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1)

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1)
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1)

**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校车信息

车架号码车辆类型

号牌种类号牌号码

车辆所有人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校车驾驶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

校车运行方案信息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

车辆是否具备申请条件一、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要求,校车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及其第一号修改单要求,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应符合《校车标志灯》(GA/T1004-2012)和《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GA/T1005-2012)标准要求。(是□否□)

二、校车是否已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纳入县、市监控平台、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

申请单位说

明购车原因

年月日

县教育部门

意见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县交通运输

部门审核校

车运行路线是否符合安全通行意见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县交警大队

意见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县中小学幼

儿园校车安

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县中小学幼

儿园校车安

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意

年月日

支队车管所

备案

年月日

申请校车标牌流程(总)

申请校车标牌流程 一、向县教体局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是否具有办学资质、车辆所有人、专用校车号牌号码、乘座人数、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投保承运人保险情况、校车运行方案制定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校车停车场、定点维修企业(不低于一类资质)、车内安全监控设施情况等;(格式见附件1) 2、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3份;(格式见附件2) 3、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4、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及复印件(必须有签注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如无可先到县交警大队办理签注); 5、校车运行方案;(格式见附件3)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格式见附件4) 7、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原件及复印件(每座保额不低于100 万元); 8、乘车座次表(每班次一表,格式见附件5)。 9、申请办理校车标牌车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 10、提交给县交警、交运征求意见书(本项由教体局负责)。 11、办理校车标牌申请书(本项由教体局负责) 12、校车标牌许可批复文件(由县政府下达) 13、校车标牌复印件(待交警大队发放校车标牌后由学校复 印送达县教体局存档)。 二、教体局受理申请后,征求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意

见,接县交警大队提交审查电话后,提交以下材料: 1、一日内交验机动车;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4、校车运行方案; 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6、校车已超过检验期的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后,由县教体局提交县政府许可同意后,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申领校车标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3、校车行驶证、复印件; 4、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5、县政府批准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更换校车的,或者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的,按照前三条重新办理许可及标牌申领手续。 五、办理期满换领、损毁换领、丢失、灭失补领校车标牌的,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重新核发校车标牌。 六、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并交回校车标牌。

校车使用管理规定

校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学校校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实行用车审批制度。 二、学校校车主要用于学校的行政事务、教职工因公外出及师生的应急使用。 三、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 四、校车由学校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司机要认真执行“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和履行“司机职责”。 五、学校司机要注重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保证用车安全。 六、学校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对违章违规行车造成的非正常性支出学校不予报销。 七、学校校车因公务发生交通事故及被罚款,要根据司机、乘车人所负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不同比例的经济损失。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事故由学校负责;公车私用的,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八、学校校车的维护、修理,由司机向总务处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送检维修,之后凭修理厂正规维修清单及发票报销。 九、车辆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校车使用许可 第十四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 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 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 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 效期等事项。 第十七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九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具备相关资料的,在“□”中划“√”;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栏,属于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签注的地址;属于个人的,填写实际居住的地址; 4、机动车信息栏的“机动车所有人”、“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机动车品牌型号”项目,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的内容填写; 5、申请方式栏,属于委托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在“□”内划“√”外,还应当在下划线处填写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的全称; 6、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的签章栏,应当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应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应签字。

受理凭证 ————————: 你提交的以下资料: 1、□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

4、□学校、幼儿园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 6、□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7、□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机动车内部加装扶手照片 9、□机动车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 10、□属学校租用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我局已经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经办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年月 日

校车使用许可办理规程

校车使用许可办理规程 一、实施机构:华容县校车办 二、项目名称:校车使用许可 三、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四、设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十五条,《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七、八、九、十条》,《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办函[2013]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线路的意见》(华校车办能[2016]7号)。 五、审批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六、必备申请材料: (一)岳阳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岳阳市校车标牌领取表;(份数:各1份;获取方式:窗口,申请者填写) (二)《驾驶证》、《行驶证》;(验原件)

