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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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储区应有专人负责物料、原料和成品出入库登记、验收,并记录备查。

二、生产所用物料应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并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三、仓储区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通风、干燥、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有堆物垫板,货物架等。其中挥发性原材料储存时还应注意避免污染其他原材料。

四、仓储区内应分区、分类储物,有明显标志。

五、储物存放应离地、离墙存放不小于10厘米、离顶不小于50厘米。

六、物料和成品应当分库存放,有明显标志。

七、待检产品、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应分开存放,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八、仓储区内不得存放与生产和产品无关的物品。

九、易燃、易爆的消毒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验收、储存、保管、领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仓储应符合防雨、防晒、防潮等要求。

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二、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并不得有进食、吸烟等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活动。

四、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鞋和帽,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和帽等进入非生产场所。

五、工作服穿戴整洁,操作人员从事生产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等。

六、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车间环境采取消毒措施,每天早晚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生产车间环境消毒,每次开30分钟。

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一、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对产品质量负责。

二、本企业设置卫生质量管理部门或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产品的卫生质量。

三、本企业建立与其生产能力、产品自检要求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根据产品特点和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设置理化和/或微生物检验室。

四、本企业根据产品特点对产品卫生质量进行自检,自检项目应符合产品特点及有关规范标准。

五、本企业有特殊检验要求的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对产品卫生质量进行检验。

六、每生产一个投料批次的产品在投放市场前按卫生规范或标准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七、本企业依据卫生规范或标准对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进行备案。

八、本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检验人员,根据检测报告如实填写检验记录。

九、本企业未严格遵守本制度,自愿停产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避免和减少不合格消毒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本企业应及时召回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外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及可能危害消费者的产品。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由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召回的产品为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合格产品,并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由此产生的危害。

四、确认产品不合格后,本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

五、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知相关销售商停止销售,公告消费者停止消费,并将召回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六、不合格产品召回后应及时处理,对卫生质量不合格、配方工艺违规、原辅料使用违规的应销毁,对外包装标签标识违规的销毁外包装标签标识。

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

一、消费者有权向本企业进行产品投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产品投诉与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应正确、及时处理对其产品投诉。

三、本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处理产品投诉与处理工作;

四、接到投诉后,本企业应认真记录投诉的相关信息、投诉日期及投诉内容。

五、本企业应实事求是核实投诉内容,并进行自查,及时将查处情况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六、如遇到投诉内容有争议,企业与消费者不能达成协商处理共识时,企业与消费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物料采购制度

一、本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为生产所需物料质量保证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企业设置专(兼)职人员采购生产相关物料,并负责验收,做好采购、验收记录。

三、采购物料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不采购无有效证照生产经营的物料,不采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料。

四、采购物料时,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经营企业印章,并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物料采购验收(索证)台帐》。

五、采购物料建立索证台帐,台帐记录的物料为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物料,台帐主要内容包括:采购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物料证照编号、卫生质量报告编号、采购凭证编号和供货单位的相关信息。

六、采购物料时应认真核对物料的相关证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商标、说明书等)与物料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一致。

七、认真查看物料外包装是否破损,外包装破损可能导致影响物料卫生质量的应不予采购,或立即退换物料,卫生用品生产物料采购时还应注意查看物料感官质量(颜色、气味等)。

八、严格遵守物料采购制度,杜绝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

设备采购与维护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企业设备采购、维护保养的第一责任人。

二、根据企业生产需要,严格按照企业卫生许可的设备要求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批准,采购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和检验设备,并保证采购设备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设备采购。

三、设备采购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等固定资产的登记记录,保证设备采购质量溯源;

四、本企业法人负责对生产所需设备按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其卫生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生产和检验用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五、本企业坚持每日检查各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设备表面卫生状况,确保其卫生清洁。

六、对设备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出现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清洗消毒,并查找原因避免发生卫生质量问题,以保证产品的卫生要求。

七、对年久失修、卫生质量不能满足生产及规范要求的,应最大限度的保证使用率,无法保证的应及时更换。

八、卫生管理人员应对设备保养维护负责。保养维护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提高维修技术,确保维护质量,缩短维护时间、减少返修率,保证正常生产。

产品留样制度

一、本企业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设置产品留样室。

二、本企业严格执行产品留样规定,检验人员为产品留样责任人,负责产品留样验收、记录、备案。卫生管理人负责留样工作的监督,并不定期查看样品保管的记录。

三、本企业须保证对每个投料批次的产品进行留样,产品留样时间为产品检测后的6个月。保证留样记录完整,不涂改,并妥善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3个月,保证产品溯源。

四、留样责任人接到样品后,应仔细检查样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数量是否足够,保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检查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与登记一致,登记的各种信息是否与样品一致。

五、进行检验留样的样品在检验期间应妥善保管,确保被检验样品为同一个批次并符合检测要求。

六、留样产品须按照产品的特性及相应的需求(温度、湿度、光照等)进行留样保存。

生产企业销售登记制度

一、本企业对销售的消毒产品质量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本企业专(兼)职销售人员(或出纳、库管)负责销售产品的登记工作保证售后产品的跟踪调查。

三、本企业建立产品销售台帐,台帐主要内容包括:销售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销售产品的品名、数量、产品生产批号、批次产品卫生质量报告编号、采购凭证编号、销售日期。

四、本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保证提供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的安全评价报告或产品批次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印章,以示对产品负责。

五、本企业应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对不符合卫生的要求产品不得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召回或退换;

六、严格遵守产品销售登记制度,杜绝不合格物料进入市场。

生产企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各岗位责任人岗位制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产品生产、质检、卫生质量、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生产设备保养维护及清洗消毒(有清场需要的负责清场管理)、原料采购及索证、产品销售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三、采购人员负责物料采购及索证的相关工作,详细记录有关内容,并对采购物料质量负责,如采购物料出现问题能保证溯源。

四、检验人员负责产品的质量检测及产品的留样,保证产品质量,同时确保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对问题产品进行溯源。

五、库管人员应按要求保证物料及成品的保存环境卫生,对原料及成品的出入库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负责核对出入库物品的有关信息。

六、本企业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销售产品及产品流向的相关记录。

七、处理产品投诉人员应详细记录产品投诉的有关信息,做好投诉的善后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制度召回问题产品,出现处理争议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保证供求双方利益不受侵害。

八、各岗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岗位责任,保证本企业利益,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企业应配备适应生产需要的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知识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培训合格上岗。

二、质量检验人员具有检验相关中专以上文化以及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检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均不得从事卫生用品的生产、分装或质量检验。

四、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合格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保留所有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

六、工作服穿戴整洁,操作人员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七、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无吸烟、进食等现象。

生活用纸生产标准操作规程

一、生活用纸制程检验标准执行新疆 1纸业有限公司标准HW-ZXJ-03-001《纸制品制程检验规定》。

二、生活用纸制程检验操作规程执行新疆 1纸业有限公司标准HW-ZXJ-SIP-(001~006)《纸制品制程检验规范》。

三、生活用纸成品纸标准执行新疆 1纸业有限公司标准HW-ZXJ-03-002《纸制品成品质量标准》。

四、生活用纸成品纸操作规程执行新疆 1纸业有限公司标准HW-ZXJ-SOP-(001~006)《纸制品检验标准作业指导书》。

五、生活用纸包材质量检验标准执行新疆 1纸业有限公司标准HW-质管-303-(002~022)《纸品包装材料质量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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