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信息产业部颁布实施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公司建设、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聚慧软件投资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一条应纳入招标工作范围的项目

一、招标项目说明

凡符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建设、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工程

1、管道施工:自建管道的,发包单项合同施工估算价招标控制标准如下:

(1)含工程赔补费的自建管道工程:

1)珠江三角洲地区:30万元及以上;

2)其它地区:20万元及以上。

(2)2不含工程赔补费的自建管道工程在10万元及以上:

2、管道光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3、架空光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4、设备安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5、系统集成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6、其他施工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7、同一地区同类施工工程的实施(如接入工程等)应通过集中招标的方式,选定入围的施工单位(5家以上),与之签订一定期限的工程施工框架协议。公司针对每一施工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在询价的基础上选择最优的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集中招标询价流程见附件)。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2、同类设备、材料等货物(包括工程辅材)的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入围的供应商,与之签订一定期限的购销框架协议,每次采购根据实际情况,在询价的基础上选择最优的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集中招标询价流程见附件)。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

(四)单个机房装修,估算总金额达10万元者,应进行招标,低于10万元者,按公司规定的每平方米装修控制价和公司内部制定的装修项目定额通过三家比价选定施工单位(按三家比价流程实施)。

(五)办公用品的采购

公司使用的办公用品,包括所有办公设备(含个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文具、低值易耗品等每类每年用量在10万元及以上的,均需纳入招标的范畴。

二、非招标项目说明

对于特定原因不能招标以及未达到以上标准的项目,操作办法详见《附件一:关于非招标项目的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招标系统组织架构

三、组织架构

(一)招标系统构成

1、定标机构:

(1)定标小组:由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领导及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为七人以上的单数。

(2)招标小组、技术组及招标审核部人员不得进入定标小组。

(3)定标会议召开原则:招标审核部须于定标会议开始前10天内通知所有定标小组成员参加定标会议,定标会议须在定标小组成员过半数出席的情况下方能召开。若定标小组的成员(包括参与定标小组的监事会成员)因故未能参加的,应指派委托代表人参加,没有指派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不参加的,视为弃权。

2、常务机构:公司招标工作的常设管理机构为招标审核部。招标审核部由公司总裁直接领导,由监事会直接监督,每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当月招标情况。

3、招标小组:

针对每个招标项目成立的临时机构,由招标审核部项目对口负责人出任招标小组组长,组员名单由招标审核部拟订,报公司领导批准。

4、技术组组长:管线副总或相关项目部门负责人。

5、技术组:由招标审核部会同项目部门拟订名单,报公司领导批准,报监事会备案。技术

组由七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职能

1、定标小组: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招标项目进行定标,包括审阅评标报告,决定中标单位。技术含量较高的招标项目定义如下:

(1)设备采购类:传输设备、网络设备、波分复用设备、接入设备、电源设备、网络仪器仪表;

(2)工程施工类:系统集成工程、大型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3)技术设计类:软件工程及采购、技术方案选型、勘察设计;

(4)其他技术相对复杂的项目。

除上述所列项目外的招标项目,可通过现场定标的方式定标,其原则为:

1)有足够的符合参加竞标的单位投标;

2)不需设置技术系数或技术系数差异在5%以内的;

3)现场定标在公司领导的监督下由招标审核部组织实施。

2、招标审核部:

招标审核部作为公司招标工作的常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和组织各项目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察、技术标评定等工作。负责招投标的档案管理、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及市场行情调查等工作。

3、技术组组长

招标工作中技术方面的决策者,负责协调由于招标(特别是集中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招标设计方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队伍考察、技术标评定等方面有争议的问题,并有最终决策权。

4、技术组

由招标审核部会同项目部门拟订名单,报公司领导批准,报监事会备案。技术组由七名以上人员组成。技术组作为招标系统的临时职能机构,具体负责以下主要工作:(1)在项目招标工作开始前,拟订该项目的技术标评标标准(包括各种技术参数权重及技术标在经济标中的调整系数),提交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会审通过后,报董事会备案。

(2)进行投标队伍的技术考察并编写考察报告提交给招标审核部。

(3)按既定的技术标评标标准进行技术标的评定工作。

(4)技术组必须对各项招标的技术及质量负责。

5、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发售标书;开标等工作。招标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对招标阶段工作负责。

