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与大型央企项目对接的机制创新与配套体系建设_林善炜

福建与大型央企项目对接的机制创新与配套体系建设_林善炜
福建与大型央企项目对接的机制创新与配套体系建设_林善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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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2-12-18

作者简介:林善炜(1969-),男,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研究。

摘要:与央企合作对接,福建应找准自身定位,立足自身发展优势和发展需求,从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出发,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投资行为异化,防止地方的政治理性与央企的经济理性发生冲突。在加快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过程中,必须不断创新对接机制,并加强与央企项目对接的配套支撑体系建设。

关键词:央企;福建;合作;对接;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1072(2013)01-025-04

地方引进大型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新政治经济学”课题。央企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创新水平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与央企合作,是壮大福建经济总量、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福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一、地方对接央企开创了中央与地方经济合作多赢的新模式

近年来,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邀请央企投资地方项目,推动并购整合及产业升级,实现地方与央企对接。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寻求与大型央企对接合作,改变了过去中央与地方传统单一的“上收下划”的行政关系,开创了中央与地方经济合作多赢的新模式、新局面。

1.“央地”对接合作对发挥国有资本的整体效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民经济结构起到积极作

用。从国有经济整体布局上看,地方与央企对接,使国有资本更多地集中到重要矿产资源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行业,以及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上来,引导国有资本进一步加强这些行业、产业的高端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发、生产,促进强强联合和上下游一体化重组,构建合理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强了规模效应。同时,国有资本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抵御外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2.“央地”对接合作对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区域经济增长上看,央企给地方带来的不仅是投资和技术,更重要的是带来了更多新的理念、新的业态和新的管理方式,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了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对提升地方形象和综合实力起到巨大的作用。[1]

福建与大型央企项目对接的 机制创新与配套体系建设

林善炜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建 福州 350014)

3.“央地”对接合作对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特别是在目前市场经济还发育不完善的我国,治理机制、治理水平、风险评价等还存在许多亟待变革的地方。地方与央企对接,推动地方企业改革重组,改变了过去单一的股本结构,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客观上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管理水平和提高公司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央地”对接合作对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起到了引领作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参差不齐,运作尚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央企为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带去了新鲜的理念和可行方法,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意义。[2]

二、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如火如荼

地方政府与央企合作由来已久。探寻地方对接央企的历史脉络,起点在湖南。[3]近年来,地方与央企合作渐成风潮,上海、广东、江苏、湖南、湖北、四川、安徽等省区市都纷纷与央企对接合作,金额巨大。

福建地处东部沿海,曾为海防前线,国家投入少,基础设施薄弱,工业项目欠缺,重大项目更是少而有少。但海西建设从区域设想上升为国家战略至今,福建始终得到国家相关部委鼎力支持,先后有80多个国家部委、央企与福建签署了合作协议、会议纪要,或出台政策文件,支持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先行先试。[4]近年来,央企对福建的投入不断加大,合作范围不断拓宽,一批有规模实力、有自主品牌、有很高知名度、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央企业在福建落地生根,成为引领和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与此同时,福建坚持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和拉动,不断深化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全力推进与央企项目对接。众多央企青睐“海西”机遇,大型央企纷纷赴闽抢滩布局,“海西”已成为吸引央企投资的一片热土。

众多大型央企、大型项目的落地,成为福建经济“量升质提”的加速器,之前较为薄弱的工业基础得以改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港口、岸线、海洋等优势资源陆续“激活”,海峡西岸经济区“龙头”省份的带动和辐射能力全面提升,逐步形成了“引进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打造一个集群”的倍增效应。[5]作为最早到福建投资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经建设了福建炼化一体化项目,引进了沙特阿美、埃克森美孚等跨国公司组建联合石化公司,成为福建与央企合作的标志性项目。福建联合石化公司目前炼油能力居国内第6位,乙烯生产能力居国内第8位,其炼油、乙烯的竞争力目前在亚太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与中石化的合作,不但成就了福建石化产业的支柱地位,还通过集聚中化重油、合成橡胶、湄洲湾氯碱等一大批项目,培育了石化产业群,提升了我省石化产业的层级水平,带动了泉州石化产业群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福建合作起步也较早,目前合作成效显著。1995年,中国海油就开始与福建合作推进LNG总体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40亿元,包括站线项目、三个燃气电厂和五个城市燃气项目,改写了福建缺少天然气的历史,为福建可持续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中国铝业在发展规划中,将福建瑞闽公司列为西南、西北、东北、东南和河南五个铝加工基地中的东南铝加工基地,总投资31亿元的中铝瑞闽高精铝板带工程,使福建从此有了高端铝材产品。

