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主要类型及法律依据

德国公司主要类型及法律依据
德国公司主要类型及法律依据

德国公司主要类型及法律依据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之一,有关公司方面的立法较为健全,其中颁布于1897年5月10日的德国商法典(HGB,最近一次修改日期为2002年8月24日)分五卷905条对公司形式、业务内容及开展、海上贸易等进行了总体规范,另有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法、合伙公司法等专门立法。德国公司主要分个体企业(Einzelunternehmen)、人员组合公司Personengesellschaft)、资本组合公司(Kapitalgesellschaft)三大类,具体注册形式有数十种之多。

2002年,德国进行营业登记的72.3万家企业中,个体企业为56.4万家,占77.4%,有限责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aenkter Haftung,GmbH)9.1万家,占12.5%,民法公司(Gesellschaft bürgerlichen Rechts)3.7万家,占5.1%,有限责任两合公司1.7万家(Gesellschaft mit beschraenkter Haftung & Co. KG),占2.3%,其它依次为股份公司4419家(0.61%,Aktiengesellschaft,AG),无限责任公司2689家(0.36%,Offene Handelsgesellschaft,OHG),两合公司2028家(0.28%,Kommanditgesellschaft,KG),合作社566家(0.07%,Genossenschaft),其他各类注册形式的4643家(0.64%)。

一、个体企业

自然人进行营业登记即自动产生一家个体企业,企业规范名称为所有人姓名+企业经营范围,该自然人为公司的唯一所有人。企业可自愿进行商业注册,如销售额、利润额、企业资产和雇员人数超过一定标准则必须进行商业注册,公司名称后加“e.K.”(eingetragener Kaufmann,注册商人)字样以示区分。成立个体企业无最低资本限制,经营决策灵活性大,企业所有人以公司及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是在德建立企业最为简单、便捷的途径。

二、人员组合公司

人员组合公司(以下简称人合公司)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并进行经营管理的公司,主要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德国商法典第二卷对人合公司的具体形式、成立程序、公司与股东的责权关系、业务开展以及解散、清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人合公司(1998年7月1日后个体企业或地产公司也可作为公司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可口头约定或书面制定)并进行商业注册后成立,所有股东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法人以其注册资本为限额承担责任)。公司由全体或指定的股东经营(原则上每位股东均可单独代表公司对外),或聘请全权代表(Prokurist)经营管理。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力,公司章程中经常规定联合代表制度(Gesamtvertretung):即由所有股东或两位以上股东和全权代表共同代表公司对外。无限责任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承担债务并对外开展业务。利润以各股东出资额4%为基数分配,不足则将4%的比例相应降低,如超出,超出部分按人头均分。

(二)两合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类似,但股东应至少各由1名无限责任股东(Komplementär)和1名有限责任股东(Kommanditist)组成。无限责任股东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外称股东兼总经理;有限责任股东按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公司的业务管理,但对公司经营状况有知情权。两合公司不具备独立法定资格(Rechtsfähigkeit),但与法人相似可对外开展业务、承担债务、取得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的一个变种,其中无限责任股东为一家或几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无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按其注册资本额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负责有限责任两合公司的经营管理。

另外,商法典还规定了静止公司(Stille Gesellschaft)这一法律形式,实际上泛指拥有一位以上没有投票权、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可根据公司章程享受一定比例利润收益的静止股东的公司(例如,具体到股份公司,拥有优先股、无投票权的股东即为静止股东)。

德国民法典(BGB)还规定,从事小规模工商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可口头约定或签订章程成立民法公司。民法公司只有在销售额、企业资产、雇员人数超过一定标准需变更为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时,才需进行商业注册。从事自由职业的自然人可根据1994年7月25日制定的自由职业人员合伙公司法(PartGG)成立合伙公司。这两类企业也属于人合公司范畴。

成立人合公司没有最低投资额限制,以公司全部资产及无限责任股东全部个人资产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融资能力较强。股东之间除投资关系约束之外,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相互信任关系。股东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一种法律形式较适合于建立规模较小的企业。

三、资本组合公司

资本组合公司系指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德国于1892年4月20日颁布施行《有限责任公司法》(GmbH-Gesetz),其间历经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日期为2002年7月19日),共分六节87条,明确、具体地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公司及其股东的权利关系,董事会(Geschaeftsfuehrung)和监事会(Verwaltungsrat)的职能,公司章程(Gesellschaftsvertrag)的修改,公司的解散、清盘、破产和注销的各项事宜进行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Stammkapital)为2.5万欧元,并以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每一股东最低出资额不低于100欧元。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未作限制,最少可由一位股东建立一人有限公司(Einmann-GmbH)。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由股东聘任,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其中包括董事长1名(即总经理或总裁)及董事(副总经理或副总裁)

若干名,员工人数超过500人的企业应设执行董事。也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因规模小,只设董事长1名。

有限责任公司为介于大型股份公司与小型合伙企业之间的企业形态,成立与管理较容易,加之机构设置灵活,投资人(股东)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为目前德国最为广泛采用的企业形式。

(二)股份公司

受法国商法典影响,德国于1861年1月颁布旧的德意志商法,其中对股份公司作了简单规定。1937年1月30日纳粹统治时期首次颁布《股份法》(Aktiengesetz),1965年9月6日原西德颁布新的《股份法》并于次年1月1日生效, 2002年7月19日最新修订。股份公司法共分四卷20张410条,极尽其详地从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关联企业以特殊性及惩罚性规定四个方面对股份公司的成立、机构设置、管理、业务开展、解散等进行规定。

