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单位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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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一、奖励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的;
3、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在节约资金、资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在抢险救灾、打击犯罪、防止事故发生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挽救了人员生命和国家、公司财产的;
5、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
6、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秀,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以证明者;
7、不徇私情,维护正义,敢于检举、揭发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者(经核查属实的);
8、勤俭节约、节省资源成绩显著者;
9、其他应当予以奖励的。
奖励的形式:口头或通报表扬;晋升工资或晋级;通令嘉奖。在给予前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奖励的程序: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主管提交书面事迹报告及《奖励建议申请书》给人事行政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并处以每人次元罚款;
●一周内迟到、早退两次以下,且不超过30分钟的;
●未经许可而擅离工作岗位者,但未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在公司禁烟区吸烟的;
●故意损耗公司财物的,损坏公司物品或同事财物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并处以每人次罚款元以上,根据情况依法追究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者,月旷工三次以上或误工五天以上的;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守则造成事故,经济损失元以上元以下的;
●蓄意毁坏、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设备、设施及财物的;
●在公司或管理区域内售卖物品或拾遗不交的;
●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及客户的;
●上班时睡觉的或精神不集中或擅离职守导致批量产品出问题造成公司损失的;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或造成公司其他重大损失的;
本手册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可根据本手册制定各部门或各事项的具体管理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手册解释权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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