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书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书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书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书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因教学/科研需要,现申请购买归属安全管制类化学品(药品)(内容、数量详见下表),本人已了解该类物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保证在保管、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中,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注:请在以上“教学/科研”中作对应选择(打√)年月日

注:上表所述试剂(药品)如非一次领用完毕,请另纸说明领用计划安排。

上报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并保证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

导师(签名):单位(公章)主管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同意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

主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使用人须保管好经职能部门审核的《购买申请书》复印件,于领用时出示查对。

填写说明

1、申请人:必须为学校在编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

因课题需要申购时应由导师签名认可。暂不接受本科生申请。

2、单位主管负责人:应为行政单位(学院、系、所、中心)内分

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其在外工作期间可授权签署。

3、申购安全管制类化学品(药品),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学校职能

部门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发证后委托学校后勤集团物资服务中心完成购买工作。如申请人拟自行购买(仅限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内第二、三类试剂),应附文说明其购买来源,运输保证及明确承担相应责任,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4、经办人:可以是非申请人的其他人员,但申请人应在申请时确

认;申请后再行指定的,应另行出具委托文字。

5、申购时若对化学品(药品)有特别要求,如指定生产厂方等,

应在申请书上标明。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87-54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定

1.题目: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定 2.目的:为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处 置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4.常用表格: 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 5.术语和定义: 易制爆是指化学品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质。易制爆化学品通常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 6.职责和权限: 采购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许可证申请及采购。 仓库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验收、储存及出入库管理。 使用部门负责按要求进行试验操作,确保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 部门负易制爆化学品的监控和合法性控制管 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 使用部门或DSC填写“EHS-02-F1-V2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购买申请表”,从严申购,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制度,需经部门负责人、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申购。 采购部应按政府要求,先到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购用证明,获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采购部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并确保运输安全。 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及储存 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放置在易制爆化学品专用柜中,贮存地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易制爆化学品标志。 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及储存管理执行“DSC-03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出入库及储存管理规定”。 仓库应每月一次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并填写“EHS-02-F2-V2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统计表”,确保帐物相符。 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 易制爆化学品领用应“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领取时应填写“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由实验室组长与总监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取。DSC收到“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应认真检查确认表格上填写各项信息无误、确认领取人是本人领取,方可进行发放。 “导师签字”一栏:由本小组组长(Teamleader)或本组组长(Groupleader)签字批准。 “单位负责人签字”由总监(Director)签字批准; “库管员签字”一栏:由DSC库管员签字。; 严禁不同小组组长(Teamleader)或组长(Groupleader)或总监(Director)互相代签,违反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严禁伪造签字,一经发现,将立即开除; 危化管理员收到“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出入库及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发,分发完毕,保管员须在“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将登记表留存,EHS剧毒品跟踪员于次日前往DSC收取此表,留存备查。 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者必须如实在实验记录上记录投料时间、投料量和实验人员姓名。对于当天未使用完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进行退库。实验人员将未使用完的易制爆化学品送至库房,并填写表中“退还”一项。实验人员签字后,交由库管员。库管员认真核实退库数量并签字确认,随后进行退库。 易制爆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严禁乱扔乱放含有易制爆化学品的废液,应按规定倒入废液桶内,严禁将含有易制爆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

易制毒化学试剂如何管理(法规要求)

易制毒化学试剂如何管理(法规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分类: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的分类为: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 1.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 (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2.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3.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4.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5.经营单位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委托代购的,还应当查验购买人持有的委托文书。 经营单位在查验无误、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方可出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

易制爆化学品储存管理规范

易制爆化学品储存管理规范 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 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处理 1、接报 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场。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清理无关人员。 2、丢失被盗现场调查

易制毒购买、出入库台账样本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台账 品名

填写说明: 1、本台账登记本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购买日期”填单位实际购入易制毒化学品的日期,如分期分批购入的,应当按照实际购入日期分别填写。 4、“购买数量”填实际购买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5、“销售单位”填供应单位的全称。 6、“购买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购买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 7、“准购数量”填购买备案证明上批准购买的数量。 8、“购买证明有效期”填购买备案证明的有效期。 9、“送货单/入库单号”填该批易制毒化学品送货单的号码或者入库单的号码,送货单或入库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10“备注”填写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 品名