(三)校车使用学校(幼儿园)机构代码和校车所有人机构代码;(验原件) (四)照管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责任人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验原件) (六)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所属乡镇校车办意见。(乡镇校车办盖章同意) 七、办理流程: 1.受理:(1天)受理单位:县校车办;承办人:(资料查验、收集)。 2.(3天)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审核:承办人:;签字:;盖《华容县交警大队》章,资料传递人员:。交通运输局审核:承办人:;签字:;盖《华容县交通运输局》章,资料传递人员:。 3.审批:(5天)审批单位:县校车办;承办人:;签字:华容县校车办主任;盖《华容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章;资料传递人员:。 4.发《校车使用许可决定书》:(1天)发证单位:县校车办;承办人:;盖《华容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发《校车标牌》:(3天)发证单位:华容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承办人:; 八、收费标准、依据、性质: 不收费。 九、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3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17个工作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明确校车管理责任,加强校车安全监督,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聊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学校性质:①公办;②民办。 2.学校办学类型:①小学;②初中;③九年一贯制学校;④十二年一贯制学校;⑤幼儿园。 3.校长(园长)姓名: 4.联系电话: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 1.乙方性质:①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③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④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 2.法人代表: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地址: 三、校车基本情况 乙方为本校学生提供校车服务的校车共_________辆。 (详见责任书附件) 四、校车驾驶人由乙方指派。 驾驶人变更时,乙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五、随车照管人员由_________方指派。 1.派出方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2.随车照管人员变更时,派出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 2.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交接工作,协助乙方组织上下车管理,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一、初次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办理流程 (一)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交如下材料(以下统称“申请材料”): 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审批表; 2.校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签注的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4.校车运行方案(标准格式附后); 5.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属学校自用非营运车辆,应附带车辆的强制维修保养制度及保养作业计划以及车辆二保维护证明;属营运车辆,需附带车辆所属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证明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车辆日常维护制度及二保维护的证明); 6.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二)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市教育行政部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均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按有关规章、规定对申请车辆进行查验,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依次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申请人未按有关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在审查申请材

料时,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善,但在立即补充完善后即可通过审查的,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待申请人补充完善后并提交合格材料后,重新开始计算审查时间。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提交车辆进行现场查验。查验机动车时,申请人还需提交如下证明、凭证(均为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指在查验审核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相关规定,需重新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形); 4.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验车辆时,发现车辆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但可通过整改立即恢复的,应告之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再行交验车辆;以整改后交验车辆的时间作为当事人交验机动车的时间。 (五)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对于批准使用的,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审批表》和《校车运行方案》加盖本级人民政府公章、填写

关于禁止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

关于禁止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关于禁止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好~交通安全是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和幸福家庭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文件主要内容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保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接送学生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其中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还应当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标准; (二)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是在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10人、符合《校车标识》(GB24315-2009)标准的车辆,并喷涂统一的车身外观标识;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是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 (三)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报废期限以内,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 (四)车长小于6米的接送学生车辆应为两厢车身,并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 (五)按规定申领标牌,标牌的有效期与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相同,需要延续有效期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七)安装行驶安全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

严禁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第七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三)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九条接送学生车辆车身外观标识、标牌式样,按照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接送学生车辆标牌应当放置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车身位置。 严禁涂改、伪造、转让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或者将其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将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如实向学校说明,教育子女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运营车辆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允许、默许子女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 承诺书 我已经学习《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我承诺不乘坐任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级: 班主任签字: 2012年12月

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提示:填表说明在背面

填表说明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具备相关资料的,在“□”中划“√”;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栏,属于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签注的地址;属于个人的,填写实际居住的地址; 4、机动车信息栏的“机动车所有人”、“号牌”、“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机动车品牌型号”项目,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的容填写; 5、申请方式栏,属于委托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在“□”划“√”外,还应当在下划线处填写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的全称; 6、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的签章栏,应当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住所地址、明名称、,在代理人栏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容,代理单位应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应签字。

