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电气安全制度

1 安全要求

1 建立变电站、配电室、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变配电站电气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二年定期体检),通过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具备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防护知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全。

4 现场使用的安全用电工具应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完好。

5 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操作票、工作票应妥善保管。

6 对各类作业人员应进行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预案的培训。

7 加强通讯(有线、无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通讯、信息传递畅通。

8 制订变配电站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各类配电站的钥匙应集中放置于固定位置,有明确编号;应急钥匙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使用。

1.2 人员要求

1 变配电站负责人及变配电站技术负责人,应熟悉电气设备,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 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变配电站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有遮栏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3 组织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技术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安全用电知识、设备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触电急救、自我保护和相互救助能力。

4 变配电站人员应熟悉掌握以下工作:

1)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熟悉事故处理程序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变配电站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及运行要求。

3)继电保护原理,仪表及信号装置的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直流、应急系统的接线和工作原理。

5)站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系统。

6)各种运行方式和倒闸操作。

7)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使用,触电急救。

8)变配电站的保卫保密制度和进出制度。

1.3 变配电站当班人员工作要求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发现电气装置缺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抢修。

2 按照操作命令进行操作。

3 正确迅速地完成操作票上各项操作任务。

4 设备发生事故时,按应急预处置要求和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处理。

5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抄表及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对进入站内工作的施工、检修、试验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许可;工作完毕后对本次进站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7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对变动设备做好记录。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

9 保持时钟的准确性。

10 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1.4 变配电站人员工作权限

1 执行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

2 对管辖区域的变配电设备进行操作、巡视、维护管理。

3填写操作票,并负责审核,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由有关负责人员审核。

4 具有许可工作或中止工作权。

5 有权阻止不合格人员单独进入工作场所。

6 检查进入高压变配电站工作人员的作业许可证。

7做好防火、防台、防汛、防雨雪、防小动物五防措施,以及变配电站通风工作。

1.5 交接班要求

1 为明确交接班双方在运行工作上的职责,并使接班人员能迅速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交接班双方应采用口头、书面和现场交接等形式,履行交接班手续,并签字确认。

2 变配电站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

3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检查模拟接线图与实际运行状态是否相符合,主要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

4 检查、确认施工设备情况(包括检修、试验的设备) 、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继电保护装置的变动情况(指接线与定值的变化),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5 检查确认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登入各项记录薄,并明确接班人员需要完成的工作。

6 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变配电站内所有钥匙状况应做好记录。

7 交接班时一切工作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间内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8 有下列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

1)接班人酒后上岗。

2)正在处理事故时或进行操作时。

3)变配电站发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时(如得到值班长或有关领导同意,可进行交接班)。

1.6 进出入要求

1 除站内当班人员外,任何人进出变电站应得到相关领导同意。因工作需要进入的需登记签名,写明进入变配电站的理由、进出时间,人数、陪同人姓名等,且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全程陪同下进出。

2 凡因检修或试验进入变电站均需凭工作票,当值人员有权检查工作人的作业许可证。

3 凡无作业许可证的检修或试验人员来变配电站工作时,必须在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进入站内。

4 凡遇变配电站发生事故或其他特殊事件,当值班人员有权命令站内与事故(件)处置无关人员退出变配电站。

5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变配电站,未经同意不得抄录有关资料,禁止外来人员操作设备,触摸设备等。

1.7 消防安全

1 变配电站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机及黄砂箱,黄砂箱内砂子应保持干燥,并有小铁铲及盛砂的半圆形铁桶。

2 变配电站值班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机和灭火设备、器材,正确运用电气设备灭火的安全规定。

3 发生火灾时,值班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正确地切断燃烧部分有关电源,然后进行灭火。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值班人员应正确及时向消防人员报告电气设备现状。

4 保持变配电站清洁和通道畅通,变配电站周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物及其他物品。

1.8 安全巡视

1 变配电室每一小时巡视一次,交接班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落实巡视制度和交接班时的巡视。

2 夜间关灯巡视在保证巡检人员的照明和巡检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至少每二天一次,以便及时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情况。

3 高峰供水、节假日和有重大事件活动期间应增加巡视次数。

4 其他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次数:

1)大风、大雨、大雪、大雾、雷击、高温、严寒等气候突变时。

2)线路中出现接地或短路而自动跳闸时。

3)存在缺陷的设备或屡次发生异常情况的设备或部件运行时。

4)新设备或检修设备投入运行以前,或采用新的运行方式和采用新技术时。

5)备用设备投入运行以前和切断以后。

5 巡视过程中发现不正常情况或发现重大缺陷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汇报。进入室内巡视时,应关好门窗,防止小动物进入。

6 电气负责人(包括指定的电气人员)和变配电站当班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7 单人巡视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入高压设备,只可在遮栏外面巡视。巡视高压设备时,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

1.9 倒闸操作

1 变配电站操作票保存一年,过期销毁。

2 倒闸操作的范围:

1)开关、闸刀(手车)及熔断器的合上或拉开;

2)电缆终端的拆开或接上;

3)交直流回路的合上或拉开;

4)继电保护的停役或投运,定值的更改;

5)临时接地线的装拆;

6)核相、校相序及测量绝缘;

7)电子锁的锁上和开启;

8)检查开关和闸刀(手车)的位置;

9)检查负荷分配;

10)其他规定的操作。

3 倒闸操作前必须填写操作票,发生事故紧急处理时可不用操作票先行操作,但仍应执行复诵,并做好记录和汇报。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尽快补写操作票。

4 下列项目必须填入操作票:

1)检查开关和闸刀(手车)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2)检查负荷分配;

3)装拆接地线;

4)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等。

5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按照程序要求,每张操作票填一项操作任务,每一行填写一个操作步骤,字迹清楚不涂改。

6 计算机开具的操作票执行前,操作人和操作票审核人必须对操作票上所有项目和内容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7 空白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但仍须保留不得丢弃,已执行的操作票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编号应保持连续,不出现断号。

8 对预先开好的操作票,在执行前必须再复核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9 操作票执行时,应由操作人和监护人根据模拟图对操作项目的内容、操作顺序及名称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共同签名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

10 倒闸操作应执行操作监护制度,至少由二人共同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由较高级的值班员负责监护。监护人监护操作的正确性和操作顺序、操作人员所站的位置、所用用具安全及动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倒闸操作时任何一人对所进行的操作有疑问或有不利于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弄清疑问或指出纠正,方可继续操作。二人均应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12倒闸操作时要认真唱票和复诵。先核对铭牌(指设备双重名称)后由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和内容高声唱票,每次唱一步,操作人员再次核对铭牌无误后高声复诵,并用手示意要操作的铭牌和设备,在二人一致认为无误后并由监护人发出“对,执行”的命令,操作人员方可进行操作。

13 每执行完毕一项操作,必须用笔勾去,同时二人检查和判断本次操作是否正确、设备的机械指示、表计指示是否正确,确定设备的实际开闭位置。操作全部结束后,还应进行最后一次全面复查,开始操作和操作完毕均应记录时间。

14 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和误操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有关人员,只有在事故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方可先采取切断电源的措施,事后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15 拉合闸刀(手车)和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16 倒闸操作应做好记录。

17 操作前、后均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的名称、编号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闸刀、手车)的断、合位置。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应以设备的实

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位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1.10 验电要求

1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验电的规定。

2 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闸刀)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变化,至少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或信号已发生对应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闸刀)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

1.11 接地要求

1 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对接地的规定。

2 接地线、接地闸刀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闸刀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闸刀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

3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的规定。

1.12 设备安全要求

1 变配电设备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建立设备台帐,台帐上设备的编号、名称、符号应与设备现场标示牌上一致,开关柜前后标签应一致。

2 电气设备控制面板上的继电器、转换开关、信号继电器等元件均应注明用途与使用名称。

3 变配电站需设置一次系统接线图,便于运行或检修工人在操作设备时核对,以防误操作。

4 定期对所有开关传动机构,蓄电池、直流母线绝缘、站内附属设备、备用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5检修工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6 操作变配电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7在低压配电系统中进行检修、清扫等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在单一系统上工作时,应将相应的开关与闸刀断开,并在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悬挂相应的警告牌。控制设备内有熔断器的要取下熔断器(包括操作系统的熔断器),由操作者保管。

