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人防工程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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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填表人:审核人:

设计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安装单位(盖章):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合同书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安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合同法》、《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防护单元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层。 4. 设计单位: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

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人防 租赁协议

人防租赁协议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站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人防工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工程,净面积平方米,租用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期、用途及续租 2.1甲、乙双方同意该人防工程的租用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2 乙方承诺租用该人防工程用途:.要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3若乙方拟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后续租该人防工程,则应在本合同有效期满30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乙方在使用该人防工程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未在前述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或就续租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2.4若甲方拟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收回该人防工程,则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应在合同期满之日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办法 3.1乙方每月应缴租金人民币元正(大写:万仟佰拾元正);全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正(大写:万仟佰拾元正)向甲方缴纳,。不含水、电、物管费用等。 3.2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水、电费,则水、电费相应调整。如乙方在已提供用水、电之外确因经营需要单独供水供电,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另行装表计费,水、电表及安装费由乙方自理。 3.3 本人防工程的租用实行预缴制(先缴后用)按季收费,乙方须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3日至26日一次性向甲方缴清下季度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正)(遇节假日顺延)

地下室人防工程承包合同

工业品买卖合同 出卖人:****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国家质量法。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企业资质证、产品跟踪保证书。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运送到****小区工地并负责卸车。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现场检验。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工地出卖方提供普通发票后付总价款的70%,安装完成付总价款的10%,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价款的15%,余下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15天内(不计息)付清,在质保期内所供材料如有损坏,无条件更换。 第十条:货款收款、提供发票单位为*****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如出现更改现象,出卖人须承担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附附件一份。

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标准专业版)

【标准专业版】 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 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合同编号: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防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人防工程状况 人防工程坐落:市(县)区(镇)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使用面积: 工程性质状况: 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生效后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 第三条人防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 1、人防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元,共计元。

2、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题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或抵付人防工程使用费,也可约定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费用承担 工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信、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租赁工程的装修 工程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 第七条工程租赁期间的改善、添附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范围:。租赁合同期满,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八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出租人将工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对受让第三人继续有效。 2、承租人因经营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将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GF—2002—0605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二年四月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人民防空工程坐落:市(县) 区(镇)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生效后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 1.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元,共计元; 2.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某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或抵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也可约定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第五条工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信、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租赁工程的装修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 第七条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范围:。租赁合同期满,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 第八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建筑法》、《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保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其人防通风、防化工程安装施工,乙方同意受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外,甲方还负责: 1.1.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前期工作,负责具 体项目内部相关协调工作。 1.2.协助乙方处理具体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3.负责发放图纸给乙方下生产任务单。 1.4.因甲方现场条件不具备进场后造成的误工,甲方承担乙方 的一切损失。 1.5.负责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对具体项目工程检测、初验、复 验工作。

1.6.及时支付工程施工费、材料费、安装费。 1.7.乙方承包的施工项目,其工程总包方、物业公司要求的押 金、出入证费及垃圾处理费,均由甲方承担。 1.8.向乙方培训、宣讲、本公司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1.9.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所属项目承包给第三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配合甲方具体项目中一切施工。 2.2.负责勘察现场后按施工图纸下生产任务单。 2.3.负责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场时间,须提前三天时间。 2.4.乙方所使用的工人,必须自行登记造册。 2.5.乙方的具体项目现场代表、安装人员、特殊工种等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与甲方协调工作的能力。 2.6.按审定的施工图纸资料和设计变更,遵循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甲方相关工程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组织具体项目的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 2.7.具体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关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 2.8.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一定数额的安全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等。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屏南县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使用单位: 年月日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双方承诺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区(县)镇(办事处)路号 工程面积: 使用面积: 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如期返还。承租人需继续租赁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租赁要求,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使用费缴纳方式、时间 1、缴纳方式:(每季度、每半年、每年或其它) 元。 2、缴纳时间:。 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管理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某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也可约定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管理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第五条工程租赁期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管理、水、电、暖、通信等)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租赁工程的装修 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人防工程防护标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报人防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 第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在办理变更有关手续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由赔偿损失;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承担后果。 第九条工程租赁用途的变更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保持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需变更用途,应经出租人同意,并报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拖欠租赁使用费达到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一、行业概况(一)人防工程设备简介

