (138) 第九章环境保护 (139) 9.1 建设地点现状 (139) 9.2 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 (139) 9.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缓解措施 (139) 9.4 运行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 (141) 9.5 环境影响控制预期效果 (142)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43) 10.1 劳动安全卫生 (143) 10.2 消防 (144) 第十一章组织机构及建设管理 (147) 11.1 组织机构 (147) 11.2 项目建设管理 (147) 11.3 运营管理 (147)

xxx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市智慧城市PPP项目 合 同 模 板 签约方 甲方:xxx 乙方: xxx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 1.1定义和解释 (8) 1.1.1定义 (8) 1.1.2释义 (13) 1.2双方的风险分配 (13) 1.2.1甲方承担的风险 (13) 1.2.2乙方承担的风险 (13) 1.3承诺和确认 (14) 1.3.1甲方的承诺 (14) 1.3.2乙方的承诺 (14) 1.3.3确认 (14) 1.4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5) 1.4.1组成本项目合同的文件 (15) 第二章合同主体 (16) 2.1政府主体 (16) 2.1.1甲方主体资格 (16) 2.1.2甲方的主要权利 (16) 2.1.3甲方的主要义务 (17) 2.2乙方主体 (18) 2.2.1乙方的主体资格 (18)

2.2.2乙方的主要权利 (18) 2.2.3乙方的主要义务 (18) 第三章项目经营权 (19) 3.1经营权的范围 (19) 3.2项目合作期 (20) 3.3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20) 3.4项目合作期满后的处理 (21) 第四章投融资方案 (21) 4.1项目总投资 (22) 4.1.1投资规模 (22) 4.2融资方案 (22) 4.3政府提供的融资支持 (23) 4.4融资交割 (23) 4.5对融资文件的要求 (24) 第五章项目建设 (25) 5.1前期工作 (25) 5.1.1甲方负责的前期工作 (25) 5.1.2乙方负责的前期工作 (25) 5.1.3前期费用 (25) 5.2建设履约保函 (26) 5.3设计 (27)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 定义和解释 1.1.1 定义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 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 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 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个月,二类工程60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2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4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6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智慧城市建设的PPP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的PPP模式 发表时间:2018-06-14T10:47:46.09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4期作者:蔡玉丽1 李蒙2 王丽1 贾鑫蕊1 [导读] 使得城市的管理更加精细、城市的环境更加和谐、城市的经济更加高端、城市生活更加宜居的城市创新发展新模式。 1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00170;2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94 1、引言 智慧城市的概念源自于IBM在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其核心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城市生活、产业经济等领域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使得城市的管理更加精细、城市的环境更加和谐、城市的经济更加高端、城市生活更加宜居的城市创新发展新模式。 自从住建部2012年12月发布通知称我国将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7月,在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智慧城市PPP项目已有57个,项目投资额最大的高达48.69亿元;广义智慧城市PPP项目已有136个[1],PPP已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 2、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的几个特征 随着项目的不断落地,相应带来的问题也随之增加,如明股实债、保底回购、变相BT等。PPP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一个过程。 智慧城市项目应用PPP模式有其特殊性,这主要与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经营属性有关。因此,在推进智慧城市PPP项目过程中,需要根据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及其经营属性,有针对性地探索其实施路径。 (1)运作模式 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发改委主要推广的有委托运营O&M、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而财政部主要推广的有O&M、BOT、BOOT、BOO、管理合同MC等。财政部出于缓解存量项目资金压力的目的增加了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 具体操作中结合项目收费机制分为三种类型:①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BOT、BOOT等模式推进;②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或难以形成合理回报、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BOT、BOO等模式推进;③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BOT、O&M等市场化模式推进。在实际应用中也会采用复合模式,如表1所示江苏淮安和山东济宁的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中都用到了BOT+BOO的复合模式。 (2)组建的SPV公司 从参与建设工程的多寡看,以PPP模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通常由政府出资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特殊项目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来具体操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根据 SPV 公司是否参与具体项目建设运营,以及参与建设工程的多少,国内典型的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可以分为“大管家”模式(如合肥高新区);“整体推进”模式(如湘潭智慧城市)和“分领域”模式(如淮南智慧城市),具体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此外,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出资额度不同,SPV 公司又分为政府控股和社会资本控股两种,各地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其中,以社会资本控股开展城市建设运营的城市居多。也有成立多个SPV公司针对不同的领域分别进行融资、建设和运营,如表1中淮南智慧城市和山东济宁PPP项目。 我国PPP项目运营期限相对较长,依据行业特点、项目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投资回收期等因素,项目运行周期从 10 年到 30 年不等。如表1中湘潭智慧城市合作期1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山东济宁智慧城市运营期29年。 (3)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特点 智慧城市是一个由传感器、物联网、互联网、专业网覆盖全城的感知神经网络。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基础。一般包括:无线城市、政务信息网络、便民服务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政务服务共用平台、社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智慧共用平台项目;城市人口精准管理、交通智能管理服务、资源和生态环境智能监控、城市安全智能保障等城市智能运行项目;市民卡、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市民数字生活项目;智慧企业、电子商务等企业网络运营项目;公共集成服务、政府决策支持等政府整合服务项目等。 根据项目资产的收益特性,可将智慧城市项目区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类(如表 2所示)。 表2 智慧城市经营项目的特点 在项目回报机制方面,全年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两类项目比重逐步提高[2]。 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分类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投资主体、管理模式和权益归属等。 ①从技术维度看,智慧城市IT架构不同层次的项目都需要委托专业的IT公司开发和维护,面向政府管理需求的无收费机制项目只能由政府投资建设,存在用户消费或使用基础的智慧产品和服务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 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 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完整版)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市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一、综述 1.1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现场施工条件及周围环境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现行国家及市建筑施工管理规定 1.2 工程概况 海绵城市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装、坐凳、踏步及绿化工程等。 铺装一大面积采用30厚彩胶透水石。 铺装二大面积采用60厚100*200透水砖。 1.3编制说明 本施工方案,是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关标准及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文件编制的。在施工中,我公司本着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配合,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在施工中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将建设单位投资的每一分钱落到实处,以达到有效控制投资的目的,更好更快地交出让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乙方: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xx是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城市投融资服务、运营等领域的领先企业,在智慧能源、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交通、智慧水务等应用领域,智慧城市运营服务等方面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和集成服务优势。 xx集团是国内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和IT基础设施提供商。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处理、IT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竞争优势,在全国各省市有良好的社会资源。 为推进双方在智慧城市建设与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发展与合作,xx集团与xx 集团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xx、xx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本着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的合作宗旨,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也作为xx、xx双方在智慧城市领域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合作项目协议的基础。 二、合作内容 xx与xx确定建立长期稳定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共同推进政务信息化、城市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农村信息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城市整体信息化应用水平。 双方同意在以下方面开展重点合作: 1.湘潭智慧城市项目合作。xx已经取得了“智慧湘潭”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权利。xx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智慧湘潭”项目的建

