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正式)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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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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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6842-48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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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三章评选申报程序

第九条省双优工地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进行申报,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每项目可同时申报两个参建单位,每个参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0%。

各有关协会或省直有关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建筑安全协会,省建筑安全协会受理申报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15~30日和10月1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申报省双优工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单独装订),其他资料应按标准规格装订,首页为目录;

(二)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反映工程项目开展省双优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左右,含电子文档);

(六)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以及DVD光盘(时间不少于5分钟)。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省建筑安全协会设立广东省建设工程

省双优工地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省双优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省双优工地评选办公室每年5月、11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由3-4人组成,设组长一人,组成人员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评选办公室从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第十三条评审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四)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第十四条原则上每个项目现场评审须进行初评和复查各一次(当年复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应完成85%以上)。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对申报项目提出初评意见,并按《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六条省双优工地评选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查,评分在85分以上的,作为省双优工地候选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建设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本年度工程项目已完工的,省建筑安全协会对施工、监理单位授予省双优工地奖牌和证书,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

荣获省双优工地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中与获省优良样板工程奖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本年度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省建筑安全协会颁发“创建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证书,后续施工中,若出现第八条其中之一情况的,收回证书。工程竣工后,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授予省双优工地奖牌和证书。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十九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在工作

时间内停工待检,不得弄虚作假,接待评审检查一切从简,不得宴请和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二十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违反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

评审人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对工程评审结果,评审组人员不得自行对外公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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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

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 一、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基础管理: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安全协议;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控制等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规范施工(生产)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依法确保安全生产。 (二)临边、防护设施。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预留洞口、深基坑、通道口、阳台、楼层、屋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达标。 (三)安全设施。各种类型的脚手架、登高设施、电线防护架、各类操作平台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 (四)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有专业人员管理,对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敷设、现场照明,接地、零线、电箱(总电室、配电箱、开关箱)、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线架设、用电管理等方面,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五)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须经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搭设施工方案和验收手续齐全、限载标牌醒目、架体稳固、缆绳或附着装置、架

体接地、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安全门符合规范要求、卷扬机吊篮钢丝绳、绳卡、滑轮安全可靠,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大型起重机械。大型起重机械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载荷性能标牌醒目、安装使用技术方案审批手续和安装、升节资料(含基础和附着的相关资料)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保险、限位、机容机组和例保记录符合要求。 (七)中小型施工机械。施工机具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各项使用条件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 (八)防台防汛。工地应严格按XX市政府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指挥部及XXXXXX集团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根据XX地区的特点,及时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九)安全监控。工地必须有具体的安全监护实施计划和具体做法,重点加强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控制和过程控制,安全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二、技术质量管理 (一)技术管理:严格按照《XXXX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确保其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XXX项目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图纸、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并在阶段验收后及时归档;在总承包统一安排下,各施工部及时准备图纸会审工作,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最新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7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 工地评选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促进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市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深圳市建设局同意,原安监站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移交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评选,分为文明施工工地(简称文明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工地(简称双优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简称双优样板工地)三个奖项。 第四条评奖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及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检查评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1998)、《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下辖的“委员会”为“双优工地奖”审定机构;“文明工地奖”由“委员会”授权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第七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深圳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并组成若干专家组。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批评审方案; 2、审定“双优工地”获奖项目; 3、审查“双优样板工地”获奖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职责: 1、按评审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2、提出“文明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3、提出“双优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1、受理并审查“文明工地”、“双优工地”、“双优样板工地”申报材料; 2、编制评审方案; 3、安排检查计划;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

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第十一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参选工程通过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报备采用“浙江省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3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标准版本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

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1000m2及以上; (二)群体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个别工程的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申报项目在现场评审时的形象进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编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

文明施工样板说明(实施建筑施工噪音)