股份法以三权分立方式确定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其中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Hauptversammlung)、执行机构为董事会(Vorstand),监督机构为监事会(Aufsichtsrat)。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数量取决于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50万欧元以下9人,1千万以上21人,150-1000万之间为15人),最少3人,由资方和劳方代表各一半组成,双方表决各占50%时,监事长有两票。监事会任命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目前多数董事会成员为合同聘任。董事长、董事的职能与责任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相同。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股份资本(Grundkapital)为5万欧元。股份公司可以上市,也可以不上市,承担与注册股份资本相应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有利于筹集资本,但有关成立与管理方面的规定较为严厉,是适合于资金需求较大、实力较强大型企业的法律形式。

与人合公司相比,资合公司组织结构更加合理,管理更加严密,股东只需承担与出资额相对应的有限责任,且不必亲自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资合公司更符合企业发展的趋势与潮流,已成为德企业首选的注册形式。

大众汽车公司的全球采购战略

大众汽车公司的全球采 购战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全球采购全球采购来说,应更加注重对全球生产要素资源的系统把控,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供应商。 当下国内很多汽车企业存有一种误区,以为采购环节即是跟供应商搞好关系,其实不然。跟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关系只是汽车企业做好采购本职工作的基础,采购作为一项实务性很强的工作,背后需要有数据库基准分析做基础,需要对原材料市场做透彻的分析和解读,需要对供应商的现状做仔细的了解,需要掌握自己原材料的成本结构等等。对于全球采购来说,应更加注重对全球生产要素资源的系统把控,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供应商。本文以大众公司为案例,探讨汽车企业的全球采购策略,希望能提供借鉴。 大众公司的全球采购案例分析 大众公司采购现状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是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及德国奥迪汽车股份公司合资经营的大型轿车生产企业。大众公司的诞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一汽集团和德国大众全球策略的产物。大众公司立足国内市场,结合全球采购战略,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进行全方位的采购管理。 投资之初,大众公司的厂房规划、产品规划就与国际接轨,其生产线的现代化程度几乎与德国大众所差无几,产品设计完全参照德国的标准。加之,大众公司所采用的多数设备和装车关键协作配套件,在国内没有能力自主生产,即便有些零部件可以模仿开发,但其成本也远远超过进口产品。因此,大众公司设备、协作零部件产品都采用了全球采购策略,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可能的供应商,并努力帮助和促进国外供应商与国内供应商合作,以使大众公司不仅可以在全球采购中,利用国外供应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GmbH-Satzung

GmbH-Satzung (Muster) Vorbemerkung: Allgemeine Gesch?ftsbedingungen (AGB) > N?heres zu AGB AGB sind für eine Vielzahl von Vertr?gen vorformulierte Vertragsbedingungen, die eine Vertragspartei (Verwender) der anderen Vertragspartei bei Abschluss eines Vertrages vorgibt. Die zur Kontrolle von AGB geltenden Vorschriften des BGB (§§305 - 310) (früher: AGB-Gesetz) legen Grenzen für das "Kleingedruckte", so werden Allgemeine Gesch?ftsbedingungen oft auch genannt, zugunsten des Vertragspartners fest. Ein Versto? gegen das ABG-Recht kann erhebliche rechtliche Konsequenzen für den Verwender nach sich ziehen. Wir raten deshalb generell davon ab, Allgemeine Gesch?ftsbedingungen selbst zu erstellen oder Muster-AGB oder sogar fremde AGB ungeprüft zu verwenden. Der zul?ssige Wortlaut von AGB kann für einzelne Branchen unterschiedlich sein. Die Klauseln müssen für das Unternehmen im besonderen Einzelfall formuliert werden. Wenn eine unzul?ssige Bestimmung verwendet wird, gilt im Streitfall die gesetzliche Regelung, die meistens ungünstiger ist als eine nach dem AGB-Recht zul?ssige. Nur ein spezialisierter Jurist kann die recht unübersichtliche, aber zu beachtende Rechtsprechung zur Zul?ssigkeit von einzelnen Klauseln überschauen. Wir raten Ihnen deshalb, einen Rechtsanwalt mit der Erstellung von AGB zu beauftrage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llgemein zur Verwendung von Vertragsmustern: Der Unternehmer schlie?t im Laufe seiner Gesch?ftst?tigkeit eine Vielzahl von Vertr?gen ab. Um eine Orientierungshilfe zu bieten, stellen wir Mustervertr?ge zur Verfügung. Bei vertragsrechtlichen Einzelfragen sollte jedoch grunds?tzlich fachkundiger Rat, sei es bei den Industrie- und Handelskammern oder Rechtsanw?lten, eingeholt werden. Dieses Vertragsformular wurde mit gr??ter Sorgfalt erstellt, erhebt aber keinen Anspruch auf Vollst?ndigkeit und Richtigkeit. Es ist als Checkliste mit Formulierungshilfen zu verstehen und soll nur eine Anregung bieten, wie die typische Interessenlage zwischen den Parteien sachgerecht ausgeglichen werden kann. Dies entbindet den Verwender jedoch nicht von der sorgf?ltigen eigenverantwortlichen Prüfung. Der Mustervertrag ist nur ein Vorschlag für eine m?gliche Regelung. Viele Festlegungen sind frei vereinbar. Der Verwender kann auch andere Formulierungen w?hlen. Vor einer übernahme des unver?nderten Inhaltes muss daher im eigenen Interesse genau überlegt werden, ob und in welchen Teilen gegebenenfalls eine