设;xx在“智慧湘潭”项目框架内和xx对接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对接资源,共同推进智慧湘潭的建设工作。 2.昆明智慧城市项目合作。xx正在积极推进“智慧昆明”项目的落地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xx利用在智慧城市顶层设计、PPP模式、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方面的优势,配合xx推进“智慧昆明”项目的方案设计、模式设计、投融资落地、工程建设等工作。 3.北京、江西及其他省市智慧城市项目合作。xx、xx对接在全国领域内的资源,圈定一批资源优势省市名单,共同推进智慧城市项目落地。经双方初步讨论,认为江西省可以作为双方推进项目落地的一个试点,双方愿意整合资源推进江西省各智慧城市项目的落地工作。 4、xx集团旗下新华三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新IT解决方案领导者,致力于新IT解决方案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咨询、销售及服务,拥有H3C?品牌的全系列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超融合系统和IT管理系统等产品,能够提供大互联、大安全、云计算、大数据和IT咨询服务在内的一站式、全方位IT解决方案。经过双方讨论,一致同意加强合作,xx优先选择新华三的产品进行合作,而新华三确保给予有竞争力的商务报价和服务。 三、合作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1.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2.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优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3.双方确定合作协调办事机构和对接人员,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 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4.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 领域。 5.双方应协商解决合作中所遇问题。 6.双方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经营责 任。 7.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 益。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