招标审核部应在招标项目确定后,拟订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决定后公布,成立招标小组,报监事会备案。

(三)组织架构图:

四、招标审核部权限

(一)受理权:对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事项,均可受理并做适当安排。

(二)拒收权:对无公司总裁(或授权人)签发的任务书和招标资料不齐、投标设计方案不完善等不具备投标报价的项目,招标审核部均可不予受理。

(三)统筹、督办权:对各项招标事项,根据制度规定有权协调并要求各部门处理及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对落实到相关部门的事项,有权限定合理的期限,并进行跟踪督办。

(四)指导、推动、监督、协调权:对评标工作,招标审核部有指导、推动、监督、协调权。各项目的评标结果,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招标审核部,并由招标审核部报定标小组定标。

(五)调查修正权:招标审核部负责以前期招标及议标工作为基础,编制《成本控制价格手册》,经董事会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执行。原则上每半年一次,进行市场调查和补充招标,修改、补充和修订《成本控制价格手册》。

第三条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五、工作目标

(一)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公平公正、合理竞争为原则,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

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全面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

(二)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三)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

(四)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决不允许分项招标。

六、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一)招标审核部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接到招标任务后,拟定项目招标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招标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招标方式;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时间进度表。

3、委托或自编标底,根据市场行情及历史招标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核对投资额。

4、招标前期,对招标任务书中的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技术部分内容进行招标可操作性确认,对未达到招标要求的,负责跟踪、督促各项目部门完善。

5、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招标小组的招标工作,组织技术组人员进行技术标评标和对投标单位的技术考察。

6、负责所有集中招标项目的总合同草拟、会签、商谈及修改,以及最后签订的全过程跟踪。负责分项合同范本的草拟会签(分项合同的签订由项目部门在项目实施前与中标单位签订),协助项目部门(或分公司)与中标单位商谈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运作细节,协助完成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并可对各分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对于集中招标项目,总合同签订后,招标审核部负责将签订的总合同及时归档,并负责跟踪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招标项目清单和招标指南。

8、以各项目前期招标及议标结果为基础,编制《成本控制价格手册》,原则上每半年一次(4月、10月)进行市场调查和补充招标,修改、补充和修订《成本控制价格手册》。负责招标档案管理工作。

(二)各项目部门工作职责

1、委派专人负责招标工作的协调工作,负责向招标小组提供质量、信誉等方面情况较好的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

2、各项目部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1月30日)前根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

编制第二年建设过程中所需年度集中招标项目,并将相关采购的年度招标计划提供给招标审核部;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编制招标修正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招标审核部。季度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

3、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3天前,提交完整的项目招标方案,经招标申请流程审批通过后,启动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招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立项审批表;

(2)招标项目综合说明、工程排期及投资预算;

(3)招标项目方案及清单;

(4)招标项目技术标评标标准及技术标调整系数。

4、负责各项目部门计划外招标的立项及报审工作,同时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工程技术方案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负责进行工程技术方案的会审和审批。审定招标项目工程技术方案的招标范围和项目实际施工工期等。

5、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招标小组或其它部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负责进行与投标单位的技术交流和技术考察工作。

6、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将中标单位的工程、材料或设备质量信息反馈招标审核部。

(三)法律室工作职责:

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

2、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3、参与各招标项目的开标工作,检查标书的密封性和合法性。

4、制定标准合同范本,负责协助招标审核部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洽谈签订工作,负责合同会签及审核。

(四)财务部工作职责:

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

2、对合同付款方式提出建议。

3、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

4、公开开标时,负责确定投标单位不同付款方式的调整系数。

5、招标工作结束后,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

第四条招标类别

七、集中招标项目

(一)材料采购:光缆、尾纤、管材、线槽、井框井盖等;

(二)设备采购:空调、辅助设备(机架、机柜、DDF、ODF、电池等)、接入设备等;

(三)工程施工:接入工程、抢修工程、机房装修、用户端设备安装、布线系统施工等。

八、单项招标项目

凡达到本制度第一条规定之招标标准但又不适宜进行集中招标的项目均属单项招标项目,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单项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

九、招标计划的编制及招标立项

(一)年度招标计划、季度修正招标计划:

1、各项目部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1月30日)前根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第二年建设过程中所需年度集中招标项目,并将相关采购的年度招标计划提供给招标审核部;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编制招标修正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招标审核部。季度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