福建省发改委最新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已有国家电网、中国建筑、航天科工等17家中央企业与福建签约合作。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底,在闽投资的央企已超过90家,合作项目400多个,其中,纳入全省跟踪管理系统的央企项目234个,总投资达1.37万亿元。[6]

众多央企落地,除了做大福建经济规模以外,更重要的在于塑造现代工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动福建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

三、大规模央企“青睐”福建的原因分析

从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促进与央企项目对接的高度重视和中央对海西战略的支持来看,大规模央企入闽加快与福建对接的原因,主要有:1.福建作为中央对台工作的前沿平台,将在新时期发挥更加重要、更为特殊的作用。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具有地理位置的独特优势,加上血缘相亲、语言相同、习俗相近,在发展两岸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近年来,中央把“支持海西”提到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层面来考量和部署,表明了中央对福建的重视,也凸显了福建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央企业加强与福建的战略合作,是中央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加强两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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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具有明显的“新政治经济学”意义。

2.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交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北承长三角,南接珠三角,东出台湾海峡,西联内陆腹地,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使福建在历史上成为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重要门户。而作为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近年来福建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主体地位正日渐凸显。与此同时,近年来福建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补齐历史遗留的“短板”,先后投资1000多亿元修建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项目;主干电网从220千伏升级为500千伏;通过加大港口建设力度,初步形成一批独具优势的沿海港口。此外,还密集出台12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由于福建生态环境优越,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较强,开发密度及发展潜力大,沿海地区有望成为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同时,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可预见的良好前景,也极大提升了央企投资信心。“十一五”末期,福建综合实力迈上了新台阶,交通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改革开放积累了丰富经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了发展活力,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对台优势等进一步显现,已成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极为有利的条件。

3.福建跨越发展,迫切需要又好又多的大项目支持。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好海峡西岸经济区,既要依靠“内力”,充分调动全省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依托“外力”,借梯登高,广泛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尤其是来自中央企业的力量。中央企业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创新水平高,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有着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福建与效益较好、实力雄厚的央企合作,项目带动,可以聚集发展要素,激发区域发展活力,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

4.福建立足自身优势,尽最大努力为央企落户创造一切可能条件,是众多央企入闽的重要原因。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各区市全力抓好洽谈会项目的落实,着力完善配套条件,落实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效率,千方百计推动大型央企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推进了对接合作大项目的进展。

总之,空前的战略机遇、独特的区位优势、广阔的市场空间,成为央企投资福建的多重动力。而央企强大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加上省市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央企对接”为央企自身发展和地方经济提速找到完美的契合点。

四、加快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机制创新

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其基本精神就是在与央企对接合作过程中,福建应找准自身定位,立足自身发展优势和发展需求,从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出发,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投资行为异化”,防止地方的政治理性与央企的经济理性发生冲突。

加快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互利共赢。在对接过程中,必须不断进行对接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1.创新项目责任分工机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推进落实的责任单位。项目推进落实的责任主体应是项目业主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省发改委负责央企项目的牵头预审、汇总、协调、报批工作,统筹做好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沟通工作,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负责做好央企对接合作项目的省级预审和跟踪推进、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政府要加强三维项目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层层建立责任制,适时掌握项目动态。

2.创新项目分层推进机制,层层加快工作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项目预审制度、项目退出机制,对符合审批立项条件的项目,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使项目尽快获批; 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对部分条件不符合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介入,提出解决问题的线路图,帮助解决问题;对不符合审批立项条件的项目,且经过努力仍无法达到审批立项条件的项目,经会商后报省里申请退出。

3.创新项目协调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具体问题,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省政府要定期召开项目要素保障联席会议,专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搭建与央企、央企驻闽单位互动交流平台,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4.创新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突破重点难题。应进一步强化央企项目动态管理库建设,省发改委要制定年度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全程跟踪和服务制度,“引进前”注重谋划和交流互动、“引进中”注重协调和解决问题、“引进后”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已签约尚未得到国家批复的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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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早日得到国家批复、核准。各级政府应重视建立信息交流和通报机制,及时反映央企对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央企合作重要动态、重大问题。

5.创新项目人才引进机制,形成人才、项目、技术、资本对接机制,促进人才与项目对接互动。项目所在地政府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用于央企职工住房建设;优先为央企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海外引智等提供服务;积极搭建毕业生与央企双向选择对接平台,为央企接收我省毕业生在就业手续办理、人事代理、户口落户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五、加强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的配套支撑体系建设

