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 案例分析

金融监管 案例分析
金融监管 案例分析

一、高山案——106特大金融诈骗案

“1.06”特大金融诈骗案--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支行行长高山案内外勾结?1、案件始末

?2、高山其人

?3、10亿资金人间蒸发过程

?违规背书转让,转移资金

?伪造存款证明及对账单,维持资金仍在账假象

?假冒业务人员,偷梁换柱

?借道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金

?4、案件意义:高管人员素质何其重要

?高级管理人员素质

?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该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所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当局在审批商业银行时必须要考察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品质、能力、经验、信誉。

?高山案发暴露出的漏洞及原因

?内控严重缺失:“人治”高于制度,业务人员唯行长指令是听,违规操作。

?账户管理混乱:多个账户无任何开户资料,开户审查制度形同虚设。

?印鉴卡管理不严:为偷换印鉴卡提供机会。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善:为虚假账户转移资金和盗用客户资金提供可能。

?没有执行上门服务的内控制度。

?对账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外部监督不到位,案件长期未被发现。

?资金异常流动未引起足够警觉。

?高山案引发的启示思考及相应对策

?建立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对金融从业人员的选择、使用和培养的方法和措施。具体包括人员使用、职工培训、职工考核与轮换等方面。

? 1.打破“官本位”,建立起多元化的职位体系,拓宽各类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 2.打破“终身制”,建立竞争性的聘用制度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 3.打破“大锅饭”,以岗位价值为核心,建立起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4.改变传统的“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考核方法,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

?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 1.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全行的业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制约机制以及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而且要对这些制度、流程、机制职责本身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 2.外部监管

?外部监管部门应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体系和流程进行定期评估,严格监管,对操作风险监管的主要力量、精力重点放在提高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控制体系、防范机制等方面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上。同时还应制定统一的操作风险监管标准

或业务指引。

?制定规范的内控评价操作规则

?理想型

?简单易行

?与接大多数银行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尽可能相一致

?尽可能避免扭曲银行的管理行为

?以银行所有资产组合为基础,考虑各项目之间的相关性和抵补性

?包容新产品和新市场

?适应不同规模及不同业务的银行

?所具有的结构有助于鼓励银行改进其内部控制系统

?

?相应对策

?完善内控制度,特别是人员较少的基层网点各主要业务操作环节的内控制约机制。

?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加强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开销户规章制度。

?加强印鉴卡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制定并落实上门服务的内控制度。

?完善对账制度,加强对账管理。

?加大对基层网点的检查力度,特别是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

?密切关注基层行非正常的业务波动。

?

二、BCCI 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丑闻-----BCCI(国际商业信贷银行)的倒闭

英央行监管不力导致世纪丑闻面临10亿英镑索赔

英国伦敦高等法院2004年1月13日开庭审理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被控知情不举,任由BCCI(国际信贷商业银行)从事洗钱、财务诈骗等犯罪活动,导致该行最终被关闭,造成6000多名英国储户血本无归的百年大案,这是英格兰银行成立300年来首次成为伦敦高等法院的被告.

直接诱因是1991年被关闭的国际信贷商业银行。这一事件被国际金融界称为“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丑闻”。直接导火线:BCCI的倒闭——主角:阿贝迪(银行创始人)

1、成立概况(1972年注册成立)

2、结构BCCI--BCCIS,A(卢森堡注册)

--BCCIoverseas(开曼群岛注册)

--总部:英国伦敦

3、倒闭的原因:

1)母国的缺位和并表监管不力

2)犯罪行为硕果累累

4、倒闭过程(1991年7月宣布倒闭)

原因和教训:

1 .高级经理经营战略冒进和缺乏基本职业道德是该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该行成立之初,就热衷于机构扩张,制定了不符合实际的宏伟目标。其后果是分支机构良莠不齐,管理失控,非法交易盛行。

2 .部分国家监管当局监管无力,给国商银行以可乘之机。国商银行在成立之初,选择监管

不严、注册容易的卢森堡和开曼群岛作为总公司的注册地。这两个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都没有对在此注册的金融机构进行认真监督。

3 .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对跨国银行监管方面合作不够,使问题长时间没被发现。国商银行组织结构复杂,它的业务受6 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当局管理,各国的监管制度、监管质量、监管尺度相差甚远,任何一个监管当局都无法了解该银行业务的全貌。因此,国商银行可以从容地在世界各地调动资产,应付各国检查,将问题长期掩盖起来。