德国公司法概况

德国公司法概况 一、公司法体系简介 德国公司法体系比较健全,既有涵盖各类注册形式及企业运转整个过程的综合性立法,也有针对具体注册形式或具体事务的专门立法。 《德国商法典》(HGB)颁布于1897年5月10日,是一部综合立法,共分5卷905条,分别对贸易基本概念、贸易公司、贸易法、贸易种类、海上贸易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其中第二卷贸易公司部分主要涉及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以及静止公司等人和公司,第三卷贸易法分为通用规定、资合公司规定以及银行、保险、金融服务等特定行业规定几个部分。 针对特定注册形式公司的专门立法主要有:一、《有限责任公司法》(GmbH-Gesetz,最近一次修改日期为2002年7月19日),颁布于1892年4月20日,共分六节87条,明确、具体地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公司及股东法律关系、组织结构、公司章程修改以及解散、清盘、破产和注销的各项事宜进行了规范。二、1965年9月6日颁布的《股份法》(Aktiengesetz,雏形可上溯至1861年1月的旧德意志商法),共分四卷20章410条,极尽其详地从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关联企业以特殊性及惩罚性规定四个方面对股份公司的成立、机构设置、管理、业务开展、解散等进行规定。三、1994年7月25日颁布的《自由职业人员合伙公司法》(PartGG),共11条,对自由职业者如何成立合伙公司、合作伙伴之间的法律关系等进行了规定。四、1994年8月19日实施的《工商业合作社法》,共10章165条,对如何成立合作社做出规定。另外,德国民法典(BGB)对人和公司的最基本形式民法公司(GbR)也做出了规定。 针对公司具体事务立法有1994年10月5日颁布的破产法(Insolvenzordnung)和1976年5月4日通过的《雇员共同决定法》(Gesetz über die Mitbestimmung der Arbeitnehmer)。前者对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过程进行了规定,后者则对资合公司以及两千人以上的企业中雇员的参与权进行规定。《交易所法》(B?rsengesetz)对企业上市的条件、过程、管理等进行规定。1969年5月18日颁布的《特定企业及企业集团账目公布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如何公布账目进行了规定。 二、人和公司的有关法律 人员组合公司(以下简称人合公司)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并进行经营管理的公司,主要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德国商法典第二卷第105至236条对人合公司的具体形式、成立程序、公司与股东的法律关系、业务开展以及解散、清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无限责任公司 德国商法典第二卷第105至160条对无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解散、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人合公司(1998年7月1日后个体企业或地产公司也可作为公司股东)可在制定公司章程(口头约定或书面制定)并进行工商注册后成立无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以及股东的个人资产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法人以其注册资本为限额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全体或指定的股东经营(原则上每位股东均可单独代表公司对外),或聘请全权代表(Prokurist)经营管理。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力,公司章程中经常规定联合代表制度(Gesamtvertretung):即由所有股东或两位

期货案例分析

1993年德国金属公司石油期货交易巨额亏损案例 1.1 案例综述 德国金属公司是一家已有113年历史的老牌工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冶炼、矿山开采、机械制造、工程设计及承包等,在德国工业集团中排位约在第十三、四名,公司以经营稳健著称。“德国金属”为交易合约制定了一套套期保值的策略,试图将油品价格变动风险转移到市场上去。一系列技术性的因素却造成了套期保值失败,使“德国金属”非但没有达到回避或降低风险的目的,反而招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1.2 案例风险识别分析 1.2.1行情误判风险 德国石油期货公司的亏损的直接原因在于,公司管理层对期货市场行情判断失误,认为石油期货市场在长时间内都是反向市场,做出了相反的决策,具体而言,公司没有预料到93年底的石油价格会不升反降,市场方向发生反转,有反向市场变为正向市场。 1.2.2基差风险 石油价格下跌,这些头寸所带进来的新的风险——基差风险(basis risk),即不同期限的期货或远期价格之间关系变化的非线性风险,比单纯的价格风险更难以预测,“德国金属”根本无法控制。 1.2.3保证金不足风险 在1993年底世界能源市场低迷、石油产品价格猛烈下跌时,“德国金属”在商品交易所和店头市场交易的用以套期保值的多头短期油品期货合同及互换协议形成了巨额的浮动亏损,按期货交易逐日盯市的结算规则,“德国金属”必须追加交纳足量的保证金;对其更为不利的是,能源市场一反往常现货升水的情

况而变成现货贴水,石油产品的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当“德国金属”的多头合约展期时,非但赚不到基差,还要在支付平仓亏损外,贴进现金弥补从现货升水到现货贴水的基差变化。为了降低出现信用危机的风险,纽约商业交易所提出了把石油产品期货合约初始保证金加倍的要求,使“德国金属”骤然面临巨大的压力。也正是因为保证金制度,才加剧了公司财务负担。从事后分析,1993年底世界石油价格正处于谷底,通过做空头对冲原来套期保值的多头期货合约所形成的亏损额最高,1993年12月,原油价格从每桶低于13美元的价位底开始缓缓回升,至1993年夏天,价格升到每桶19美元还多,高过原来多头建仓的每桶18美元的价位,也就是说,如果不忙着全部斩仓,而是给予资金支持,那么到1993年夏天就扭亏为盈了。保证金制度下,由于德国石油期货公司在当时情况下没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只能在市场反弹之前就被强行平仓,从而失去了转亏为盈的机会。 1.2.4投机风险 从德国金属公司签订的这份协议来看,出于其对自身在全球商品市场交易的丰富经验及在金融衍生交易方面的技术能力的充分自信,投机的因素已经超过了套期保值的初衷。 “德国金属”在商品交易所和店头市场通过石油标准期货合约和互换协议建立起来的多头头寸不是套期保值,而是冒险,是一种一厢情愿地把全部赌注压在世界油品交易市场会长期呈现现货升水这样的假设上的投机。但事实并非如此,德国石油公司的行情误判,市场反转,向不利方向发展,造成公司在能源期货市场上亏损13亿美元。 1.3 案例风险管理启示 1.3.1行情误判风险管理 对于行情判断,是进行投资决策的成败关键。市场投资者,不可能完全正确预测市场变化,对市场行情进行十分准确的把握。德国石油期货公司的高管们没有准确预测行情,历史上名声显赫的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也是由于市场反转,