加快福建与央企项目对接机制创新,必须加强配套支撑体系建设。

首先,要加强央企入闽的环境建设,主要是加强福建资源、基础设施、基础条件等硬环境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加强福建文化、政策、制度、法律、观念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建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寻求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更多央企“入闽”发展。

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央企入闽”价值评价体系,跟踪评价“央企入闽”后在整合福建的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实现创业就业机会、带动地方和国际国内竞争实力等多个方面的价值实现情况。

再次,要加强通过央企入闽带动外企、民企入闽的带动政策措施建设,在政府引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符合福建发展的外企(外资)、民企(民资),鼓励非公企业配套发展下游、终端产品,延长产业链,拓展非公企业与央企的合作空间,从而促进外企、民企与央企及福建资源、政策优势互补格局的形成。

“十二五”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福建要牢牢把握中央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难得历史机遇,积极响应国家“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的部署,在成功实施央企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与大型民营企业的对接,实现央企、民企和外企齐头并进,推动福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参考文献:

[1][2] 李保民.央企与地方对接五大优势[J].现代国企研

究.2010(1).

[3] 王道军.对接央企的全国冲动[J].上海国资.2010(3).

[4] 陆天然.省部合作助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N].中国

改革报.2011-09-13.

[5] 涂洪长,胡苏.福建推进央企民企外企“三维对接”为

经济发展提质量[EB/OL].新华网.2012-06-06.

https://www.360docs.net/doc/3314017914.html,/local/2012-06/05/c_1

12123977.htm.

[6] 温晔,董建国.中央企业大规模进入福建[EB/OL].

https://www.360docs.net/doc/3314017914.html,/news/2012-11/08/c_

113642174.htm.

责任编辑:陈振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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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事厅 湘建人教函…2010?15号 关于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 业 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组织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监督、

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者高中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2.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0年度考试定在5月15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今年,各专业考试大纲已重新编写,可访问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3314017914.html,)。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自行安排。 3.报考程序。今年开始实行网上报考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22日前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考试报名”界面,在网上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中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为JPG格式),并打印在网上填报的考试登记表,由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网上填写并打印好的《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到市州报名点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需另交与上传网上一致的免冠彩照两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闽建建[2014]36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9.05 【实施日期】2014.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建建[2014]3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有效遏制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质量突出问题,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和省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撑安装推荐图集》(闽建建〔2012〕13号)相关要求进行

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检查,发现模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切实消除模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防止模板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级监管部门在检查、督(巡)查中,发现模板工程存在下列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分“可拆除重新安装模板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尚未浇捣或虽然柱墙混凝土已浇捣但梁板混凝土未浇捣),“无法拆除重新安装模板工程”(柱墙、梁板混凝土已浇捣,无法拆除重建)两种情况分别对工程实体进行处理。 (一)抽查同一单位工程最近一次拆模可实体量测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和已安装的模板工程各1个楼层(一般混凝土分项工程检查柱墙和梁板两个检验批,模板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要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对其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监督责任,对所承揽监督业务的工作质量负责。 二、认真审阅、熟悉监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掌握受监项目的监督难点和重点,提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结合监督工程的性质、技术特点和设计要求等,按照本站制订的有关细则、措施、规定等编制监督项目的质量监督计划;在施工前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交底,并按照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三、审查受监项目的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技术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续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相应管理法规 要求。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有效运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内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如:材料与构配件的进场检查和复验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等)是否落实。检查施工企业是否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工人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具体操作。抽查工地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完全满足有关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

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 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抽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齐全、完整、准确、及时”原则,收集整编质量保证资料。 五、负责对分管理项目实施监督抽查,发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应督促责任方迅速消除质量隐患,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验收标准。 六、接受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参加受监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处理工作。 七、认真填写监督记录,及时报告在建工程质量情况,参与起草受监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成监督的项目应将质监员资料分工程整理归档,存档案室。 八、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按时提交业务考核总结。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 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委托方 另行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合标度)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程咨询收费表(计价格[1999]1283号)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下表)。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闽价[2000]房字422号)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详见计价格[1999]1283号文附表二)。

闽建建200659号文-福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 及实施对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其它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或者建筑施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对本企业承揽(生产)的工程(产品)非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企业试验室是

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质量检测工作部门。 第四条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 . 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第五条 究、开发,使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 第六条 审批,并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 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管理 第七条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必须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或备案的业务范围、地域内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第八条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用表格

表一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表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 你单位报监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同意办理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我站安排为项目监督负责人,与 组成项目监督组,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 监督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 (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表三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 编制人: 审批人: 年月日