2、为了集中资源优势,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各项目部门编制招标计划的原则必须首先考虑有关招标项目是否能采取集中招标的形式进行。在保证最近项目工期的前提下,所有相同项目均采取集中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特定项目在操作上不可能进行集中招标的才能进行单项招标。

3、各项目部门必须在该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方案的审定工作。

(二)计划内招标、计划外招标:

1、各项目部门编制的招标计划表上的招标项目属计划内招标。

2、凡招标计划表上没有的,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必须即刻实施招标的项目为计划外招标。

3、计划外招标项目由各项目部门在项目实施30天前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报招标审核部立项。各项目部门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方案的编制和会审,由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下达招标任务书给招标审核部,为保证工作效率,各项目部门应充分考虑各专业项目的合理工期及各型设备的供货周期,根据工程工期,尽早立项。

(三)月度招标工作进度表:

1、招标审核部必须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月度招标工作进度表报定标小组备案;

2、月度招标工作进度表上有各项目招标完成计划、实际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情况、责任人等,并发送相关项目部门。

十、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一)确定招标项目:

计划内招标由项目主管副总审批招标计划,招标审核部按计划开展招标工作。计划外招标由各项目部门根据经营活动及生产需要进行立项,并按照本条第一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领导向招标审核部发出招标任务书。

(二)招标方案的编制、审定:

招标方案由各项目部门负责编制、会审确定。

(三)招标文件、范本合同的编制、会签;标底的编制:

1、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方案及其他资料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小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选择适合本项目的合同范本按本项目具体要求进行修改,合同范本为无标的合同。

3、如属集中招标的项目还需编制项目分合同范本。项目框架合同范本及项目分合同范本均属于招标文件的附件。

4、招标文件(含项目合同范本)经招标小组负责人审定后报相关部门会签。

5、会签修改确认后的招标文件、合同范本与项目部门提供的招标方案组成完整的招标文件。

6、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由招标审核部审核科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公司领导审定。

(四)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1)项目综合说明。主要说明招标项目名称、规模、地点、完成时间要求、资金来源等情况。

(2)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地点、项目法人以及项目法人代表名称,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联系单位、电话、地址、邮编、开户银行及帐号等。

(3)招标活动的日程安排及时间要求。

2、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3、招标文件的组成与澄清和修改规定。

4、投标费用。

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编制要求。

6、评标原则(中标的优先条件)。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纪律与保密规定)。

8、有关附件:技术规范和有关说明、清单、相关合同文本。

(五)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审批:

1、各项目部门、股东及相关部门均可向招标审核部推荐资质及信誉较好的投标单位。

2、招标审核部可采用登报或网上查询征集投标单位,利用各种渠道和资源将各投标单位汇总编辑存档。

3、在项目实施招标时,招标审核部将投标单位汇总,形成初步的投标单位名单。

4、成立项目招标小组后,由招标小组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初审,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过往业绩等有关资料的审查,必要时须派员到该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程或产品质量情况。

5、招标小组将选择资质信誉较好的单位填写资质审查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确认后即可发出招标文件。

6、凡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通过招标小组资质审查合格,且近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誉良好的单位均可以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否则不作考虑;凡经营文件不齐全或资信不好的单位,一律不允许其参与投标。

十一、发标、投标答疑会、投标队伍考察、截标

(一)发标:

招标小组在招标文件、投标队伍经过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会签通过后,即可进行发标工作。

(二)投标答疑会:

标书发出后一至两天,招标小组组织各有关技术部门及投标单位召开招标答疑会,并对需要现场勘察的项目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

(三)投标队伍考查:

标书发放后,招标小组将投标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用工作联系函的形式提供给技术部门,技术部门和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组成技术考查组在截标前对投标单位的技术力量、生产规模或施工业绩等进行实地考查,并在技术标开标前出具完整的书面考查报告报技术组组长确认后送招标审核部。

(四)截标:

为加强招标的严肃性,招标审核部采取的是密封投标方式,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在截标规定时间内送达标书。

十二、开标、评标

(一)密封开标

1、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密封的标书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统一开标的方

式叫密封开标。

2、技术标和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的首次经济标开标可采用此种方式开标。

3、密封开标的程序:

