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省贯彻落实国发〔X〕59号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X处非〔X〕5号)、《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X处非〔X〕7号)、《X 处非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形成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规范全镇经济金融秩序。

(二)形成更加有效的处非工作协调沟通机制,镇处非办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镇处非办书面汇总处非工作开展情况,镇处非领导小组、处非办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非法集资形势及应对措施。(责任单位:镇处非办及成员单位)

二、开展风险排查

X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镇处非办、镇处非成员)

(一)排查对象。排查对象包括从事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X,从事融资性担保、融资

租赁、典当、私募股权投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的公司,全省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各类以投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名义实际从事资金池借贷的机构等。重点突出对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平X、电子商务、房地产建筑的风险排查。上述排查对象包括注册地在河头镇行政区划内的法人企业,也包括市外企业在河头镇辖内的分支机构,还包括应当审批但未经审批实际开展同类业务的机构。

(二)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创新运用排查方法,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件应及时上报。

(三)部门排查及职责分工。

1、镇处非办:负责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面上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汇总材料的起草和报送。

2、河头市场监管所、镇工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风险排查。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负责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的风险排查。

3、镇宣传办、中小学: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风险排查。

4、镇农办、各工作区: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排查,协同市农办、市供销社,做好相关工作。

5、市场监管所:负责广告监管,互联网金融性风险排查。

6、镇城建办:负责房地产建筑领域的风险排查。

7、各工作区:负责农村居民群体和老年人群体及民间非法借贷集资的风险排查。

8、镇民政办:负责养老机构的风险排查。

9、卫计办:负责医疗机构的风险排查。

三、加快案件查处

(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对浮出水面的问题,要讲究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同时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河头派出所、综治办、各工作区)

(二)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责任单位:河头派出所、综治办)

四、加强宣传教育

X年6月开展一次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月活动。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编辑、印制、发放行业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镇处非办、农商银行、X商业银行、邮政局、电信局)

(二)贴近基层、贴近一线、贴近理财机构开展经常性宣传和风险警示。(责任单位:各工作区、农商银行、X商业银行、邮政局)

五、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加快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资产处置工作,防范处置风险。(责任单位:河头派出所、综治办)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

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列入本级预算。 第二章防范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

商贸流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商贸流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 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决定从X年3月至12月,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坚持“谁主管、谁整顿,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商贸流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摸清薄弱环节,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置,防打结合,疏堵结合,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典当、电子商务、融资及融资租赁、商贸物流行业、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 (二)排查内容 1.排查典当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

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行为,典当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典当企业名义或由典当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记录、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的典当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投资典当、融资租赁企业同时还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具有融资功能企业的股东,要列为重点排查对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蔓延。 2.排查电子商务企业是否存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违规进行融资或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行投资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排查融资及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直接参与互联网、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虚构租赁物、或以融资租赁名义实际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甚至提供贷款等行为。了解融资租赁企业的股权和债权结构、注册资本金来源、对外融资渠道、业务开展情况、资产与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关联公司等情况。对存在资金来源存疑、主营业务活动停滞、资产变动与主营业务严重不匹配等情况的融资租赁企业,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 4.排查单用途预付卡发放企业针对不特定对象以超出国家规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和线索以后,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摸清情况,快速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二)把握政策,依法打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准绳,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政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市统一部署,负责本市(县)、区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作,市与市(县)、区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积极妥善,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机制。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统领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3.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4.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区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5.办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

实施方案: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县××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金融秩序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效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 二、聚焦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各类民间投融资中间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银行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养老、教育、医疗、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区域。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县排名靠前的区域;案件增长较快,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区域;城乡结合地区、中小城市、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区域。 (三)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资金互助”“消费返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限于以上内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畴。 三、严格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4月7日前,各单位要抓紧安排部署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认真制定本部门、本行业专项排查活动方案,报县处非办备案。各单位的方案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

2019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就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从六个方面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整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裁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裁室其他成员。总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一)统一领导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决定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作为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协调统筹机构。工作小组组长由总公司合规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公司个人业务部、客户服务部、办公室的部门负责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职责包括: (一)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 (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统筹制定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流程及信息系统的搭建;

XX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安排表【模板】

附件1 XX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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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 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4.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阳江。 5. 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6.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7.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8.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9.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0.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1.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12.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 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3. 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4.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5. 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6.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5 —

17.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8. 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 19. 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20. 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 21. 非法集资,火药桶!别碰! 22. 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3.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24.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25. 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26. 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7. 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确保经济社会和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5 —

XX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修政发[2010]49号 关于印发《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已经修山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修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发至: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修山镇党政综合办 2010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根据桃江县政府的决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行使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推动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方案(1)

xxxxxx银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陕西银监局《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陕银监办[2012]28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成立领导组,加强组织,落实实施 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在全行引起重视,认真组织。我行统一部署,各部门组织实施。首先,我行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风险部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我行将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以营业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