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为了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如下监督方案: 一、监督组织 由以下人员组成该工程的监督小组: 二、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5、《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6、设计文件及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三、监督内容 监督机构实施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并重的原则,具体监督内容由以下组成: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依法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处罚。 四、监督方法 1、实行集体监督制度 (1)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竣工验收监督至少2人以上。 (2)监督机构下发各类文书经两人以上同时签署才有效。 2、实行重点控制的原则 监督人员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根据工程特点,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当施工至规定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操作说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

目录 一、系统环境 (1) 1.1. 硬件 (1) 1.2. 软件 (1) 1.3. 互联网 (1) 1.4. IE7浏览器的设置 (1) 1.5. IE8-IE11浏览器的设置 (7) 1.5.1. 设置兼容模式 (7) 1.5.2. 浏览器设置 (8) 1.6. 分辨率 (15) 二、注册用户 (15) 2.1. 选择企业类型 (16) 2.2.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17) 2.3. 上传附件 (19) 2.4. 申请内部用户 (22) 2.5. 确认注册信息 (23) 2.6. 查询用户注册 (24) 三、登录系统 (25) 四、变更用户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申请修改用户信息 (35) 3.2. 检查用户信息 (35) 五、首页 (27) 4.1 政策文件 (28) 4.2 消息提醒 (28)

4.3 系统操作手册 (28) 4.4 咨询解答 (28) 4.5 申请开通事项 (29) 4.6 系统意见和建议 (29) 4.7 案卷列表 (29) 六、办理业务 (30) 5.1 首次申请 (30) 5.2 资质变更 (35) 5.3 附件操作说明 (42) 5.4 查看办理情况 (44) 七、企业综合服务 (45) 6.1. 企业用户管理 (45) 6.1.1. 岗位授权 (46) 6.1.2. 删除企业内部用户 (46) 6.1.3. 暂停使用和恢复开通 (46) 6.1.4. 新增企业内部用户 (47) 6.2. 事项申请 (47) 6.2.1. 事项申请 (47) 6.2.2. 已开通事项 (48) 6.3. 基本信息维护 (48)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标准DB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201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xxxx-201X 福建省钢筋套筒 灌浆连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of Fujian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of Fujian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201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201X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X年XX月XX日 2017年福州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第三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6]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材料; 4 接头性能和型式检验;5设计规定;6制作与施工;7 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邮编:361004)以供日后修订时参考。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思达建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交三航(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用之我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用之我见 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分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职能现状,提出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指导职能的重要性,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作用 Abstract: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tation guidance functions of the status quo, the importance of the fun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tation guida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Station; role 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中涉及的人员众多。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将建设工程产品制造成合格的产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从整体上看,是从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描述政府对其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是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具体监督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和质量的过程产出、中间产出、最终产出的监督结合,以投入监督和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保证产出品质量,体现事前主动控制的监督思想,并且着重是对公众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预控监督和中间监督。 在过去的几年里,为了避免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质量问题的出现,我国建筑管理部门不断提高检查与监督的力度,却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追根溯源,就是因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足,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乃至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了限制作用。在此前提条件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对自身指导职能的重要性有一个清楚地认识,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职能作用下,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以便让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保障。 1 分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职能现状 在过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职能大多都被其内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忽略了,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体现检查与监督的职能,并希望通过这些职能使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因为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有限,使得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也不高,对施工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这样,即使有质量监督站内部监督人员的检查和监督,提高建筑施工质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正式版201762012615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能够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决策到竣工投产预计或者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相关经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她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计价规范与标准、计价定额、造价指标与指数、价格信息以及工程计价规定等。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发布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其中,计价定额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发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价格信息;对全省统一计价定额缺项且具有地域特点或者工程建设亟需的项目,能够编制发布补充计价定额。

闽建建[2006]59号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其它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或者建筑施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对本企业承揽(生产)的工程(产品)非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企业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质量检测工作部门。 第四条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五条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使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第六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并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管理 第七条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必须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或备案的业务范围、地域内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第八条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净资产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自XX年8月以来,我站组织监督人员对县区和市本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全市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结构安全,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实体质量满足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资料基本完整。各责任主体均 建立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工程质量 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措施基本到位,工程质量安全 水平均衡发展。但也还有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因商品混凝土材料的多样性、温度变化、施工荷载过早加载、施工工艺的复 杂性以及混凝土的固有特性等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和 后期使用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装饰装修工艺不当,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在墙上随意开槽打洞及振动造成 后期使用时出现裂缝。 2、填充墙与梁、柱、剪力墙交接面因抗裂措施不