德国公司主要类型及法律依据

德国公司主要类型及法律依据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之一,有关公司方面的立法较为健全,其中颁布于1897年5月10日的德国商法典(HGB,最近一次修改日期为2002年8月24日)分五卷905条对公司形式、业务内容及开展、海上贸易等进行了总体规范,另有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法、合伙公司法等专门立法。德国公司主要分个体企业(Einzelunternehmen)、人员组合公司Personengesellschaft)、资本组合公司(Kapitalgesellschaft)三大类,具体注册形式有数十种之多。 2002年,德国进行营业登记的72.3万家企业中,个体企业为56.4万家,占77.4%,有限责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aenkter Haftung,GmbH)9.1万家,占12.5%,民法公司(Gesellschaft bürgerlichen Rechts)3.7万家,占5.1%,有限责任两合公司1.7万家(Gesellschaft mit beschraenkter Haftung & Co. KG),占2.3%,其它依次为股份公司4419家(0.61%,Aktiengesellschaft,AG),无限责任公司2689家(0.36%,Offene Handelsgesellschaft,OHG),两合公司2028家(0.28%,Kommanditgesellschaft,KG),合作社566家(0.07%,Genossenschaft),其他各类注册形式的4643家(0.64%)。 一、个体企业 自然人进行营业登记即自动产生一家个体企业,企业规范名称为所有人姓名+企业经营范围,该自然人为公司的唯一所有人。企业可自愿进行商业注册,如销售额、利润额、企业资产和雇员人数超过一定标准则必须进行商业注册,公司名称后加“e.K.”(eingetragener Kaufmann,注册商人)字样以示区分。成立个体企业无最低资本限制,经营决策灵活性大,企业所有人以公司及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是在德建立企业最为简单、便捷的途径。 二、人员组合公司 人员组合公司(以下简称人合公司)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并进行经营管理的公司,主要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德国商法典第二卷对人合公司的具体形式、成立程序、公司与股东的责权关系、业务开展以及解散、清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人合公司(1998年7月1日后个体企业或地产公司也可作为公司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可口头约定或书面制定)并进行商业注册后成立,所有股东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法人以其注册资本为限额承担责任)。公司由全体或指定的股东经营(原则上每位股东均可单独代表公司对外),或聘请全权代表(Prokurist)经营管理。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力,公司章程中经常规定联合代表制度(Gesamtvertretung):即由所有股东或两位以上股东和全权代表共同代表公司对外。无限责任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承担债务并对外开展业务。利润以各股东出资额4%为基数分配,不足则将4%的比例相应降低,如超出,超出部分按人头均分。

德国大众旗下八大品牌

德国大众旗下八大品牌德国大众旗下拥有:宾利,大众,斯柯达,奥迪,布加迪,西亚特(西班牙品牌),兰博基尼,还有新加入的保时捷下属品牌1、奥迪奥迪汽车公司现为大众汽车公司的子公司,总部设在德国的英戈尔施塔特,年产轿车45万辆左右。主要产品有A3系列、A4系列、A列、A8系列和敞篷车及运动车系列等。奥迪汽公司的创始人霍尔希,大学毕业后长期从事机械制造业。集理论、实践、经验于一身。后来,霍尔希终于实现了自己设计汽车的心愿。为了实现自己独创事业的理想,他几经周折,在1910年以Audi为新公司命名,这几个字母是他以前所办公司的拉丁文名称的字头。奥迪轿车的标志为四个圆环,代表着合并前的四家公司。这些公司曾经是自行车、摩托车及小客车的生产厂家。由于该公司原是由4家公司合并而成,因此每一环都是其中一个公司的象征。2、大众1937年5月28日,费尔迪南特·波尔舍在奔驰公司的支持下创建了大众开发公司,同年9月改为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公司是德国最大也是最年轻的汽车公司,是一家国际性集团公司,总部在沃尔斯堡。大众汽车公司的德文Volks Wagenwerk,意为大众使用的汽车,标志中的VW为全称中头一个字母。标志象是由三个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组成,表示大众公司及其产品必胜-必胜-必胜。3、宾利宾利(Bentley)于1920年创建了自己的汽车公司,开始设计制造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运动车。本特利运动车在1923-1929年期间的勒芒24小时汽车赛中大获成功。4、斯柯达斯柯达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94年,是世界五个最早的轿车生产厂之一。斯柯达公司拥有近2万名雇员和数百家国内和国外供应商,1991年4月16日,斯柯达公司成为德国大众集团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大众集团购买了斯柯达公司70%的股份,其余30%股份在2000年收购,斯柯达进而成为德国大众旗下继VW(大众)、AUDI(奥迪)、SEAT(西雅特)后的第四大品牌。斯柯达汽车以高性价比、坚实耐用、高安全性、优良的操控性及舒适性兼备而成功地打入了欧洲、亚洲、中东、南美洲、非洲等地区,倍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除了在本国高居50%以上的市场份额外,在西欧的德国、英国及波兰市场很受欢迎,都有不错的市场表现。斯柯达汽车的标志保留了原商标中带翅膀的飞箭。这一飞箭象征着该公司无限的创造性,表达了要实现最高目标的强烈愿望,体现出对工作认真负责和一丝不苟,外围的圆环加宽了,上部增加了“Skoda”,下面增加了“Auto”。标志的底色为绿色,象征着希望,体现出重视保护环境的强烈意识,也象征着企业的无限生命力,喻示这家百年老厂将焕发青春。5、兰博基尼兰博基尼公司创建于1962年,以创建人兰伯基尼命名,因生产V12发动机而成名。70年代由著名的博通设计公司设计了造型独特的运动车,车身只有1m 高,车门是鸥翼式的,发动机罩与前风挡玻璃形成一个整体平滑的大斜面,给人以强烈的动态感。这种车身是兰伯基尼的康塔什和迪.阿波罗均被称为世界上车速最高的运动车,其车速可达315km/h和330km/h。兰博基尼公司的标志是一头浑身充满了力气,正准备向对手发动猛烈的攻击。据说兰伯基尼本人就是这种不甘示弱的牛脾气,也体现了兰伯基尼公司产品的特点,因为公司生产的汽车都是大功率、高速的运动型轿车。车头和车尾上的商标省去了公司名,只剩下一头犟牛。6、布加迪布加迪轿车是意大利的名车,它是埃托尔.布加蒂生于一个艺术世家里,他除了在艺术上有很深的造诣外,还对各种机械设计技术也有深刻的了解,所以他把技术和艺术自然地揉合在一起,以致人们对他的作品区分不清哪些是艺术品,哪些是技术作品,这就是布加蒂汽车所具有的独特艺术风格。布加蒂商标中的英文字母即布加蒂,上部EB即为埃托尔.布加蒂英文拼音的缩写,周围一圈小圆点象征滚珠轴承,底色为红色。7、西雅特西亚特(Seat)是西班牙最大的汽车公司,1950年成立于巴塞罗那。现在属于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子公司。西亚特汽车公司成立之初,以生产意大利菲亚特汽车公司的车型为主,在西班牙汽车市场占有率曾达到60%,到70年代其市场占有率下降到33%,亏损严重。1983年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买下了西亚特的大部分股份,与另一合资者-西班牙政府共同经营西亚特汽车公司,使西亚特属于大众汽车公司的

