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3-2014学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由校长办公会授权,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四条信息化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信息标准规范、经费预算;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具体项目进行组织协调与实施推进;负责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为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负责管理校园信息基础设施;负责公共信息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

第五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是信息化建设重要技术问题与重大管理事项的咨询机构,负责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论证,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对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性指导。

第六条学校各有关单位原则上应明确具体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系统建设、推广,监督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同时也是本单位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双聘信息员,采用所在单位与信息化办公室双聘制度,共同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章信息标准和编码的管理

第七条信息化办公室制定和发布信息共享和交换标准,对信息标准的编制过程实施统一管理,落实相关编制代码的具体编制单位,协调编制之间的冲突,有权责令编制冲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八条各单位新开发的信息系统必须使用统一的信息编码,不符合标准的信息系统,将不予验收,不予上线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须保持学校编码的唯一性,严格执行统一的信息编码,不得随意增加、删除编码。如需修订,须报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后统一修订。

第十条在已上线的信息系统中,若所包含的信息编码规则与统一编制的信息编码规则不一致,可暂时通过代码转换接入使用,待系统升级时更正。

第四章信息系统立项、建设与管理

第十一条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建设、管理及维护学校公共信息支撑平台,包括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数据库、校园数据中心、邮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一卡通系统等学校层面的软硬件平台。

第十二条中心数据库是学校集成、共享公共基础数据的平台,为保证其权威性、唯一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学校所有信息系统均须向中心数据库提供必要数据,以便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同时为各类公共服务和管理决策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信息化建设采用项目管理制。由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分解,制订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经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的申请、建设、管理等具体流程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以及涉及为全校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相关建设经费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网络基础平台建设、公共硬件平台建设、中心数据库建设、公共软件产品、主要业务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第十五条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立项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统一管理,均须通过信息化办公室技术路线审核或专题论证、项目备案或审批。未经信息化办公室审议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予批准签订合同及安排招标事宜,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可采用自行研发、合作开发、公司承建等多种方式完成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但必须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以及数据交换接口规范进行建设。信息化办公室参与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验收。

第五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七条校园信息基础设施是指由同济大学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

第十八条校园信息基础设施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由各电信运营商独立或与学校合作建设的设施和设备,其管理权限,按照相关合作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为避免重复建设、不规范建设,新建、扩建、改建楼宇时涉及校园信息基础设施,须经信息化办公室确认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建设方案验收,否则基建处、资产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建设合同不予批准,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六章二级域名管理

第二十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学校二级域名的分配与管理。校内各单位原则上需使用同济大学二级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3411821493.html,),如需申请校外域名,需经信息化办公室同意和备案,否则校长办公室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二级域名管理实行备案制和年审制,各单位须将域名用途、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信息化办公室备案。信息化办公室每年对所有二级域名进行清查,有权对无责任人、一年内无更新内容的域名关停。

第七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为网络安全、系

统安全和内容安全三个方面。网络安全是指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弱电房、弱电布线和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互联设备;系统安全是指承载信息系统的服务器、软件运行环境以及系统数据的安全;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方式发布的各种信息中具体内容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络和系统的技防安全,负责对校园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负责学校数据中心运行管理,负责中心数据库异地容灾备份,负责定期对所有校园网站进行系统安全检测并对有安全隐患的系统和网站督促整改,负责保障校园网的畅通运行;各单位负责其主管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系统安全、内容安全,做好数据维护以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用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统一身份认证帐号和上网帐号,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防止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因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经2013-2014学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建立信息化应用基础网络设施与支撑平台、开发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等以实现和加强信息化能力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行装处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1

第四条行装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我院信息化发 展规划,报院领导审定。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五条行装处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向分管院领导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立项申请报告;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内容、投资预算;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4、其他事项。 第六条分管院领导对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申请进行初审, 并批示书面意见。分管院领导批示同意申请的,进入论证阶 2

段。 第七条项目进入论证阶段后,行装处技术科应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八条行装处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将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复审,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的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正式立项,列为本院信息化建设预备项目 第十条行装处于每年10月前,综合考虑续建项目、前期项目和预备项目的资金总体需求情况,拟定下一年度我院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计划草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总体计划草案包括下列内容: 3

