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保留现场。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和出售,保留事发现场,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如果故意破坏、销毁现场的食品、饮水、工具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xx学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专干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学校统一调度的,一律不参与该年度的评优评先

四、具体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3、值班领导必须每天24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扣除当日值班补助,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值班领导凡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记录,未及时报告疫情,未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年度累计3次及3次以上扣年度考核分1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随时作好思想、装备、物资准备,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处置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发责任人年度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注:此制度一年一修订

第三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制度

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

(_______幼儿园园长)

疫情报告人:

(_______幼儿园后勤主管员)

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_____________幼儿园各班级级教师)_________________(保育员)________(保洁员)

一、每日,大门口处卫生晨检教师须做好晨检工作,检查幼儿脸部、手部、口腔,触摸额头,若发现幼儿有异常,及时做好记录并反馈到班级。

二、班级当班教师接收信息后发现幼儿异常,及时电话向家长询问,及时做好记录,写清症状,并做好托药记录单,按时为幼儿服药。并做好日间巡查工作。

三、卫生保健员每周下午向市防疫站报告。无疑似病例时作零报告。

四、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如若发现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员及时向防疫站报告。

五、食堂做好食品采买工作,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六、食堂做好餐具清洗及消毒工作,每天坚持消毒液及消毒柜双重消毒,幼儿就餐的餐桌坚持饭前饭后用消毒液擦洗。

七、坚持做好巾、杯、玩具每天消毒一次的工作,门把手、栏杆等幼儿易触摸地地方都要坚持每天消毒液擦洗。

八、教室、寝室做到每日开窗通风。寝室紫外线消毒灯要合理使用,被褥每周晒一次。

九、户外大型玩具每周消毒一次。

十、幼儿园的各个角落每周喷洒一消毒液。

十一、各班级开展手足口及其他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张贴相关资料,开展小讲座,教育幼儿入园时时即洗手,饭前便后勤洗手,不喝生水,不食生、冷、不洁食物。每日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

十二、及时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如上网、收看电视新闻等等,告知家长少带幼儿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并注意观察幼儿体温和皮疹,有

异常及时去医院就诊,并将诊治情况及时通知幼儿园。

_______幼儿园

责任人签字:

第四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科室岗位责任制。主管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主管主任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领导是履行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落实到位。督察组长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年级组长、班主任是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履行中心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环境消毒及事态控制。在疫情发生前及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其他科室主要负责人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随时服从调遣,在应急安排的岗位上履行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岗位职责。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中心和科室安排者,除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外,中心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

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作一年的待岗处理。

3、值班领导必须每天24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扣除当日值班补助,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值班领导凡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记录,未及时报告疫情,未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年度累计3次及3次以上作待岗半年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随时作好思想、装备、物资准备,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处置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发责任人年度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篇:民政局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片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

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内容:

1、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其他应该报告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二、报告程序及时限

1、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或发生上述某一事件(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局领导及时汇报。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2、局领导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应急办、主管县领导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根据情况,启动有关事故(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责任追究

1、对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一般责任事故,将视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对隐匿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旦查实,给予以下处理:

(1)追究责任人(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和后果分别给予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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