4 .部分国家审计报告标准过松,导致外部审计机构没有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重大问题。

1 9 8 7 年以后,一家会计公司担任国商集团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接受英格兰银行调查委托之前,审计师就已经发现该行在贷款和管理方面存在致命的缺陷,并多次私下提醒该行注意,但都仍然为该行的财务报告开了绿灯。事后,有人认为会计公司的行为应当受到起诉,但是由于英国的审计标准比较松,它因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起银行倒闭事件使我们认识到,一个成功的金融企业应当树立稳健经营的思想,在选拔人员尤其是选拔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要慎之又慎。

对于金融监管当局的启示是:

一方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银行的注册资格方面要严加审查,不具备条件就不能批准。国商银行在全球6 9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但却未能在新加坡开设分行。1 9 7 3 年起,国商银行曾5 次试图在新加坡开设营业机构,但是新加坡监管当局经过仔细审查之后都予以拒绝,认为该行经营作风不稳健,不宜在新加坡开业。

二是要加强跨境银行业务监管的国际合作。在此次事件过程中,各国监管当局在国商银行尚能正常经营的时候果断采取行动,联手同时关闭了国商银行的业务,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如果缺乏这一行动,损失将更加严重。

此外,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了解,随时跟踪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化,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国商银行倒闭以后,很多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并没有受到多大冲击,国商银行始终无法获得国际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就是很好的证明。

三、中行纽约分行被罚案“王雪冰事件”

2002年1月18日,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理署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联合消息,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罚。

在王雪冰一审判决前两天,12月8日,中国银监会宣布与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理署(OCC)达成监管信息交换协议。由此,与中国银监当局交换监管信息的海外银行监管当局扩至美国、英国、新加坡、韩国、香港。

OCC负责美国2200家全国性银行和外国银行在美的52家分行的现场检查。该机构宣称,其使命是“确保支持着美国公民、社区和经济的全国银行体系安全可靠并具有竞争力"。两年前,正是OCC与中国银行监管当局联合宣布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自1991年至1999年间的"给单个客户风险暴露过高、协助一桩信用证诈骗案和一桩贷款诈骗案、未经许可提前放弃抵押品并隐瞒不报,以及其他可疑活动和潜在的诈骗行为(据OCC向中行发的《认可令》)”。中国银行被判罚款2000万美元,是为美国财政部对银行所作的最大一笔违规罚金。

中国银行业的问题显然不在于银行家多寡好差,而在于充分竞争环境能否形成。只有竞争的市场,才能形成有效率的内部与外部监管机制,孕育出优质的商业银行和银行家,而继续维护国有垄断的局面只会使现有银行改革走进死胡同,银行家连独善其身也很难实现。

----已有的教训相当沉痛,足以使我们认识到加快开放促进改革才是更顺应规律的做法。银行业开放与其守住承诺时间,不如尽可能提前;与其先对外后对内;不如同步放开或先内后外。这关乎中国金融业的命运。

----金融界现在主要还是实行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主要人事任免由组织部门循旧例进行,激励约束机制非常薄弱,这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与国有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相比也明显落后。因此,当前所进行的银行改革,必须包括突破组织部门管理“金融干部”传统模式,在市场上选拔人才,以市场方式对待人才。从这个意义上看,现有国有金融企业的组织制度创新,会是将来的一篇大文章。

面对“认可令”

中国银行在美分行的事件,对中国的银行监管制度也是一次严重的挑战 ----从某种意义上说,“认可令”实际上质疑了中国银行在美分行的全部风险控制程序,包括信贷、贸易结算、开户、内审等等,甚至对中国银行总行独立公正地任命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聘请外部审计师、第三方尽职调查机构的能力也大有怀疑。一纸“认可令”不仅把中国银行在美分行置于特别监控之下,同时也使中国银行的管理和风险控制状况暴露在世人面前。

---- 中国银行在美分行的问题,持续长达10年之久。美国监管当局到了2000年才发现并开始调查,说明即使再先进的银行监管制度,也会有漏洞。更何况长期以来中国在美分行一直对外宣称,对国有外贸公司的贷款,有国家信誉作保证。当然,这次中行在美分行的做法太出格,乃至超过了正常的银行监管官员的想象力和正常的检查程序所能覆盖的地步,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 任何监管制度都不能代替银行的内部控制。因此银行监管在本质上是促进银行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经营。然而,一旦银行滥用了监管者的信任,弄虚作假、违规经营,那就要被罚得倾家荡产。中国国内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监管环境和监管力度。长期以来,中国银行海外分行基本上把国内的一套带到了国外。无论是官本位的意识、人情关系、还是落后的经营理念和信贷文化,都能在海外分行找到例证。在美分行的问题,应该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国有银行重组的战略和指导思想。倘若不是通过产权改革、促进竞争,而仅仅是寄希望于所谓的选“好人”,这种事情注定会重演。

