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残联关于印发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康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创造有利于广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良好环境,现将《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残联切实履行对机构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职能,组织人员对儿童康复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并就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康复机构安全、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一)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实行机构负责人负责制。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机构和在训儿童的安全。

(二)儿童康复机构应成立由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康复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将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儿童康复机构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儿童家长学习安全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评。

(四)儿童康复机构应对在训儿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指导家长配合机构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倡导家长为孩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接送安全制度

(一)家长送儿童进机构时,必须亲自把儿童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防儿童走失。

(二)负责接、送儿童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到岗,并在下班后将所有儿童送达接收人后方可离开。

(三)工作人员接收儿童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要认真记录,以防遗忘。

(四)督促家长严格按作息时间接儿童,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接走儿童的,必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履行签字手续。

(五)儿童离开机构时要严格执行接收人签字制度。工作人员要帮助儿童做好准备,并亲自把儿童交给家长。如有代接儿童的,工作人员必须与家长电话确认,再由来者签字,方可将儿童接走。

三、康复训练活动安全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儿童在康复治疗期间的安全。

(二)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不得在精神和身体上处罚儿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把儿童排斥在训练室外,或停止儿童的康复训练课程。

(三)训练前做好准备工作,强调安全事项,认真检查康复器材的质量安全、使用安全状况。

(四)教会儿童玩玩具的方法,使用大型玩具时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儿童的不安全动作。

(五)在引导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时要全程跟踪管理并注意儿童的身体特点,做到动静交替、时间适宜,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儿童人数。

(六)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如边缘锋利、容易破损或断裂、含有毒材料或涂料的玩具,不允许向儿童提供体积较小或豆类玩具。

(七)注意玩具的维修和保管,要定期为玩具消毒,对残旧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儿童。

(八)如遇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及时救护儿童,上报机构负责人;重大事件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九)工作人员在儿童康复治疗结束后,不得把儿童留在训练室内,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工作人员负责。

四、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一)机构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食堂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三)食堂用水及儿童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无毒、无害,并且具有相应的营养要求。严禁购入腐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儿童健康造成损害的食品或原料。

(四)食堂要保持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蝇、鼠、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毒,菜柜、放菜台要经常洗刷,食具、餐具及盛放直接

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和定期消毒。

(五)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关闭各处电源(冰箱除外)和阀门,收拾好各种器具。

五、寄宿、午休安全制度

(一)儿童宿舍必须安全,符合居住条件,方便管理,方便儿童康复训练及生活。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严禁燃点蜡烛和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谨慎使用蚊香或其它灭蚊器具。

(三)机构应建立寄宿、午休儿童花名册及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做好每日儿童寄宿、午休情况记录。定期召开寄宿儿童家长会,通报有关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四)宿舍内应安排专人值班,值班工作人员要每天对宿舍进行清扫、通风,并按时关锁门窗。

六、疾病防护控制制度

(一)机构应安排专人每天对走读儿童进行相应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摸:看儿童有无发热现象;二看: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三问:了解个别儿童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如发现儿童有异常情况,应要求家长将儿童带离就医。

(二)在训期间如发现儿童患有疾病应及时救治并通知家长;如发现儿童患有严重疾病,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长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若有儿童被查出患有传染病的,应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将其带回,待治愈后方可进入机构。

七、消防安全制度

(一)保障各种灭火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保持康复训练场所、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系统完好。

(三)不得在儿童聚集场所使用低耐火等级的材料进行装修。

(四)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维护、整改。

(五)食堂使用煤气的,要掌握正确的方法,注意防漏、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

八、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康复器材、教学设施、消防设备和内设机构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从高空坠落,并在第一时间内消除发现的一切安全隐患。

(三)抓好用电安全,经常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消除不安全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情况。

(四)抓好卫生管理和卫生督查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传染病的发生。

九、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一)机构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演练。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三)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事故处理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连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

(五)安全事故的上报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严防事态蔓延和扩大。

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明确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要按职责分工及时、果断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分管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造成损害的程度追究第一责任人和连带人员责任。

(四)因未认真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红旗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红旗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罗滨 副组长:王松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前言 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

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内容 (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三、职责 (一)行政管理机构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根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0-6岁儿

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全省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残疾人工作成绩,有效调动各地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我省“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省辖市残联。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规范标准、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分管副理事长挂帅、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四、考核项目与内容 1、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每年设立若干单项工作考核项目,并设立单项工作奖,每个奖项表彰1-2名,每个市得奖不超过2项。 2、每年初由省残联各有关部门提出考核项目,并拟定

具体考核细则,由考核工作小组审议后,报省残联理事会研究确定。 3、年度考核采取打分制的量化考核办法,每项一百分,各项分值应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4、各部门在拟定具体考核细则时应考虑区域的差异性,可以区别对待,建立不同的考核指标分类考核。 五、考核的基本程序 1、制定目标。年初制定考核项目与考核细则。 2、平时考核。省残联各业务部门平时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检查,随机进行实地考核,形成对各地工作的初步评价。 3、自查自评。各省辖市于每年11月份进行自查自评,并填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报省残联办公室。 4、评估验收。省残联各业务部门对各地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含各省辖市排名顺序和分值)提交考核工作小组,由考核工作小组评审后向党组、理事会汇报初评结果。 5、综合评定。由党组、理事会综合各方面考评情况作出最终评定。 六、考核结果 省残联对获奖的市残联进行通报奖励。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精编版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