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管理暂行规定

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5月25日同济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我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满足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确保非涉密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涉密学位论文 (一)国家规定的保密专业的学位论文。 (二)由国家立项资助,且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 (三)论文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且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按资助企业要求需要保密的论文。 第二条保密期限 (一)第一条第1、2款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二)第一条第3款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第三条认定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 (一)涉密论文必须在论文开题前,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论文产生的背景情况,提出认定涉密学位论文及保密期限的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认定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简称《定密审批表》)(见附件一),报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 (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涉及的课题来源及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承担涉密科研任务的情况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核,并经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将《定密审批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变更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研究生本人须填写《同济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变更保密期限审批表》(简称《变更期限审批表》)(见附件二),报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并经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将《变更期限审批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规定 (一)有关院系就涉密的学位论文在开题、制作、评阅、答辩、归档实行全过程保密管理。 (二)开题时未进行涉密认定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将不作为涉密学位论文管理。 (三)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封面右上角标明保密和保密期限,如“保密★2年”。电子版论文需在首页有标识。 (四)有关院系集中将涉及军工保密的论文原件及《定密审批表》送交校军工保密办公室保存,将其它涉密论文原件及《定密审批表》送交学校档案馆保存,复制件及论文电子版由学院按照我校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统一规划 (2) 第三章统一标准 (2) 第四章统一计划 (2) 第五章统一建设 (2) 第六章日常管理 (2) 第七章监督奖惩 (2) 第八章附则 (2) 附件一: (2)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2) 附件二: (2)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2) 附件三: (2)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2) 附件四: (2)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2) 附件五: (2) 网络管理细则 (2) 附件六 (2) 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2) 附件七: (2) 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要求,为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是指直接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信息基础设施。是指由学校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 2. 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平台、应用软件及中间件等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以及相关信息化硬件设备的采购,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但不包括各种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文体设备。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遵循需求调研、立项申请、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以及变更、验收、投入运行等规范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网信办作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信息化管理制度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化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 批 准 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体系名称:信息化管理 编 码:IT-01 版 本:2013-1 发布范围:普发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1) 5 释义 (2) 6 职责分工 (3) 7 政策与要求 (4) 8 附则 (7)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公司的信息化管理职能、主要内容、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在信息化管理体系下规范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业务,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够适应和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中共中央,国务院。 3.2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07,国务院国资委。 3.3 《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2008,国务院国资委。 3.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IT-01,2011,总公司。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4.1 信息化规划管理应对的风险 a)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目标不清,不能很好地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 b)信息系统缺乏规划或规划不合理,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 c)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原则和策略不当,实现目标的不明确; d)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规划的执行和滚动不力,与实际情况脱节; e)信息化过程中的战略风险、流程风险、管理风险。 4.2 信息化投资和计划管理应对的风险 a)盲目投资,不符合低成本战略的要求; b)资源共享不当,造成浪费; c)计划和预算过程不科学、不合理、不严肃。 4.3 公司信息化管理应对的风险 a)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b)公司组织架构变化、治理模式多样化对信息化的影响。 4.4 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对的风险 a)信息化建设管理模式、流程不清晰,项目组织不落实,职责不明确;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1 页共7 页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

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

信息化建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A1 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使用效益,防止因使用电脑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制订以下制度。 一、鼓励教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有关电脑知识,利用互联网进 行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二、教师因工作需要而使用电脑的,必须正确规范地进行电脑操作, 避免违规操作以及由此引起的电脑故障。使用人员应懂得如何防治计算机病毒,避免病毒对计算机的侵害。 三、履行责任制。爱护学校财产。 四、计算机用于查找资料、制作课件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 五、禁止利用电脑浏览、下载、打印、传播有关反党、反社会主义以 及邪教迷信等内容的网络信息。 六、禁止利用电脑浏览、下载、打印、传播(含电子邮件)黄色的不 健康的网络内容。 七、禁止利用电脑从事代人打印以及从事期货、股票等经济活动。 八、禁止一切有损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教育工作的计算机其它操作 行为。 中心小学 2009.9.2