---- 中国银行在美分行的事件,对中国的银行监管制度也是一次严重的挑战。仅以法规框架为例,中国法律对银行违规定处罚,法律依据既不充分,处罚的威慑力也远远不够。在美分行受到的高额罚款,是按照作案非法所得乘以天数计算出来的,很多情况下,足可以罚得银行立即破产。而中国除了法律不够健全之外,银行监管当局全面监控和预防银行风险和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的能力都远不尽如人意。需要采取的措施固然千头万绪。而认真阅读和勇敢面对“认可令”,也许不失为一个正确的开端。

本案给我们另一个警示就是要加强对我国海外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事件的影响是极为恶劣的,对此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前管理层也得到了处理,但造成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同时我国银行在国际上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败坏。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事件反映出“体制性问题”。我国的金融机构应该从一味扩张规模(包括海外建立分行)转移到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上。当然仅靠商业银行自身内部控制监督是不够的,与之配合的外部监管更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双管齐下、内外合力。随着我国银行国际化程度的加快,海外分支机构也会增加。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对境外分行的监管力量还很薄弱,有必耍设置专门的海外中资银行的监管机构。因此设立专门的监管司局并相应设立派出机构,定期、不定期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从而加强监管力度。另外,要加强多重监管的独立与协调。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专业性,实行违规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离职审计。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加强与所在国监管当局的合作交流。

四、大和银行案

大和银行亏损案的原因分析

大和银行的亏损虽深受投资产品价格巨额波动的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员工井口俊英内部违规操作,因此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可以从操作风险角度来分析。这实际上也是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

(一)大和银行未能实现“前台”和“后台”的分离,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分离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交易中,“前后台”没有主次之分,是相辅相成的。但在本案例中,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职能都归于井口俊英一身,混淆了“前后台”职能的区分。当“前台”的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时,井口俊英为了隐瞒并挽回亏损,可逃避有效的监管并等待转机,而未履行其“后台”的监管职能,最终酿成了悲剧。

(二)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高层对工作人员的过度信任

大和的许多高层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忽略井口俊英业务上的“小纰漏”和“小瑕疵”,而是一味相信他,并期待他为大和投资赚钱。直到1995年井口俊英向行长藤田彬坦白自己的巨额亏损时,藤田彬还表示不可置信。高层们的过度信任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是大和银行在今后的发展管理中值得深思的。

(三)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内控管理的薄弱

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四)大和银行巨额亏损违背了资金交易的风险管理原则

井口俊英1976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84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

(五)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金融监管的不力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每年实地监测,然而井口俊英抓住监测官喜好喝酒这一特点,每次都将他灌得大醉。而日本方面的中央银行对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一味的沉浸在银行快速膨胀的谎言中,既没有及时的检查出问题,也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而是让大和银行的假账和亏损迅速积聚,使得大和银行面临无以加复的处境。

三、大和银行破产案的经验教训

(一)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界定来看,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员、程序、系统和外部事件四个风险因素。降低操作风险,也就是要降低这四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

结合上述几个案例,防范操作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增强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金融机构的所有风险管理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针对操作风险而言的内部控制包括: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观、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银行高级管理层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员因素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我国

而言,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

2.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

3.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应机制。商业银行应按照新资本协议框架的要求,从操作风险数据库、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的操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4.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5.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必须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入职门槛,在提拔金融机构中高层的过程中,必须要从业务上进行资格评定和审查,在委派金融机构重大业务时,必须做好对相关管理层的考核和监督,从而在人员安排上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二)如何加强我国银行的内控管理

2002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风险责任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资金交易中台和后台部门对前台交易的反映和监督机制,对前台交易员、中台监控人员和后台结算人员的风险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1.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避免一个业务员多年从事某一种业务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也是防范内部风险的重要手段。

2.建立对银行职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制度。银行在健全监控制度的同时,应当特别重视对银行职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将其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对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管理。衍生工具交易存在巨大风险,我国必须特别重视开放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

