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现在国内外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所面临的这样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曾经掀起过一场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在当代条件下显出它的不适应性的问题。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最后不了了之。在这场讨论中,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应该回归传统文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重建现代文化。

笔者认为,在当代我们应该更多地吸收一些西方人的观点和视角,了解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看法。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

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因此,假如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也要经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的话,那么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可以从近代西方理性主义吸收很多值得借鉴的、对于国人来说将完全是崭新的东西。

提及康德道德哲学,中国人并不陌生,我们对它已经研究一

百多年了。但是笔者仍然觉得康德道德哲学还有很多东西我们没有触及到,还有一些东西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事实上,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理论水平低下,主要是中国人在研究西方理论,特别是在涉及道德领域的诸多问题的时候,普遍呈现出一种浮躁的心理:

认为我们中华民族在道德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这是一个应该由我们来发言的领域。在这样的心态影响下,人们对西方道德方面的言论往往是一知半解,在并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就忙于发挥去了。

笔者觉得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审视那些认为已经过时了、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的人物、思想(尤其是在道德领域),重新客观地、深入地去体察西方人的思想中所包含的真实意味。

笔者进行一番深入研究后发现,康德道德哲学里面关于道德立场、道德基础以及他对道德结构的理解跟我们中国人的完全不同,我们应该去体会隐藏在这些命题后面的东西对我们所具有的真正意义。

所以在这里笔者谈康德道德哲学,主要是想从一些新的视角和语境出发,将那些中国人通常不能够完全理解的、在我们内心没有引起过震动的问题提出来,供大家思考。

当人们一提到康德,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行文晦涩难读、思想抽象难解,对于这一点,甚至连德国人都觉得头疼。但事实上,康德对他的学说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寻常百姓

的意义是非常关注的。

康德曾明确表示,早年由于受到卢梭的影响,他对哲学的看法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他认为他的学说应该对寻常百姓有用,否则的话,他的学问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所以在他的一生中所写的。包括三大批判在内的诸多著作里,他都是处处在为寻常百姓考虑他们的生存的根据,立足于普通人的生活世界。

因此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通俗道德哲学。对于他的道德哲学如果要具备一个完整的视野的话,那么首先它针对的就是通俗道德哲学,所以在他那里就有了这样一个思路:

从寻常老百姓那里去发现和寻找道德的先天原理。当然他形成的那些道德原理非常晦涩,但是他认为那些是对寻常百姓非常有用的,对寻常百姓的道德教育、对寻常百姓的日常交往以及对寻常百姓的道德素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样的思路引导下,他就以通俗的道德哲学作为他的整个道德哲学的第一个层次。

但仅仅是通俗的道德哲学是不够的,所以他将通俗道德哲学提升到道德形而上学作为第二个层次,在通俗道德哲学中寻找道德哲学的基础。为什么会有道德哲学呢?康德坚信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根基,由此形成的道德哲学原理体系就是道德形而上学。

比道德形而上学更高的就是道德哲学中的第三个层次,就是要寻求道德形而上学的前提,对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批判,最终形成了他的第二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现将这三个层次大致介绍如下。

第一个层次是从通俗的道德哲学来看,康德认为讲道德首先应该从日常生活当中出发,人们最日常的道德生活就是议论别人(嚼舌头)。在日常生活中最喜欢对他人议论、做出道德评价的就是那些长舌妇,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是非常厌弃那些长舌妇的行为的,但是康德却为这种不好的习惯辩护,他认为对这种行为(嚼舌头)不要单纯进行道德批评,而是应该客观冷静地去看待。

通过这样一些长舌妇议论人、制造流言蜚语的现象,透露出人的一种克制不住的本性,就是人们喜欢「用一种绝对的道德尺度去衡量别人」。这种所谓的议论人的现象,恰好说明了人们心目中有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尺。

康德根据这些生活现象发现了一个细节:就是人们总是会对别人做好事的动机提出苛刻的要求。据此康德发现了一个原则,即真正的道德行为应该是“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而不是为了任何其他感性的现实目的。

康德从中提炼出了一些日常的道德规则,并且举了四个例子来加以证明。

第一个例子就是“不要骗人”。一个人做生意,童叟无欺,这就是我们一般说的诚信。

他的这种行为是值得赞扬的,但还不一定是值得敬重的,因为商业诚信是带来利益的。值得敬重的是什么人呢?他能把“不卖假货”当成一条道德原则来遵守,以至于哪怕他的店子倒闭也不卖假货,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就值得敬重,是道德行为。

第二个例子就是“不要自杀”。康德认为人不去自杀是人最基本的求生本能。但是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生活非常痛苦、甚至是生不如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不自杀,坚强的活着,那他的行为就是值得敬重的,他的“活”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

第三个例子就是“发展自己的才能”。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应该发展自己的各方面的才能,你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是为了完善自己,将其作为自己的义务,这也是道德行为。

最后一个例子就是“帮助别人”。你要帮助别人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一种义务,这也是一种道德的行为。

这四个例子并不是随便列举的,而是按照一种严格逻辑顺序编排起来的,代表着四种不同的道德境界:“不要骗人”和“不要自杀”是一种完全的义务(消极的义务),“发展才能”和“帮助别人”则属于不完全的义务(积极的义务)。