人防工程设备行业研究报告 (尹晟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行业概况 (一)人防工程设备简介 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主要应用于居民住宅的地下防空室、城市建筑的地下防空建设、城市公共地下综合防空设施以及特殊的人防工程等方向;人防工程设备包含防护设备和防化设备两大类。 防护设备是指人防工程中用于防护武器破坏效应的各种孔口防护设备,包括人防门: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电控门、防电磁脉冲门以及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等,其安装位置主要分布于人防工程的出入口、通道等位置。 人防工程防化设备,是指人防工程用于避免和减轻核、化、生武器毁伤的各种设备,包括:防化报警、监测与控制设备,滤毒与净化设备、战时通风设备和其他有关防化设备。 (二)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系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人防办”)及各级政府人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级人防办”),其中国家人防办隶属于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各级防办受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 国家人防办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经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

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 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行业所处的行业协会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主要通过国家人防办的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与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行业直接配套的政策与法规对本行业进行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买卖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xx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买卖安装合同 xx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制定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发包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xxx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地下室人防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 4.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按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5号)规定,设备价格根据湖南省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指导价》商定。 2.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结合图纸对所有人防门实行总价包干,本工程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3.因设计变更原因造成设备数量或者安装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做相应增减。 4.若本工程无设计变更,设备数量或者安装工程量无增减,则无需另行办理买卖安装结算,本合同价视为买卖安装结算价,甲方按合同条款支付买卖安装款给乙方。 第三条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合同订立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做为设备备料款,计:¥元(大写:元整)。 2,门框运抵现场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做为工程进度款,计:¥元(大写:元整)。 3.门扇运抵现场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做为工程进度款,计:¥元(大写:元整)。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 %,计:¥元(大写:元整)。

人防标识标牌工程安装施工合同

人防标识标牌工程制作安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第二条承包范围:人防工程标牌、墙体标识、车位编号线等。承包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项目清单所有内容。本合同附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程量、总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 第四条本合同一律按要求安装施工,即本合同人防工程标牌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轴线(点)标高等进行安装施工。 第五条工期:合同签订日期后20天。承包人需在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逾期500/天,甲方有权在尾款中扣除。 第六条本合同人防工程总包干价为人名币大写陆拾陆万元整(¥60000.00元)。总包干价中含税费。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和工程施工内容内已按以上包干总价-次性包干,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不再发生零星点工。 付款方式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1万元预付款2乙方标识制作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2万元 3人防验收合格后甲方xx余款3万元。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时付款给乙方。 乙方责任: 按时完成图纸及清单内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方名称:承包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人防工程管理协议范本

XXX人防工程管理协议(范本) 甲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持有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人防工程日常管理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为加强人防工程日常管理,保障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相关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昆山市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政策性条款 1-1.人防工程属于国防战备设施,使用、管理及租赁各方均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人防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破坏内部设施,不得从事影响人防工程安全的作业。 1-2.按照政策规定比例配建的人防工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售,不得以赠送方式搭车销售或者转让车位。 1-3.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应当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并按照规划实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相关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用途。 1-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为五年,每年年检;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应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1-5.合法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单位,为人防工程实际收益单位,可以开发利用所涉人防工程,所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政策配合管理。

1-6.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可以按照规划用途租赁使用人防工程,租赁期满后可优先承租,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日常管理制度;同等条件下,人防工程所在地面物业的业主可优先承租人防工程。 1-7.人防工程防汛器材及相关设备设施(包括备用水泵、沙袋、挡水板等)在交付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保障到位,并与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8.人防工程物业的承接应按政策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单位不得拒绝管理同一小区内的人防工程,不得承接违法使用的人防工程,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含有人防工程的物业应当同时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9.建设单位放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及收益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收益权及维护保养责任可一并转移至物业管理单位,并应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1-10物业管理单位变更后,原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及收益权应经市人防主管部门核准后同时转移到后续物业管理企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人防工程座落、面积及用途 2-1.甲方将地址座落在,人防工程交付给乙方管理。 2-2.该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附属设施。 2-3.根据文件批复,该人防工程平时功能为,其中汽车位_个。 三、人防工程管理 3-1.本《人防工程管理协议》为所在地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附件或者为所在地面物业服务合同之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应当重新签订《人防工程管理协议》并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3-3.人防工程开发及日常管理以下列方式()实施: A由甲方与车位租赁人直接签订协议,并委托乙方实施日常管理。 B甲方以承包方式整体租赁给乙方,由乙方与车位租赁人签订协议并负责日常管理。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工合同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 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海南国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海南人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第二条承包范围: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等)制作(购买)及安装施工。承包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的所有内容。本合同附《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工程清单》一份,清单所列项目、数量如有遗漏,以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和有关图集为准,其施工工作内容已包含并综合在总包干价中,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 第三条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程量、总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资料、包产品合格证、包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本合同一律按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要求安装施工,即本合同人防工程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轴线(点)标高等进行安装施工。 第五条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六条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工程)总包干价为人名币大写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总包干价中含税费。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和工程施工内容内已按以上包干总价一次性包干,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不再发生零星点工。 付款方式如下: 6.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及¥198000.00元。 6.2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98000.00元。 6.3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98000.00元 6.4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竣工,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发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3天内,甲方