二、原因分析

(一)内部控制失效和外部监管有名无实

井口俊英于1976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3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中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与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84年井口俊英在美国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和银行总行一直未发现问题,日本大藏省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也从未发现蛛丝马迹,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主动坦白时,各方面才如梦初醒。

(二)日本的分业经营体制改革滞后

20世纪70—8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金融自由化改革加快,银行参与证券业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业务范围、增加利润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银行业与证券业混合经营逐步成为改革潮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禁日本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放松,即取消分业经营法令。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风险启示及对策

(一)要重视操作风险的防范

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从而使放款方承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与借款人所在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有关的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表内和表外头寸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利率风险——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面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无力满足客户的提款要求或正当的岱款申请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外部监管也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上述六大风险中,操作风险十分重要,由于其他几种风险的发生都往往有由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而导致操作风险的问题。由于这种失效使得银行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采取必要的对策,无法避免各种操作失误或欺诈,如银行交易员、信贷员、其他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从而导致银行的财务损失,或使银行在其他方面的利益受到损害。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和巴林银行的倒闭,大和银行的巨额损失,实际上都是由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从事跨国经营的商业银行,要从大和银行事件中吸取教训。

(二)探索银证合作途径,推进业务交又改革

1999年11月12日,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获得总统签署,该法案的颁布意味着在美国实行了近70年,并由美国传播到世界各地从而对世界金融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走向终结。其实,美国从80年代初就开始放松对银行证券业的管制,逐步允许金融业务的交叉,到90年代以后,美‘联储修改了银行持股公司法中的个别条例,建立了更有效银行兼并和开展非银行业务的申请和通告程序。取消了许多对银行从事非银行业务的限制,商业银行能更自由地从事财务投资顾问活动、证券经纪活动、证券私募发行和其他非银行业务,尤为重要的是,美联储扩大了银行持股公司附属机构可以承销和交易证券的范围,并大大减少了将会降低此类业务收益的经营限制。上述重大变化,给美国商业银行进入梦寐以求的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以极好机会,大商业银行纷纷把业务扩展到投资银行。如上所述,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日本在金融分业经营体制方面改革滞后。目前,中国也是实行银证分业经营制度,分业经营虽然可以降低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但分业经营将银行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在低效率的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服务对象的情况下,银行的风险实际上更加集中了。考虑到当今世界银证融合是发展的大趋势,但银证分、业又是我国当前的金融制度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应积极探索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合作,如银行与证券经营机构之间的相互投资、资金结算、基金托管、金融服务外包、银行不良资产剥离、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创造条件,加快银证分、业经营制度的改革,跟上世界金融发展的步伐。

商业银行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安全、稳健的运行对一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在市场环境日益复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经营中却又越是充满着潜在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一个或几个细节问题,某一个人的不审慎行为或越权违规行为甚至就会搞垮一家久负盛名的大银行,可见,作为现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已成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于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而言,内部控制问题都不可掉以轻心。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完善商业银行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制衡机制,以切实有效地防范风险,保证各国银行业的共同课题,更是我国金融改革进程中最具挑战性的使命。

五、巴林银行

巴林银行倒闭过程

?里森被授权从事风险并不大的风险套利交易。

?1992年7月里森手下一名交易员由于操作失误,里森为其隐瞒并将损失放入“88888”帐户。

?此后,类似失误都被记入“88888”帐户,此帐户的亏损越来越大。

?为了弥补亏损,里森大量购入225种日经股票指数期货。由于判断失误,造成巨额亏损,并又被转入“88888”帐户。

?巴林银行资不抵债,最终破产。此时才暴露出里森的越权违规操作。

?巴林银行破产的原因是什么?

?直接原因是新加坡巴林公司期货经理尼克·里森对“错误账户”的不恰当使用及对日本股市走向的错误判断。

?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巴林事件的发生有更深层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巴林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和体系问题

?1、缺乏科学合理的职能划分。

?在大多数期货交易公司,不仅前台交易与后台清算职权是分开的,而且还有一个独立完成的部门对各项交易进行核对。但巴林银行却让里森同时主管前台的交易和后台的交割清算。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管理和操作职能要分立的基本规则。