填写说明: 1、本台账登记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库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第一行应填写本台账起始日仓库实有库存数量。 4、“日期”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的日期,如分期分批入库、出库的,应当按照实际入库、出库的日期分别填写。 5、“入库数量”填实际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6、“入库单号”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的号码或者销售单位送货单的号码,入库单或送货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7、“保管员”应当由仓库保管员签字。 8、“出库数量”填实际出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包括销售出去的数量和本单位用于生产的数量。 9、“领料单号”填易制毒化学品领料单、发货单或提货单的号码,领料单、发货单或提货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10、“经手人”应当由领料人、发货人或提货人签字。 11、“库存数量”填仓库当日实际库存的数量。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易制毒化学品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为了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及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甲苯)的贮存、保管、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范围:适合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易制毒化学品仓库:负责人:仓管员:监督员:使用批准人:投料员: 。 4、程序 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由合法单位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易制毒化学品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不良、 破损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要认真检查有无易制毒化学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易制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必须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领用时应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关于易制毒化学品领用手续,提出领用申请,现场使用负责人审批意见、用途、时间、领用人,监督人等交接清楚并签署完整。 易制毒化学品在领出仓到使用现场间的运输或搬运必须二人以上操作。监督员跟随其后,对全过程进行监视。 手套、防毒口罩、护目镜等)根据对各槽的投料清单数量称取后,先放入半封闭的桶装容器,然后将其挂入槽中,待其溶解。切勿直接将易制毒化学品置高点倒入槽内,导致溶液飞溅,对身体造成伤害。 易制毒化学品停留现场,若有必须及时回库。 易制毒化学品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领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易制毒化学品投料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并对投料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易制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尼龙袋、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国家认可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程序 1目的 为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部门,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销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是全国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应当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门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设专门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或者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购销管理 第三条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第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第六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对购买许可证的申请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应当1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定

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品管部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品管部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品管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品管部及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4 职责 品管部是负责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品管部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品管部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品管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品管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品管部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品管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品管部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品管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品管部负责联系环境保护部门,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模版

1、本台账登记本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购买日期”填单位实际购入易制毒化学品的日期,如分期分批购入的,应当按照实际购入日期分别填写。 4、“购买数量”填实际购买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公斤或升或毫升为单位。 5、“销售单位”填供应单位的全称。 6、“购买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购买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 7、“准购数量”填购买备案证明上批准购买的数量。 8、“购买证明有效期”填购买备案证明的有效期。 9、“入库单号”填该批易制毒化学品送货单的号码或者入库单的号码,送货单或入库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10“运输证明号”填公安机关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一次购买分批运输的请注明“分批运输”,多次购买多次运输的请按实际填写。潍坊市内运输的填写同市运输

1、本台账登记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可以按照购买单位不同分别建台账。 2、“品名”填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销售日期”填单位实际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日期(如交易日期与发票不一致的,应填实际交货日期),如分期分批销售的,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日期分别填写。 4、“购买单位”填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全称。 5、“销售数量”填实际销售的数量,应以吨或公斤或升或毫升为单位。 6、“购买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购买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 7、“准购数量”填购买备案证明上批准购买的数量。 8、“购买证明有效期”填购买备案证明的有效期。 9、“运输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一次购买分批运输的请注明“分批运输”,多次购买多次运输的请按实际填写。潍坊市内运输的填写本市运输。 10“备注”填写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2018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2018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程序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

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部门,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15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附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定