股东能否请求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

股东能否请求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 [案情介绍] 2003年2月8日,黄X、蔡X经协商各投资25万元成立瑞祥公司,两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12月该公司因未参加企业年检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但黄X、蔡X没有对公司进行清算。2005年6月14日,黄X认为蔡X多占公司财产,便请其律师发函给蔡X,要求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清理、分配,但遭蔡X拒绝。黄X遂诉至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蔡X与自己成立瑞祥公司清算组,履行公司清算义务。 [案情分析] 公司清算的基本含义是指公司解散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民事活动主体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处分的活动。 我国1999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以及20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都规定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即在公司应当清算而清算义务人未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公司时,赋予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权利。那么其他利害关系人,比如公司部分股东、公司职工等等,是否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呢?正如本案中,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东能否申请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笔者认为应当对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债权人”作扩大解释,确定股东等其他的公司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且此时公司必须进行清算。公司解散后不再作为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正常存在,其对外的一切财产关系都处于不确定之中。这种不确定的状况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且危及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应当尽快结束。因此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公司不依照法律规定开始清算时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但受这种不确定状态之害、与公司清算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决不仅仅只有公司的债权人。公司不清算,职工拿不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股东不清楚公司是否有盈余,盈余分配权不能实现、税务机关不能清收被拖欠的税款,等等。所以,公司股东、职工、甚至税务机关等都与公司清算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同是利益受损人,如果只有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指定公司清算,有违法律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 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股东在公司陷入僵局时可以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法院可因此而判决公司解散。判决解散的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往往这类公司机构瘫痪、财务混乱、人员涣散或内部矛盾尖锐,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公司清算。所以,与该规定相配合,也应当规定股东在公司被判决解散之后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一般均赋予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公司的权利。例如,《德国股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等,规定了“(利害)关系人”、“监事会”、“少数股东”可以申请法院任命清算人清算公司。日本《公司法》第四百七十八条也规定了不同情况下法院可依“利害关系人”、“法务大臣”的申请或依职权选任清算人清算公司。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平等保护与公司具有不同利害

德国大众汽车集团

德国大众汽车集团 国家:德国(欧洲)成立于1937年 行业:汽车金融服务等 总部:德国沃尔夫斯堡 品牌:大众VolksWagenwerk,奥迪Audi,斯柯达SKODA,保时捷PORSCHE,兰博基尼LAMBORGHINI,西亚特SEAT,布加迪BUGATTI,宾利BENTLEY,斯堪尼亚SCANIA,MAN,杜卡迪DUCATI 主要子公司:德国大众公司,德国奥迪汽车公司,捷克斯柯达汽车,保时捷集团,西班牙西亚特公司等 一、大众系列 大众(进口) 1、Multivan 2、Scirocco尚酷 3、Tiguan途欢(进口) 4、大众CC(进口) 5、大众EOS 6、高尔夫(进口) 7、辉腾 8、甲壳虫 9、迈腾(进口) 10、帕萨特(进口) 11、途锐 12、夏朗 上海大众 1、PASSAT新领驭 2、POLO 3、朗逸 4、全新帕萨特 5、桑塔纳 6、桑塔纳志俊 7、途安 8、途观 一汽大众 1、宝来 2、大众CC 3、高尔夫 4、捷达 5、迈腾 6、速腾

二、奥迪系列 奥迪(进口) 奥迪A1 奥迪A3 奥迪A5 奥迪A7 奥迪A8L 奥迪Q3 奥迪Q5(进口) 奥迪Q7 奥迪R8 奥迪S5 奥迪TT 一汽奥迪 奥迪A4L 奥迪A6L 奥迪Q5 三、斯柯达系列 上海大众斯柯达 1、昊锐 2、晶锐 3、明锐 四、保时捷系列 1、Boxster 2、Cayman 3、Panamera 4、保时捷911 5、卡宴