?2、巴林银行的人员岗位缺乏必要的流动。

?里森是在1992年到新加坡工作的,巴林总部一直认为他工作出色,若不是东窗事发,谁也不知道里森要在这个岗位上待多久。

(二)对金融衍生品风险认识不够

?从理论上讲,金融衍生品不会天然增加市场风险,若能恰当地运用,比如利用它套期保值,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对冲方法。

?但在其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其致命的危险,即在特定的交易过程中,投资者纯粹以买卖图利为目的,垫付少量的保证金炒买炒卖大额合约来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往往无视交易潜在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那么这种投机行为就会招致不可估量的损失。

?里森正是对衍生产品操作无度才毁灭了巴林集团。里森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一味盼望赚钱,在已遭受重大亏损时仍孤注一掷,增加购买量,对于交易中潜在的风险熟视无睹,结果使巴林银行成为衍生金融产品的牺牲品。

?巴林银行带给中国的启示

?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的金融市场还显得非常的稚嫩,其金融衍生商品刚刚起步,却发展极快,需要通过不断的磨练而趋于成熟完善。我们既要借鉴其他成熟金融市场的成功之处,又要从别人的失败的案例中提取经验。使金融证券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

?1、前台交易人与后台清算人必须严格分开。

?决不允许一人身兼数职,以便相互核对相互牵制,防止舞弊。

?2、高级管理层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

?现代金融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环节日益增多,业务纷繁复杂,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加强人事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在金融企业中某些岗位属于掌握着企业经济命脉的职务,金融机构要适当的把握好岗位轮换和人员流动的频率和强度。

?(二)加强对金融衍生交易的监控

?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涌现是适应市场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国际化、现代化,必然要求引进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但同时,如果监控不到位,则会形成巨大的风险。

?我国曾出现过的两大由金融衍生工具导致巨额经营损失甚至是破产倒闭的事件,为我们提供了警醒:

?1、“株冶”事件

?1997年,“株冶”在伦敦金融交易所锌期货交易中就是因交易员越权违规操作,事后又极力隐瞒事实,最终一发不可收拾而酿成了14.6亿人民币的巨额损失。

?2、中航油事件

?2005年12月,同样在新加坡爆发了中国版巴林事件—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油)因从事石油投机(石油衍生产品交易)造成了5.5亿美元巨额亏损直接导致了其破产。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航油(新加坡) 破产保护。

?无数的事实表明,在高风险的衍生品市场上,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将会使一家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企业在几天甚至几分钟内全部赔光。

?当然,巴林银行的倒闭并不能否定金融衍生本身,只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趋利弊害,衍生工具会成为投资者良好的融资和风险的防范手段。金融衍生工具本身并没有错,关键在于管理者如何运用它。

?(三)加强对跨国银行的外部监管

?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的不断涌人,这要求我国应具有完善的跨国银行监管手段,以防范银行经营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在市场准入方面,在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可禁止母国监管能力不足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

?对申请进入我国的跨国银行应判别母国是否能行使统一监管,即母国当局必须在统一监管的基础上能控制银行的全球业务运作;

?母国当局必须禁止设立妨碍统一监管的法人机构。

?2、在对外资银行监管方面,以母国监管为主。

?在我国,外资银行是用普通公司法原理来对待的,即承认其总行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对外资银行分行则仍强调以本国监管为主,这不符合跨国银行的特点和巴塞尔协议的原则精神,因此,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应逐步过渡到以母国监管为主。

?3、由于母国监管的重要性和东道国范围所限,要求联合监管。

?(1)在制定有关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时要考虑与母国监管当局分享信息和监管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实现全球统一监管;

?(2)在审批外资银行时,应依据申请银行的综合情况,向母国监管机构进行详细、全面的征询和调查。

?4、建立和完善对外资银行进行监管的相关机制。

?(1)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对外资银行逐步实现监管的定量化和操作程序化。

?(2)建立和完善外资银行的自律机构。

?(3)还应加快对监管外资银行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监管水平。

?小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巴林银行的破产不仅仅是里森的个人操作失误,其在内部控制上的缺陷才是真正葬送巴林银行最根本原因。

?巴林银行的倒闭带给我们的警示是深远的,只有不断加强金融机构的管理和自我控制,以及整个国家社会的监管督导,健全金融法制,才能保证一个国家金融秩序的安全、和谐、高效。

?对我国金融监管方面的启示教训:

?金融衍生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是通过预测金融市场未来的走向,付出少量保证金而从事的一种投机性活动,因此这种交易风险极大,但是利润丰厚。因此:1、要严格遵守金融机构内部的交易准则,控制制约交易员权力。从以上案例可以了解到

