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一、前言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工程计价的核心参考依据,也是保证施工项目工程量计算、计价标准化的重要文件。建筑工

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核算,是保证施工项目经济科学合理

的关键步骤,是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纽带。本文主要探讨建筑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计价中的应用及其中的注意事项。

二、工程量清单的构成

1、工程量清单常见的构成

工程量清单主体部分包括工程量、单位、工程量单价、小计、

合计,这些基本要素是进行计价的基础。同时还要编制材料、措施、周转费、利润、税金纳入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

要求全面、具体、明确、完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精确的分类和内容收集。严格遵循规范,量取研取,不重不漏,内容准确无误。

三、计价的注意事项

1、工程量清单的审查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清单也需要不断地进一步细化、完善和系统化,尤其在施工图阶段,工程量清单需要逐一的对照审查。

2、工程量清单的计价

在产生工程项目上的各种工程量信息的同时,施工方也需要精确地进行计价。计价要谨慎细致,事先思考后合理计算,严谨准确地记录有关的数据,确保计价结果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把握

视力、注意力等方面的差异是影响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的因素之一。因此在编制过程中要保持清醒、自身慢条斯理,注重平衡和辩证思考,保证工程量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合理性。

四、结语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方拥有一套操作性强、统一标准、有效的工程量计价参考依据。其核心作用是保证施工项目工程量计算、计价标准化,为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有力的支持。因此,在工程量清单的审查、计价及编制过程中,务必遵循规范,提高精度与质量,以保证计价的科学合理,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实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答:招标人可以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但必须符合《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且不能与招标文件中已有的表格重复。在填写“附表”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等。同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附表”的使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措施项目分析表”对相关措施项目进行分析,一般可按照《计价规范》中的表格执行。如需补充表格,则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而《计价规范》中所指的“中介机构”与部令中的规定一致。 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联动试车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照《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以便投标人报价。在描述项目特征时,可以不必全部描述,而可以引用施工图中的相关内容。 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停建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则应考虑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如果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则可以按照暂估量计算工程量。若有施工图纸,则必须计算其工程量,但在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则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版

. 5.1 计价表格组成 封面 工程量清单:封—1 招标控制价:封—2 投标总价:封—3 竣工结算总价:封—4 总说明:表—01 汇总表: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表: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措施项目清单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其他项目清单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计日工表: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现场签证表:表—12—8 规范、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9.14.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 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9.14.2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 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9.14.3 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中应 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9.14.4 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 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9.14.5 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 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9.14.6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

文、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发包人签证认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9.159.15.19.15.2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至第9.14节的规定支付后,暂 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10 10.110.1.110.1.2 预 付 款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 (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10.1.3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 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10.1.4 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我国建筑行业重要的计价规范之一,它的实施对于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计算和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将从该规范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该规范的背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国家对建筑工程计量计价的要求和经验总结制定的。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的计价准确性和合理性,为工程投资提供科学依据,避免财务风险和纠纷发生。该规范的实施保障了建设工程的规范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该规范的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编制与适用原则、计价依据的确定和工程量计价应用等方面的规定。在具体实施中,该规范要求工程量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清单编制必须合理科学,计价依据必须明确准确。同时,该规范还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为工程量计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最后,该规范的实施效果。《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规范工程量的计算和计价方法,可以避免人为因素和主观判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确保了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同时,该规范的实施还提高了工程管理的效率,确保了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此外,该规范还促进了建筑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了整个建筑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行业重要的计价规范之一。它的实施对于保障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效果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为建筑工程提供科学的计价依据,而且对于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和提高整个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价值。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招标工程量清单(5)招标控制价(6)投标报价(7)合同价款约定(8)工程计量(9)合同价款调整(10)合同价款中期支付(11)竣工结算与支付(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4)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计价表格 其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术语的基本内容: 2.0.1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三、四位为章顺序码,五、六位为节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

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6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0.7零星工作项目费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 2.0.8消耗量定额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2.0.9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以上是本店铺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定价准确、公正和合理。本文将对GB50500的 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引言 GB50500作为建设工程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定工程量清单计 价的基本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计价方法、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它 的实施可以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定额计算和工程项目投标等环节 起到重要作用。 二、适用范围 GB50500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它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如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计价基本原则 1. 公正性原则:计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不存在个人或组织 的主观意见和偏见。 2. 定额依据原则:计价应基于具体的工程定额,定额的编制和适用 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完整性原则:计价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量清单,不得遗漏 或重复计算。 4. 准确性原则:计价应准确无误,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 情况。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格式、单位和 名称进行编制,确保清单内容准确、明确、完整,并与工程设计、施 工图纸等文件相协调。 2. 工程定额的计算:工程定额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 使用合理的工艺方法和参数,确定合理的工程定额,并确保计算过程 规范、准确。 3.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应精确无误,计算过程中应注 意单位的换算和小数的处理,确保计算结果准确。 4. 工程量计价的规则:工程量计价应按照规范中明确的计价规则进行,包括单位工程的计价、单价的计算、暂估价的确定等,确保计价 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 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工程量清单应经过审核,确保清单内容正确、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6. 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工程量清单应经过审查,确保清单的计价依 据准确、合理,符合相关要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并遵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国当前的一些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吸取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经验,另一方面借鉴了国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等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意见,是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领导下,标准定额研究所的直接组织下,集中大家的智慧,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国家标准,是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各种关系的规范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包括五章、五个附录。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术语,第三章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四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章为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1 总则 总则共计6条,规定了本规范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附录的作用等。 1.0.1 “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既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也是制定本规范的指导思想。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定额”计价,在工程承发包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但在这一计价方式的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定额不能体现企业个别成本,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定额约束了企业自主报价,达不到合理低价中标,形不成投标人与招标人双赢结果。当然与国际通用作法也相距很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定额”计价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应予以重视并解决。国家建设部在认真总结我国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定额”计价的基础上,研究借鉴国外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法,制定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立了我国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规则,要求参入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必须一体遵循,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其在招标投标中的重要作用。 1.0.2 广义称“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但就承发包方式而言,主要实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现行“定额”计价方式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本规范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凡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论招标主体是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私人资金等都应遵守本规范。 1.0.3 本规范从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大、中型建设工程”的界定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他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即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所谓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就是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要有高度透明度,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机会均等,公平一律的对待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低于成本价报价,不能串通报价。双方应以诚实、信用的态度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等。 1.0.5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是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他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比较广泛。所以,本规范提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主要指:“建筑法”、“合同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直接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1.0.6 附录是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录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主要体现在工程量清单中的12位编码的前9位应按附录中的编码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依据附录中的项目名称和项名特征设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的计量单位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依据附录中的计算规则计算确定。 2 术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1.0.1统一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家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 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 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 附录中规定。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2.0.1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 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 2.0.10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表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完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 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 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 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 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 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 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 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 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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