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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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细则

附件1

海口市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审批表

申报单位:司法所

填报时间:年月日

海口市司法局制

附件2

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考核评分表

单位:自评总分:考评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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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报告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铁总建设〔2014〕280号)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通过日常或集中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行为及管理成

效进行的综合考评,包括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 第四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第五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每年开展1次,考评期从项目开工开始至初步验收结束。 第六条总公司工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绩效考评工作,铁路局、铁路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采用评分制,根据本办法附表考评标准进行打分或“一票否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和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 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综合管理成效等五个部分,合计100分。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10分):主要包括管理职责、管理策划和制度建设等管理内容。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15分):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内容。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20分):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基础设施、设备资源等管理内容,涵盖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35分):主要包括开工阶段标准化管理、施组管理、设计管理、首件评估、作业标准化、试验及检验检测、问题处置、验收管理和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五)综合管理成效(20分):主要包括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环保、稳定等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应在项目开 工后开展。铁路局、铁路公司的项目自评结果于考评年度次年1月底前报送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铁路局、铁路公司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后,2月底形成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 第十条总公司工管中心会同建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进

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样本

附件1: 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根据住建 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 ]111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 设的意见》( 黑发[ ]15号) 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黑建安[ ]2号)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 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 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 地) 、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按权限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水平。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66-78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巷道硐室 1、车场、车房、硐室、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调度站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运输线路 1、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应达到优良。达不到优良扣6分。 2、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无非标准道岔,

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单轨吊道岔达到合格,应闭锁可靠。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运输设备 1、蓄电池电机车应装备容量指示器、红尾灯;矿用防爆特殊性电机车应装备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运输绞车制动、钢丝绳等应符合规定,安装符合设计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无极绳绞车安装牢固,制动器灵敏可靠声光信号齐全;钢丝绳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托压绳辊齐全有效,机尾轮有安全罩。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四、运输安全设施 1、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缺1组扣2分,1组不合格扣0.5分。 2、通讯信号齐全可靠,应具备通话和信号发送功能。缺1组扣1分,1处不合格扣0.2分。 3、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应装备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缺

2020年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 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年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 级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给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特制订生产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 2.矿井双回路供电 3.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生两台(处)电器设备失爆。 第三条评定等级: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 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90%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 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矿井发生机电直接责任每死亡1人,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三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四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者笔试应知应会。 2.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影响安全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说明: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井提升机,井上下2m及以上的运输绞车,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务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 附表: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 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 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 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 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 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 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 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 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石济客运专线站前工程SJZ-6标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序推进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石济客专安质函[2014]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六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分部(梁场)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健全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石济客专建设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考评小组 组长:王志杰 副组长:范传亮、刘大亭、刘朝林、王超、周先强 组员:季树生、宋广辉、李强、毛俊卿、韩树生、郑强、金文、韩晨兵、袁学军、曹红河、王洪岗

主要职责:负责对石济客专六标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评比考核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负责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审定,对石济客专六标工程建设标准化执行结果进行管理评判。 2.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石济客专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项目部建设标准化相关考核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负责制定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负责对标准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对策措施,部署阶段性工作;标准化管理进行绩效考评等。 第四条各分部(梁场)应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职责、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达标和创优工作。 第三章绩效考评及程序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验证管理行为的实际效果,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组织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整个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更好地保证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条依据不同的考评对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 1.达标考评 达标考评是在建设队伍进场后半年内进行,主要对参建分部(梁场)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 2.创优考评 创优考评是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定期对通过达标考核的参建分部(梁场)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管理绩效(含现场生产单元标准化管理情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doc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

保洁员工作标准及考核评级细则

保洁工作标准及考核评级细则 一、外围工作流程及标准 (一)工作流程 1、每日早上7:30—9:30: 负责中庭岗位的:对地面、绿化带等地面进行保洁, 负责商铺的:把垃圾桶停放到商铺前进行收集垃圾,再进行地面清扫 2、每日9:30-20:00每隔一小时巡回清扫一次,商铺的在晚上8:00分把商铺的垃圾桶收回到生活垃圾中转站。 3、二楼商铺卫生间每天清洁三次以上,视人流量调整清洁次数 4、用铲刀清除地面上的污渍、香口胶等杂物。 5、对地面的警语牌、指示牌每天保洁抹尘一次(雨过之后立即抹其表面水珠)。 6、每天擦抹宣传栏、不锈钢栏杆、庭院园林休闲区坐椅、出入口摆闸等公共设施,及时清除小区围墙上的乱张贴、广告。 7、在雨季,雨后及时清理景观池的泥沙 8、每个月对一楼档雨棚进行拖洗一次 9、每周对绿化带内白色垃圾进行清理一次 10、商铺百叶窗每两周抹尘一次 11、每月对商铺地面进行冲洗一次 (二)工作标准 1、地面无垃圾、无积水、纸屑、烟头或明显油迹、污迹。 2、卫生间无异味,便池内无积存便垢,地面无污水、污垢、痰迹、烟头;水池无明显沉淀、无虫子,定期消毒、盐酸清洗;四壁瓷砖无污迹、无积灰,间隔墙顶无积灰、无杂物;