所谓完全义务就是你绝对不要去做的,没条件可讲的,而后面两个是不完全义务,在某些情况下不去做是可以原谅的。二

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第二个层次是道德形而上学。以上谈到了康德列举的通俗道德中的四个例子,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格言,比如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这些最基本的为人处事的规范。这些规范都是通俗道德。

正因为它们是通俗的道德,所以对于它们背后的“依据”,很多人并不了解,而这个“依据”就是康德所强调的先天根据。

康德认为通俗道德哲学缺乏可靠的理性原则作为最后的裁定,所以很容易变质,如果不为通俗道德找出普遍性的根据,这样一些格言就很可能将道德和不道德混为一谈。

因此康德就是要寻求这种道德箴言后面的道德律,从而提出了道德哲学的第二层次,道德形而上学。康德提出来的普遍道德律是以一种命令形式表达出来的:

你必须要这样行动,即你的行为准则(主观的),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客观的)。

这条原则也可以用通俗的方式来表达,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孔子把它称之为“有一言能终身行之者”。但孔子是一种通俗的表达,而康德是一种理性的表达,是一种逻辑形式化的表达,要比日常表达更加精确。

通俗的表达往往是有漏洞的,但是康德的表达把这些情况排除了,他建立的是一个理性的、形式化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之下,它都是可以成立的。康德说这样一条道德律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能仍然是有条件的命令,如果把条件去掉,这个命令就不成立了。

有条件的命令是可以根据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所以有条件的命令不具有普遍性。对于普遍的道德命令,康德认为每个人单凭自己的理性就能够理解和遵守。为了说明这一点,康德将在通俗道德哲学中提到的四个例子加以重新分析。

例如,“不要骗人”是不是道德律?只要想一想,如果人人都骗人,就会没有人再相信任何人,那时骗人就没有任何用处了,就不再会有人骗人,「“骗人”作为一条普遍法则就自我取消了」;

而如果人人都不骗人,那将是一个良性循环,人们将越来越诚实。又如假设所有人都自杀,人都死光了,将导致再没有人自杀。

所以如果一个准则在普遍化的过程中,它取消了自身,在逻辑上违背了同一律,那么它就是不符合实践理性的。因此,这两个义务更像是一种“客观”的自然法则。再比如后两种义务“发展才能”和“帮助别人”。

人们可以设想一个懒汉的世界和一个冷漠的世界,只是没有人愿意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偷懒的人总是希望别人能

干,自私自利的人总是希望别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所以这种行为也有逻辑矛盾,但不像骗人或自杀那样的客观的自相矛盾,而是一种主观的自相矛盾。

所以,康德在判定一个行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是根据人的行为的逻辑一贯性加以理解的。康德把它归结为道德律的这样一种表达形式:

使你的行为准则成为一条自然法则。就是说,在具体实行中,你试想一旦把它普遍化,它会导致一个怎样的自然后果———是自我取消还是自我维持?要是自我取消那就是道德行为,反之则不是。这是对道德律的一种“自然淘汰”的理解。康德的道德律的这种表述形式强调使人的行为方式成为一

条“自然法则”,是从自然后果去考虑,看它能不能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这是他的道德律的第一个变形的形式。除了这种自然淘汰的表述形式以外,康德还提出了第二种变形的表达方式,比第一种表达方式的层次更高。

第一种是把人的道德行为看成自然行为,把人的地位贬低了。在历史上,人们可能通过自然淘汰来选择道德行为。

但是按照康德的先验哲学,这样仅仅是从效果来谈道德,还带有功利性,只有从动机和目的来看道德才能摆脱功利性。康德在强调道德的目的时,进一步将其划分为主观目的和客观目的。

康德认为,主观目的总是偶然的、依对象的不同而变化的,

只有客观目的才是一切有理性者的普遍必然的目的,具有绝对价值。

这个客观目的就是「作为设定一切主观目的的意志主体本身」,即“人格”。

这就引入了绝对命令的第二种变形形式,即要以人为目的,而不能仅仅当作手段。真正的道德就是把人当目的,无论对方是什么人,你都应该尊重他的人格和人性。

所以回过头来,看前面的那四个例子,就有了这样的意义:“不要骗人”,就意味着不要把别人当手段;“不要自杀”,就意味着不要把自己当手段;“发挥才能”,就是把自己当目的;要“帮助别人”,就是把别人当目的。

相比之下,孔子所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理性的根据,而不仅仅是感性的、功利的根据。否则我就可以为了搞好人际关系,为了政治目的如“得天下”,甚至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儒家的这样的一种道德原则就不是普遍的道德法则,它是建立于一种“人情”和功利之上的道德,一旦人情变化,功利到手,道德这种“工具”就可以被抛弃。

我们经常说中国人的道德失落,实质上究其本因,这并不完全是道德的失落,而是由我们「道德的性质和传统模式」所决定的。只有以人格为目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真正道德的。

第三种变形的表达方式是:每个人的意志都是立法的意志。在道德方面,人是自律的。至于“治国平天下”或基督教中上帝的戒律等等,在康德看来,这些还不是真正的道德律,因为它们都是“他律”。