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 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长期任务,为进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

残疾儿童康救助项目描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doc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精神三级残疾的李世香同学是我校六年级一名学生。 李世香同学由于精神残疾,虽一直到校就读,但不能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此次活动,希望能帮助她快速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李世银 副组长:王发中 组员:班主任潘延花 三、工作计划: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南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附: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领导小组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5号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已经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7年7月1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第五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依法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公益宣传。 国家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捐助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兴建相关公益设施。 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提高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X 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2.坚持制度衔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应救尽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

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

Xxx社区服务中心 Xxxx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根据县xxxx号“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基础工作意见的通知,xxxx海盐县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局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各项康复服务工作。为全面提升我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使广大残疾人就近得到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康复服务,以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目标,从而使我镇残疾人达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现将xxxx具体开展的几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xxxx,我们全面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工作,现已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x个,残疾人规范化康复站x个,康复服务站x个,主要做到了五个抓:抓宣传发动,抓组织网络,抓队伍培训,抓资源整合,抓康复训练。实现六个有:有康复场所,有康复医生,有服务内容,有训练器具,有工作制度,有服务记录。确保了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 二、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xxxx年前,我们联合各行政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过调查摸底,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总人口xxxxx人,残疾人总数xxx人。其中肢体残疾xxx人,智力残疾xx人,视力残疾x人,听力残疾x人,精神残疾x人。持有残疾证x人,占调查摸底数的x%.并对这xxx残疾人建立健全健康康复档案(精神残疾按精神防治专项管理服务),做到每人一册、按要求进行随访、每年不少于x次、对重点对象随访不少于x次的要求。并把每次随访的结果记录在康复手册中。xxxx年我们在x月份前完成了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对象的康复需求调查,做到了一人一册台帐的建立,同时开展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现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有xxx人,其中肢体残疾xxx人,智力残疾xx人,视力残疾xx人,听力残疾xx人,听力语言残疾xx人精神残疾xx人、第二代残疾人比第一代减少xx人。xxxx新增残疾人xx人。我们对第一、第二代持证残疾人做好衔接工作,同时对x个重点康复对象进行重点康复服务,并且建立助残结对训练服务。xxx 年,我镇累计康复需求服务xxx人,康复医疗服务xxx人次,训练指导服务xxx人次,心理支持xx人人次,知识普及xx人次,用品用具服务xx人次,达到了规定要求。 三、康复人员培训。我镇现有康复员xx名,康复调查员x名,均参加了县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中心对康复员先后进行了x次培训指导。 四、开展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从xxxx年x月开始,每逢周一、周三、周五,康复中心对残疾人开放,并安排康复医生进行康复训练指导。现已有xx名残疾人接受了康复训练活动服务。 以上几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不足,如康复服务记录内容不详,在服务中存在不实现象。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 方案 1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篇一: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导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 篇一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rsquo; rsquo;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目标要求 1、提高留守儿童心理素质、开发潜能、培养健康品质、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健全发展。增强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适应、自我调节、适当求助、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在实践及活动层面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政策、物质、环境、师资等相关方面形成长期运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教处、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工作力度,为提高留守儿童综合素质做出应有贡献。