人防停车位租赁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人防停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甲方(车位出租方)将车位出租给乙方(承租人),乙方支付租金,约定租赁期限。 人防停车位租赁合同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建议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参考使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进行提示。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防范 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的“□为选择内容,以划V方式选定;“”为可填内容,由双方根据约定,新填写;双方 未约定的,应在“ ”处打,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 条款后的处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基本信息: 乙方(承租人): 基本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人防停车位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人防停车位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面积(详见附图) 本人防停车位位于,编号为 ,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米, 高,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 (二)备案情况 本人防停车位使用方案已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色案,备案号为订本合同前,

人防专用设备一览表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人防专用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设计单位 防护等级核六级常六级施工单位 战时用途二等人员掩蔽平时用途车库建筑面积(m2)2705 使用面积(m2)2705 防护单元数量 2 验收日期 防护(密闭)门型号防护(密闭)门 数量 防护(密闭)门 型号 防护(密闭)门 数量 GHFM1520(6) GM1020 GHM1520 GFM0820(6) GHFM1220(6) GM0820 GHM1220 HK800(5) GFM1520(6) 战时封堵框HLF6030.6 GFM1220(6) 战时封堵框FMDB6030(6) GM1220 过滤吸收器型号数量油网除尘器型号数量RFP-1000 20台LWP-X 20台 手动密闭阀门型号手动密闭阀门 数量 混凝土封堵梁 规格 混凝土封堵梁 数量 D40J-0.5 DN600 2个D40J-0.5 DN500 25个D40J-0.5 DN400 16个D40J-0.5 DN400 53个 自动排气活门型号自动排气活门 数量 防爆超压排气 活门型号 防爆超压排气 活门数量 YF-D300 21个FCH-300 3个 防爆地漏型号防爆地漏数量呼唤按钮数量信号箱型号数量DN80 7个56个 生产厂家 防护(密闭)门 手动密闭阀门青岛崂山兴业人防设备有限公司防爆超压排气活门 活门 青岛元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自动排气活门青岛元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呼唤按钮及通风方式信号箱青岛元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油网除尘器青岛元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过滤吸收器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责任人签字:(公章)监理单位: 责任人签字:(公章) 建设单位: 责任人签字:(公章) 备注:1.封堵门框的型号数量填入已防护密闭门的相应列内,2.人防专用设备的生产厂必须是国家人防办定点厂,其产品已山东省人防办备案,且产品质量被质量监督部门认可。

(完整)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GF—2002— 0605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二年四月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人民防空工程坐落:市(县)区(镇)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生效后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 1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元,共计元; 2 .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某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或抵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也可约定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第五条工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信、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租赁工程的装修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 第八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 .出租人将工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对受让第三人继续有效。 2 .承租人因经营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将工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工程租赁用途的变更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保持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需变更用途,应当书面报经出租人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 .拖欠工程使用费达到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2 .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 3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4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5 .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 .逾期天未交付工程供承租人使用的; 2 .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 .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责任 1 .未按时提供合同约定条件的工程,负责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2 .未按时(或按本合同约定)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元; 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工程主体结构、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责任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许可管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发挥资源配置效能,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保护生产安装企业和防护设备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国境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包括: (一)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门扇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 (二)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材质为钢、启闭方式为手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 (三)阀门:包括密闭阀门、防爆地漏、防爆波闸阀;