最高的道德律的表达就是自律,每个人的自由意志都是立法的意志,每个人出于自由意志为自己立法,不是听从别人的教导。

严格的说,这一表述没有采用命令的形式,而是直接指陈一个事实,即每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这样第三种命令形式就成为了前两种命令形式遵守的最牢固的根据了。

在这三种命令形式中,只有第三种命令形式才使得行动的主体具有了人格的尊严,并激发起“敬重”的道德情感。

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的道德教育中,康德非常反对「利用大家的一种从众心理去给他人树榜样」的做法,去进行情感教育。

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是建立于道德自律的基础之上的。每一个人当他达到理性成熟时,都可以对他进行启蒙。

什么是启蒙?就是让每个人用自己的理性去思考,勇于用自己的理性走出被监护状态(儿童就是被监护状态,因此也就走出儿童状态)。这就是康德对我们在道德教育上所带来的一种启发。

第三层次是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前面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提到这样一条原则,即你要使你的行为的准则愿意永远成为普遍的法则。这样一个道德律,它的前提是什么?它何以可能?

每个人的意志都是立法的意志,那么这种意志的前提是什么?所以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要批判的考察道德律的前提,道德律何以可能等问题。《纯粹理性批判》是考察认识何以可能,《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考察道德何以可能的问题。

康德给出了一个答案,那就是“自由”或者“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什么?这不是可以用任何机械关系所能够分析的。

每一个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你有功或有罪,这在生物学家、医学家眼里和在神学家、法官眼里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总是首先把人假定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

如果从医学或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犯罪行为是受环境因素决定的,罪犯的心理形成是从小受到了环境的不良的教育和影响,才成为这样一个犯罪的人,所以法官要判刑,就应该判这个社会有罪,罪犯仅仅是社会的产物,没有自由意志。

但是法官却要判罪犯有罪,因为犯罪行为是罪犯在清醒状态中做出的,除非医生能够证明罪犯是个精神病人,那么罪犯就可以免予刑事起诉,他就需要送往医院治疗,因为那个时

候罪犯已经不是完全的人了。

自由意志是超越一切因果性之外的原因,这是法庭判罪的根据,也是神学上认定人有罪的根据。法官判罪犯有罪,是建立于把罪犯看作具有自由意志的人,而不是动物的前提之上的。

因此西方法学界有一派很流行的观点,其代表人物,意大利的佩卡利亚就曾提出“罪犯受罚是他的权利”,罪犯是自由人,因此罪犯的罪是他自己的罪,罪犯为此受罚是罪犯的权利。

这是因为当时制定法律的时候,他是赞同的,因此罪犯的犯罪行为就被假定为在清醒状况之下的明知故犯的行为,就是准备承担犯罪的后果的。因此,受罚只是罪犯实现了其自由意志,相反如果释放他,那将被视为剥夺罪犯的应享权力,是不尊重罪犯的人格一贯性。

这看起来是个很荒谬的理论,但其背后却有着西方很重要的伦理思想,就是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和人格的一贯性,并且自由意志和人格的一贯性是不受任何因果律的干扰的。

“自由”这个概念在《纯粹理性批判》里面也讲到了,他的第三个“二律背反”就已经提到自由和必然的矛盾问题。康德在“二律背反”里面提到,人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我们没法证明,但你也没法否认。因为你即便否认也需要用经验证明,“自由”却是超验的,是“自在之物”。

因此,他强调只要我们严格的分清这两者分属于自在之物和现象世界,即使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由是如何样的,我们也能够从这个矛盾中摆脱出来。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认为“自由”是可以先验的假定的,对于“自由”我们是不能证明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因此,我可以提出一个“先验自由”的空理念,虚位以待。这概念在认识领域没有任何意义,但在实践领域却是有意义的。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开始就强调,人的道德律之所以成为可能,就是由于人在实践上是“自由的”,实践的自由是不能认识的,但却具有实践上的“实在性”。

所以自由意志是一切道德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这是实践理性批判的最高点。如果我们追溯道德如何可能,就在于人有自由意志。

