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及风险防范

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及风险防范

试论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一】

一、项目内控风险的防范

任何一个EMC项目都要面临各方面的风险,这是无法回避的。针对内控风险,EMC所能做的就是要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根据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建立和采取相应的风险预防和控制机制,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发生后公司承受的损失。EMC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现代公司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次是按照管理学的要求,制定和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使公司运行达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和谐统一,保证合同能源风险防范的制度供给。使制度低成本供给和制度的静态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统一。确保EMC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EMC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充分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在EMC的实现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力资本的产权界限模糊性所带来的风险,人力资本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人力资本价值不确定性风险,保证充足和稳定的人力资源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针对具体项目,量身定做管理组织,优化管理流程,节点关键点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建立风险分析与关键控

制点体系(HACCP),使组织资源可以得到充分使用,使这套管理体系的风险预防性更加明显。

二、客户风险的防范

确定适当的客户是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EMC必须确保所选择的客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市场发展前景、信誉度好,防止项目开始后,用能客户经济效益下滑,甚至破产,无能力按项目的节能量支付给EMC应分享的比例。因此,EMC从一开始就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对客户的物色与遴选、客户资信进行调查与审查。

(一)客户基本情况

为了综合全面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EMCO可委托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客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本到位情况、股东名称及实力等。

第二,客户经济形式。客户属于国营、民营、三资还是私人企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预示着不同的风险程度。

第三,企业组织结构。包括全资子公司有多少,控股公司有多少,参股公司多少,各自的状况如何。第四,企业的综合素质。如领导素质、社会评价、社会责任、厂区面貌、员工精神面貌等。第五,客户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了解EMC要投资的项目是与主营业务有关,还是与兼营业务有关。一般来说,企

业较重视其主营业务,投资于此风险会小一些。第六,客户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客户重大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体制改革,包括资本结构变化、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况;客户当前有无面临重大法律诉讼问题;客户近三年是否出现较大的经营或投资失误;客户是否参与了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交易,在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其它重要项目情况的了解。

(二)客户财务情况

为具体详细了解客户的财务情况,服务公司也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调查。第一,从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数据审查客户公司的经营情况。第二,审查客户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通过查看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否经过审计,审计报告结论是什么,有无保留意见,存在哪些需要说明或调整的事项。第三,财务状况分析。在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基础上对客户公司进行微观

的财务指标分析,包括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获利能力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指标。

(三)客户的信用风险

建立客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了解客户的信用风险中可聘请资信评级公司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EMC也可借用银行的信用评估系统,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利用征信平台、保险公司风险评估平台等对客户信息进行监测,控制客户综合信用的运行状态和运行秩序。将客户信用管理体现在贸易中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对管理系统安全度的监测,优化客户风险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根据客户信用等级,

将客户分类管理,并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从而将客户信誉风险降到最低。

三、融资风险的防范

控制融资风险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向投资方或者贷款方详细说明项目面临的实际风险并提供详尽的风险防控方案,以使投资方或者贷款方在科学的风险评估基础上决定是否投资或者提供贷款。对于项目融资中需要担保的问题,可以灵活运用《物权法》第181条、第223条及《担保法》第75条为项目融资担保所提供得解决办法。根据这些规定,EMC可以通过签订合同,以项目将来建成后的项目设施设备或者项目验收合格后客户应支付给EMC

的节能效益为担保来进行融资或者贷款。此外,EMC可以与银行、节能设备供应商、节能技术服务商、保险公司等通过前期投资建立利益分享型机制,刺激这些机构投资技能项目的需求,使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风险降到最低。

四、专业机构参与风险防范

EMC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将来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为保证EMC今后顺利发展有必要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一整套机制,让交易信息透明公开,有效防范并降低风险。现实中,有人提出建立类似证券交易的“交易所”,这就是一种有效的办法。综合而言,基于EMC

