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范本
加工合同范本
*******公司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况,双方就感应加热弯管加工的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自愿执行:
1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名词和术语,其定义为:
1.1加工:
1.2批准:系指为进行某一部分具体工作,由甲方所作的书面批
准,包括对口头批准的书面确认,批准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
或法律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3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签订的完整的合同文件。
1.4监理:系指由甲方委派的对加工质量、进度、投资、HSE实
施全面治理的单位。
2合同文件的讲明和澄清
2.1甲方的批准
2.1.1乙方应是一个独立的富有体会的承包者,应严格按照合
同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甲方的任何批准,任何检验、审
查机构颁发的证书,或在任何工作过程中甲方代表是否
在场,都不意味甲方同意有缺陷的工作。
2.2澄清
2.2.1乙方认为合同文件中有前后矛盾、冲突、歧义、差错或
疏漏时,应在开始有关工作前通知甲方澄清。若在未经
澄清的情形下开始工作,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2.2.2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澄清的通知后7日内给予答复;如
遇情形紧急,则应在3日内答复;乙方接到澄清讲明后,
须在5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接澄清讲明。
2.2.3假如乙方认为澄清讲明造成工作范畴的变更导致阻碍合
同工期和费用,应在本条第2.2.2款规定的时刻内要求甲方下达变更通知。
3.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甲方负责全面组织、治理、操纵和和谐整个工程*****加工工
作,同时还包括:
(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
(2)审核与批准与工作有关的文件;
(3)依照合同规定由甲方代表负责的所有其它事项。
3.2甲方将于7日内答复乙方呈报需甲方决定、审批或澄清的事项。
3.3甲方有权依照项目的实际状况及项目总体进度的需要要求乙
方适当调整工作进度打算或工作内容的顺序,乙方不得为此提出变更要求。
3.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5甲方有确定乙方所进行的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权益。甲
方将在合同履行的任何时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4.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关于感应加热弯管加工及治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4.3乙方应为履行合同建立完整的项目治理体系,包括质量保证
体系和有效率的项目治理机构。项目治理机构的要紧人员应是有体会的、称职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这些人员应保持稳固性和连续性,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在合同义务未完成前不得撤离其关键人员。否则,将按下述双方同意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4当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部分人员无力胜任本项工作,乙方应
赶忙进行替换,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5乙方应负责其所有参加项目的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它待遇,
包括交通、医疗、保险、膳宿、税费、劳保等费用。
4.6**************在此之前乙方须自费取得为实施加工所需要
的各种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办理所有的生产手续,使
生产具备实施条件。
4.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求负有完全和最终
的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工作的任何接触、
检查或批准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
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5合同价款与支付
5.4加工预付款
5.4.1甲方向乙方预付加工费的时刻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
额的比例:本招标项目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
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加工
预付款。
5.4.2预付的加工预付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
加工进度款中进行抵扣。扣回加工款的时刻、比例:
甲方支付的加工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时,
发包人开始扣回预付加工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
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5.5加工量的确认
5.5.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刻,向甲方提交已
完加工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成
加工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提供条件
并派人参加核实,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甲
方核实的加工量作为加工价款支付的依据。
5.5.2不符合加工质量合格标准或未经检验的加工量,不纳
入加工量运算范畴。
5.6加工费(进度款)支付
5.6.1加工按月支付进度款。依照确定的加工计量结果,乙
方向甲方提出支付加工进度款申请,14天内甲方按照
当月确定的加工计量结果所含款项*%支付加工进度
款。按约定时刻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加工进度款
同期结算抵扣。
5.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整改完成交付使用后,发包人支
付至合同总价的*%,剩余货招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相关加工资料整理完成后一个月付清。
5.6.3加工款全部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
5.7其他约定
6税收
6.4本合同的价格中已包含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乙方应交纳的
所有税金。
6.5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税
务发票后,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7履约保证:
7.1合同签订时,乙方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的
一部分,与招标要求10%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差额,在合同签署后补足;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履约保证金受益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0天内。
8不可抗力:
8.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峻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等不可抗力事件的阻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能够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受不可抗力事件阻碍的时刻。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个日历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批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阻碍连续30个日历日以上,双方应合理的时刻内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互相免责
9.1在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的活动中,对乙方所拥有的、或租赁的
设备、机具、器具等造成的缺失或损坏,包括报废,不管这些缺失或损坏是由何种缘故造成的,包括甲方的疏忽,乙方将舍弃对甲方的任何权益,并保证甲方免受因这些缺失或损坏而提起的任何索赔、诉讼、责任、判决、罚款或要求。
9.2甲方和乙方相互舍弃对他们各自人员的伤亡的任何追索权。
9.3对因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或雇员在履行合同中或在进行与之有
关的活动中造成的对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缺失,包括间接缺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乙方同意爱护并使甲方和甲方的代理人及雇员免受由此而产生的任何索赔、诉讼、费用、责任、判决、罚款或要求。
9.4甲方同意爱护并使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及雇员免受由于甲方和
甲方的代理人及雇员,在履行合同或进行与之有关的活动中,
对第三方财产造成的损坏或缺失,包括间接缺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而产生的任何索赔、诉讼、费用、责任、判决、罚款或要求。
9.5上述规定不损害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本合同其它条款也不
限制乙方依据本条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10保险
10.1乙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自费取得和保持为执行本合同所必要
的保险,包括施工场地人员人身意外损害险、医疗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险等依法应投保的一切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11分包与转让
11.1 乙方承诺将独自承担本合同的所有工作,不分包合同的任
何部分。
11.2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合同的全部或其中一
部分工作,不得转让合同权益或义务,不得转让应对款项。
11.3 任何批准都不能被认为或承诺乙方与分包商之间建立任何
合同关系。
12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2.1乙方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或由于违反物资的接收、装卸、运
输、仓储保管、发送物资等有关规定,造成甲方物资丢失、
损坏、缺少、变质以及延误(或提早)到达目的地,或因其
他缘故给甲方造成缺失的,按照实际缺失额的2倍进行向甲
方赔偿。
12.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生产通知单后,应赶忙组织加工,在投
标书承诺的日期内将符合合同技术规定的弯管运抵甲方指定
的防腐厂,每拖延1天送达的,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价款的1%
作为违约金。
12.3赔偿的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2.4物资的缺失一律照进货价(含税、运费等一切费用)运算;
有残值的,应扣除残值部分再做赔偿。
13仲裁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端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
14适用法律
14.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讲明。
15合同文件资料的使用
15.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用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形
下,乙方不得将合同、或其中任何规定、或任何有关规格、打算、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跟甲方利益有关的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员提供有关情形也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畴内。
15.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上
述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6其他
16.1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赶忙生效。合同各页双方均应盖章确认。
16.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国家竣工验收
后30天内止。
16.3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副本一式捌份,
双方各持肆份。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阅招标文件,若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
条款发生抵触,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若以上两者均为涉及,则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码: 帐号: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甲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码:
帐号: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