至于自由意志如何可能,这就没法证明了,它是一切证明的绝对前提。

把一切道德建立在自由意志上,把一切道德的评价、善恶的评价都建立在自由意志之上,这是康德非常重要的理论贡献。

文章原载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6月第25卷第2期

浅析康德思想中的道德准则和法则

浅析康德道德哲学及对现代的启示 摘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有着准则和法则两种范畴。康德认为,道德准则就是与我们当下生活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的规范性原则,即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它们只能“劝告”我们如何去做,但不能命令我们做什么;而道德法则却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对全体个体有效的原理,是人的道德生活的终极根据,它是我们必须遵从的。因此在道德法则与道德准则的关系中,法则是形式,而道德准则为具体的内容,道德法则为道德准则的实现提供根据。在进入21世纪后我国发展速度非常快,然而在这些高速进步的背后却蕴藏着严重地焦虑:食品安全问题、腐败问题、文化发展问题、人们的心灵归宿问题、价值观异化问题等。所有这些都迫使我们去认真思考如何建立21世纪我们基本道德的问题,而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在很多方面给予了我们深刻的启示。 关键词:价值观,道德准则,道德法则 一﹑康德的道德准则和道德法则 康德认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承认,一条法则如果要在道德上生效,亦即作为一种责任的根据生效,它就必须具有绝对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的保证就是康德所强调的与一切经验性的东西完全划清界限,剔除一切经验性的质料,即分清准则和法则。 因此,为了区分准则和法则,康德首先区分了主观与客观,以作为准则与法则的先行概念。所谓主观,指一个原理仅对主体之单个有效则为主观的,是准则,不具备普遍性;所谓客观,指一个原理对每个理性主体的意志都有效,则此原理即为客观的,是实践之法则,具有普遍有效性。康德认为主观的就是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仅对有限个体有效的原理,只能称之为准则,而不能叫做法则。准则就是一些具体的行为规范,对这些行为规范,我们应该遵守,因为它只是关涉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便,它们只能“劝告”我们如何去做,但不能命令我们做什么。与主观不同,客观的就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对全体个体有效的原理,康德将之命名为“法则”,相当于自然界里的客观规律,这个“法则”是人的道德生活的终极根据,对此我们不是应该遵守,而是必须遵从,因为其关涉的是我们人之为人的根本,这个法则以命令的方式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对此我们不能反抗,不能反抗的理由是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是具有理性的存在者。后来康德进一步断言,不仅人应该遵从这样的法则,而且只要是理性存在者,无论其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都应无条件地遵从实践的法则。在这里,康德的逻辑是:理性本身具有实践性,而具有实践性的理性必定具备一些客观的规律性的原理,这些原理是理性内在具有的,而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赋予它的,或者说这是理性之为理性的原因。 由此可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有着道德准则和道德法则两种范畴。道德准则是与我们当下生活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的规范性原则,即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这些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虽然对我们的道德生活约束性不大,但它对于我们的道德生活并非毫无作用。然而,康德所寻求的不是一般性道德生活的可能性,因为这种道德生活随处可见,无需论证其可能与否,他所想要的是道德之可能的根据,这种根据是不能用一般性的道德来规范的。于是康德又找到另一个更高层面的原

康德哲学

康德道德哲学教案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时常会掀起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从搀扶摔倒老人到小悦悦事件都反映了这一现象。导致出现这些社会现象的原因是很多的。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在当代的失落。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都有过深入研究。我想试着从西方道德哲学的视角去理解这一问题。 我们如何朝向一种善的生活?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柏拉图在《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在《尼可马科伦理学》中都有过大量的讨论,而且自古希腊哲学之后,可以说,这一问题成为了西方道德哲学核心命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用最通俗的表达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做一个好人? 实际上,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因此,假如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也要经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的话,那么我想,我们应该可以从康德道德哲学中吸收很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当人们一提到康德,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行文晦涩难读、思想抽象难解,对于这一点,甚至连德国人都觉得头疼。但事实上,康德对他的学说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寻常百姓的意义是非常关注的。康德曾明确表示,早年由于受到卢梭的影响,他对哲学的看法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认为他的学说应该对寻常百姓有用,否则的话,他的学问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所以在他的一生中所写的,包括三大批判在内的诸多著作里,他都是处处在为寻常百姓考虑他们的生存根据,立足于普通人的生活世界。 因此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通俗道德。从寻常老百姓那里去发现和寻找道德的先天原理。当然他形成的那些道德原理非常晦涩,但是他认为那些是对寻常百姓非常有用的,对寻常百姓的道德教育、对寻常百姓的日常交往以及对寻常百姓的道德素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通俗的道德是不够的,所以他将通俗道德提升到道德形而上学作为第二个层次,在通俗道德中寻找道德哲学的基础。为什么会有道德哲学呢?康德坚信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根基,由此形成的道德哲学原理体系就是道德形而上学。比道德形而上学更高的就是道德哲学中的第三个层次,就是要寻求道德形而上学的前提,对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批判,最终形成了他的第二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现将这三个层次分别讨论。 一,通俗道德 第一个层次是从通俗道德来看,康德认为讲道德首先应该从日常生活当中出发,人们最日常的道德生活就是议论别人。在一般情况下,这种行为是人们非常不喜欢的,但是康德却为这种不好的习惯辩护,他认为对这种行为不要单纯进行道德批评,而是应该客观冷静地去看待。通过这样一些喜欢议论人的现象,透露出人的一种克制不住的本性,就是人们喜欢用一种绝对的道德尺度去衡量别人。这种所谓的议论人的现象,恰好说明了人们心目中有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尺。康德根据这些生活现象发现了一个细节:就是人们总是会对别人做好事的动机提出苛刻的要求。据此康德发现了一个原则,即真正的道德行为应该是“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而不是为了任何其他感性的现实目的。康德从中提炼出了一些日常的道德规则,并且举了四个例子来加以证明。第一个例子就是“不要骗人”。一个人做生意,童叟无欺,这就是我们一般说的诚信。他的这种行为是值得赞扬的,但还不一定是值得敬重

康德的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 Men das Gem u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 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u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 Ult, oder im u berschwenglichen, au? 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 i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 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一一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 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 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 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 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 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 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 Bergehr un gsverm?ge 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 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 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哲学家康德名言名句大全关于道德的