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2019-2020年,对6个海绵分区的建设以每年50%以上的面积推进,到2020年完成22%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目标。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2019—2020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须达到100%。 (1)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海绵分区 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海陵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设计规划方案.docx

智慧城市建设 ppp 模式设计方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2、项目概况 (3) 2.1 、项目类型 (3) 2.2 、投资规模 (3) 2.3 、建设内容 (3) 2.4 、产出标准 (4) 2.5 、运营服务范围及标准 (4) 2.6 、回报机制 (4) 3、项目交易结构 (5) 3.1 、运作模式 (5) 3.2 、项目投融资结构 (5) 3.3 、融资安排 (5) 3.4 、项目资产权属 (6) 3.5 、绩效考核指标 (6) 4、项目风险分配 (7) 5、项目边界条件 (8) 5.1 、合作期限 (8) 5.2 、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 (8) 5.3 、项目公司组建 (8) 5.4 、定价调价机制 (9)

5.5 、项目监管 (10) 5.6 、政策性补助、补贴 (11) 6、项目特点及亮点 (12) 6.1 、盘活存量资产 (12) 6.2 、经营性与公益性捆绑开发 (12) 6.3 、制度设计 (12) 6.4 、资格后审 (13) 6.5 、契约精神 (14) 7、问题及建议 (15) 7.1 、存在的问题 (15) 7.2 、完善建议 (16) 8、体会与参考 (17) 8.1 、改变政府管理 (17) 8.2 、PPP模式感受和期待 (20) 1、项目背景 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 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 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其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城市面临着交通、医疗、教育、就业、卫 生环境、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在新环境下,如何解决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 96页)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 96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AY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 1 6年4月

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 水系统构建 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 编制阶段:送审成果 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送审时间:2016.04

院长:杨德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院总工程师:尹卫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管院长:陈永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赵耀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赵耀薛磊肖梦莹 刘亚洲陈宁宁张凤菊

安阳市地方规章 AY 编号:AY01-2016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2016—4—23发布 2016—4—23 试行————————————————————————————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联合发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阳市规划局 前言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降雨)时外排峰值流量的量化控制要求,因而只需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使超标雨水径流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排出场地即可,不需要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雨水管渠系统,《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保障城市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雨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已有规范迸行指导,也不需要另外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目前尚缺乏技术导则以指引相关规划设计落实量化管控要求,为此,编制组根据本地降雨、土壤、地形地势、地下水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具体情况,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规划设计标准;5.规划设计指引;6.计算指引;7.附则。 本导则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解释。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拉尔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阿拉尔市市智慧城市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方甲方:新疆新中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北京海绵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第一章总则 1.1 定义和解释 1.1.1 定义 本合同 :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阿拉尔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 指阿拉尔市智慧城市 PPP 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阿拉尔基础体系建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阿拉尔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 + 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 甲方:新疆新中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海绵城市控股有限公司。经营权:指甲方与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在内的本项目全程。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 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按照与阿拉尔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 运维日:参照与阿拉尔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甲乙双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 )本协议及附件 (b ) 融资文件 (c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设计方案

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设计方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2、项目概况 (3) 2.1、项目类型 (3) 2.2、投资规模 (3) 2.3、建设内容 (3) 2.4、产出标准 (4) 2.5、运营服务范围及标准 (4) 2.6、回报机制 (4) 3、项目交易结构 (5) 3.1、运作模式 (5) 3.2、项目投融资结构 (5) 3.3、融资安排 (5) 3.4、项目资产权属 (6) 3.5、绩效考核指标 (6) 4、项目风险分配 (7) 5、项目边界条件 (8) 5.1、合作期限 (8) 5.2、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 (8) 5.3、项目公司组建 (8) 5.4、定价调价机制 (9)

5.5、项目监管 (10) 5.6、政策性补助、补贴 (11) 6、项目特点及亮点 (12) 6.1、盘活存量资产 (12) 6.2、经营性与公益性捆绑开发 (12) 6.3、制度设计 (12) 6.4、资格后审 (13) 6.5、契约精神 (14) 7、问题及建议 (15) 7.1、存在的问题 (15) 7.2、完善建议 (16) 8、体会与参考 (17) 8.1、改变政府管理 (17) 8.2、PPP模式感受和期待 (20) 1、项目背景 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其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城市面临着交通、医疗、教育、就业、卫生环境、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在新环境下,如何解决

