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规模标准

小餐饮规模标准
小餐饮规模标准

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应提交的资料

1.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5.食品安全承诺书。

6.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最少2人);

8.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9、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十堰市小餐饮规模标准

第一条固定经营场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总经营面积15--50平方米(无客座最少不得低于5平方米)。

第二条食品处理区面积占总经营面积的比例不小于20%;至少设置1个清洗水池,提供非一次性或非集中消毒餐饮具单位至少设置1个消毒水池或者消毒柜。

第三条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卫生干净整洁。

第四条提供客座的小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无客座可设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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