哲学家康德名言名句大全关于道德的 哲学家康德名言名句大全关于道德的 我是孤独的,我是自由的,我就是自己的帝王。——康德 要评判美,就要有一个有修养的心灵。——康德 有两样东西,我思索的回数愈多,时间愈久,它们充溢我以愈见刻刻常新、刻刻常增的惊异和严肃之感,那便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康德 想要成就大事业,要在青春的时候着手。 人不能被判为奴,他只能自认为奴。 道德确实不是指导人们如何使自己幸福的教条,而是指导人们如何配享有幸福的学说。——康德 我们越是忙越能强烈地感到我们是活着,越能意识到我们生命的存在。——康德 所谓宗教,就是把我们的义务的一切都看作是神的命令——康德

对自然美抱有直接兴趣……永远是心地善良的标志。——康德 有两样东西,我思索的回数愈多,时间愈久,它们充溢我以愈见刻刻常新、刻刻常增的惊异和严肃之感,那便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康德 能充实心灵的东西,乃是闪烁着星星的苍穹,以及我内心的道德律。——康德 哲学无法教授,哲学永远是思想者的事业。 我不是教给你们哲学,而是教你们如何进行哲学思考 当爱情需要我的时候,我没有资格去享用它,当我需要爱情的时候它却离我而去。 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理性一手拿着自己的原理,一手拿来着根据那个原理研究出来和实验,奔赴自然。 道德首先被要求的是支配自己

我是孤独的,我是自由的,我就是自己的帝王。 诚实比一切智谋更好,因为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 羞怯是大自然的某种秘密,用来抑制放纵的欲望。它顺乎自然的召唤,却永远同善、德行和谐一致。 不学会幽默和风趣,人就太苦了。 敬重始终只施于人,而决不施于物。事物能在我们心中唤起禀好,而且如果它们是动物(比如马、犬等),甚至唤起爱怜;它们也能唤起恐惧来,譬如一片大洋,一座火山,但是它们绝不会在我们心中唤起敬重来。……丰特奈尔说:在贵人面前,我的身子虽然鞠躬,而我的内心却不鞠躬。我还可以补充说一句:如果我亲眼见到一个寒微平民品节端正,而自愧不如,那么我的内心也要向他致敬,不论我愿意与否,也不论我怎样趾高气昂,使他不敢忽视我的高位。 遇到缺德事不立即感到厌恶,遇到美事不立即感到喜悦,谁就没有道德感,这样的人就没有良心。谁做了缺德事而只害怕被判刑,不由于自己行为不轨而责备自己,而是由于想到痛苦的后果才胆战心惊,这种人也没有良心,而只有良心的表面罢了。但是,谁能够意识到行为本身的缺德程度,而不考虑后果如何,却

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

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 内容摘要: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和康德伦理学说的方方面面牵连深广;同时它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性的概念。本文展示了康德意志观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此基础上,对康德意志概念的起源、性质、层次、划界以及区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剖析。意志概念不仅在康德道德哲学体系的建构中发挥了作用,而且,它根本关涉康德道德学的核心内容,只有细致入微地检视康德的意志观,我们对康德的道德哲学才能既作出全景式的总体把握又有对局部问题的透彻理解,从而避免对康德道德哲学的种种误读。 关键词:意志;普遍意志;个人意志;纯粹意志;任意 在传统西方哲学中,对道德的归口无外乎有三种方式,一是将道德与知识关联起来,主张“美德即知识”;一是将道德与情感关联起来,主张“伦理是一种情感语言”;再就是将道德与生命力关联起来,主张“道德是生命力的扩张”。而明确地将道德与意志内在地贯通起来,成就一种新型的理智论的意志伦理学,这可谓康德之首创;从宏观上看,此乃康德道德学至为显要的一大特色。就康德伦理思想演进的实际情形而论,意志概念原本是促成道德学体系显现最初草样的一个重要契机;就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要处置的对象而论,它是康德伦理学中一个基础性概念;而就意志在道德价值生成机制中的作用而论,它既是康德整个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因此,探究康德的意志概念对理解康德的道德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把道德和意志内在贯通起来,对于康德来说有一个过程,在康德对伦理思考的伊始,并没有抓住“意志”这个概念。康德的前批判伦理学中,不论是1759年的《试对乐观主义作若干考察》、还是60年代早期的《证明上帝存在的唯一可能的根据》、《对自然神论和道德原则的明晰性的研究》及《对于美好和崇高的感情的观察》,康德在论述道德时都没有关涉到意志问题。倒是在康德