3、沟井畅通无阻,无杂物,无污水横流,井盖完整牢固。 4、各公共设施表面无灰尘、污迹。 二、楼层工作流程及标准 (一)工作流程 1、每天早上7:30-8:20收集一楼单元门前的生活垃圾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清洗垃圾桶,套上垃圾袋放回原处。同时负责打扫单元门外公共部分地面及垃圾桶旁的杂物。 2、8:20-11:30对各电梯桥箱进行拖洗,对各楼层电梯厅、电梯大堂、电梯走道等地面进行推尘,同时对一楼单元门、消防楼梯栏杆、灭火器、开关等设备进行抹尘。 3、14:00用保洁布将电梯轿箱、IC卡门、信箱、奶箱、公告拦、大堂玻璃等公共部分抹尘,大堂和电梯轿箱地板进行拖洗或推尘。 4、15:00开始上楼从上到下对各楼层拖扫、扶手、住户门、消防栓、电梯门、窗户、防火门、大理石墙面抹尘。 5、随时清理粘贴墙面及电梯门上的小广告及字迹 6、每周全面擦试一遍各楼层电梯口墙面。 7、每月对楼层通道地砖用全能去污剂拖扫一遍,对通道走廊、楼梯天棚扫尘、除蛛网一次,对楼层所有灯具清洗迫近擦抹一遍。 8、每月对一楼架空层地面冲洗一遍 9、每周上到天面楼顶清除杂物及杂草一次 (二)工作标准: 1、目视地面干净无杂物,扶手无灰尘,墙面擦干净。 2、垃圾桶无异味,天花无蛛网,窗户明亮。 3、电梯桥箱干净整洁,镜面光洁、明亮,门轨无污渍、无沙尘。 4、天花表面无积尘及蜘蛛网,各设施表面无灰尘、污渍。

项目标准化考核细则DOC

路基工程施工现场标准检查评定表 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 分 检评 得分 备注 一项目 机构 (5) 1、项目分部部(作业队)机构设置健全; 2、人员配备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部门、人员工作职责明确; 4、规章制度健全。 5、在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查文件、实物 查文件 查文件、实物 查文件、实物 现场检查、不在 岗的视情况扣分 1 1 1 1 1 二标准化 建家 (10) 1、驻地办公室、宿舍、食堂、活动室、 澡堂、卫生间等布置整洁,庭院美观, 场地平整,干净; 2、徽司名统一,挂放位置正确; 3、板报、专栏、标语醒目,形式独特, 内容齐全,丰富健康,体现公司的整 体形象。 现场提问、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4 3 3 三 安全标 识、着装 (5) 1、有专职安全员,并佩戴安全袖标; 2、施工人员穿戴着装、胸牌、上岗证、 安全帽齐全,整齐。 3、安全标识规整、齐全。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1 2 2 四现场管理 人员及挂 牌施工 (10) 1、各种施工牌、五牌一图,挂放位置正 确; 2、五牌一图内容齐全; 3、现场标语、旗帜。 4、工点设置现场负责人; 5、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划分; 6、现场负责人掌握工程情况; 7、特殊工种持上岗证上岗;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查文件、核查 查文件、询问 询问 查实物 2 3 1 1 1 1 1 五 临时 工程 (10) 1、有现场总体布置图(含临时设施),取 土场、弃土场按、机械运行道路规划 合理选用,防护到位; 2、住房、库房、料房水、电、临时设施 布置及机械设备的摆放; 3、施工便道状况良好,路面平整,纵坡 合理,晴雨畅通,无积水。 4、生活区及施工现场排水系统完善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3 2 3 2 六 物资 管理 (10) 按照《施工现场物资标准》执行,满 1 00分者计10分。 现场考核10 七机械设备 (10) 按照《施工现场设备标准》执行, 满1 00分者计10分。 现场考核10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四阳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合法生产的煤矿。 第三条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分七个专业,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增设地面设施专业,各专业满分100分;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实行百分制,专业考核得分乘以该专业系数后合计,得出煤矿总分。 (一)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 1.采煤:13分系数为0.13; 2.掘进:13分系数为0.13; 3.机电:13分系数为0.13; 4.运输:13分系数为0.13; 5.通风:28分系数为0.28; 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 未来- 0 -

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 (二)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 2.掘进:12分系数为0.12; 3.机电:12分系数为0.12; 4.运输:12分系数为0.12; 5.通风:26分系数为0.26; 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 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 8.地面设施:6分系数为0.06。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四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国家级: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一级,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二级,其他专业必须达标。 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六条计分办法: 未来- 1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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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345358243.html, 2015年10月20 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号:建质[2014]111号 发布日期:2014-7-31 执行日期:2014-7-31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推荐}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 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填写《工程项