(1)首先由招标项目技术组进行技术标的开标和评标,评标采取记名评分办法进行,各评标人员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实地考查报告、现场答疑情况、过往业绩等情况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分,并给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结论,以最后统计的平均分为准(70分以下不合格,70分~80分为合格,80分~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2)为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经济标的参评程序,其所投的经济标不能启封。技术组对评定技术标为不合格的单位或技术方案应有具体书面意见,经技术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招标审核部备案。

(3)技术组在进行技术标评定时,要详细了解该项目投标单位的行业排名等级、产品等级、技术等级等有关技术参数和在经济标的调整比例系数,以确保经济标公开开标时的公平及合理性。

(4)技术组在进行技术标评定时如认为技术标资料有限,需要投标人到场进行投标技术答疑或需要到生产单位进行考查时,由技术组组长决定并在技术标开标后的第二天进行。

(5)首次经济标的开标也采取密封开标的形式进行,其目的是对投标单位的价格进行摸底,确定本项目投资额,并结合历史价格确定下轮经济标公开开标的最高限价。

(二)公开开标

1、开标前确定评标原则并在开标会上公布。开标会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参加,当场开启和宣读标书,投标人当场解答评标人员疑问,并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或公布最低报价的方式为公开开标。

2、所有招标项目最后一次经济标开标原则上均采取公开开标的方式进行。

3、为确保工程或产品质量,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不能参加经济标的公开开标。

4、公开开标的程序:

(1)招标人拟定最高限价由投标人进行公开开标前的最后一次报价(该次报价可提前通知投标人进行,也可在开标现场进行)。

(2)在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在统一时间内由公司法律专业人员验证其合法性并予以开启,报价开启后所有投标单位不得对报价作任何调整。对于报价有明显错误和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开标工作人员将当场宣布该标书为废标。

(3)报价开启后,经济评标人员将依据该报价填充报价比较表,并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原

则进行评标,经济评标人员由公司领导、技术组组长、财务人员、法律人员、招标审核部负责人和招标小组工作人员组成。

(4)技术组负责确定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调整系数;财务部负责确定各投标单位付款方式不同的调整系数;经济评标人员在公开开标现场根据不同系数调整各投标单位的最后对比总价。原则上,调整后的总价最低者中标。

(5)如有必要,经济标评标人员也可与调整后总价最低的三家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洽谈,在此阶段,入围商务谈判的三家投标单位可对投标报价作进一步的下调,但价格调整不得在商务谈判阶段之后进行。此时,选定中标单位的原则是:只要公开开标阶段总价最低的投标商接受商务谈判阶段的最低报价,则仍由该投标单位中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商务谈判阶段的最低报价者中标。

(6)公开开村、评标结束后,属当场定标的,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中标结果;如属定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的,招标人将当场宣布评标结果。

十三、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审核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在公开开标后,按照评标结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价低者得”(调整系数后)的原则初定预中标单位。

(二)定标审批制度:

1、对于较低技术含量的项目,由招标审核部在公司领导的监督下,当场宣布招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定标机构备案。

2、对于较高技术含量的项目,由招标审核部在公司领导的监督下,当场宣布最低报价,并依据公开开标的实际情况编写招标结果审批报告报定标机构审批,决定中标单位。

(三)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所有项目按照以上程序定标后,招标审核部负责在一天内向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十四、合同的签订及实施

(一)合同的草拟及会签:

1、招标合同的草拟在编制标书时进行,招标合同的会签在发标前进行,此时合同为无标底合同。合同会签流程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合同会签完后由招标小组修改。招标小组发标时将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发给投标单位。

3、投标单位回标时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回应,否则视同认可。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集中招标范本框架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的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利益。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所交设备的质量或性能或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理:

1)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内进行商品更换、补发,并承担甲方因更换、补发而支付的所有费用,由此而逾期交货的,还应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乙方不能更换、补发的,甲方有权根据按商品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降低商品价格及赔偿甲方损失或按不能交货处理。(仅适用采购项目)

(3)在每一《买卖合同》签订之前,若乙方设备、软件更新换代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更换购买新的设备、软件。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仅适用采购项目)

(4)因甲方需要更换产品的规格型号,在交货日期之前天内,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旧设备的《买卖合同》,但甲方在进行新设备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仅适用采购项目)