西方哲学史--康德与道德法则

康德与他的道德法则 “有两种事物,我们愈是沉思,愈感到它们的崇高与神圣,愈是增加虔敬与信仰,这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大家对这句话一定都不陌生。这是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康德的千古名言,也是我高中时期最喜欢的名人名言之一。不过那时我对康德还不甚了解,这次借着西方哲学史的学习机会,首次深入了解了康德的哲学思想。 我们都知道,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的伟大哲学体系,分别是:“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康德的哲学思想庞大而深奥,对于像我这样的哲学初学者来说,在领会的过程中不免有些吃力,因此我选择了与生活相对于贴近的“实践理性批判”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在这里,我就主要探讨下对于康德的实践哲学的一些领悟和感想。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先回答了人类可以认识些什么,继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回答人类该做怎样做。对这个问题,康德的回答是:要尽自己的义务。他在解释何为“尽义务”时提出了“绝对命令”,也就是被其称为“道德法则”这一著名概念。文首的那句千古名言就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对道德法则重要性的说明。 康德的道德法则与以往的道德理论和我们通常理解的道德有很大不同,以往的道德学说大都以善恶概念决定行为意志,从而使意志所遵循的行为原则是以善恶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善恶概念成了道德原则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对此,康德认为,这样的道德学说最终都要以个人感受性作为其道德原则的起点和基石,使道德原则沉沦为功利主义,有时,我们理解的“善”的行为在某些性况下是违背道德原则的,这样一来就无法建立起具有普世意义的道德法则。 为此,康德在自己的道德法则中设立了三条公式,第一条: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条常常被后人引述,事实上也正是康德道德法则的核心思想所在。 跟据我对道德法则的理解,这条公式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即我们在做事前,要先以大家都这样做为前提,然后再决定我们到底要不要这么做,我们还能不能这么做。例如,将杀人作为个人的主观行动准则,显然与普遍立法的客观原理不符合。因为没有人会同意将杀人作为普遍立法的原理,如果我杀人,自己也会被别人所杀,将人都杀光了,又怎能杀人呢?所以,杀人作为行动准则自身就否定了自身。道德准则是其否定,也就是不能杀人。 当然,道德法则与经验是不同的,作为有效的法则,仅仅在于它们能够合乎理性地建立在先验的原则之上并被理解为必然的。对于我们自己和我们行动的概念和判断,如果它们的内容仅仅是那些我们可以从经验中学得到的东西,那就没有道德的含义了。正如康德提出:如果说,有人错误地想通过经验所得到的任何东西来制定道德原则的话,他就已经陷入最糟糕、最致命的错误的危险之中。 第二条公式则是自律的原则。康德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它所表达的涵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只服从你自己所制定的普遍法则。换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摘要】:康德通过寻找实践理性至上原则来看待道德和道德判断。他在道德自律的基础上,就道德与幸福、理性与自由、动机与效果等问题阐述了独到而深刻的见解。主要浅谈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希望通过分析能够对现实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思路。 【关键词】:理性;善良意志;道德律 毫无疑问近两、三百年来,德意志民族的哲学天才所放射的光辉是无可比拟的。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他在德国哲学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康德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于对人性的探讨,并将他的伦理学体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主要理论成果表现为三个方面。一、在人的认识能力方面的探讨,特别表现在为科学知识奠基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二、在人的欲望能力方面的探讨,代表作为研究人类道德原理及其基础自由意志的《实践理性批判》; 三、在人的情感能力方面的探讨,体现为美学和目的论的《判断力批判》。康德的一切哲学研究最终是为了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他的“三大批判”正是围绕着这一总问题而展开的哲学视野的全景。 一、理性与善良意志 卢梭是对康德的思想发展起了重要影响作用的人,卢梭的哲学思想是源本于人类学。他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它的自由。康德也继承了这种“自由”的观点,但是他对自由也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把整个哲学的基础都转移到‘自由’的概念上来了;自由成了一种‘自发性’或‘自律’,本身就具有普遍性,是道德性的内在先验原理”。当然,对于这种先天的道德原则的肯定并不表示康德完全否定感性世界中的人的欲望和幸福。他承认在理性原则之外还有感性的幸福,“人属于感觉世界;人的理性当然有一个无可否定的感性层面的使命,即照顾感性的关切,并且为今生的幸福起见,以及可能的话为来生的幸福起见,制定实践的准则,在这两点而言,它乃是一个有需求的存在者”。 虽然承认感性世界,但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关注点还是理性。他把人看作理性行为者。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是在于理性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认为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两个不同的范畴,其区别就在于在道德世界里理性能够为行为为提供行为准则,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完全是顺从于个人欲望。因此康德指出人在拥有了自然能力之后,就需要理性能力来随时考虑自身的福与难。除此之外,理性还会被用于到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对纯粹的、绝无感性关切的理性进行判断,并使这种判断成为福祸判断的无上条件。 而这种理性的善恶评价又是源于什么呢?康德认为那就是“善良意志”,康德将道德的基础从传统观念的经验的外在对象转移到人的善良意志中来,从而建立

应用文-康德道德中道德法则概念及逻辑困难

康德道德中道德法则概念及逻辑困难 '康德道德 中道德法则概念及逻辑困难 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里面,康德提出了关于道德法则的概念,尝试通过对道德法则的三个层次的建构能建立人类所有行为的道德评判标准和最终归属。康德以道德法则概念为中心建立的道德哲学成为了欧洲大陆伦 中义务论的代表。 一、道德法则概述 康德认为道德法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以至于它不仅必然适用于人,而且适用于一切一般而言的理性存在者。”因此,道德法则没有例外,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都绝对必然地适用。通过这个前提,康德就排除了 对道德法则形成的影响,他认为“没有任何经验能够提供理由,哪怕是仅仅推论到这样一些无可置疑的法则的可能性”。排除了经验对制定道德法则的影响之后,纯粹理性就完全承担起规定道德法则的任务,一切道德概念都完全先天地在理性中有其位置和起源,而且不论是在最普通的人类理性中,还是在最高程度的思辨思维中。正是在对纯粹实践理性高扬的基础上,康德才建立起了他完全义务论的道德形而上学。 在证明了只有纯粹实践理性才能规定道德法则的基础上,康德提出两个概念,假言命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和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进而演化出定言命令式道德法则的概念。下文将先分析这三个概念。 (一)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 纯粹实践理性规定道德法则,进而规定意志,这样就形成了纯粹实践理性的诫命,“一个客观原则的表象,就该原则而言对于一个意志是强制性的而言,就叫做一个(理性的诫命),