项目涉及内容众多,前期投入高,且多由EMC自行承担,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收益到底多大,都是存在极大风险,这就有必要通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来预防和控制风险。EMC可根据调查的结果来决定是否与客户达成协议,或者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相应担保。中介机构在节能产业的发展中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也应加快制度建设,确保中介机构能充分参与EMC项目。

五、参与国内EMC联盟

能源领域,更多设计产业共性技术的发展,而共性技术的准公共品属性导致其具有高风险性和高外溢性,能源合同风险防范

全部依靠企业自身这种设想成为幻影。而这也为政府介入共性技术供给市场领域提供了合理理由。

据称,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为推动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振兴广东LED等节能产业,成立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EMC 联盟。EMC联盟由设备制造商、材料供应商、金融机构、检测机构、施工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公司、招标公司、律师事务所、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公司(EMC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组成。联盟通过一种契约关系,明晰盟员单位的责权利关系,确立投入、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要素,EMC联盟成员将享受联盟为其带来的各种权利,分享信息,分担风险。所以,EMCO参与此种联盟,对自身的发展及风险的

防控大有裨益。

六、注重风险转移

对于无法规避和把控的风险,EMCO可以将该风险转移到合同当事人之外,通常是风险管理的专业组织,以极大提高自身风险的承受能力。笔者认为,风险转移有三种方式:保险转移、合同债权转移、期货转移。

(一)保险转移

EMCO可以根据自身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损失的承担能力,将认为不能把控和有效管理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与保险

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交纳一定的保费。一旦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EMCO就可以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转移这项措施是否采取的关键还是EMCO对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和权衡,需EMCO综合衡量保险费用与得到赔偿之间的差距,毕竟保险公司对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收取的保费偏高。

(二)合同债权转移

合同债权转移是EMCO将EMC模式下的全部或部分节能利润的收益权转让给机构或个人,受让人将折算后的节能收益一次性支付给EMCO并取代EMCO的合同主体地位,收取将来的节能利润。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债权转移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该措施实际上既是一种融资方式也是一种风险转移方式,EMCO在转让自己

的债权的同时也将自身所承受的风险转移出去。

(三)期货转移

期货转移主要是针对EMC项目中需要的大宗期货商品所承受的风险。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期货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协议,确定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时间,交割一定数量、品种及规格的商品。

期货交易能够提供现货市场所不具备的回避价格与汇率风险的手段,进行套期保值增值交易。EMC项目也可使用期货交易

转移风险。EMCO可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数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使期现货市场交易的损益相互抵补。通过这样操作,可以有效锁定商品销售价格,使EMCO保住既定利润,避免价格风险带来的损失。

推行EMC,实质上就是针对交易双方在责、权、利方面的安排,是让节能主体和客户进行有序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这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更符合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方向。在EMC 项目的实际运行中,只有充分认识到项目存在的风险及采取措施合理防范风险,才能把项目顺利开展下去。不可避免,EMC在我国的发展将会遇到很多难题,但有政府的支持,税收优惠及EMC 制度的完善,防范风险机制的建立,EMC在我国是有极大发展前途的产业。

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二】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美国等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Perfrmance Cntracting,简称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mpany,简称ESCO)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通过合同约定预计节能指标、节能服务、节能利益分配等整个能源节约改造的过程,从而从客户节能

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在节能项目改造中,节能服务合同对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只有合同签好了,才能够保障项目利益的最大化。在整个节能项目改造过程中,由于节能服务公司几乎承担了项目运作中的全部风险,因此,如何规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合同风险,包括如何签订一份完善、规范的能源管理合同,如何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最终实现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双赢的局面,已成为目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签订一份节能服务合同时,除了传统的法律风险点以外,以下内容还需要节能服务公司高度关注。

合同主体

节能服务合同的主体包括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两方。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合同双方具体信息充分陈述,要确定其是否在有关主管机构获得批准,领取营业执照或存续资格许可。另外,某些行业有特殊的准入许可及资格等级认证,这也是相关合同签订时必备的条件。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而言,节能服务公司必须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营业执照,并办理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登记。