(5)乙方提供给甲方产品的供货单价必须不高于同时期[指具体《买卖合同》签订前30天内(含签订合同当天)]提供给其它公司的供货单价,如在本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通过市场调查,获悉乙方同时期以更低的价格供货给其它公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供货结算价格,如乙方拒绝做出调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仅适用采购项目)

(6)在本协议及各《买卖合同》有效期内,如市场价格变化,合同价格按“遇降则降、遇升不升”的原则进行调整和结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若通过市场调查,获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已下降,则乙方应按以上原则下调价格,双方按已下调的价格结算。否则,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仅适用采购项目)

上述条款的表述以董事会通过的合同范本为准。

(二)合同的修改拟定:

1、投标单位在投标标书中对合同的回应将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2、公开开标时,招标人及投标人必须对合同中有争议的条款进行议定,中标单位一经确定,合同即刻可根据双方议定的内容修改拟定。

3、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审核部将招标结果审批记录及修改拟定和已按中标价填充了标的的合同一起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合同的签订:

1、招标结果审批记录及修改拟定的合同经领导审批后,即刻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集中招标项目由招标审核部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总合同的签订。集中招标的分项合同由各项目部门根据总合同和分项合同范本(分合同必须使用分合同范本,由招标审核部提供),并结合本项目工期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合同。

3、单项招标项目由各项目部门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的签订。

(四)合同跟踪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标审核部原则上每半年一次(4月、10月)编制“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调查表”,收集和了解各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出具报告。凡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差的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以后参加投标的资格。

(六)各项目部门有义务向招标审核部提供各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差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书面意见。

十五、变更中标单位

(一)变更中标单位的前提:

1、当原中标单位的供货或施工能力达不到公司的要求。

2、当原中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下降,满足不了公司的要求。

3、当原中标单位被查出在招投标工作中有违规行为。

4、当集中招标签订框架协议的原中标单位的产品市场价格已下降,中标单位不按“遇升不升,遇降则降”的原则下浮,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

(二)变更中标单位的程序:

1、在合同履行遇到变更中标单位前提的第1、

2、3种情况时,由项目部门或分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书面通知招标审核部变更中标单位。

2、招标审核部接到变更中标单位的批复意见后,马上组织进行变更中标单位的工作。

(1)对于变更中标单位前提的第1种情况,招标审核部与中标单位协商,将中标单位不能承担的部分项目,选择原招标的后备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承接该部分项目,如后备中标单位不能接受中标价,可选择包括后备中标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

(2)对于变更中标单位前提的第2、3、4种情况,招标审核部在得到书面批复同意的前提下,通知原中标单位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法律室解决有关中止合同后所产生的法律事项,同时招标审核部安排包括后备中标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

(三)更换中标单位前,原则上必须与对方确认违反合同的事实并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合同。如情况紧急,项目部门应掌握和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有依有据,降低终止合同风险。

十六、招投标工作要求的时间

(一)集中招标项目: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方案至评标结果报定标小组审批30个工作日完成。

(二)大型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方案至评标结果报定标小组审批30个工作日完成。

(三)一般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方案至评标结果报定标小组审批20个工作日完成。

(四)特急招标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减少招标程序,招标时间为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方案至初步定标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14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条特殊项目

对公司网络有重大影响的特殊项目由公司报董事会审批后按议标方式进行。

第七条招标纪律

(五)招标审核部、技术组、招标小组成员不准向投标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好处费等。

(六)招标审核部、技术组、招标小组成员不准向投标方报销任何费用。

(七)招标审核部、技术组、招标小组成员不准要求或暗示投标方为个人或亲朋好友提供工作安排、出国、旅游等方便。

(八)招标审核部、技术组、招标小组成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招投标工作的宴

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九)招标审核部、技术组、招标小组成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追究责任,各组组长负相关责任。

(十)若投标单位与招标审核部、技术组、招标小组成员有私下接触,一旦发现,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此规定要在招标文件中公告。

(十一)如有公司员工积极举报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的,公司在查证属实后,将重奖举报员工。

第八条罚则

(十二)违反本制度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项目标的金额如在10~50万元范围内,将给予主管领导行政处分的处罚;项目标的金额超过50万元的,将撤消主管领导的一切职务;因此发生所选设备、材料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扣除主管领导三个月工资,损失金额超过10万元的,将撤消主管领导的一切职务。