A1 计算机管理教师 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信息技术教育计划,制定学期上机实习计划。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常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 和网络知识,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教材及其要求的全部实习内容,对 学生实习中提出的问题应给予正确解答。 四、上机实习时要积极协助任课教师,保证实习课的正常进 行。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记录册。 五、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上机实习习惯,要求学生认真遵守 《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六、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软、硬件知 识,以适应信息技术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七、认真做好计算机室设备的清点和帐目管理工作。定期进 行计算机病毒的消除和重要文件备份工作。 八、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习方法,努力 提高实习效果。积极向学校提出计算机室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九、做好计算机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 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 2适用范围 .................................................. 3名词解释 .................................................. 4项目控制流程 .............................................. 5阶段评审 .................................................. 6项目启动 .................................................. 7需求调研 .................................................. 8工作量评估 ................................................ 9供应商考察 ................................................ 10采购...................................................... 11设计...................................................... 12编码...................................................... 13测试...................................................... 14部署...................................................... 15试运行 .................................................... 16上线...................................................... 17验收......................................................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

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战略实施,明确全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需求管理、项目前评估和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公司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增强市场应变力,提高内部控制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 第二条建立和巩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制度。在强化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管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项目从需求发掘、立项、实施、验收、后评价、需求再发掘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效益。要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后评价管理机制,对各核心应用系统功能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推广应用成熟经验,清理整合重叠或不适用的系统功能,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四统一、五兼顾”原则,对核心系统要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投资,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统一建设、优化资源,统一管理、

共享服务”,兼顾“整体与局部、先进与实用、近期与长远、集中与分散、建设与维护”的原则,在一个统一的架构下整体推进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全面协同。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内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的最高领导、权威机构,负责领导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加强业务应用与信息技术两大领域的沟通与融合,在应用层面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信息化领导小组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企业信

集团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的档案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管理,更好地为集团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的档案是集团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原则。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要根据国家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一)董事局办公室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统一管理、分类存档。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董事局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董事局办公室收集。 第七条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二)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三)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等。 (四)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

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集团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 《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XXX公司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软件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集团公司各项信息化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

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硬件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换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集团公司计划管理规定上报到《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添置计算机应尽量采购带操作系统计算机,严禁使用盗版操作系统。提交至《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经XXX公司信息部审核后,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应定期经行公开招标采购,硬件设施采购由XXX 公司信息部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硬件自带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录入系统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集团系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集团的发展,保证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够按时完成,达到预定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建设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推进部(以下简称信息化推进部)负责集团系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组织 1、信息化管理组织人员构成 分管领导: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主管领导:信息化推进部总经理 成员构成:信息化推进部和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人员 2、信息化管理组织设技术支持小组 组长: 组员: 3、信息化管理组织临时组建效能评估小组。小组由软件主要使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组织指定的成员组成。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信息化推进部负责研究制定集团整体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各产业集团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2、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审批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信息化项目的计划、方案及预算。 3、在信息化推进部的统一部署下,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 4、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对集团系信息化项目的进展进行督导和监控。 5、信息化推进部委托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6、信息化推进部负责新技术、新应用在集团系的推广。 第五条工作方式 1、信息化推进部会议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重大决策上报控股公司审批。 2、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上报各产业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信息化推进部讨论研究确定。. 3、信息化推进部审批软件系统选型、实施方案的组织与流程后,产业集团方可组织实施项目。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化推进部给予阶段性评估,对于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进行牵引和督导。 5、信息化推进部组织效能评估工作,在软件实施完毕并运行一段时间后,评估实施效果。 第六条审批流程 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将需要信息化推进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交给信息化推进部初审后,然后提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审议结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反馈给各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管理

“档案管理”功能操作说明:

同济大学档案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同济大学档案馆 二○○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系统简介 (1) 第二章档案管理 (3) 1.档案信息录入 (3) 2.档案查询与打印 (9) 3.文件调整 (11) 4.档案实体销毁 (12) 5.辅助立卷与批量修改 (12) 6.文件识别 (13) 7.邮件系统管理 (15) 第三章名词解释 (16)