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该项工作7月1日-31日期间完成,由营业部、综合部牵头负责,8月5日前由营业部完成阶段工作总结并报风险部留档。 第二阶段: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我行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点:1.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3.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4.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 采取纸质排查方式,分为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各部门内部有序开展自查工作,采用约见谈话、银企对账、走访客户等方法开展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的排查。通过谈话了解员工动态情况,并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约见谈话重点了解员工消费、交友、出勤等状况,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填写《员工涉及民间融资行为排查谈话情况表》,并由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双方签字后,由综合管理部留存备查。根据对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和掌握,对容易出现风险或有不良行为苗头的人员进行必须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对有违反规定的员工约见谈话,视情节提交行务会决策给予警示教育、问责处理。 互查是员工之间互相监督,设定风险部邮箱为举报邮箱,举报电话:xxxxxxxx,方便员工发现有涉嫌: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

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警体系 3.2预防预警行动 3.3信息报告和通报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4.2分级响应 4.3应急响应行动 4.4信息发布 4.5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5.2总结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安全保障 6.3人力资源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责任追究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非法集资事件,最大程度减轻非法集资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全县经济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反应迅速、上下联动、处置果断、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协同配合、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稳妥缜密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事件的应对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最新)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看,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从我市看,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不同程度滋生了非法集资的土壤,扩散了非法集资的领域,非法集资将成为我市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方案》(X发〔X〕59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和X二中、X、X、X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

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牵头,统筹指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省贯彻落实国发〔X〕59号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X处非〔X〕5号)、《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X处非〔X〕7号)、《X 处非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形成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规范全镇经济金融秩序。 (二)形成更加有效的处非工作协调沟通机制,镇处非办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镇处非办书面汇总处非工作开展情况,镇处非领导小组、处非办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非法集资形势及应对措施。(责任单位:镇处非办及成员单位) 二、开展风险排查 X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镇处非办、镇处非成员) (一)排查对象。排查对象包括从事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X,从事融资性担保、融资

租赁、典当、私募股权投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的公司,全省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各类以投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名义实际从事资金池借贷的机构等。重点突出对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平X、电子商务、房地产建筑的风险排查。上述排查对象包括注册地在河头镇行政区划内的法人企业,也包括市外企业在河头镇辖内的分支机构,还包括应当审批但未经审批实际开展同类业务的机构。 (二)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创新运用排查方法,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件应及时上报。 (三)部门排查及职责分工。 1、镇处非办:负责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面上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汇总材料的起草和报送。 2、河头市场监管所、镇工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风险排查。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负责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的风险排查。 3、镇宣传办、中小学: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风险排查。 4、镇农办、各工作区: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排查,协同市农办、市供销社,做好相关工作。 5、市场监管所:负责广告监管,互联网金融性风险排查。 6、镇城建办:负责房地产建筑领域的风险排查。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卫生系统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真实风险底数,掌握非法集资企业的集资方式、金额和参与人数等具体情况,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完善处置手段、提高处置效率提供依据,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促进我县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全县经济金融秩序正常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是对房地产、农业、林业等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特别是对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苗头、动向、特点进行了解掌握。同时对过去发生的非法集资后续处置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三、排查方式和重点 排查工作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摸查的方式进行。排查重点为:一是以兴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二是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或收取保证金进行非法集资的; 三是以保护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 四是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承诺回报为名,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四、排查职责分工 为了切实抓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工作: 1、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范滋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纪检书记曹芳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并负责汇总上报风险排查活动工作情况。 2、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并将结果上报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日常管理和检查情况,确定风险排查重点,把握工作尺度,明确排查任务,开展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县城建局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县经发局负责对经贸重点企业以企业名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为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乡政府的协调配合,规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程序,明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我县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预防监测 (一)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教育社会公众认识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其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本系统及主管行业监测预警方法,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预防监测所管理行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加强与其他单位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通报相关线索。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措施。发布融资广告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及时进行行政处置,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应当及时移送县公安局。 (四)县公安局应当加强对涉金融领域企业的风险监测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基层派出所的优势,以精细化为目标,构建涉金融领域企业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五)县委网信办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

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措施,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应当及时移送县公安局。 (六)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可疑资金的检测。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及时报告金融管理部门。 二、处置流程 (一)案件受理 1、行政处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监测和排查中发现非法集资苗头或接到举报,应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决定,在职权范围内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县处非办。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2、立案侦办。县公安局负责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受到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提交的线索情况报告和接到群众举报,应立即研究处理意见,如立案应及时报县处非办。如案情特别重大,由县处非办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二)追赃挽损 县公安局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立案侦办后,应立即协调银保监、房管、交管等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其相关财产予以冻结、扣押,最大限度挽回财产损失。 (三)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立案后,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调查难度大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应向县处非领导小组汇报,组织由公安,税务,金融、市场监督等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制定联合调查方案,实施联合调查取证。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2018]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按照XX省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四、及时总结,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

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联系人:、 XX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0日