(十三)如果由于项目部门工作人员在编制招标计划和编制或审定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时工作不到位,使得招标立项不及时,造成项目实施时没有合理招标时间及合理工期的,其责任人记小过处理,部门负责人警告处理。

(十四)招标审核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按计划完成招标工作。若因招标审核部自身原因而导致招标工作延迟从而影响项目进度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五)各职能部门违反本制度规定,将可以集中招标的项目而未提出集中招标的,其责任人记小过处理,部门负责人警告处理。

(十六)技术组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技术标评定和投标队伍考查过程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关责任人记小过处理。

(十七)技术组工作人员由于技术标评定时的失误或私利,造成中标单位工程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其责任人记大过处理。

(十八)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其当事人记大过处理。

(十九)各职能部门或分公司如违反本制度规定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一经查实,其责任人记大过处理,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二十)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该行为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由公司领导或董事会决定

处罚标准。

(二十一)凡违反本制度规定,出现违法行为或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除按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外,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则

(二十二)招标委托人和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制度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审核部提出异议或者向公司领导投诉。

(二十三)本制度是聚慧软件投资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进行招投标的指导性文件;

(二十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聚慧软件投资有限公司;

(二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关于非招标项目的实施暂行办法

一、小金额建设、采购项目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采购项目,即被认定为小金额建设、采购项目,不用进行招投标。

1、施工工程

(1)管道施工:自建管道的,发包单项合同施工估算价低于以下招标控制标准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1)含工程赔补费的自建管道工程:

A、珠江三角洲地区:30万元;

B、其它地区:20万元。

2)不含工程赔补费的自建管道工程:10万元。

(2)管道光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3)架空光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4)设备安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5)系统集成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6)其他施工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

(2)同类设备、材料等货物的年需求额在10万元以下。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

4、单个机房装修,估算总金额低于10万且无法集中招标的。

(二)小金额建设、采购项目的操作办法

1、小金额建设、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三家比价的方式进行操作,操作原则如下:

三家比价由项目部门或分公司发起,由招标审核部具体操作;

2、公司必须就不同的建设、采购项目编制最高限价(或控制单价),形成各非招标项目的定额标准文件,并由招标审核部根据市场变化定期修订(原则上每季度修订一次);

3、三家比价时,必须提供三家以上报价符合公司相关定额标准的供货商(或施工单位),高于标准的不得作为比价对象;

(三)小金额建设、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二:“三家比价流程”)。

二、特殊建设、采购项目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采购项目,即被认定为特殊建设、采购项目,不用进行招投标:

1、施工工程

(1)非我方主管的共建、搭建管道施工;

(2)管道合作方指定施工单位的光缆施工;

(3)其它因政府或有关单位的特定原因,我方无法进行招标的施工或设计项目。

2、设备、材料采购

(1)不宜替代的设备扩容、升级及备件采购;

(2)唯一供货方设备、材料的采购:主要是指专利技术产品或垄断生产产品等只有一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

3、其它特殊建设、采购项目

(二)特殊建设、采购项目的操作办法

针对特殊建设、采购项目,由于情况复杂,宜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施工工程

公司必须建立共建、搭建管道施工及指定光缆施工的地区性指导单价(或公司定额标准),有关施工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该指导单价,同时,相关工程还必须基于以下几种情况分别按不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1)具备自建条件的:

1)自建成本上限原则:非我方主管的共建、搭建管道施工(含光缆施工)总造价以自建总造价为工程实施上限,否则,必须自建。

2)产权确认原则:非我方主管的共建、搭建管道施工必须确保公司拥有相关管道的产权,否则,必须自建。

(2)不具备自建条件的:

1)成本控制原则:相关工程必须尽可能控制工程造价,高于自建成本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产权确认原则:相关工程原则上必须确认公司拥有相关产权,如无法确权,必须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设备、材料采购

(1)关于不宜替代的设备扩容、升级及备件采购

主设备本身必须经过招标,招标时应尽可能扩大报价范围,除必须购买的设备外,还必须

提交相关设备的配件价格及所有同品牌设备或配件的统一折扣率。

在扩容升级时,应以原中标配件价格或中标品牌折扣率作为上限,在満足该价格上限的基础上,与生产厂商进行商务谈判或选择至少三家代理商进行三家比价,确定供应商及供货价格。(具体见三家比价流程)

(2)唯一供货方设备、材料的采购

针对拥有专利技术或已形成垄断生产局面的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条件因供货方数量的局限已不可行,因此,必须特殊处理。以下是主要的处理原则:

1)成立评估小组(由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相当于技术组),对由采购需求部门提出的技术方案及需求进行充分论证及评估,主要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并由评估小组出具评估结果报告:

A、技术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是唯一选择?采购方案是否合理?