六、宾利系列 1、慕尚(Mulsanne) 2、Blower 3、ICE SPEED RECORD 4、欧陆 5、Speed 8 七、西亚特系列 1、PROTO C 2、BARCELONA 3、LEON 八、布加迪系列 布加迪EB110 布加迪EB112 布加迪EB110GT 布加迪EB110SS 布加迪EB16.4 Veyron: 布加迪EB16.4 veyron 布加迪EB16.4 Veyron pur sang 布加迪veyronfbg par Hermes 布加迪EB16.4 Veyron sang noir 布加迪veyron bleu centenarie 布加迪veyronGrandsport 布加迪veyronEB16.4 Supersport 布加迪16C Galibier 九、斯堪尼亚系列

大众汽车公司市场分析报告1.doc

大众汽车公司市场分析报告1 大众汽车公司市场分析报告 物流1021 学号1004020143 徐睿智 一.大众简介。 大众汽车的德文V olksWagenwerk,意为大众使用的汽车,标志中的VW为全称中头一个字母。标志像是由三个用中指和食指做出的“V”组成,表示大众公司及其产品必胜-必胜-必胜。大众汽车公司是一个在全世界许多国家都有生产厂的跨国汽车集团,名列世界十大汽车公司之一。公司总部曾迁往柏林,现在仍设在沃尔夫斯堡。目前有雇员26.5万人,整个汽车集团产销能力在300万辆左右。 二.企业介绍。 大众汽车公司创立于1937年,是德国最大的汽车生产集团,汽车产量居世界第五位。大众集团包括有在德国本土的大众汽车公司和奥迪公司以及设在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南非等7个子公司。由于大众车型满足不了美国人对大空间的需要,导致销路不畅,因此到后来撤销了在美的子公司,连设备一并卖给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继续生产高尔夫捷达。使大众公司扬名的产品是“甲壳虫”轿车(由波尔舍设计),该车在80年代初就已生产了2000万辆。启动了大众公司的第一班高速列车,紧随其后的POLO、高尔夫、奥迪、帕萨特、桑塔纳等也畅销全世界。 三.国内外车市行情

国际车市分析。 欧洲 欧洲汽车市场尚未有复苏迹象,2009年一季度,欧洲乘用车注册量共计344万辆,比2008年同期的416万辆下降了17.2%。其中,德国新乘用车累计注册量同比增长18%,德国也是欧洲唯一一个实现一季度新乘用车注册量增长的国家。西班牙和英国情况最为严峻,一季度乘用车注册量同比分别下降43.1%和29.7%;意大利和法国也分别下降19.1%和3.9%。从较小的国家看,卢森堡、瑞士、奥地利和比利时的表现最佳,虽然也是呈下降趋势,但是降幅并不大,分别为下降10.4%、12.3%、12.9%和15.3%,而爱尔兰和冰岛降幅则高达惊人的64.9%和91.3%。 美国 美国2009年第一季度汽车销量2202649辆,其中,通用汽车同比下降45%,福特下降41%,克莱斯勒下降39%,丰田下降39%,本田下降36%。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五家在美国市场销量最大的汽车公司,3月份的跌幅较2月份时均有所收窄。 由于美国消费者购车意愿减弱、信贷环境仍然吃紧,2009年一季度美国有271家汽车经销商歇业。 2009年将有大约1200家汽车经销商停业,较2008年增加20%,其中美国国内品牌的经销商将占多数。许多经销商停业归因于贷款商的放贷条件严格化,而且营运成本超出收入水平。 2009年一季度,美国轻型车销售量下降了38%,其中美国国内品牌销量下降46%,亚洲品牌和欧洲品牌的销售量分别下滑

德国公司法背景

现行德国股份公司法的历史背景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大型企业的公司模式,它所需要的资金不是几个签约的企业主所能提供的,而是通过众多的资金提供渠道聚集的。 股份公司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欧洲,它源于建筑业和与美洲、印度贸易所需船舶装备的高额投资的需要。股份的出现,意味着资金投入在高风险情况下的巨额收入。而来自拉丁语的“股份”一词也反映了对一部分盈利的要求。同时资本损失的风险,比如沉船事件,被限制在投资的范围内。当时的股份公司都处在国家的严格监督之下,在殖民地地区,这些资本一般集中在贵族手里,用于军事和战争。到了18世纪,这种公司形式才用于银行和保险业。 19世纪工业的繁荣给公司带来了新机。第一个股份公司的规定是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它在拿破仑统治的德国西部曾适用过,普鲁士在19世纪40年代也效仿了这部法规。随后股份公司作为一种法定形式在矿山、铁路以及以后的重工业行业里被普遍使用。但是,直到那时,人们还普遍认为,公司的成立必须由国家许可,公司的运作也必须处在国家的监督之下。到了1870年,在经济自由主义盛行之时,立法者才决定抛弃这种国家严格监督的形式。这样,所谓的许可体制就走向了准则体制:立法者制定了许多严格的规定,用于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公司的建立不再由国家的意思所左右,而是自由地成立。而监督企业运转的职能就交给了相当于原先国家监督的机构——监事会,监事会作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之间的第三个企业职能机构而出现了。那时法律还没对监事会这一机构作出规范,当初它是一种为了确保对企业实行监督的股东委员会,