文明施工样板说明 一、控制项名称:建筑施工噪音 (一)要求说明 1.相关标准规范或文件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审稿) 2.具体说明 地铁施工一般都在市区,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机械设备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噪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噪音: ①连续墙成槽冲孔桩机产生的声音; ②渣土外运泥头车及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产生的声音; ③龙门吊、履带吊等大型吊装设备工作产生的声音; ④钢筋笼制作、加工等敲打的声音; ⑤墙体拆除、炮击破除混凝土路面等产生的声音; ⑥钻机钻孔、风钻打眼以及电焊机、切断机等小型设备产生的声音; ⑦其他偶然噪音。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昼间6:00-22:00排放不高于70dBA,夜间22:00-次日6:00排放不高于55dBA。夜间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各区环保局批准,尽量安排低噪音施工作业。 (2)施工过程中尽量安排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和工法。 (3)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方面考虑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兼顾敏感区在敏感时刻的声环境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应有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隔音屏等。 (4)加强对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噪声超标,及时采取相关降噪措施。 (二)经验介绍 1、为减小地铁车站施工对附近居民的噪音污染,在车站主体北侧设置了70m长隔音屏。 图一隔音屏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42-48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申报表

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初评计划表

阶段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申请表

阶段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汇总表

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由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评审办公室与初评小组,评审办公室负责受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初评小组具体负责初评工作。 第3条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程序自愿申报。 第二章申报 第4条拟申报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的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3000m2及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已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第5条拟申报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评审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并携带下列资料:

(一)《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申报表》(见附表一)一式二份。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核定书(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核查原件)。 评审办公室对以上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将符合要求的工程列入评审计划,并通知初评小组。 第三章评审 第6条评审程序: (一)初评组织: 1、初评分为三个阶段,即基础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各阶段至少安排一次初评。 2、初评小组对列入评审计划的工程,及时编制初评计划,填写附表二(《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初评计划表》),确定各阶段初评时工程的形象进度,并告知施工总承包单位。 3、当工程形象进度到达初评计划所确定的部位时,施工总承包单位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要求填写附表三(《阶段安全文明工地评审申请表》),报送初评小组,初评小组应于一周内到位实施初评检查,初评工作完成后填写附表四《阶段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汇总表》。

现场文明施工样板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编制日期 初审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1目的: 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做法,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形象,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完整美观。 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做法 施工出入口 主入口大门按照青岛市建管局要求设置,次入口按照企业项目标准设置 门卫管理:主、次入口设保安24小时值班,建立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室设安全帽存放区现场办公室,要求干净整洁,内设空调 和投影仪。

主入口设洗车机。排水沟及集水池设置 到位 主入口外设置“八牌二图”、安全警示镜。 信息宣传栏

施工大门口设置施工道路指引牌或导视牌。 安全生产指示牌 、安全施工宣讲台。 主入口设减速带、人车分流标识、限高限速标识、LED 显示屏。 配电箱及防护 施工道路及封闭管理

施工道路采用砼硬化(主道路C30 砼20cm 厚,其余部位C20砼15cm 厚),道路两侧设排水沟,排水沟上设用φ12钢筋制作的雨水篦子。 办公室前设置绿化带。 场地围合采用钢围板,高度不低于2米,路边设置隔离带 生活区围墙采用成品钢板网,高度不低于 2.0 米。 主要施工道路边、场地区域划分均须采用可拆卸的组合式成品防护栏杆进行分隔 材料堆放区 电缆防护

脚手架搭设(规范、整洁、分色、标示);扫地杆、架底硬化及排水、楼层标示及验收牌、悬挑工字钢(第一层底部使用竹胶板封堵并标划警戒标识)等 外架通道口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均需用木模板或钢板铺设密实,严禁采用铁皮或竹胶板铺设),安全标识到位。 搅拌机和泵车防护棚需采取防扬尘措施。砂浆集中搅拌场:封闭、配比、排水;后台要求:纱网、样车、堆场和搅拌机分离;采用吊秤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策划书