受理凭证 ————————: 你提交的以下资料: 1、□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4、□学校、幼儿园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 5、□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 6、□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7、□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机动车部加装扶手照片 9、□机动车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 10、□属学校租用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 我局已经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经办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年月日

校车线路申请报告

校车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大堡启明星幼儿园位于大堡乡大堡街,现有在校生76人,承担周围多个村的幼儿教育工作,为了方便偏远地区幼儿安全上下学校,特申请校车1辆。 我们还针对校车的安全使用制定了《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恳请领导批准。 常宁市大堡启明星幼儿园 2013年9月6日篇二:校车申请报告 校车申请报告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又因为我校在不断的发展与成长当中,现因学校地理位置特殊这一原因,我校有教师68人,每天坐校车的教师共有30多人,在此条件下,学校目前一辆11人座的校车远远解决不了老师们的需求,现欲在租一辆15座的校车,每月价格为8千元,。特此请局领导批准。 申请单位:中山路小学紫都一分校2015年6月15日篇三:班车申请报告 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职工人数逐渐增多,公司领导为了关怀和照顾职工上下班的方便和安全,购买了多辆大客车,这是我们广大职工都能感受到的,可是随着合肥的道路改建,我厂的接送夜班的车辆路线也发生了改变,在厂车线路与站点调整下,使我们居住在东线的十几位职工无法按厂里设的线路来上下班,尤其是夜班按设定的点来上下车,我们回家很不方便,将要行走数小时才能到家,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因为夜间没有公交车。我们特此提出报告,望领导给予考虑,现提出以下封路后的接送路线,供领导参考。夜班能够从北二环转东二环右转长江东路到肥东路口,直行到和平路与肥东路交叉口。 1:生态公园有下 2:北二环与东二环交叉口有下 3:长江东路与肥东路口有下 4:肥东路与和平路口有下 5:东二环与长江东大街交叉口有下 就这样的线路,有的职工下车还要走两至三站路,望领导能体谅和考查,给予考虑职工上下班夜间线路 回家安全,特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谢谢! 呈 有关领导 报告人:篇四:校车申请书 校车申请书 丁村乡梦婷幼儿园(办学许可证4116251101)始建于2008年8月,法人代表刘祖光,位于丁村乡北刘营,现有学生260多人,教师8人,教学设备齐全。园内教室宽敞明亮,活动场地大,是经教体局审验合格的一所民办合格优秀幼儿园。 因我园留守儿童多,为了方便他们更好的接受良好教育,我园于2014年4月购买了一辆标准化校车。驾驶人贾新峰,准驾车型:b2,驾驶证号:跟车教师:刘婷婷,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周口市教体局、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的(2014)322号文件精神,我园现提交校车许可申请,呈请领导审核批准。 郸城县丁村乡梦婷幼儿园 2015/2/2篇五:关于申请校车的报告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 责 任 书 二〇二〇年九月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2〕10号)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预防涉及校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的安全,特与各学校校(园)长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统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营运资格,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校车超员、超速。校车过渡期内,所有校车必须提供车辆相关手续申请办理校车标牌标识。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校车驾驶人不能随意更换,必须和校车标牌上注明的驾驶人一致,需更换的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予以更改备档。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幼儿园)或校车提供者要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作为接送学生的随车护送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并协助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学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是详细掌握接送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完善交接手续,建立校车档案;二是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三是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四是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是督促学校或校车提供者对校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安排专班与相关部门联合,对校车进行每周一次的不定期上路检查,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查处;六

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 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填表说明 。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具备相关资料的,在“□”中划“√”;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栏,属于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签注的地址;属于个人的,填写实际居住的地址; 4、机动车信息栏的“机动车所有人”、“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机动车品牌型号”项目,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的内容填写; 5、申请方式栏,属于委托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在“□”内划“√”外,还应当在下划线处填写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的全称; 6、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的签章栏,应当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应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应签字。 : $ 》