执行股东大会由于人数多和不记名股东所不能履行的职能。1870年的法规标志着德国企业监事会制度的诞生。德国的股份公司法与其他欧洲国家以及美国是有区别的,公司内部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三个机构组成的。对它的评价,请大家记住一点,就是它是从实践中发展起来的,而不是基于立法者的规定。 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后,初期出现了一片经济繁荣景象,但不久就发生了危机,原因是众多企业发生崩溃,而这些企业多数没有足够的资金,另有一些是欺诈性的公司。因此,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在1884年增订法规,来加强对股份公司的规范。另外人们也逐渐认识到,股份公司的形式不适用于小型企业,还需要另一种公司形式,其责任应限制在企业财产的范围内,同时应将其内部机构设置的自由性与私人企业的灵活性相结合。这种考虑导致了有限责任公司这种企业形式的出现。与股份公司相反,它不是从实践中产生的,而是由法学家和立法者一手设计出来的。这种公司形式由1892年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法正式规定,使之作为一种小的股份企业形式诞生了。在以后的时间里,它以惊人的魅力,不仅在德国,而且在其他国家以相应的形式很快地发展起来了。 1897年的商法典给股份企业带来的是微不足道的变化。事实证明,在1918年一战以后经济严重困难阶段,以及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严重缺乏法律的时期,倒是促进了法律领域的改革,到1937年形成了较完整的新的规范。从那时起,股份法就把从商法典中大量提出的内容与自身独立的股权特性结合起来了。这个法律的规定非常具有刚性,它将股东和准备购买股票的人以及公司内部机构的权限以法律的形式

德国金属成形机床排名【详情】

德国金属成形机床排名 内容来源网络,由深圳机械展收集整理! 金属成形机床是机床行业的一个分支,产值大约占到机床行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应用范围极广。目前生产地在欧洲和亚洲,包括德国、意大利、瑞士、西班牙、荷兰、瑞典、法国、英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土耳其、罗马尼亚、芬兰、丹麦、俄罗斯、波兰、中国大陆、日本、中国台湾、新加披、韩国、印度、美国、加拿大等。 在中国,如果一个老板白手开创一个金属板材加工厂,那么他的购买顺序一般是:创业阶段,一般会选择本土品牌机床或者二手国外品牌机床,有了一定积累后开始购买国内品牌或者台湾、韩国品牌机床,进一步发展后,购买日本品牌或者欧洲品牌,后期是购买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品牌。 国金属成形机床主要生产企业近几年进行了重组,实行强强联合。已进行重组的企业有: 1.贝歇(Beehe)公司被米勒万家顿(Muller Wein-garten)公司收购。2.班宁(B anning)公司(生产辗环机)、瓦格纳(Wagner)公司、SMS公司(生产螺旋压力机)、哈森克勒佛。 德国锻压机床行业概况: ⑴冲压压力机企业有:SchulerAG、Siempelkamp、LASCO、AndritzKaiser、NeffWalter、Dunkes、HelmerdingHIW、OttoBihler、LAUFFER、Presstec、

PSV、RASTER-Zeulenroda、BRUECK、EBUUMFORMTECHNIK、WFMaschinenbauundBlechformtechnik(旋压)、MabuPressen(高速压力机及自动化)、EXNERPressentechnologie、Collin等。 ⑵周边自动化设备及元件有:Strothmann、ARKU、KOHLER、BeckhoffAutomation、BIHLER、BRANKAMP、WolffGerd、VOITH(润滑系统)、SanderAutomation、P/AGmbH、OrtlinghausHPLNeugnadenfelderMaschinenfabrik(自动化)、Hilma(快速换模)、PMEPressen-UMaschinenbauErfurt、TOX等。 ⑶钣金设备生产商有:TRUMPF、Dreistern、Boschert、Hezinger、KnuthWerkzeugmaschinen、SchechtlMaschinenbau、MaschinenStockert、OttemeierWerKzeug、RASReinhardt、WieserAutomation、Schroeder等。 ⑷机器人有:KUKA,CarlCloos。 ⑸压力机部件有:西门子、博世力士乐、Baumueller。 ⑹还有很多周边、配件和软件服务商,不胜枚举。 下面对于德国金属成型机床品牌进行介绍 通快(Trumpf)集团是世界数控机床生产商,在钣金加工设备制造行业中,无

大众集团旗下品牌

大众集团旗下品牌(上) 众所周知,大众是当今世界汽车行业的巨头企业,旗下拥有12大知名汽车品牌,并在2010年销量跻身世界前三。在这种种光辉闪耀的头衔背后,大众汽车集团经历了无数次的利益争夺,数不清的金钱洗礼。如果说这些大众旗下的汽车品牌犹如骁勇善战的精兵,那么大众集团无疑就是那个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统帅”。今天这篇文章就让编辑带您走入大众汽车家族,穿越到那个时代一起感受你来我往的利益争夺,挥金如土的豪门恩怨,为您细数大众集团与旗下品牌的轶事。 ●德国大众汽车集团背景介绍

大众汽车集团成立于1937年,公司总部坐落于德国沃尔夫斯堡,主要从事汽车制造与销售业务。目前德国大众集团是德国最大的企业,并在2010年成为世界销量最多的汽车公司,名列世界500强第12位。大众汽车在世界许多国家均建有工厂,目前约有雇员50余万人。 ●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旗下12大品牌: 相信上面对于大众汽车的背景介绍不少网友已经耳熟能详,然而在正式开始这篇文章前,请允许我再啰嗦一句,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如今大众汽车集团旗下的12大品牌,它们分别

