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承诺书

商户承诺书
商户承诺书

业主及商户经营承诺书

甲方:

乙方(业主及商户):

为了加强和规范南洋广场的经营管理,提高业主(或其租赁商户,以下统称业主)及商户的管理意识和经济效益,保障南洋广场的经营秩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护经营商户及广大顾客的正当权益,真正做到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管理一流,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希望各业主及商户积极配合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南洋广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太仓市工商、税务有关的规定及南洋广场的各项管理规

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手册》、《南洋广场商户装修服务指南》、《南洋广场装修管理条列》、《管理公约》等),服从商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维护南洋广场信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及与商户终止合同。

二、各业主在南洋广场自营或其租赁商户必须服从南洋广场商业管理公司的统一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业

态规划、区域商品规划等),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广宣传活动等),若自营业主违反,商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在改正前处予1000元/天的罚款(管理规章制度有处罚规定的,按相应的规定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损失,若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十五日内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改,停业整改期间,并不停止其的处罚和赔偿甲方损失义务。若业主的租赁客户违反,商业管理公司有权按本条款上述办法办理,业主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委托商业管理公司经营的除夕卜)。

三、乙方需使用南洋广场POS系统收银,若有违反,商业管理公司有权并责令其改正,并处予500元/

次的罚款,直至停业整改及终止合同(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四、乙方应加入南洋广场消费卡系统,保证持有南洋广场消费卡的顾客能在乙方商铺里消费。乙方每月

10日以前与甲方结算上月南洋广场消费卡消费额,若有违反,商业管理公司有权并责令其改正,并处予

500元/次的罚款,直至停业整改及终止合同(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五、乙方必须遵守南洋广场有关营业时间的规定(另发文),在南洋广场经营期间,业主及商户如不按时

营业,将按租赁合同规定对业主及商户进行处罚,如连续三天不开门营业则视为业主及商户违约及自动

解除合同,乙方上午迟营业1小时,或晚上早停业1小时,均视为关门半天处理,非营业时间未经甲方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南洋广场封闭区域内。

六、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南洋广场内业主及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

劣商品的各项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坑害顾客,不以次充好或做其它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有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有权要求其停业整顿及终止其合同。

七、各业主及商户将所经营或租赁的商铺,转让或承包给第三者,须向商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到商业管

理公司及有关部门办理正式转让手续。

八、为维护南洋广场经营秩序,各业主及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南洋广场业态规划区域经营该区域的商品,未经商业管理公司同意,各

业主及商户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内容,更不得经营该区域内禁止经营的商品。

九、根据太仓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凡属经营化妆品、美容、食品、内衣等项目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市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并取得

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否则,南洋广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十、为了维护南洋广场的经营秩序,确实维护广大消费者、业主及商户的利益,南洋广场销售的商品一

律实行明码实价。销售的商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价签规范,按规定标明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等,明码标价率达到100%,如有违反任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各业主及商户必须服从南洋广场统一管理,守法经营,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凡不服从南洋广场统一管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扰乱南洋广场经营秩序的,南洋广场将予以处罚,直至停业整改及合同终止。

十二、南洋广场内各业主及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各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确保销售的商品品质优良,如确属于商品质量问题而出现顾客退货的,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货而辱骂、殴打顾客,严禁用欺骗手段引诱顾客试用、试穿后强行买卖,如有发生,南洋广场将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直至赔偿等处分及终止合同。

十三、南洋广场业主及商户如需要装修或张贴广告,须向南洋广场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后要及时清理垃圾,如有违反者,将按双方合同约定,赔偿甲方损失,未经许可擅自装修而影响其他经营商户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赔偿等处分及取消经营资格。

十四、保持自己店面柜台清洁卫生,不得在南洋广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泼水,乱扔纸盒,不得在公共卫生间内乱倒茶叶、剩饭,导致下水道堵塞,各业主及商户清理卫生应在每天收市后进行。

十五、业主及商户自觉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商品摆放要整洁美观与南洋广场保持一致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共通道摆放商品、货物。不得使用行人电梯载货,凡有违反者,且不听劝阻者,南洋广场将没收其货物。

十六、各业主及商户应自觉维护和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场内严禁吸烟,禁止乱扔垃圾,各业主及商户须在晚收市前将垃圾放在指定的位置,以便清洁人员及时清洁。

十七、南洋广场内禁止高声喧哗、赌博、下棋、玩牌、打闹、吆喝、叫卖、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从事与核准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凡有违反且不听从劝阻者,南洋广场将按合同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

取消其经营资格、赔偿损失,终止其合同。

十八、 各业主及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防火的各项规定,各业主及商户须与南洋广场签订严

格的防火责任书,保证自己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铺位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在商铺内自行安装 电插座,不得用电烧水、煮饭,否则公司有权没收其物品直至停业整改及终止经营合同。

十九、 业主及商户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进场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凡衣着不整,

行为不雅者,南洋广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更正,直至终止其工作。

二十、 乙方有偿使用南洋广场同意制作的名片、商标、信签,信封、广告赠品、广告手袋,并有义务传阅

南洋广场的宣传资料。

二^一、 业主及商户未缴清南洋广场的租赁及其他费用,南洋广场有权扣押该业主及商户所有货品和设

施,业主及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任何物品搬离南洋广场。

二十二、 为确保每位商家的货物安全,业主及商户要从商场内带走任何物品,必须到南洋广场商业管理

公司办理放行手续,从商业管理公司指定的通道出入,防损员凭放行条核定无误后给予放行,业主及商 户必须配合保安员的工作,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有权扣押其商品。

二十三、 关于批准自动清货的铺位必须有管理员、防损员在场监督清货,商户不得破坏或撤除室内一切

装饰及设备,若有违反者,公司将按照合同追究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二十四、 业主及商户接到商业管理公司发出的清场或其它特别通知,必须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对

于不配合者,商业管理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十五、 南洋广场内各业主及商户营业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上班期间有义务配合商业管理

公司的日常工作,同时也有权利对商业管理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各业主及商户如对南洋广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何意见、要求及建议,欢迎向商业管理公司提出,

凡属于合理的要求、意见、建议,商业管理公司将及时采纳。 二十七、 甲方要求业主及商户自觉遵守南洋广场管

理制度,

凡由于违反规定被终止合同者,公司将收回其商铺(场地)

二十八、 本承诺书宗旨是指商户了解到上述要求的严格性, 是为了全体商户的利益,所以商户自愿签订本承诺书。

二十九、 本规范作为合同原始附件,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

共同维护南洋广场及广大商户、 顾客的利益,

,并不退回所交费用。 最终目的是为了将南洋广场管理好、 经营好, 六

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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