(四)电控门; (五)防电磁脉冲门; (六)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七)其他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研制定型并纳入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安装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生产安装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申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资质(以下简称“许可资质”)。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应依法依规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 第五条取得许可资质的生产安装企业,应在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活动。 第六条为扶持培育优质企业,确保重点工程的综合防护效能,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研制定型并纳入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在工程所在地省级人防主管部门进行许可资质备案后,可跨省销售。 第七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审查审批实施的主管部门。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GC017 人防地下室防护设备制作安装 工程合同 莆田玉湖新城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宫项目工程名 称: 工程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张镇村 发包单位: 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包单位:

甲方(发包单位):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莆田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同意将地下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内容 1.工程名称:莆田玉湖新城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宫项目工程。 2.工程内容;地下室人防设备工程,具体施工方法以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工程大包干,即包人工、材料、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 第三条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场配合施工。甲方必须提前三天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于三天内到达现场,与有关人员确定门框及预埋件进场的具体时间和要求,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工期为15天,门扇安装日期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乙方,接到正式进场通知后,乙方必须在30天内进场安装门扇,工期为30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程进度施工。

第四条合同工程款支付 1.门框安装完毕经民防办验收合格,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造价30%的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2.门扇安装前(3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5%的门 扇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3.门扇安装完毕经预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造价的40%,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剩余5%的工程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壹年)后一周内结清余款。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制作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用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必须按国家人防办、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图集和要求进行制作和安装。 3.质检员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核定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1H 90)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RFJ2-97)的规定进行。 4.工程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该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并由质检员核定,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1H90)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范进行,并将核定资料提交莆田市民防办进行 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人民防空办公室2002版)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O二年四月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人民防空工程坐落:_______ 市(县) __________ 区(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 _______ 工程质量状况:________________

租赁用途: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 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_ 日止 合同生效后 _______ 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 1、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 _________ 元,共计 ________ 元;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某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或抵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也可约定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 ^定。第五条工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信、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租赁工程的装修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 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保修书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全称):###############有限公司 防护设备企业(全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人防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各种类型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护密闭屏蔽门、密闭屏蔽门、密闭观察窗、防护密闭封堵板等防护设备,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均为保修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

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约定本人防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各种类型防护设备(第一款“质量保修范围”中提到的防护设备)为一年; 5、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人防工程中,对于涉及防护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合同编号:越民防合20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越秀区民防办公室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合同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越秀区国有资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越府办[2011]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人民防空工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人防工程符合国家对人防工程出租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2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2.1人民防空工程坐落:广州市解放北路大北新街内口部房和五羊山地下物业 2.2工程名称:广州市解放北路大北新街内口部房和五羊山人防坑道地下物业 2.3建筑面积:约2268.68平方米 2.4出租面积:约2268.68平方米 2.5工程质量状况:良好 2.6租赁用途:宿舍、仓库(不能经营、存放或使用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存放或使用的物品) 该人防工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人防工程时的验收依据。 第3条租赁期限 3.1该人防工程租赁期共三年。 3.2本合同生效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人防工程交付乙方;租赁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人防工程交还甲方。 第4条人防工程租金及支付时间、方式 4.1金额:该人防工程首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4.2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当月人防工程租金,以后每月5日前交付,遇节假日顺延。 4.3支付方式: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支票/转帐方式支付人防工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4.4乙方因使用其承租的人防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通讯、卫生、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按照相应管理部门确定的交费时间如期交纳。 第5条履约保证金 5.1承租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人防工程首年3个月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如乙方遵守合同,甲方应自本合同有效期满之日起10 日内将前述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6条租赁期间工程维护 6.1租赁期间人防工程的维护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6.2甲方维护范围包括: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施设备出现非人为的损坏等问题。甲方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时,乙方应予配合。 6.3乙方维护范围包括: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及承租期间人为造成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施设备出现的损坏、其余设施设备如装修、照明等。 6.4按本合同约定属于甲方维护的项目,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维护,维护费用由双方书面确认,可冲抵人防工程租金,也可另行结算。 6.5按本合同约定属于乙方维护的项目,出现问题后乙方不及时维护的,甲方可自行维护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租赁工程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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