凡是出现严重亏损的,都是由于交易员违反了金融机构内部的交易准则。交易操作

人员和交易决策人员的分离,可以适当防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发生

的风险。2、改变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企业盈利模式与内控机制的冲突。表面上看,目前各金融机构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严格复

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审批程序。而在实践中如果完全循规蹈矩,严格执行层层审批

程序,那么金融衍生品交易将缺乏效率。基于盈利、效率和风控的权衡,现实中大

多数金融机构都实行一种暗箱操作的授权机制,只要交易员的行为只要能为金融机

构盈利或是很少亏损一般都不会予以追究违规操作责任。因此必须要解决企业盈利

模式与内控机制的冲突。3、控制交易规模。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和控制风险,因此要与现货的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而不能一味的将其作为获取高

额利润的手段。

?而对我国监管当局而言:

?1、加强内部监管不容忽视。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有序的监管措施。

国内商业银行内控合规部门作为一级职能部门,在管理级别上,与信贷管理部门、金融市场部、公司业务部门、投资银行部门等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是平级的,影响了在监督、检查职能的发挥,建议理顺内控合规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联动监督检查职能,将内控合规部门直接隶属于董事会下,内控合规部门的负责人由CFO 兼任,有利于发挥内控合规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能。

?2、加强金融业监管风险。中国金融行业应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查程序,使内控部门能够及时并迅速地反馈内控检查中存在的漏洞,以应对可能突发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繁荣之际,更应警惕因盈利而放松正常监管,尤其当整个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对我国监管目标的启示。安全优先、兼顾效率作为西方国家监管目标的基本原则,对我国尤其适用。目前,我国经济金融体系还不完善,各种经济金融制度还不健全,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来说,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仍然应该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为首要目标。

?4、对我国监管主体的启示。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采用分业监管的模式,即银行、证券、保险分别设置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加以监督治理。从全球看,虽然发达国家具有统一监管的趋势,但多数国家仍然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分业监管体制,有72%的国家的中心银行仍然负责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因此,我国不应该随波逐流,而应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金融监管体制。

?

(1)巴林银行破产案例

(2)教训

一是巴林银行的内部监督管理存在重大问题;

二是内部与外部审计监督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三是金融机构内部应该建立有效的相互制约的机制。

六、中信泰富案——红色资本家族的没落

?中信泰富巨亏事件始末

?1:案件概括:

?2008年10月20日香港恒指成分股中信泰富突然惊爆,因投资杠杆式外汇产品而巨亏155亿港元!其中包括约8.07亿港元的已实现亏损,和147亿港元的估计亏损,而且亏损有可能继续扩大。中信泰富两名高层即时辞职,包括集团财务董事张立宪和集团财务总监周至贤。莫伟龙获任集团财务董事,负责集团财务及内部监控。

?2008年10月21日中信泰富股价开盘即暴跌38%,盘中更一度跌至6.47港元,跌幅超过55.4%,当日收报于6.52港元,跌幅达55.1%,远远超过业界预计的20%左右的跌幅。

?2008年10月22日香港证监会确认,已经对中信泰富的业务展开调查,而由于中信泰富的股价在两天内已经跌了近80%,联交所公布的公告显示,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及母公司中信集团,于场内分别增持100万股及200万股,来维持股价稳定。

?2008年11月香港中信泰富在炒外汇衍生工具录得巨额亏损后,终于获母公司北京中信集团出手相助。中信集团向中信泰富授出116亿港元的备用信贷、认购中信泰富发行的可换股债券,以及承担中信泰富在外汇累计期权合约的损失。

?2009年3月26日中信泰富公布08年全年业绩,大亏126.62亿港元,董事会主席荣智健强调集团财政状况仍稳健,暂时无供股需要。

?2009年4月3日中信泰富继早前被香港证监会调查后,3日再度接受警方调查。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前往中信泰富总部调查,在逗留一小时之后运走大批文件。

?2009年4月8日中信泰富在港交所网站发布公告称,荣智健卸任中信泰富主席,北京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常振明接任。

?2:巨亏原因分析

?1.加框效应:高估收益头寸。加框效应是指在投资决策时,对低概率事件作出过高的期望,从而使得投资者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加框效应的实质是没有看到真正的输赢概率,降低对损失可能性的估计,而提高了对赢利可能性的估计,因此选择了与市场方向完全相反的决策。