这个诫命的共识就叫做命令”。既然是命令,其表达就是祈使句式,“你应当怎样”。然后,在区分理性作为客观法则与一个意志的关系的基础上,康德提出了假言命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和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概言之,如果由命令发出的一个行为是为了作为手段是善的,行为的发生是出自某种偏好或者利益,这意味着对行为对象的病理学兴趣(pathological interest)那么该命令就是假言,命令的实践需要一些特殊条件的支持;如果行为本身是善的(good in itself),这意味着对行为的实践兴趣(practical interest),那么该命令就是定言的,本身是具有普遍效力的。 (二)道德法则 在纯粹实践理性规定下的定言命令式实际上就是所谓的道德法则。康德说定言命令式只有一个,即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然后还有两种更高层次的表达形式,首先是“你要如此心动,即无论是你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热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作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这条表达把人归结为目的,把人的一切行为都归结为对人格中人性的完善。然后是“每一个理性存在着的意志都是一个普遍立法的意志”。这条表达使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必须通过自己的意志的一切准则而把自己视为普遍立法者,这样就建立了目的王国的概念。 康德提出道德法则的概念,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对人类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检测系统,即人类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只要按照这个普遍法则(The formula of Universal law)来检测就可以知道,能通过这个检测的就符合道德,反之则不合道德。康德提出了检测的两条标准。第一条是自己的准则上升为普遍法则,逻辑结果会不会自动取消准则本身(Contradiction in conception),如第一个例子的自杀行为,准则是“自杀是为了了断生命中持续不断的灾祸”,如果把这个准则上升为普遍法则,那出于自爱的自杀行为就会成为毁灭生命手段,自身就产生了逻辑矛盾。因此自杀不符合普遍法则(或者说道德法则)。第二条即使没有产生内在逻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2005年6月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un.2005第25卷第2期(总72期) Journal of Xi′an J iaot 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25(Su m No.72)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邓晓芒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 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 指出康德立足于普通人的道德意识而抽象出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由此派生出三种表达方式把道德意识逐步引向自由意志的自我立法,使得行动主体具有了人格的尊严,并激发起“敬重”的道德情感,并最终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确立了自由意志在人类道德行为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梳理的同时,还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进行了批判式的剖析和评价,认为东西方在道德领域应该加强对话和交流,从中吸取值得借鉴的道德观念。 [关键词]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自由意志;实践理性 [中图分类号] B51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245X(2005)022******* Expound i n g on Kan t′sM ora l Ph ilosophy DE NG Xiao2mang (College of Phil os ophy,W uhan University,W uhan430072,China) Abstract Detailed analysis and expounding are made on three2layer structures of Kant′s moral phil os ophy, na mely,popular moral phil os ophy,moral metaphysics and p ractice rati on criticis m.It is pointed out that based on the moral a wareness of the common peop le,Kant abstracts the p rinci p le of moral metaphysics and de2 rives three for m s of exp ressi on,gradually leads moral a wareness t o the self legislati on of free will,enables the acti on of the main body t o have dignity of pers onality,sti m ulate moral senti m ent of"res pect",and finally es2 tablish the s overeign positi on of the free will in the moral behavi or of the mankind during p ractice rati on criti2 cis m.W hile carding Kant′s moral phil os ophy,critical analysis and evaluati on are made on the moral res ources in the traditi onal culture of China,considering that the dial og and interfl ow bet w een the East and W est in the moral field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order t o abs orb moral concep ts worth being used as reference. Key words Kant;moral metaphysics;free will;p ractice rati on 现在国内外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所面临的这样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曾经掀起过一场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在当代条件下显出它的不适应性的问题。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最后不了了之。在这场讨论中,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应该回归传统文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重建现代文化。笔者认为,在当代我们应该更多地吸收一些西方人的观点和视角,了解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看法。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因此,假如中国当 [收稿日期] 2005-03-11 [作者简介] 邓晓芒(1948- ),男,湖南长沙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