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实践研究 蔡俊伟

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实践研究蔡俊伟 发表时间:2019-11-07T16:41:37.7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作者:蔡俊伟1 汪俊校2 [导读] 摘要: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1身份证号码:41042519670804XXXX;2身份证号码:41042519910521XXXX 摘要: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在科技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 会资本参与。文章基于智慧城市建设与PPP模式的相关原理,阐述了采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与PPP模式结合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PPP模式;智慧城市;应用引言 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作出智能响应,其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成长。为应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实施智慧城市战略是一个最优应对策略。 1PPP模式创新 当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如火如荼,但是同时也面临着资金和运营难题,在金融渠道、融资途径、资金管理、运营持续、运行高效等问题。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各部委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广公私合作模式(即PPP模式)。以PPP模式为契机,智慧城市的建设开始走向全社会参与共建的阶段。一方面,通过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构建良好的政企协同关系,以政府管理服务为主,企业进行灵活的市场运作,形成新型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引擎。另一方面,以PPP模式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进行管理模式创新,已经从国家到地方都得到了认可和实践,据统计显示,40%的智慧城市试点省份明确要推行PPP智慧城市建设模式,近50个试点城市已明确了具体的PPP投资项目。 2智慧城市PPP项目的特点 2.1商业化程度较低 PPP模式开展的主要前提是利用社会融资手段建设公共事业,当公共项目建成之后,政府部门将公共项目的服务、所有权和经营权转交给社会企业一定的年限,实现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共赢。但是,由于智慧城市项目的公益性较强,加上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处于探索阶段,在智慧城市的系统中大多数子系统为纯公益性质,只有部分子系统具有使用者付费基础的特征。在财政部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对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量化控制,规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的背景下,加强智慧城市各领域运营模式的突破和创新,减少依赖于政府财政,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意义重大。 2.2风险管控难度大 智慧城市PPP项目具有涵盖领域众多、资金规模大、合作周期长、涉及利益主体多等特点,同时运营模式不足、政府和企业地位不对等等现实问题导致智慧城市PPP项目风险十分突出。 2.3PPP运作模式结构比较单一 我国78%的智慧城市PPP项目运作模式是BOT模式,其项目性质主要是新建项目。采用TOT模式和ROT模式的项目比重过小,这与国家发改委2017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就优先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将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分类实施、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所倡导的运作模式差距甚远。 3智慧城市PPP项目未来发展建议 3.1PPP模式适合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城市项目 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包括提供基础设施,是PPP模式应用的目标。PPP的实质是政府放开公共事业领域的话事权,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保障民营部门利益。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公共属性的项目,政府也完全不会参与。因此,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城市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 3.2探索多样化PPP项目回报机制 在目前严控PPP项目地方财政支出超过10%“红线”背景下,充分挖掘项目使用者付费部分,拓宽商业运营途径,如商铺、广告费、企业个性化服务业务等,优先考虑使用者付费或者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政府将智慧城市项目周边一定数量的资源(如土地、旅游、矿产)开发权出让给PPP项目公司,以捆绑方式提高项目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以确保项目投资者获取合理回报,调动投资者积极性。PPP项目公司在提供政府需求服务时,可以附带生产出更具经营性的副产品(如广告、建筑作品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以此弥补主产品项目财务上的不可行。对于纯政府付费项目应谨慎,坚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精准性和完整性,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3保障智慧城市项目实施质量 为了发挥出智慧城市项目的实际效率,就必须确保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质量,确保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日后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在智慧城市项目设计、原材料选择、施工技艺、竣工验收等各个层面上确保智慧城市项目的实际质量。积极借鉴他国类似项目建设的经验,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此外,针对智慧城市项目实施企业的行业口碑、专业能力、业主评价等层面严格地进行详细的分析,通过签订服务合同的手段,确保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企业的先进性。利用专业咨询专家团队的专业力量,积极地开展智慧城市项目审核工作。切实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专家层层审评,保障智慧城市项目设计质量。若智慧城市项目中存在问题,应该及时召集专家团队,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 3.4强化智慧城市项目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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