处置非法集资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处置非法集资情况汇报 篇一:xx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xx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实情况 报告 xx银监分局: 为维护社会金融秩序,加强员工及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自接《云南银监局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方案》(云银监办发【20XX】33号)全行上下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行领导统筹安排下,我行成立了工作小组,并进行了相关自查及宣传等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

二、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关于下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57号)、《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9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53号)等文件 的要求,我行对现有业务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我行制定有《xx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xx银行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xx银行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xx银行反洗钱报告管理办法》《xx银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xx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实施细则》《xx银行反洗钱协查工作制度》《xx银行个人客户 身份识别和身份信息资料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对反洗钱工作有较为完善的规定,全行员工针对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履职,无异常行为,无异常账户交易。认真落实轮岗制度;对账频率为每月对账,经办人员与对账人员相分离;业务授权人员与经办人员相分离。 三、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及员工培训力度 截止至报告之日,我行本年内开展反洗钱户外宣传2次,厅堂内常年摆放反洗钱宣传折页,常年开展反洗钱柜台宣传。组织员工反洗钱培训2次。 1、厅堂宣传:大堂经理、柜员负责厅堂宣传工作,把

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最新)

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净化X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促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社会管理主体职责,防止发生非法集资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排查风险隐患,查处重大案件。具体目标:(一)全市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人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不发生重大案件;(二)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和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依法依规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不发生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五)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

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工作原则 坚持“处置与维稳并重、维稳在先”,“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谁核准营业范围,谁条线排查”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四、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处非工作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推动处非工作进入常态化处理轨道。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研判和处置能力,做到责任逐层传递,任务逐级落实,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或风险及时处置并报告,努力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二)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职责,积极稳妥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处置和维稳善后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处非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部署,经常过问,亲自督办。 (三)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

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5〕5号)、《**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处非发〔2015〕3号)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决定于2015年7月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监)管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市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各部门职责,逐一落实有关部门在清理整治、行业监管、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加持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警示教育、整改规范等方式,努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县(市、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打防结合,打早大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集中力量打击处置一些重案要案,加快陈案旧案办理进度,提高威慑力。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宣传资料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宣传资料:非法集资警示案例案例一 揭开“外资”企业的外衣 ——南昌市戴某某集资诈骗案 2012年,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精心组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破获了以被告人戴某某为首的特大集资诈骗犯罪集团。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份开始,被告人戴某某、梁某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谎称该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工业园有150亩地及污水处理项目需要启动资金,以“集资”总金额的15%作为回报,指使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等人在我市多地设点,雇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洪某某等人为“业务员”专门在退休老年人中以相互介绍的方式“拉人头”到“办事处”“听课”宣传,吸引退休老年人参与“集资”。具体“集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以11000元为一份,上不封顶但不能少于一份,每16周为一个周期,每周归还880元本息,16周后本息全部还完,经计算月息超过7%。另一种方案是“集资”110000元以上,以此为一份计算,32周后一次性还本付息300000元,经计算利息高达172%。该案发生仅四个多月,在南昌地区涉及集资人员高达655人,给被害人造成3892.3759万元的损失。经公安调查,该案是一起经过精心组织策划、有着严密犯罪组织、受害人

涉及南昌、武汉、南京、浙江等地的特大集资诈骗集团犯罪案件,涉及全国882名群众,集资金额高达7290.86万元,造成损失5574.0001万元。 【案件查处】 为尽早消除这个不稳定因素的“苗头”,西湖分局经侦大队于2012年2月28日对这个所谓的“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办事处”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大量犯罪证据。西湖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连续作战,历时三个多月,成功抓获主要被告人戴某某等7人,暂扣、冻结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2014年10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梁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2016年2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充对戴某某集资诈骗案浙江部分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与前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风险警示】 从该起集资诈骗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以外地甚至香港公司驻南昌公司的名义出现,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给人造成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 二是打着投资开发高科技或者投资外地项目的旗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开设讲座、组织聚餐、旅游等活动进行宣

XXXX村镇银行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实施方案

XXXX村镇银行 2018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 XX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全县 2018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的通知》(X 处非发 [2018]3 号)要 求,结合行内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活动意义 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 XX XX村镇银行 2018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以下简称“活动”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防范意 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违法性,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蔓 延的势头。 :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统筹策划、协调安排、指挥调度,成员如下: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统筹和协调,掌握工作进度,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1

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客户部、营业部、计划财务部、稽核保卫部、信贷业务 部及里村支行为本次活动配合部门。 四、活动名称 XX XX 村镇银行 2018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五、活 动主题 打击非法集资,保障经济秩序,共建和谐三晋。六、宣 传重点 (一)加强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的宣传力度,重 点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 点提示。 (二)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群体进行重点宣 传。 (三)在农村等区域加大宣传力度。 (四)推广“ XX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不断充实和 扩展宣传队伍。 六、宣传形式 (一)在营业大厅摆放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 (二)在营业场所通过 LED游走字幕及电子显示屏展示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向客户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提示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消费者防止上当受骗。 (三)充分利用本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交产品开展非法 集资知识宣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覆盖 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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