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中心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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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标的、任务内容、预算价格、项目完成期、技术服务地点

项目名称: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档案数字化

任务内容:投标人承担招标方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共贰万伍仟卷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录入扫描、电脑审卷、装订等任务。

预算价格:预算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 187500.00 元)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服务实施地点: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二、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服务标准及质量标准

1、相关标准规范包括:《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纸质档案数

字化技术规范》(行业规范DA/T31—2005)、《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管理、房地产权属专业档案整理实施细则》、《档案数字化技术管理规范》、《档案数字化成果管理实施规则》、《产权产籍档案整理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归档材料质量要求》、《房地产权属登记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产权产籍档案整理检查交接制度》等;

2、投标文件中《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招标方的其他标准;

4、档案录入扫描及电脑审查标准:扫描使用彩色功能150dpi进行扫描,特

殊纸张或档案原件清晰度不高的,可通过增加分辨率,调整亮度、对比度等技术参数,直至扫描图像清晰为止,大幅面的页面须使用大幅面扫描仪完整扫描。不得存在录入错误、错项、错页、漏页、扫描不全、倾斜、黑边、未旋转等情况;

5、档案装订的标准:装订孔位置、孔径、装订线绑扎方法均满足要求,不得

出现卷内材料损坏、朝向颠倒、掉页、不牢固等情况,同时须符合甲方的其他整理标准;

6、服务标准及质量标准由招标方确定,可参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提及的,

由招标方另行规定。

三、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标准:按卷验收,错误率控制在1处/100卷以内,录入、扫描、装订抽查率不低于10%。

四、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承诺在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后,提供为期一年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在服务期内,如招标方发现录入、扫描、装订有错误的,投标人需于接到通知10日内赴甲方指定地点无偿进行改正。

在项目完成后1周内,投标人留2-3人,用于善后工作。

五、投标人应承诺承担的责任义务

1、所有数字化加工设备均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脑、交换机、

网络线缆、电源插板、打印机、扫描仪、打码机、装订机、卷皮、卷

盒、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裱糊用纸、自制浆糊、装订线、办公桌

椅、运载工具及以上设备的耗材等。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也均包含

在合同金额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验收等。

2、投标人负责检查每天所收档案的完整性,如有缺漏页交还档案补充。

3、投标人负责对招标方所提供的档案进行录入、扫描、纠偏、去污、电

脑审卷、装订。

4、投标人及现场作业人员绝对保证招标方档案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使用

时爱护档案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过程中知悉的资料信息。

5、投标人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时

间内人员管理,遵守招标方的安全规定。

6、投标人应教育现场作业人员遵守招标方工作纪律、作息时间,爱护招

标方工作环境、工作设施等。

7、投标人明确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度及相关业务向招标方请示,按答

复实施,做好记录。

8、在投标人所承担项目完工,且全部工作通过招标方验收后,由招标方

对投标人所用设备中的磁盘信息进行销毁。

9、投标人派出足够的工作人员赴招标方指定的工作地点进行数字化加工

工作。投标人保证其具备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资质、工作人员政审合格、

可靠。

六、星号条款

以下带星号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款,不满足星号条款的投标人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并满足《厦门市档案局厦门市国家保密局局在档案数字化加工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厦档[2011]22号)之规定的要求。

*本次招标为整体采购。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内容做出投标响应,并按需求列表的要求分项列出项目单价、小计以及总价。

*参与投标的人员应为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详细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将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实施计划、项目班组人员数量及名单等内容。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6台或以上虹光FB6000或AW6300型号扫描仪及至少1台大幅面彩色扫描仪,以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进度完成过半前,项目组专职在岗人员不得少于10人;项目整体结束前,项目组专职在岗人员不得少于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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