打钻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打钻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二)重要地面勘探钻孔(如陷落柱勘探钻孔等)按合同要求进度按期完成。第二条井下钻孔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三个等级: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第三条考核评级办法 (一)检查评分执行《淮南矿业集团井下钻孔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二)检查项目共4大项,满分100分,考核评级采用扣分方法,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三)考核期内每发生一起重大非人身事故或生产性责任重伤事故,总分扣10分。 (四)检查方式实行季度动态监管,半年统一检查、验收、考核。井下钻孔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二(动态抽查得分柘0%) + (统一检查得分*50%)。淮南矿业集团井下钻孔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单位: 得分: 评定等级: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评分细则得分 一、瓦斯治理目标(10分)

1、完成钻孔施工任务计划。10未完成钻孔指标计划的,每项扣3分;每发生一起3%及以上髙值瓦斯超限的,扣5分,每发生一次<3%瓦斯超限的,扣1分。 2、钻机综合台效不低于集团公司规定。 3、控制打钻瓦斯超限,杜绝3%及以上打钻喷孔瓦斯超限事故。 二、技术管理创新(15分) 1、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制定并推行机长负责制和以米计资分配制。5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钻孔施工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内容符合有关规定。措施审批、贯彻符合规定,及时复审、重新贯彻。 3、图纸、记录、台帐、报表、总结齐全。 4、打钻设备风电、瓦斯电闭锁齐全,灵敏可靠;打钻地点悬挂瓦斯便携仪,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10米范围内安设瓦斯传感器。10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合格的,扣3分;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扌口1分。 5、钻进设备打运系统畅通,风水电完好,无随意停风、停水、停电现象。 6、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每次培训都进行考核,有记录可查。钻工、电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规定试行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规定试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京建法〔2015〕15号附件 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其委托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优暨创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定期公开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第二章项目自评和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分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专业承包的,由施工许

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标准化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商合杭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与工艺控制,促进施工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根据业主关于标准化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标段范围内的大临建设、施工便道、征地拆迁、桩基、桥梁、内业资料等,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施工标准化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的原则,通过考核推动施工标准化各项要求的落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四条考核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的方针,不影响施工生产,不停工迎检,不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第五条标准化考核工作由项目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部结合管理工作,对各分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可参照本办法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日常考核应结合各类督查、检查,对各分部施工情况进行考核,每年汇总一次考核评分。日常考核应涵盖100%的工序。 第八条达标考核应邀请建设、建立等相关单位成立考核组,随机抽取部分供电进行考核。 第九条队各分部的考核通过本办法所附工地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工程实体质量评分表进行评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工地标准化考核得分按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数。 (二)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本单位工程考核得分(如路基、桥梁)×该单位工程占合同总额的比值。如果某一单位抽取了几个同一类型的单位工程(如几座桥),则以平均分计入该单位的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 (三)工程实体质量按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按照不同项目,考核前依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如被考核的单位或项目无其中某专业工程,其分值平均分配至其他专业工程;现场无法实施检测的工程,质量考核结果以交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近期督查结果为评价依据。 (四)施工标段总评分由以上3项得分加权计算,即: 施工标段总评分=工地标准化得分×0.2+施工工艺标准化得分×0.4+工程实体质量得分×0.4。 (五)分部考核得分按被抽取标段投资额加权平均计算,即:分部考评得分=∑各考核标段得分(BD1、BD2、……BD n)×该分部合同额占被抽取标段合同总额的比值。 项目在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当年度施工标准化考核直接扣40分。 第十条各部室、分部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报告、日常考核得分、专项考核得分项目部分管领导。 第十一条项目领导班子组织对各部室、分部准化工作进行抽查、复核,考核内容包括准化组织管理情况及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部采取选派考评小组组或委托兄弟单位互评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注重发现典型经验,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施工标准化考核结果将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参建单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矿井、洗煤厂、中岭公司、格目底公司、建业公司、顶拉公司: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 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标准 1、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执行黔安监管煤矿字〔2009〕244号《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2、选煤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481号文《选煤厂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修订版)执行。 3、矿山救护队的矿山救护质量考核标准及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485号文《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质量考核标准》(修订版)执行。 4、建业公司矿建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及奖罚办法自行制定,奖罚办法依照三类矿井制定(但不执行单项奖罚),其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5、生产矿井文明生产评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283号文件执行。 6、机械制造分公司、汪家寨矸石电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集团下发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组织机构: 1、公司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倪德飞 副组长:阎昭铸、蔡毅、张思明 成员:黎开勋、杨建、田景刚、徐建钢、徐思曼、徐廷奎、陈中跃、龙战元、邓锋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和文明生产等级的最终审查、评定、确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徐建钢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专业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组成: (1)采掘、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组 组长:阎昭铸 副组长:黎开勋、田景刚、徐廷奎 成员:生产管理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及机械

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考核评级办法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 2、掘进:12分系数为0.12; 3、机电:12分系数为0.12; 4、运输:12分系数为0.12; 5、通风:25分系数为0.25; 6、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为0.12; 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考核年度内,一级矿井占所属矿井总数的2/3及以上,其余矿井均达到二级。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2,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3. 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 (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 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一级、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经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命名。 第八条各煤矿要按吨煤不低于1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省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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