节能量检测和确认的机构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对工程施

工及机械、电气设备安装的,有些活动需要取得有关许可及资格登记。对于空调、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企业等,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都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检测、安装、维修许可证等要求。最后,除单位的主体资格外,参与项目活动的人员,尤其是特殊岗位,是有持证上岗的规定,这也是需要注意的。

实际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

1、实际履约能力

实践中用能单位经常存在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情形,也就是说用能单位在同一项目上注册了多家公司。这种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要注意在附件中对此情况进行界定,防止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虽然合同中列明的用能单位尚能配合,但其他主体设置障碍的不利情形。

2、信用状况

对合同相对方资信调查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

(1)利用工商、税务、质量检验检疫、海关、卫生、环保、劳动保障、司法、房地产管理等政府管理部门公布的或存档的信息;

(2)利用有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的信息;

(3)利用大众媒体的报道进行信息收集和核实;

(4)利用企业参与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信息收集与核实;

(5)与相关服务机构合作进行信息收集与核实;

(6)与企业进行直接、正面接触,对现场和人员进行直接的资信调查。资格审查中可以直接要求企业提供自身的相关资信信息;

(7)利用该企业的主管单位、该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侧面调查。专业性风险

不同行业的合同、不同业务流程设计的合同,可能会涉及多个行业或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故在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多部门多专业人员的分工协作是不可避免的。

合同作为法律行业最常见的文件,其中有很多细微之处显功夫的专业问题,也有需要较广泛法律知识背景的策略,故不是法律专业人员,能处理好复杂的合同,可能性一般比较小。有些企业的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参照合同范本进行起草、修改或套用,这是不值得赞赏的危险行为。

故在合同的处理过程中,法律专业和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协作,实现专业优势互补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涉及法律、财务、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关人员分工协作,才能处理好项目。

用能单位的义务

在合同的设立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应注意明确用能单位的如下义务:

(1)告知义务。用能单位需提供节能改造所需的全部有效信息及资料,以便节能服务公司因地制宜设计节能改造方案。

(2)提供便利条件的义务。用能单位应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需要提供项目所需的场地、辅助设施,并对节能改造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具体条件和要求可以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

(3)取得施工许可义务。用能单位应当协助节能服务公司完成节能改造工程涉及相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避免行政处罚的风险。

(4)验收的义务。验收是用能单位的义务,但同时也是用能单位的权利。由于节能服务公司在工程完成后才能取得收益,用能单位应当及时地与节能服务公司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保证节能服务公司收益的实现。

(5)规范操作义务。在节能改造期间,用能单位需保证节能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良好地运行。

(6)支付费用的义务。明确约定用能单位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

(7)协助申请奖励的义务。当前,国家大力提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出台了很有力度的奖励政策,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的

发展,用能单位有义务配合节能服务公司申请相关的奖励资金或补贴。

节能量预估和节能效益测算

节能量预估和节能效益的测算是节能服务合同的核心条款,两者联系紧密。而具体的测算方式,又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领域、能源类型而不同。值得注意是,在设定节能量预估和节能效益测算时,节能服务公司应尽可能考虑到影响节能量的特殊情况,并明确此类情况发生时节能效益应以何种方式调整,明确调整节能效益计算方式的具体条件,以保证节能服务公司的自身利益。比如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的节能量测量验证时,如出现不准确和遗漏时的情形该如何处理问题等。

权利义务的转让

作为规避合同风险的一种手段,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还应当在节能服务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用能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这一条款时要结合用能单位经营状况、用能单位并购重组的可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维护和升级问题

节能措施的实施本身是一种能效升级,但是,运行一段时间后,存在维护问题和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故在成本、人员、质保、升级等方面存在在如何处理的

问题,合同内容应当予以涉及并提前防范相关风险。

节能设备的抵押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的实际使用方是用能单位,但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此时,是否允许节能服务公司对设备进行抵押以满足其融资需求,也应在合同订立时明确。