三、具体安排 1、倡导全校师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开学典礼上,为贫困留守儿童搞一次募捐活动,让她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2、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实行代理家长制,满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要。各教师代理两位留守儿童的家长,定期与学生交谈,了解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需要,给学生以家庭般的温暖,从而使其安心学习。 4、各班组织本班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让学生把学习、生活中的乐趣和困难告知父母,能与父母更好地沟通。(学校免费提供信封)学校在五月份将开展一次给远方父母一封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5、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每月上一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课,政教处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在教学楼下设立悄悄话信箱,每周五开信箱,阅后并给与回复。 6、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每位教师需帮扶两位留守儿童,做到随时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帮扶教师必须按照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三个二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 四、德育成果经过近一年来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留守儿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的行为习惯好了,成绩提高了,待人接物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年龄为0-16周岁的残疾儿童。 (三)具有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第三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自愿、就近、就便原则,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机构、救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 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第四条康复救助包括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以及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 第五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对个人自费剩余部分提供限额补助。剩余部分低于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额补助。 第六条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康复机构)。 第二章救助内容和标准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精)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文章标题: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主任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专管员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指导员指导员专员二、岗位职责:主任参与本区(县)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对社区康复站(点)、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社、居(村)委会残协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本区(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的实施工作,参与各类指标任务的汇总和统计。对中心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向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拟制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除本机构的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指导本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管理残疾人康复信息,掌握本区康复资源,制定康复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负责康复项目的业务经费和康复训练与服务补贴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工作。承担本区(县)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的组织协调,承担对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在本区县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的康复教育工作,组织本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提供康复技术支持、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工作。组织与同行的交流。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残康办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中心专管员负责各种资料与文件的收发、整理及保管、存档。申请、下拨各项康复专项经费。组织、筹备会议,并负责会议签到、考勤。组织中心内部联谊活动,增进内部团结。对新成员进行培训。与基层各残联组织、各康复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机构康复指导员联系召开残康办、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议。下达本区年度机构康复任务指标数,下发、收集、整理康复训练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对机构康复训练的质量进行跟踪,及时反馈信息。利用各专门节日,组织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残疾预防、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向各康复机构征集课题,关注我区主要康复机构的课题研究动向。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社区康复专管员下达本区社区康复任务指标数,收集、整理各种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组织召开社区康复员工作例会,布置各项康复任务。负责进行相关的调研工作和各类社区康复主题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订阅相关期刊,整理各项社区康复服务资料,参与社区康复的科研课题。兼任社区康复服务信息员,广泛收集各类社区康复服务动态信息,负责策划、编辑、印制社区康复服务导报。参与对社区康复工作的考核。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人物。培训指导员承担中心的各项培训业务,收集、整理各项培训资料,交中心专管员存档。指导各社区康复管理、技术培训工作,配合各社区进行必要的康复保健知识的宣传。与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组建立长期友好关系,为中心的基层康复培训工作争取外部支持。维护、管理O-18岁残障儿童数据库,做好信息采集、输入、统计工作。负责中心的宣传及对外联络工作,树立中心形象。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用品用具配发、残车专管员下达残疾人用品用具、残车更新、年检任务指标。组织做好残车更新、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市交办任务。做好用品用具的配发、统计和汇总工作。组织联系区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评估专家进行个性化评估,做好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工作。负责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会议制度本中心会议分理事会议、全体会议、社区康复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两次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

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 大岭中学 2013年3月

康复工作制度

康复工作制度 1、严格掌握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矫形器应用与传统康复针灸、推拿等)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认真询问病史、做好体检,准确了解病人情况,正确进行康复功能评估、康复目标制定以及实施康复训练计划。 3、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治疗室的针、棉球等操作物品均需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方法、手法正规,动作适度,部位准确,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对瘫痪、转诊等不能来院的病人应做好家庭康复工作: (1)对上级医院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必须认真了解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2)家庭康复医生对转诊患者应及时进行随访(电话或上门)。 (3)对于须一步开展康复治疗的转诊患者,医生应根据上级医院的治疗方案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开展相关康复及治疗。(4)对转诊患者在社区的康复治疗情况应及时交信息资料室归档。

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社区内残疾人基本资料,每年对迁入、迁出的残疾人核实调查。 2、将残疾人的管理和随访纳入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康复管理,定期访视,指导功能锻炼。完成各类表卡的填写,做到报表准确。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生活用品用具的信息、选购、使用指导以及简易康复用具的制作。 3、开展保健服务,减少致残率,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合理用药,减少并发症。 4、参加残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业务学习。将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举办培训班、普及康复读物、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精神康复管理制度 1、在市残联、市卫生局领导下,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立一定的精神康复支持保障系统(政策、经费、宣传、培训、考核等)。 2、建立精神康复技术指导网络,实行市、街、居委会三级管理及社会工作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做好报告、看护、家庭病房管理与定期随访。(1)以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员参加的监控小组,完善网络管理。 (2)对管辖病人底数清、情况明,妥善保管个人档案及资料。 (3)做到对迁出迁入,新发病人,死亡人数,要登记注销,有花名册。 3、做好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定期发放宣传资料。 4、监护、定期随访病人,进行阶段性精神心理评估和针对性康复指导,并加大考核力度。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篇一:《开发区二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2014年开发区二中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 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 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 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开发区二中 2014年3月20日 篇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忠信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第一条为帮助残疾儿童在最佳时机恢复、矫正部分残缺的身体(心理)功能,促使他们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根据省残联、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康复救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和家庭承担相结合,以帮助聋儿、弱智、自闭症、脑瘫儿童及时接受“开智”、“启聪”等“抢救性训练”和矫治的救助措施。 第三条康复救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环县户籍; (二)年龄在14周岁以下;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正在接受康复训练或接受康复手术治疗。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和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手术证明; (二)《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第五条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相关审

批工作,并于每年8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计划。 第六条康复救助经费来源于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精神病防治等康复专项经费、县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 第七条康复救助计划当年有效,跨年度的须经审批后列入下一年计划;每个康复救助对象原则上只享受1个周期的康复救助。 第八条残疾儿童“抢救性训练”、矫治计划执行周期为:(一)听力语言康复配置助听器2年,植入耳蜗2年; (二)弱智“开智”综合训练3年; (三)自闭症“行为矫治”综合训练3年; (四)脑瘫儿童“运动功能补偿”综合训练3年; (五)残疾儿童家长训练:聋儿15天,弱智20天,自闭症30天,脑瘫儿25天。 社区训练矫正周期同上。 第九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参加康复训练的脑瘫儿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聋哑、弱智、自闭症儿童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聋儿自费配置助听器的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聋儿列入省“听力重建计划”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10000元,聋儿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20000元。 对残疾程度较轻,凭康复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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