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的读后感800字

社会安全的读后感800字
社会安全的读后感800字

An omnipotent person is really nothing, and an omnipotent expert is really noth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社会安全的读后感800字社会安全的读后感800字1

今天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二个国家安全教育日。

所谓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0年7月1日,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并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国家是人民的屏障,在国家安全领域尤为如此。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不仅需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更要注重复杂环境下关涉国家安全的新动向,与时俱进,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早在20年决定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就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将国家安全列为头等大事,首先要在“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上形成全民共识。从内忧外患的清政府,到至今冲突频频的一些地区,大到一国小到

一个单位,稳定是存续的先决条件,假使环境动荡、人心不安,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其次是要增强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应该认识到,当今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复杂远超预料,对内一些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民众衣食住行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对外诸如南海主权争端、文化和意识形态冲突等恐怕短期内也难消除。因此,对国家安全的理解,既要着眼于当下,又要关注长远。

新国家安全法颁布的本身就意味着,对国家安全教育要与时代同步,直面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主编刘慧曾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大量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被提出并获得重视。就议题而言,相比于传统的领土、政权、军事等三大领域安全,恐怖主义、核安全、环境安全等新的问题日益为各国政府所关注;就发生方式来说,“棱镜门”事件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出现,表明国家安全已呈现出由现实世界向虚拟网络空间扩展的趋势。网络空间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时让网络主权由概念步入现实,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这说明国家安全最终落实到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上来。一方面,对人民安全的保障,能够增强个体对国家的认同感,深化国家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求国家安全的维护也要紧紧依靠人民,在国

家安全布局上不能忽视个体的重要性。只有每个人都视国家安全如自己安全,才能自觉抵制那些可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的潜在因素的侵蚀,从而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

尽管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早已成为主流,但无论于国家的管理者还是公民个体,在维护国家安全上都不能掉以轻心。国家的总体安全,既关系着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又与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密切相连。面对新的形势,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要求我们理念上跟上时代步伐,话语上适应现代交流需要,方式上熟练运用新的科学技术,以完善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社会安全的读后感800字2

没有国家安全,哪有人民的幸福安康?国家安全实际上就是最大的民生福祉。对仅知道“皮毛”的民众来说,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不能仅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天,而是应该每天都要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以防患于未然。

在去年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就曾做出重要指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这一重要指示为我们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

传教育,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指明了行动方向。国家安全事关国家的兴旺,因此,也就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事实上,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每个公民自身的利益;国家利益受损,个人利益就谈不上。

当前,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有些人甚至稀里糊涂地被人利诱,成了国家的罪人,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是的,面对国家安全这件“头等大事”,你我他都不是旁观者,应该是参与者。而一提起国家安全,不少人马上会想到“军事”或“间谍”之类的神秘字眼儿,认为那都是与国家安全部门有关。不错,国家安全当然离不开安全部门,但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既然如此,任何公民都不可能是局外人。

我国国家安全法中对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

方面的义务有明确规定,如“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及“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这充分证明,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对国家安全承担起法律责任来,认为国家安全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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