保险

由于节能设备一般价值较高,其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外致使设备毁损或者灭失,所以是否对节能设施进行投保、投保何种的险种、由谁来支付保险费用、保险的受益人是哪一方,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

参考文献:

1、《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与实践》,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4月,曾宇、李英著,第191页;

2、《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分析与制度创新》,《广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68-72页;

3、《合同能源管理创新节能商业模式》,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1年8月3日

4、《合同能源管理》,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1月,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编著,第115页;

5、《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及风险防范》,上海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谢仲华、丁先云、谢今明著,第144页、153页;

6、《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手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编著,第123页。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eneral technical rules for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2010-08-09发布 2011-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人海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时空(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赵明、谌树忠、李铁牛、钱靖、于力、王康、程丹明、聂海亮、刘昕、何生、范莉莉、贾洲平、刘秋生、罗丽芬、李明奎、邢向丰。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新建文件夹2/...../ 更多资料请访问.(.....) ../新建文件夹2/...../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某公司合同合同IE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14-009)甲方:河南永泽置业有限公司一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简乙方) 1.总则 甲方河南永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乙方为甲方开发—龙湖上公馆某公司——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规定办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湖上公馆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_________ 2.2项目内容:室内风盘、管道、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水源井及 外网的施工、中央空调系统的后期运行管理,冷暖气及生活热水费用的收 取。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安装实施,达到节能减排、提高楼盘品质和销售业绩,保障解除甲方对中央空调安装后期运行管理的后顾之忧以及。同时,保障甲乙双方能从后期运营管理中得到节能产品带来的长期收益的目的。 2.4双方投资范围内项目及资产归属。室内工程项目包括:室内末端风盘、管道系统安装,室内末端风盘配电(风盘动力配电、风盘计费系统配电、风盘变频控制配电、风盘温度调节及户内远程开启控制)、生活热水系统。室外工程项目包括:单井回灌系统、中央空调机站系统、变频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甲方负责动力电源引到机房配电柜)、分户计量控制系统、机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承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 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 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 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EMCc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 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 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MC 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整合性:EMCo业务不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范本(第一版)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9) 第十五条其他 (10) 附件1: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 (12) 附件2: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13) 附件3:保密协议 (1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史建敏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 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25)年。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精品文档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篇一:2013年-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分析 2013年-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分析 一、能源合同管理行业基本情况 1、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主要通过节能服务公司来进行。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服务,使客户在实现节能目标的同时,与客户共同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2、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 3、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是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三种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又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以及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结合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结合模式、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结合等复合模式。 二、能源合同管理行业发展现状 1 / 15 精品文档

(一)世界能源管理行业发展现状 目前,节能服务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快速兴起,但从全球范围来看发展仍不均衡,不同国家的发展进程又快又慢。美国、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节能服务产业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一些国家则是20世纪90年代末或近几年才开始出现节能服务相关企业。从市场规模看,较早涉足该领域的一些国家已经形成成熟的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众多且发展稳定,节能服务覆盖政府、工业、建筑业等各个领域。尽管不同国家节能服务企业主要针对的节能领域有所侧重,但多数国家以工业领域节能服务为主。 (二)我国能源管理行业发展现状 EMC节能服务模式引进中国十几年,积累了大量节能成功经验。从实施单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扩展到实施较为复杂的系统节能项目,如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热电联产、蒸汽热力系统节能改造、工业余热余压回收综合利用、供配电系统节能改造和电机拖动系统改造等。随着国内EMC产业的发展,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公司都参与到中国节能服务产业。跨国公司的进入,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技术和新的投资,提高 了我国EMC产业的总体水平。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国家电网 2 / 15 精品文档 公司、上汽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也开始涉足节能服务领域,改变了国内节能服务企业以民营为主的局面,壮大了节能服务产业的整体实力。节能设备制造商也纷纷进入节能服务行业,如哈尔滨九洲电气有限公司、北京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在销售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扩展业务范畴、提升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 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 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 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 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适用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5.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5.4 根据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 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5.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