康德之道德星空

康德之道德星空 (2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十八世纪的哥尼斯堡,一座庭院外的林阴道上,每天午后三点半,总会悠然走来一个身高不足五英尺,凹胸凸肚,右肩内曲,左肩下斜,歪搭着头的小矮子。他身上永远穿着一套灰色的装束,手里永远提着一支灰色的手杖,后面永远跟着一位忠诚的老仆人,永远为他准备着一把雨伞。这一主一仆是如此的守时,以致于市民们在与他们亲切地打招呼的同时,总忘不了趁机校正自己的手表。 这就是哲学家康德和他的仆人拉普。 一位传记家赞叹道:“康德的一生就像是一个最规则的动词。”是的,而且这还是一个从不与其他词搭配的动词。康德毕生既没有过远离故土的经历,也没有过结婚生子的愿望。他只知道日复一日地沿袭着自己的时间表,简直像一部最精确可靠的机器。 在哥尼斯堡大学任教的康德的一天是这样进行的:五时康德起床,穿着睡衣去书房,先喝两杯淡茶,再吸一斗香烟。七时康德去教室上课。课后他又换上睡衣回到书房看书。十三时康德再次更衣,与朋友共进午餐。饭后十三时三十分,康德便踏上那条被后人称为“哲学家之路”的小道,哲学家开始散步了…… 康德的私宅是在校任教后不久才买下的,共两层。书房里摆着两张普通的书桌,墙上挂着一幅卢梭的画像。康德的私人书籍并不多,各种书加起来也不过五百本。 正是在这种朴素、单调的环境下,康德度过了他平凡、刻板的一生。名誉、权力、利益、爱情……,世人渴求的一切都与他终身无缘。海涅甚至下结论说:康德没有什么生平可言。康德直到八十岁时才告别人世,在当时的确是罕见的高龄了。不知道这是否该归功于他那整齐划一,保守而有节制的生活。 然而有一次,康德读到卢梭的《爱弥尔》,简直是如获至宝,不忍释卷,一连几天足不出户,把自己的作息安排表忘了个一干二净。这是一次例外,而且是广为人知的康德的仅有的一次例外。 叔本华认为任何人在哲学上如果还未了解康德,就只不过是一个孩子。 康德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让我们进入康德的内心,让我们一起思考,让我们时时仰望苍穹,铭记这位老人的诫命:头之上灿烂星空,道德律在我心中! 康德的墓志铭 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不同的中文译本: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复地思索, 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 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 ——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有二事焉,常在此心,敬而畏之;与日俱新:上则为星辰,内则为德法。

康德的道德哲学

二.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üllt, oder im überschwenglichen, au?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ü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Bergehrungsverm?ge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 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康德道德哲学读书报告-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实践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

康德道德哲学读书报告 厦门大学哲学系张宽前 “我生性是一个探求者,我渴望知识,不断地要前进,有所发明才有快乐。曾有过一个时期,我相信这就是使人的生命有其真正尊严的,我就轻视无知的群众。卢梭纠正了我。我意想的优点消失了。 我学会了来尊重人,认为自己远不如寻常的劳动者之有用,除非我相信我的哲学能替一切人恢复其为人的共同权利。” 在康德哲学严肃冷峻的语言外衣下,是一个倾心于关注人的自由与尊严的内核。在《纯粹理性批判》所建立的宏大理性基础上,对于实践理性即道德哲学的建构是其另一艰巨任务,主要以三部著作为主线《道德形而上学原理》(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道德形而上学》(1797年)。 一、《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认为:“在道德的事情中,人类理性甚至凭借最普通的知性也能够很容易就被引向相当的正确和详尽”,“所以普通的人类理性不是出于任何一种思辨的需要(这种需要,只要那理性还满足于只是健全知性,就永远也用不着它),而是本身由实践的理由所推动,从自己的范围走出来,迈出了进入到实践哲学的领域的步伐”。在《实践理性批判》的“方法论”中,他则请读者注意“由商人和家庭妇女所组成的那些混杂的社交聚会中的交谈”,特别是说别人闲话(嚼舌头)的场合。他为这种不好的习惯辩护说,这正表明了“理性的这种很乐意在被提出的实践问题中自己作出最精细的鉴定的倾向”,并认为可以把这种倾向运用于对青年的道德教育中,因为它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情感,所以反而比任何高尚的榜样或热忱的激励更能养成纯粹的道德素质。 因此康德要做的只不过是把这些日常理性中已经包含着的道德法则单纯地提取出来,加以论证,以便在哲学的层次上对任何一件行动的纯粹道德内涵的判断进行指导。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将全部正文的内容分为三章: a“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向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 b“从通俗的道德哲学到道德形而上学过渡”; c“从道德形而上学到实践理性批判过渡”。 在这里,康德的道德哲学明显表现出有三个不同的、从低级到高级的层次,即“通俗的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和“实践理性批判”。 1、通俗的道德哲学 康德指出,普通人类理性都会承认,一件事情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者的“善良意志”,而不在于它的实用性。因而善良意志是我们在撇开一切感性的东西时单凭理性来设想的一种意志,而理性(作为实践理性)则是一种“应当给意志以影响的能力”,“所以它的真正的使命决不是作为另外意图的手段,而是产生出自在地本身就是善良的意志来”[4]。大自然给人配备了理性不是为了满足人的感性欲求,因为在这种满足上人的本能比理性要更有用,人的理性是为了更高的理想,也就是实现“义务”这一包含着善良意志的概念。对于这一点,每个普通人单凭自己自然的健全知性即可领会,所以“不须教导,只要解释就行”[5]。但之所以需要解释,是因为义务和“爱好”经常混杂在一起,因而一个行为是道德的还是仅仅是明智的,仅凭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还不足以区分,而必须提升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即从日常混杂的行为中把“出于义务”(而不仅仅是“合乎义务”)的成分区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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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 üllen das Gem 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 üllt, oder im überschwenglichen, au?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 ü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 Bergehrungsverm?ge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 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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