当,温差变化,不同材料收缩变形不一致,出现裂缝;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墙面抹灰层空鼓、裂缝;部分填 充墙体材料自身收缩变形量大引起的裂缝。 3、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及窗周局部渗水。 4、施工控制措施把关不严,造成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室内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误差偏大等。 5、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够,技术交底不到位,从业人员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意识不高。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临边洞口无可靠有效防护措施,导致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2、深基坑、高截坡工程未按规范程序施工,导致基坑变形,周边地面开裂,坡体滑移等隐患。 3、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线路保护措施差,漏电保护装置缺失。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脱离,检查验收执行不好。如钢管壁厚偏薄,安全目数不满 足要求、材质耐久性差,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 不够等常见问题屡禁不止。 5、起重机械安拆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市场行为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发稿时间:2008-1-2 15:31:27 阅读次数:5464) 闽建筑[2007]5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经商省发改委同意,现予印发,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编制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是编制建设项目概算的依据,是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概算的依据。 《编制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rar 附件2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附录.rar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概算编制依据 第二节概算文件组成 第三章概算费用组成内容 第四章概算费用取费标准 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二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第三节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第四节预备费 第五节专项费用 第五章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附录一概算封面及表格样式 附录二概算费用及计费依据有关文件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2011]514号 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随着我省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化,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上涨的实际,经调查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工单价在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10]286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统一上调30%的基础上,再次上调10%(建筑装饰工程除外)的系数。 二、抗震加固维修工程人工单价在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暨“甘肃省安装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的通知》(甘建价[2010]217号)中“综合人工单价”的基础上统一上调10%的系数。 三、人工单价的调整系数按照甘建价[2009]358号文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调整后的人工费差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的人工单价调整系数自二○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五、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六、凡未办理《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建筑业企业,一律不得执行本次调整人工单价的通知。 七、本通知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文章录入:宋晓虹责任编辑:宋晓虹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2011-11-16 17:22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11]3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经会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称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56元/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91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75元/工日 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2月31日(含31日,下同)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签订施 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考核汇报材料.doc

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考核汇报材料 x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站根据省建设厅下发《x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方案》的内容、方法及具体工作要求,现将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机构的实际情况向省站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机构基本情况 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986 年月成立,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隶属白城市建设委员会管理的自收自支的行政事业单位,于200 6年月根据省厅“一市不设两站”的文件规定将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全员上划。 1、主要职责 (1)受市建委委托,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负责x区及所辖各乡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质量检查活动,掌握质量动态,总结交流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2)受市建委委托,对监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3)受市建委委托,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进行监督。(4)受市建委委托,参与组织调查处理我市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接受和处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5)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2、人员情况

全站总人数人,实有编制人数人,工程技术人员名,非专业技术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名,工程师名,助理工程师名。干部名,党员名,工人名,离退休人员名。 3、机构设置 站内设立总工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土建一室、二室、三室、乡建室、备案室。 二、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1、2008年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我站加强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全年受监新开工工程项,建筑面积平方米、乡镇 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监督率100%。竣工验收工程项,占开工项目的% ,验收合格率%,竣工备案工程项,占竣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总的来说稳重有升,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2、年初,我们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棚户改造项目及其他项目采取了边监督,边完善手续的办法。只要工程开工,我们就根据实际,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根据计划书内容全面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2日来源:无字体浏览:大中小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闽价〔2002〕房457号 收费项目收费基数 基准费率(‰) 500万元 以内 501-1000万 元 1001-3000 万元 3001万元以上 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工程造价0.80.60.40.2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 1.5 1.3 1.10.9 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工程造价 5.0 4.5 4.2 4.0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5.8 5.5 5.2 5.0 工程预算、结算、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核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送审工程造价 4.8 4.3 3.8 3.2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送审工程造价 5.8 5.3 4.8 4.3 编制工程量清 单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工程造价 4.2 3.7 3.4 3.2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4.6 4.4 4.2 4.0 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仅单价)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工程造价 1.1 1.1 1.1 1.1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1.4 1.3 1.2 1.1 工程造价纠纷的协调签证工程造价 4.5 4.0 1.2 3.2 工程造价进度控制工程造价 1.6 1.4 1.2 1.0 钢筋抽筋计算、审核实际抽筋量15元/吨 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每人每日400元 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委托方另行支 付。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质〔2010〕48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郭五代副厅长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推动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形势稳定,2010年8月19日我厅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郭五代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清形势加强工作 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五代 (2010年8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天再次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指标控制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提高监管实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推进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治理了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对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环节的监管,叶建成书记、罗应光厅长在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尤其是针对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及时转发、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汛期预防灾害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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