?由于特种钢生产业务的需要,中信泰富2007年动用4.15亿美元收购了西澳大利亚两个分别拥有10亿吨磁铁矿资源开采权公司的全部股权。这个项目使得中信泰富对澳元有着巨大的需求。而为了防范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中信泰富在市场上购买了数十份外汇合约,即中信泰富把宝完全押在了澳元多头上。在中信泰富看来,澳元在最近几年的持续升值趋势还将保持,做多澳元肯定会赢利。然而,一场全球金融海啸最终让澳元飞流直下。对澳元价值前景的误判导致了中信泰富决策的失误,并最终让中信泰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投入升级:误判市场风险。投入升级主要是指投资决策者为了证明自己最初选择的正确性,进一步向已经存在较大风险或者证明可能失败的地方继续追加新的投资,希望能够弥补过去的损失,并最终获得赢利。投入升级实际上是投资者对未来获取高额收益的期望,和即使在低概率条件下运气也会改变的信念相结合的产物。

?中信泰富买入澳元期权合约共90亿澳元,比实际矿业投资额高出4倍多,并

且其买入行为也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采取分批买入的方式。应当说,中信泰富在投资澳大利亚磁铁矿时世界经济正处于上升时期的话,此时做多澳元完全可以理解;问题的关键在于,密集买入澳元的时段为

2007年8月到2008年8月,而此时,全球经济已显危险征兆,特别是到了2009年,所有不同经济体衰退的趋势非常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中信泰富已经发生明显亏损却仍在一味做多澳元。之所以如此,就是中信泰富认为澳元跌势已经见底,并试图通过追加投资挽回前面的损失,结果窟窿越填越大。

? 3 .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企业没有建立起防火墙机制,在遇到巨大的金融投资风险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对冲交易来规避风险,使风险无限量扩大。事实上公司是建立起了会计事务所设计的风控机制来预防流动、营运风险的,但因为总裁荣智健的独断专行,该机制完全没有启动,造成制定制度的人忘却了制度对自己的约束的局面。

? 4. 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作为总裁的荣智健,手中权力过大,公司董事总经理范鸿龄与荣智健一起打下了中信泰富的江山,并追随荣智健20多年,形成了对荣“铭感于心”的特殊情感,公司副董事总经理荣明杰、公司董事兼财务部部长荣明方分别作为荣智健的长子与爱女更是对父亲遵从有三。显然,无论是“钳控力”还是“内聚力”,两种力量都最终可能导致对荣智健个人决策权监督的失控,长期投机违规操作。这反映了公司内部监管存在大缺陷。

? 5. 产权经济学认为,国家控股企业由于事实上割裂了产权所有者和产权经营者的利益链条,不仅淡化了后者对前者的责任意识,而且也放松了经营者对市场的风险意识。因为,在国有化的制度安排中,风险最大承接者是政府。中信泰富正是背靠着官方这棵不倒的大树,以为政府具备了超级的风险分解能力,才敢于大胆压赌,孤注一掷。

?中信泰富巨亏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由于参与澳元期权的对赌,荣智健主政的中信泰富发生了155亿港元的巨额亏损。这位以斐然经营业绩颠覆了“富不过三代”商业定律的“红色资本家”后代因此丢失了中信泰富的最高管理权杖。从30余年商战风雨中走过来的荣智健如此。中信泰富的巨亏事件,也带给了我们太多启示。

? 1.各金融机构要合理控制投资比例,应使自有资金保持一定比例,限制高风险投资;投资要分散,不要把投资仅限于一类,并且结合自身情况,指定单项资金最高限额;各金融机构要有风险控制方法,为保证发生意外,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从事对冲交易。

? 2.控制境外衍生品的交易风险,政府相关部门除了加强监管,应同时出台相应的规定文件,对那些已经造成巨额损失的企业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要严厉处罚。

如果不处罚,就会导致更多的企业冒风险去违规。

? 3.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一定要合理,防止主要管理人手中权力过大。此外由于央企的特殊身份,在海外成熟市场可以接受比较严格地监管,但是在国内主板市场同样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对其进行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在大陆发生

?可以说中信泰富发生巨额损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危机引发的澳元汇率下跌产生的市场风险,但更重要的是该公司的内部控制不严而形成的操作风险

?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国际化,衍生金融工具也必将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因而,我国必须完善法规制度,使企业在投资衍生金融产品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对高风险的投机业务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