B、专利技术是否是必须的?有无多家供应商的替代技术可供选择?

C、如存在替代技术,项目部门不得单方面技术选型,项目部门应及时向招标审核部提供三家以上不同技术方案的厂商(技术方案均可相互替代),由招标审核部组织技术选型招标。

2)评估结论经公司内部会审后,送董事会审批决定。

3、其它特殊建设、采购项目

在建设、采购中,可能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形,对不可预知的特殊建设、采购项目,公司应及时制订相应的处理办法及流程,通过董事会审批后,作为补充条款加入本制度,以作为处理相应问题的依据。

(一)特殊建设、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

特殊建设、采购项目审批流程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版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投标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第八条配合部门职责 1、采购部 负责提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价格、公司营业执照、资质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建筑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 ^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 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

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 第七条招标的工作流程: (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 (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 (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 (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 (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 ^标。 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招投标管理 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 ,制定本办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1. 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 店招等工程。内装饰、LED 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2. 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 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3. 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4.

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5. 1. 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6. 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 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机构与职责二、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 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 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 人,由5 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 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 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

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加强对投标项目现场的勘察和材料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对工程的支持力度和当地风俗民情等。 第四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六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响应。 第七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八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及文字与表格容要一致。 第九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标书》编制无误。 第十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容相协调。 第十一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十二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 意。 第四条、办公室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每月将员工出 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 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请假按扣发1天工资;迟到及早退按10元/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按每天扣 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 准者按旷工处理。

总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管理,明确投 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 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 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由部门主管负责的投标管理体系和 公司经营部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2、公司成立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公关方 案和投标策略,由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负责实施。公司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经营部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召开投标例会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

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 司总经理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 (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总经理决策;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投标 注册等手续。 (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6)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公关工作。 (7)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正常友好的业务关系。 第三章投标管理 1、投标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 种方式。 2、是否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由公司经理会议决定。 3、公司经营部负责跟踪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实施投标(资审)文 件编制责任人制度。 (1)凡公司决定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从购买投标文件、踏勘现场起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全过程实行责任人制度。每个投标 项目组织一个由责任人负责的编标小组,负责投标文件的编 制工作。 (2)责任人的选定,由公司经营部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并报公司经理批准。 (3)编标小组人员的确定,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招标采购管理的一体化、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项目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公司办理招标投标事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 (1)货比三家的原则 (2)决策与谈判分离和集体决策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服务等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含土建工程项目)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X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五)公司二级集中采购的项目,可以只对符合上述金额规定的项目进行招标;凡公司采购金额达XX万元以上的零购项目; (六)公司采购金额达到XX万的所有项目; (七)上述标准以下的非招标采购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选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询价不得少于三家(注:有关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定向谈判的采购流程及要求将另文下发); (八)上述以外的项目,由公司决定进行招标的; (九)对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产品,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对符合上述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承办部门应确保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下列项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可以直接发包、委托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不需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有关特殊项目; (二)在原项目采用同型号设备进行扩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在原系统基础上由原厂商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项目及 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将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设计、咨询项目; (四)技术复杂性、专业性、唯一性强或具有稀缺性的物资、技术或服务,能够满足条件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项目; (五)公司集中采购、统谈分签方式部署实施的项目;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就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您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就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她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就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她组织投 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她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她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就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

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 领导担任,其她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对招 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工程项目工程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办公用品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 需求部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审监部原辅材料、固定资 产、仪器设备、低 值易耗品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研发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服务、咨询等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等审监部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与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 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 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与 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她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 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

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投标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工程、采购等所涉及的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市场协调制度》一并作为公司投标管理的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公司、企业的投标一律适用。 第二章资格 第四条公司由总经理委以部门负责投标。 第五条公司投标的责任部门为市场部。分公司投标的责任部门为分公司市场部。 第六条国家重点项目,中国电信、联通、网通、移动、铁通等总部项目,由公司或公司组织分公司负责投标。 各省内的干线工程项目,由各分公司在大区经理的授权下进行投标。 地方网项目,原则上由各分公司在公司的授权下各自进行投标,分公司由分公司经理委以部门负责投标。但公司调解委员会