1. 题目: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定 2. 目的:为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安全,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4. 常用表格: 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 5. 术语和定义: 易制爆是指化学品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质。易制爆化学品通常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 6. 职责和权限: 6.1 采购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许可证申请及采购。 6.2 仓库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验收、储存及出入库管理。 6.3 使用部门负责按要求进行试验操作,确保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 6.4 EHS 部门负易制爆化学品的监控和合法性控制管 7.1 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 7.1.1 使用部门或 DSC 填写“EHS-02-F1-V2 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购买申请表”,从严申购,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制度,需经部门负责人、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申购。 7.1.2 采购部应按政府要求,先到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购用证明,获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7.1.3 采购部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并确保运输安全。 7.2 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及储存 7.2.1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放置在易制爆化学品专用柜中,贮存地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易制爆化学品标志。 7.2.2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及储存管理执行“DSC-03 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出入库及储存管理规定”。 7.2.3 仓库应每月一次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并填写“EHS-02-F2-V2 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统计表”,确保帐物相符。 7.3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 7.3.1易制爆化学品领用应“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领取时应填写“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由实验室组长与总监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取。DSC 收到“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应认真检查确认表格上填写各项信息无误、确认领取人是本人领取,方可进行发放。 7.3.1.1 “导师签字”一栏:由本小组组长(Team leader)或本组组长(Group leader)签字批准。 “单位负责人签字”由总监(Director)签字批准; 7.3.1.2“库管员签字”一栏:由DSC库管员签字。; 7.3.1.3 严禁不同小组组长(Team leader)或组长(Group leader)或总监(Director)互相代签,违反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7.3.1.4 严禁伪造签字,一经发现,将立即开除; 7.3.2 DSC 危化管理员收到“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剧毒、易制毒及监控化学品出入库及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发,分发完毕,保管员须在“EHS-04-F1-V1易制爆化学品领退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将登记表留存,EHS剧毒品跟踪员于次日前往DSC收取此表,留存备查。 7.4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者必须如实在实验记录上记录投料时间、投料量和实验人员姓名。 对于当天未使用完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进行退库。实验人员将未使用完的易制爆化学品送至库房,并填写表中“退还”一项。实验人员签字后,交由库管员。库管员认真核实退库数量并签字确认,随后进行退库。 7.5易制爆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7.5.1 严禁乱扔乱放含有易制爆化学品的废液,应按规定倒入废液桶内,严禁将含有易制爆的废液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库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15 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除执行本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购买、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购买、使用、管理制度购买经营 一,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0,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经营单位销售时应当做到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购,销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3,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4,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经营情况。

5,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购买使用 一,购买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篇最新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易制爆化学品交易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严禁无证经营。 第三条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政府规定的教育、培训并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实行分类管理。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附表。 第五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公司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公司内的易制爆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问题。 第六条公司在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过程中,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易制爆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经营、购买、运输易制爆化学品。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第一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化学分子式和成分、生产商、生产日期、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等内容。主动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前,必须严格验证购买单位《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信用进行审核,缉拿里供销单位档案。凡未通过本公司审核的单位不得与其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合同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主观审核并登记备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纯经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单位:山东 时间:xxx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1日 目录 1、采购管理制度 2、装卸与运输管理制度 3、销售管理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5、信息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制度 6、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7、副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8、采购、销售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单位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甲苯、丙酮。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445号)、《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安监总厅[2014]70号)和《禁毒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公司只负责开具危险化学品供应、销售单据,不接触易制毒化学品、不生产、不储存易制毒化学品,所有货物装卸、运输均依托供应商、用户、运输公司负责。 一、采购管理制度

1、必须依法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手续后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 2、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选择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将相关资质证明留存备案并向供货方索要。 3、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向供货方索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备案。 4、建立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档案,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管理协议,明确每笔货在装货物环节双方的职责及义务,明确供应商人员在装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由供应商负责;明确必须在装车前向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提供所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账,如实记录供应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供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 6、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范围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当需要采购许可或备案范围外的品种或者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要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变更手续。企业不再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要及时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7、禁止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8、禁止用现金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9、详实向安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数据。 10、严格执行购买、运输、销售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运输、装卸货管理制度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单位档案。查验并留存运输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通行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罐车检验报告书、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 管理。 三、定义 易制爆化学品为收录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试剂 四、职责 4.1实验室主任 负责实验室化验分析用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 行把关审核;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实验室易 制爆化学品 4.2实验室采购员 ,负责办理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 4.2.2 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易制爆化学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 每月汇总后上报技术部; ,及时通知保卫部; 4.2.4 负责对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货台 帐、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以便备查;负责在装卸、储存过程 中的安全管理 4.3实验室技术部 ,制定、修订实验室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类的应急救援措施与预案。 4.4实验室安全员

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对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4.5 实验室管理员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登记、日常使用管理。 4.6保卫科 4.6.1 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存贮、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盗工作。 4.6.2 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部门侦破。 4.6.3 按实验室应急预案参与学校易制爆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6.4 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犯罪纪录管理。 ;发生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五、程序 5.1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 ,对其使用的评价和反馈,编制采购计划,并且对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填写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再进行采购。 ,并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如:货物的品名、数量、标志、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等。 5.2 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 ,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熟知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且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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