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急诊检验规章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规章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规章制度

1.目的: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是指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检验是紧急救治和抢救时开出的检验申请。

4.职责: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优质服务,

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

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

5.1急诊检验的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尽

可能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验人员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除血

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支助

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

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样本要优先从

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60分钟)

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不允许电话聊

天。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的范围:

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和医务部根据临床需要

共同商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测定、心肌酶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5.2.8免疫学检验:肌钙蛋白测定、肌红蛋白。

5.2.9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5.2.10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经医务部同意后可按急诊

检验项目处理。

6.流程

6.1急诊检验流程(见附件1)

7.表单

7.1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目录(见附件2)

7.2检验科急诊项目设定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

8.相关文件:无

附件1:急诊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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