第一章系统简介 本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结构,具有维护方便,不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客户端只需要一台联网(局域网、校园网、互联网)的计算机就可以应用,具有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安全可靠、功能齐全等特点。 该系统包括档案管理(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管理等)、收发文管理、全文自动著录与标引等子系统,其主要功能特点如下: 一、系统构架及运行平台 浏览器/服务器(B/S)结构作为客户机/服务器(C/S)的替代技术已经成为目前各类网络管理系统的主流技术。本系统正是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结构,具有易安装、易维护、易操作,与操作系统,后台数据库无关等特点。 二、系统主要功能 1. 全文自动著录与标引 系统设计了面向21世纪的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形成电子文件全文自动采集,自动著录(即自动从电子文件全文提取各个著录项),自动标引分类号、档号、主题词、保管期限与全文任意关键词自动检索。实现了档案文件的采集、著录与标引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化,对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利用十分方便,大大提高了档案工作效率和自动化程度。 2. 全文管理与全文检索 本系统的全文管理通过高效的全文检索算法,实现了全文的高速检索。系统还支持用户远程上载各种格式的电子文件全文、纸质文件扫描图像,从而实现了对档全文检索、打印、下载、上传、备份等的全方位管理。 3. 图像、录像、录音等多媒体档案管理 系统对扫描图像、录像、录音等多媒体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用户可以远程上载图像、多媒体文件到系统中,对于录音录像档案还可以进行在线点播。 4. 档案信息统计 系统可以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灵活的统计,并且可以绘出个直方图、统计表等各种统计图表。 5. 档案借阅利用 系统实现了档案管理借阅利用的网络化,用户只需要通过身边的计算机远程登录到系统中就可以查阅馆藏档案信息,确定所要借阅的档案实体,系统即可纪录完整的借阅利用信息,并可以进行借出档案实体的催还,借阅利用信息的统计等操作。

信息化管理制度体

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石家庄肾病医院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职能: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任务与职责: 1 、信息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 、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管理。 信息科岗位职责 一、信息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科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五)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六)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二、成员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七)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档案管理 (八)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 (九)协助中心领导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 2.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 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 4.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信息科管理目标 为医院总目标的实现,信息科管理符合三甲医院及山东省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基本要求,做到: 1.加强对医院总目标的贯彻,严格遵守科室综合目标责任考评细则。 2.建立、完善医院信息系统(HIS),使其促步系统化、完整化,逐 步实施PACS。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端正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成员 素质。 4.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使其正常运行。 5.监控网络运转,保证数据畅通运行,做好数据备份。

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为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业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化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内容。 第四条********行业信息化遵循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的要

求,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集中建设、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实现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行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领导********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议********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研究********行业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行业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四)审核并批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计划和预案,下达启动灾难恢复指令,指挥灾难恢复工作。 (五)听取********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审议工作报告。

第六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承担********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和检查监督********行业信息化工作。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卷烟物流分公司、卷烟销售分公司要明确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规划。规划符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律,符合本单位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划包括现状、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业务、应用、数据和技术等架构,全面系统地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行业信息化规划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纲领

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同学发(2007)第31号〕 (2007年6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依法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生"是指在同济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处分"分下列五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第四条留校察看期一般为一年。已列入当年就业生源计划的毕业班学生的留校察看期减至毕业日终止。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又违反校纪校规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章处分细则 第五条对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者,除移交司法部门或其他执法部门处理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违反宪法、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或被司法机关裁决并已生效处以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犯罪事实清楚,但因种种原因被免予刑事处罚或免予起诉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 因违反法规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因违反法规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冒领等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视情节轻重、金额大小,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有本条所列举行为、尚未获得非法财物者,给予警告处分。 2.所涉价值未达到5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所涉价值达到5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4.所涉价值达到10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所涉价值达到2500元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对多次作案者,按其累计价值处理;对结伙作案者,均以所涉总价值处理,为首者加重一级处分。 7.经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8.偷窃公章、机密文件、档案等物品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七条凡损坏公共财物、私人财物,或有其它破坏活动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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