¥ 受理凭证 ————————: — 你提交的以下资料: 1、□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 4、□学校、幼儿园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 6、□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7、□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8、□机动车内部加装扶手照片 9、□机动车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 10、□属学校租用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我局已经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经办人: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年月日,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使用许可 事项代码:5053 三、办理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 2、《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沪府办发[2012]55号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做好校车许可期限确认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3013]5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和权限 1、主体名称: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普陀区教育局。 2、审批权限: 普陀区教育局负责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终审。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批准。

(二)审批内容 本区中小学、幼托园所自有校车、租赁校车使用的申请(三)、法律效率 获得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使用申请表》后,被许可单位可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校车标牌并运行。 五、审批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3、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 出具的文件按原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孙集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孙集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孙集幼儿园2013—2014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山东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校车使用范围 根据我校办学实际,确需要使用校车,依照本办法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为我校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二条 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监利籍车辆,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者所有;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车辆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四)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设备;加装扶手等安全装置,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车窗玻璃不得使用不透明的太阳膜;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六)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并随车携带. 第三条

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且经有关部门同意,经过备案后,方可作为我校校车使用,如不能通过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装载学生上下学,一律举报相关部门.校车使用许可经过批准后,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告知相关部门和我校,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同时将相关信息函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且要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造册. 第四条 除学童、随车照管人员外,不得承载其他人. 第五条 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车辆类型、品 牌型号、核载人数和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发证单位、有效期等事项.校车标牌的有效期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有效期相一致.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车使用单位应当将校车 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使用年限或者行驶里程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 (二)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车使用 (三)不再属于校车使用单位所有. 第七条 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第八条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

幼儿园校车申请书doc

幼儿园校车申请书 篇一:幼儿园校车申请书 幼儿园校车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城关镇位于,现有在校生人,承担周围个村的幼儿学前教育工作,为了方便偏远地区幼儿安全上下学,特申办校车1辆,我园向领导保证所有配置完全符合教育及交警部门管理规定方才开始使用。 恳请领导批准为谢! 申请单位: 年月日 篇二:幼儿园校车申请报告 关于清和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购置校车的请示 尊敬的桂阳县教育局: 目前,清和有3-6岁学前儿童753人,除去外出务工、迁移等各种因素,至少还有200-300学前儿童急需入园。为了解决当地百姓入园远、入园贵的教育问题,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本期,我清和中心学校正在积极筹办清和公办幼儿园。清和公办幼儿园位于原清和中心完小内,校舍面积大,教室宽敞明亮,园内可同时容纳200余名幼儿。目前,该园教学楼已粉刷一新,园内各种设施正在同步建设当中。本期,预计招生100人,实际招生119人,比预期好,可见

周边百姓对我园充满了信心和期待。根据园区周边的具体情况,为了解决小朋友上学的接送问题,需购置一辆幼儿园专用校车,特申请购置校车一辆。车辆情况如下: 车辆种类:宇通专用校车 核定载客人数:19座 特此申请,请批复。 清和中心学校 XX年9月2日 篇三:校车申请书 校车申请书 丁村乡梦婷幼儿园(办学许可证01)始建于XX年8月,法人代表刘祖光,位于丁村乡北刘营,现有学生260多人,教师8人,教学设备齐全。园内教室宽敞明亮,活动场地大,是经教体局审验合格的一所民办合格优秀幼儿园。 因我园留守儿童多,为了方便他们更好的接受良好教育,我园于XX年4月购买了一辆标准化校车。驾驶人贾新峰,准驾车型:B2,驾驶证号:跟车教师:刘婷婷,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周口市教体局、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的(XX)322号文件精神,我园现提交校车许可申请,呈请领导审核批准。 郸城县丁村乡梦婷幼儿园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WORD格式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名称联系电话 申请人住所地址邮政 编码证明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机动车所有人号牌号码车辆类型 机动车信息安全技术检验 有效期 年月止 机动车品 牌 型号保险合同号承保单位 驾驶人信息 姓名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 姓名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 姓名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 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签章: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 3、□学校、幼儿园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相证明 关 4、□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 资 5、□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料 6、□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内部加装扶手照片 8、□机动车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 9、□属学校租用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申请□由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申请(单位盖章) 方式□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委托代理申请 年月日姓名/名称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姓名 代理人代理人签章: 经办 身份证明 名称 号码 住所地址(个人签字/单位盖章)人 签字年月日 年月 日提示:填表说明在背面