8 按规程正确使用低压用电设备上的熔断器,严禁使用铜丝。

9 按规程设置临时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

10电气用具在潮湿的生产场所使用时,必须使用适合潮湿场所的安全低压电源或采用隔离变压器。

11保持各种电气线路或装置的熔丝盒、插头、插座、灯头、接线盒完好,发现破损及时更换,严防水、蒸汽、酸、碱和有机溶剂的侵蚀。配电给日用电器的插座线路应符合《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12 所有电气设备的外裸金属部分均应可靠接地。保护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13 所有电气设备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接地电阻及移动电具绝缘电阻进行检测。构筑物、电气设备的防雷设施、接地电阻的测试应由专业单位进行,测试后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14 严禁使用热得快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用具。

15 下列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装设漏电电流保护装置:

1)手持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

2)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设备;

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和插座回路;

4)住宅建筑居民处的住宅配电箱内的插座专用回路;

5)沿厂区设立的各种用电设备;

16 漏电电流保护装置的瞬时动作电流宜按下列数值选择:

手持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为15mA;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设备为15-

30mA;环境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为6-10mA;沿厂区设立的各种用电设施为6mA;住宅建筑插座专用回路为30mA。

漏电电流保护装置的瞬时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17 所有的电气设备、装置必须符合规范的安全要求。

1.13 安全用电工具

1 建立安全用电工具管理制度,变配电站应有各类安全用电工具(包括指示牌)目录和总数、目前存放数和不在存放地点的安全用电工具去向以及数目的使用情况记录、试验记录、合格证、有效时间等台帐,并记录齐全。

2 安全用电工具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安全用电工具的编号和存放位置编号应一致。安全用电工具上应有有效期标记,使用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3 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安全用电工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必要时配置防雨罩,存放在防潮、清洁干燥的固定存放处。

4 安全用电工具在交接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5 测电笔、绝缘棒、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电工具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确保完好有效,不得超期使用。绝缘用具试验周期及要求见附页。

6 变配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的安全用电工具,各种安全用电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变配电站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

7 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同一内容标示牌的规格应一致,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有编号。安全帽、安全带应完好,定期进行试验,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8 手持式电动工具外壳、接地应完好,并有定期检测合格标签,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9 携带型接地线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需要,截面满足装设系统短路容量地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

牢固,卡子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接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1.14 电力电缆

1 电力电缆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与工作票内容是否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方可工作。

2 挖掘电缆的工作应进行现场交底,摸清电缆工作状态、走向后才能进行。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有电气工作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3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的下面需挖空时,应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电缆应每隔约1.0~l.5m吊一道。悬吊接头盒应平放,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

4 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搬动滑轮,以防压伤。移动电缆接头盒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带电移动时,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敷设电缆的电气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平正移动,防止绝缘损伤爆炸。

5 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6 制做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7 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人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8 电缆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9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接地。

10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11 做好电缆敷设施工资料的测绘和存挡工作,确保准确。

12 双拼电缆在检修后须经确认其同色相,方能投入运行。

13 地面开挖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部门来确认地下电缆、管线等设施,并办理开挖申请单。未经确认严禁采用大型挖掘设备或风镐。

1.15 电试工作

1 电试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并经专业部门培训,取得电工操作证和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新进人员在实习期内不能独立工作,实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试合格批准后,且取得双证方可独立工作。

2 为确保电气设备及人身安全,电试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做好自身安全措施,正确穿戴合格的劳防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3 在电试过程中,应严格做好设备与人身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前提下开展电试工作。

4 电试工作经许可后方能进行,工作前应仔细核对申请电试的内容与设备名称,核实确认后方能进行。

5 电试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或元件不符技术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工作负责人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必要时及时通知电气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

6 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的电试工作,应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安装)电工与电试班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维修(安装)电工不到,电试工作不能开展。

7 为确保电试工作安全,停役的电气设备均需做到二道隔离,如不能满足,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没有落实,严禁电试。

8 电试时,电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复验继电保护数据,做好记录。

9 电试工作结束,工作人员当日必须出具临时电试报告,正式电试报告应一周内出具。正式电试报告出具后,临时电试报告作废。

8.4.16 工作票制度

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指定人员担当。工作负责人由承担检修、安装的单位指定人员担当。

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有作业许可证。

3 工作班人员由检修、安装单位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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