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基于这种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 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 理技术通则 能源管理分为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能源的开发,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调控和监督的社会职能是能源宏观管理;企业对能源供给与消费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是能源微观管理。以下是我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一、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人海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时空(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赵明、谌树忠、李铁牛、钱靖、于力、王康、程丹明、聂海亮、刘昕、何生、范莉莉、贾洲平、刘秋生、罗丽芬、李明奎、邢向丰。

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7166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 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双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付乙方应付款飞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 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

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之内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的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提供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正后作抵押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资金回收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的技术操作流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结束后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十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乙方款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所有附属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按规定与乙方进行设备设施及档案材料的移交并付清乙方应付得全部款项后,才有权取得项目所有权。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技改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节能效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在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项目期限 1.1 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起始,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三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实施改造分享节能效益的36个月都结束,且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止。 1.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日后一天始,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等三个项目实施改造并且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期为90天,验收期为15天,二期项目独立施工、验收、计算、分享收益。 1.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项目通过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次月1日,效益分享期共为36个月(每月1期)。 第二节节能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的地点:。 2.2 服务的内容:对甲方拥有的空压机、照明和厨房等(具体项目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进行节能改造。 2.3 服务的方式:由乙方投资并进行设备节能改造、承担维护及售后服务。 第三节验收标准

3.1 验收测试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般采用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模式。 3.2 验收期为自产品安装完毕能正常使用,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5天。甲乙双方应将验收意见在测试验收报告文件(见附件《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如实反映。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验收义务,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本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技改)乙方需投资人民币¥568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可在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取得技改后节省的固定总效¥801630.00元(大写: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 4.2 本项目改造除第一期技改项目外,第二期技改项目的节能效益以每年甲方实际工作量计算,但每年不能低于3300小时工作量。改造设备清单及合同总额参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 4.3 甲方支付分享效益方式如下: 项目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方式共同确认验收合格后次月起,甲方按约定(即约定金额=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7276.50(大写:柒仟贰佰柒拾陆元伍角),第二期每月实际计算出分享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节能效益款项,并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节能效益款项,总共支付36个月。(每月甲方付给乙方的收益额参见《节能技改项目年收益计算方法》)(第二期改造项目若乙方收益额提前收完,则该第二期改造项目的收益期提前结束,但不影响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的如常继续收取直至36个月分享期届满为止。)其中第二期技改项目中涉及改造设备每月工作小时数,由电表读数为准,甲、乙双方共同见证并在每月15日确定上月工作小时数。工作小时数由每月15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周期计算。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确认工作小时数,则以乙方在设备电表处获取的小时数为准。 4.4 若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广东立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计未能收到¥801630.00元总固定收益时,则收益期顺延二个月,并在顺延的二个月内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doc

编号:_________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石家庄律师张峰 GB/T2491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project 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3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3.4 能耗基准energyconsumption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5 项目节能量projectenergy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GB/T24915-2010 4技术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2020版)

编号:JY-HT-01916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2020版) 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2020版)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石家庄律师张峰 GB/T2491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project 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3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提供用能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报告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报告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就像医院一样,我们要有专家,为用能企业进行能耗诊断,计算出节能服务公司能为它节省多少能源;要有资金、设备和技术,可以为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安装调试;最后还需要系统性的服务和培训,建立一个长效的节能机制。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新机制在北美、欧洲、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并且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通过节能服务公司(ESCo)采用新的电能提升技术、能源合同机制及对电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来帮助用户提升电能使用效率,在美国,ESCo 已发展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每年有10亿美元左右的业务。 1.1合同能源管理的原理 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能源节约,其基本运作机制是: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和服务以及投融资和技术保障,整个节能改造过程如项目审计、设计、融资、施工、管理等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完成;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并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如设备保养、维护及节能检测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将全部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耗能企业并培养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手册等,此后由耗能企业自己负责经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全部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