填表说明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 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具备相关资料的,在“□”中划“√”;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栏,属于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签注的地址; 属于个人的,填写实际居住的地址; 4、机动车信息栏的“机动车所有人”、“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机动车品牌型号”项目,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的内容填写; 5、申请方式栏,属于委托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在“□”内划“√”外, 还应当在下划线处填写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的全称; 6、机动车所有人、学校、幼儿园的签章栏,应当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 内容,代理单位应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应签字。

关于进一步完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省邵驻武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邵阳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车管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完善我市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校车运营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校车管理工作目标。 二、健全校车领导机制 市人民政府成立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公安、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

政局、司法局、住建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质监局、安监局、经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教育、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校车管理的协调、督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校车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成立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辖区内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为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校车运营模式 我市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市场运作、公司经营、部门监管”的校车运营和管理模式,优化校车管理机制。 (一)政府主导:由市人民政府全面规划,整合资源,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实施校车管理工作。 (二)属地负责: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车的统一管理,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三)市场运作:农村地区主要通过农村短途客运班车承担学生上学、放学接送工作;如果农村短途客运班车满足不了学生乘车需求,又符合新上客运班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依

附录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附录1: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2.有取得 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送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校车申请表和行驶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等材料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 不予批准的 由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车辆,发放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附录2: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 北海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校车的原因: ×××××× 二、申请单位情况: ×××××× 三、申请校车数量、车牌号: 现申请×辆校车,车牌号分别为:×××,用于接送××(服务方) 附件: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注意事项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注意事项 一、提交《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申请时要提交《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即广东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盖章的复印件(可以到原过线检测站复印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已领取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行驶证签注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专用校车,不需提供《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对取得《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六个月的校车,应当在交验机动车前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2014年12月25日前经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审许可申请材料通过的校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六个月,由交警部门通知其补充提供《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2014年12月25日前经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审不通过重新提交材料要在“广州市校车使用许可系统”补充《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4)相关规定 (一)校车检验项目: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干粉灭火器、应急锤、急救箱;对安装有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和倒车辅助装置的校车,还应查验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和倒车辅助装置;对专用校车和喷涂粘贴有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非专用校车,还应查验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 (二)校车配备标准:校车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及其他相关规定配备统一的校车标牌(教

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查验机动车时除外)、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设置照管人员座椅(座位)。 (三)校车外观规范:专用校车应喷涂粘贴符合《校车标识》(GB 24315-2009)规定的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每一个座椅(包括驾驶人座椅、照管人员座椅和学生座椅)均应安装汽车安全带,照管人员座椅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5.10.5.1.2.1规定,每一个照管人员座椅均应有明显标识。按照《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生产的专用校车,以及2013年5月1日起生产的所有专用校车,还应安装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的 5.15规定的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和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的5.13.2的辅助倒车装置。 非专用校车如喷涂粘贴有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车身外观标识应符合GB24315关于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规定,每一个学生座椅应安装汽车安全带。 三、交验车辆时注意事项(可直接开车到车管分所的查验岗) 一是带齐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资料原件,如行驶证、驾驶证、单位的需要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的复印件也行)和身份证;二是申请者在交验车辆检验前,要对照项目进行自检和整改,交验车辆时要提交《校车查验记录表》(见附件2,可复制或在各车管分所领取),并按照校车年审照片的要求填写车牌、张贴车架排印条和车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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