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 次策划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査.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 由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公司安监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文件封面的落款为承包单位公司名称,盖公司章.在开工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与施工单位一起对基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使项目从一开始就为安全文明施工的形象和工程进度创造条件。以“零”事故为考核目标,以“比制度、比执行、比体制、比效果”为主要内容实施全面对标管理,找出基建安全的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力争实现“零”事故;在确保工 一、编写目的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2为更好地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针写上) 3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依据和指导。 4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H标、环境、目标的实现。 二、编写时间:工程启动后,正式施工前。 三、编写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LI的与依据

3、工程(或项H)安全□标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网络 5、安全施工职责 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施工应急与防范对策 8、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0、作业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11、驻地设施与文明标识策划 12、环境保护措施 四、审查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与口标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的承诺 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环境的保护的具体策划是否科学、先进,对现场施工指导性是否强,可操作性是否强。 项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付出更多艰苦努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持续不懈、扎扎实实地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策划书

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由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公司安监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文件封面的落款为承包单位公司名称,盖公司章. 在开工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与施工单位一起对基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使项目从一开始就为安全文明施工的形象和工程进度创造条件。以“零”事故为考核目标,以“比制度、比执行、比体制、比效果”为主要内容实施全面对标管理,找出基建安全的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力争实现“零”事故;在确保工 一、编写目的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2为更好地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针写上) 3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依据和指导。 4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目标、环境、目标的实现。 二、编写时间:工程启动后,正式施工前。 三、编写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目的与依据 3、工程(或项目)安全目标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网络 5、安全施工职责 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施工应急与防范对策 8、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0、作业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11、驻地设施与文明标识策划 12、环境保护措施 四、审查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与目标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的承诺 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环境的保护的具体策划是否科学、先进,对现场施工指导性是否强,可操作性是否强。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付出更多艰苦努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持续不懈、扎扎实实地抓好2009年的施工的安全文明工作,达到XXXXXX公司要求样板工程的目标。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公司《中国XXXXXX集团公司XXXXXX 分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管理规定

中国水电三局海勃湾项目部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大门及围护 1、项目部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M。沿城市主要街道工地的门柱应为矩形或正方形,短边不小于0.36M。 2、项目部围墙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1.8米。沿街围墙按地区要求使用金属板材、标准块材砌筑、有机板材、石棉板材或编织布、苫布等软质材料拉紧绷直。 3、项目部应在大门外附近明显处设置宽0.7米,高0.5米的项目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体规整、明洁美观,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不低于0.5米。 4、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一般以结构施工期平面图为主,也可分基础期、结构期、装修期分别设置平面图。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简明、实用,字迹工整规范。 二、临时设施 1、利用施工现场或附近的现有设施(包括要拆迁但可暂时利用的建筑物),在建工程本身的建筑物先完成的结构工程(供施工临时使用,

交工前再装修)。 2、必须修建的临时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材料或旧料,尽量采用移动式或容易拆装的建筑,以便重复使用。 3、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方便生产和生活,不得占据在建工程的位置,与施工的建筑物之间,或临设房屋之间要保持安全和消防间距,并考虑总包和分包单位的需要,生活区与施工区要有明确划分。 4、如有可能,借用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或附近的设施。 三、场区道路及排水 1、施工现场首先应尽量利用原有交通设施,并争取提前修建和利用拟建的永久设施解决现场运输问题。 2、当现场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就需要修建临时道路。临时道路的布局,须依据现场情况及施工需要而定,营地建设一般应做成循环道,以保现场运输和消防车的畅通。 3、为解决临时道路排水问题,营地道路横断面应有2-3%坡向路两侧的坡度;沿道路两侧应设排水沟,边沟纵断面尽寸下口40CM,深度依受水面积及最大雨量计算;一般深度不小于30CM,边坡坡度1:1-1:1.5。在道路交会处或车辆出入处边沟要用涵管沟通。 四、现场场容管理 1、工地主要入口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评选办法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 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 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 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 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 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 ,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 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 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 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五)投资为500 万元以上景观工程、公共设施工程; (六)能满足创建样板工地条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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