是:大众、奥迪、斯柯达、兰博基尼、宾利、布加迪、西雅特、斯堪尼亚、大众商用车、保时捷、MAN与新近收购的摩托车品牌杜卡迪。这篇文章编辑将以大众与保时捷的品牌争夺战作为开端,为您简要介绍大众收购的其中5个品牌以及它们与大众之间发生的故事。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众保时捷80年豪门恩怨。 如题,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大众与保时捷之间的关系,我真的只能想到“相煎何太急”这五个字,经历80余年恩怨纠葛的两大巨头品牌,经历无数次暗流涌动的利益争夺,最终在大众的反戈一击后暂时将“战争”告一段落。对于他们之间的故事,就让我们从头开始,为您详细讲述大众与保时捷间的恩怨情仇。

【律师解读】德国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监事的责任概述

德国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监事的责任概述 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进行投资活动,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拥有成熟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众多企业青睐的投资目的地。伴随着赴德投资的企业的增多,相应地,中国投资人也逐渐开始被委派为董事总经理或监事。然而,在德国担任董事总经理或监事等职务,需要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可能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鉴于此,中国投资人应当关注并了解在德国法下德国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监事的责任范围,考量自身情况并决定是否担任德国公司董事总经理或监事,避免因不了解德国法律的规定而承担不利后果。本文将简要介绍德国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和监事的一般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以供中国投资者参考。

一、德国常见的公司形式的组织结构介绍 在德国成立公司时可供选择的公司法律形式非常多,如无限责任贸易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等。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两合公司较为常见。 (一) 股份公司(AG) 德国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不得低于5万欧元。股份公司必须采用由董事会(Vorstand)和监事会组成的双层管理模式。股份公司董事会由一人或多人组成,注册资本超过300万欧元或雇员人数超过2000人的企业,董事会至少由二人组成,具体人数一般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监事会要求至少三名监事组成,如果多于3人,则必须是3的倍数。

董事会负责管理和代表公司,而监事会的职责则包括了任命、罢免和监督董事及其它事务。股东大会选举并任命监事会的成员,监事会任命董事。[1]监事会的职能非常重要,具有部分我国公司法下董事会的职能,也具有监督职能。监事会的具体职能包括:(1)对管理层的监督;(2)检查公司的账簿和会计记录;(3)要求召开股东会;(4)一般情况下管理层不得将日常业务管理措施转让给监事会,除非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规定某些类型的业务职能经监事会批准进行。 (二)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GmbH)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是德国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德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5万欧元,股东人数没有限制。 与德国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要求不一样,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架构一般分为两种:一是股东会、监事会、董事总经理 (Gesch?ftsführer);二是股东会和董事总经理。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提及的董事总经理并非是指董事会成员,而是

德国大众发展史

德国大众 第一章:大众汽车总览 大众汽车,在德语里是VOLKSWAGEN。这个词语,别想去英文字典里查了,其实它是2个单词的组合,VOLKS,还有WAGEN,所以简称VW。VOLKS,就是相当于英语里的FOLKS,连读音也一样,就是平民的意思。WAGEN,读音因该是英语里的VAGEN,这个词语金山词霸里也没有,我记得在哪个大字典里看到过是4轮马车的意思,姑且就是当汽车的意思吧。这里插一句,我们叫宝马BMW,德国人就叫BMV(都是指读音哦)。 大众的标志,是VW两个字母竖排的意思,据说有另一个意思,说这个标志看起来是3个V,代表他们胜利、胜利、胜利。 其实大众有两个含义。一个代表大众汽车集团,另一个代表大众汽车这个品牌。大众汽车集团的概念大了。可能有些人不知道,大众集团下属宾利(BENTLEY)、奥迪(AUDI)、蓝博基尼(LAMBORGHINI)、布加迪(BUGATTI)、大众(VW)、斯柯达(SKODA)、西亚特(SEAT)这七个品牌。 在这些品牌中,最高档的绝对属于宾利这个品牌了。本来,大众是买下了英国的劳斯莱斯(ROLLSROYS,简称RR),而RR拥有RR和BENTLEY两个商标。然而,不知道属于疏忽还是本来的策略问题,RR公司的飞机发动机制造厂被BMW集团购买。插一句,RR 的发动机至今还在很多飞机服役。而RR该商标的所有权是其飞机发动机制造公司。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大众确掌握有RR的整个制造厂,

而生产的汽车都只能标宾利的商标。虽然没什么不好,而且近期宾利一举推出包括大陆在内的几款热销车型,品牌效应大涨。但大众没有RR的商标始终让我觉得是个遗憾,并让英国这原属一家豪门品牌开始分家。BMW集团拥有了RR的商标,并另建工厂,出品了新的幻影(PHANTOM)系列的RR。 我GF以前就不知道,AUDI其实也是大众的。其实AUDI系列有很多技术是和VW品牌的汽车共用的,这可能会让多掏不少钱买AUDI汽车的车主不悦,确让很多买VW的车主津津乐道。AUDI公司前身叫汽车联盟(或联合汽车公司),由四家公司组成,所以标志为四环。绝对不是因为奥迪是奥运的弟弟,所以少个环。AUDI公司的目标是成为和BENZ/BMW这2B公司一样的德国豪华车制造商。这里再插点小知识,BENZ我们称做奔驰,而香港人叫平治,是属于戴母勒-克来斯勒公司的一个以创始人命名的品牌。这个品牌在国外多用于指商用车(比如卡车面包车)而不是小轿车,用三叉星标志的小轿车一般国外人都叫它‘MERCEDES(梅赛德斯)’,大概因为奔驰这个翻译太成功了,所以中国这里就一直这样叫。以后和外国人交流就知道他们说的是啥了。回来讲奥迪,它目前的市场定位是,以比2B公司低10%左右的价格,提供同样优质的车辆,兼顾驾驶乐趣和豪华舒适性。 由于本人知识所限制,比较了解VW和AUDI两品牌,其余品牌就不做过多介绍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