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特殊区域委托大区经理按照省内干线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第七条投标者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第八条公司需要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过程加以组织和管理。具有投标资格的组织和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确认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程序 第九条公司本部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下达工程项目投标任务书。分公司项目由分公司经理或委托副经理下达工程项目投标任务书。 第条公司市场部依据任务书进行投标工作。 第一条需要分公司投标的项目由公司市场部向分公司授权。 第二条负责投标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申报资格预审。省内干线工程须按照《市场协调制度》向大区经理通报投标信息,并获取资质授权。 二、购买招标文件(当资格预审通过后)。 三、标书初审。 四、组织投标班子。 五、进行投标前调查与现场考察。 六、选择咨询单位。 七、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规划。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大宗材料采购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以采购主管领导、采购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财务经理为组员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以XXXX 四、招标规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五、招标原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一、确认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符合招标规模中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最新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资料

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物业服务投标运作,提高投标工作效率,维护公 司利益,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管理工作。 三、部门主要职责 招标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公司投标管理工作,各部门 负责具体投标操作,各部门主要职责为: 1、人事行政部: 1)负责有关投标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上报,形成投标评估报告。 2)负责投标报名、标书购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写,标书的汇总、编制、制作、封送。 3)对投标工作的总结,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备案等投标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投标各环节工作的联系、沟通,并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2、品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 1)负责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费用测算,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投 标工作提供决策信息。 2)负责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写。 3)参与标书的编制、开标和答疑工作。 四、投标程序 1、获取招标信息 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可通过各种公开媒体,如网络、报刊等各种途径获取并跟踪招标信息。 2、申请投标审批 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包括其他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人事行政 部联系,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经营管理部和品质管理部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 投标活动后,填写《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上报总经理室审批,购买标书、文

件。 3、购买招标文件 人事行政部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信息, 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4、投标环境调查 投标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行政部、经营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对标书中描述 的物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收集投标有关信息和资料,测算费用并确认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体现我公司优势和专 业水平;文字要言简意赅,主题明确。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 商务标书包括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管理业绩、日常规范运作情况、企业年度盈亏情况、企业诚信记录、物业管理公众满意度季度测评情况等内容。 技术标书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预算及投标报价、开办费开支预算方案及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物业服务分项目标、标准与承诺、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方案(物业服务交接方案)、项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物业的综合服务、维修养护管理、保洁、秩序维护、护绿等工作的实施方案、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人事行政部根据招标文件拟订投标文件目录及标书编制计划,负责标书 商务部分的编写,并将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汇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讨论, 形成投标书。 5)经营管理部负责标书技术部分费用的编写,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预 算及投标报价、开办费开支预算方案及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经费收支(管理费收支)测算和提供管理服务酬金的报价。 6)品质管理部负责标书技术部分方案的编写,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物业服务分项目标、标准与承诺、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方案(物业服务交接方案)、项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物业的综合服务、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精)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华侨广场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四)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一)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公司自修项目;(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项目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建筑项目分包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招标活动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公司纪委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为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与协调,规范招投标工作,公司成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公司经理任组长 公司总经济师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技术科、财务科、供应科、纪委、安全科、市场科、经营科、各分公司的分管领导及负责人等组成。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公司按规定组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享有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招标工作的组织管理 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责:调研市场供给情况及询价,编制询价报告;编制招标申请审批表及提供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参数,全程参加经办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和合同谈判。 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组织投标单位资质预审会议,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议。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负责审批、报送、存档。 监察部门负责参加招标评审会议;负责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招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 第七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经营部门审核及相关领导审批。 第八条公司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雇佣劳务、专业分包等,达到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规模标准:项目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经营估值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规定标准,但项目内分段合并估值和分批累计估值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万元)。公司内符合以上规模标准的,由公司经营科组织招投标。规模标准以下的,由项目所属各部门参照本办法,在公司相关部门监督下,自行组织邀标和议标,招标结束后,报经营科备案存档。 第十条为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的计划性和组织性,招标申请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对招标工作提前做出招标申请。工程招标前,经营科根据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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