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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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3年度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

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

以及竞争未能上岗者其待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执行以前公司内退办法。

三、自动辞职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能在公司本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包括原在EEC 和多经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能在公司竞争上岗的人员)另求发展空间。自主择业或自行创业将有利于施展个人才华,增加收入,为社会做出贡献,也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十二条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选择自动辞职时,公司将予以一定的经济上的

支持和补偿。

第十三条参加公司竞聘上岗未被录用的员工均可申请自动辞职。

第十四条员工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辞职申请表》;

(2)

(3)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4)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

续。

第十五条辞职后果及补偿

(1)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即解除了与公司的任用关系。不再具有

二滩公司员工的身份,也不再享有二滩公司员工的各项权利,辞

职申请被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

(2)《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及审批材料放入

本人档案,存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3)为使辞职人员保持社会保险缴纳的连续性,辞职人员可以委托人

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继续投缴社会保险事宜;

(4)辞职人员按下列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 一次性离职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 一次性的自谋职业补助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以上两项费用合计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 父母抚养金

截至2002年12月31日,以户口簿为准,自动辞职人员的父母(直系)任何一方满65周岁的,辞职员工享受1万元父母抚养金。

? 子女教育津贴

截至2002年12月31日,自动辞职人员有子女(直系)升入高中的,每位子女享受1万元

子女教育津贴。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公司按照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以2001年成都市职工平均收入为标准,为辞职员工支付医疗、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并购买xxxx保险公司xxxx商业医疗保险。

(5)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外,辞职人员享受的补偿费以现金形式一

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6)

(7)辞职人员不享受失业救济待遇。辞职人员在被批准辞职后,其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原劳动合同双方均不再负有对对方的任何

权利、义务或其它利益主张。

四、离岗学习

第十六条在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找到适合岗位的二滩公司职工,本人有志于深造者,可以选择参加离岗学习。

第十七条离岗学习职工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

(2)35岁以下;

(3)选择的学习方向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如工程硕士、MBA(工商管

理硕士)、PMP(项目管理)、MPA(公共管理硕士)等;

(4)通过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离岗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双方签订《离岗学习协议书》,详细规定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学习成绩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对不参加竞聘上岗,又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职工不得参加离岗学习。

第二十条离岗学习期间的待遇

(1)离岗学习职工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和奖金,改发学习津贴每

月1200元;

(2)学习期间享受除补充养老保险外的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收

入计算,由二滩公司负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培训津贴

时扣除。

(3)学习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培训费用是指国家教委规定收取的有支付凭证的直接费用,不

篇二: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

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男职工年满50 周岁,女职工年满45 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 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以及竞争未能上岗者其待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执行以前公司内退办法。

三、自动辞职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能在公司本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包括原在eec 和多经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能在公司竞争上岗的人员)另求发展空间。自主择业或自行创业将有利于施展个人才华,增加收入,为社会做出贡献,也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十二条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选择自动辞职时,公司将予以一定的经济上的支持和补偿。第十三条参加公司竞聘上岗未被录用的员工均可申请自动辞职。

第十四条员工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

(2)(3)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

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4)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辞职后果及补偿

(1)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即解除了与公司的任用关系。不再具有二滩公司员工的身份,也不再享有二滩公司员工的各项权利,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2)《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及审批材料放入本人档案,存入成

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3)为使辞职人员保持社会保险缴纳的连续性,辞职人员可以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继续投缴社会保险事宜;

(4)辞职人员按下列标准给予经济补偿:一次性离职费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 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 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篇三:XX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

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以及竞争未能上岗者其待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执行以前公司内退办法。

三、自动辞职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能在公司本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包括原在EEC 和多经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能在公司竞争上岗的人员)另求发展空间。自主择业或自行创业将有利于施展个人才华,增加收入,为社会做出贡献,也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十二条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选择自动辞职时,公司将予以一定的经济上的

支持和补偿。

第十三条参加公司竞聘上岗未被录用的员工均可申请自动辞职。

第十四条员工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辞职申请表》;

(2)

(3)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4)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

续。

第十五条辞职后果及补偿

(1)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即解除了与公司的任用关系。不再具有

二滩公司员工的身份,也不再享有二滩公司员工的各项权利,辞

职申请被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

(2)《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及审批材料放入

本人档案,存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3)为使辞职人员保持社会保险缴纳的连续性,辞职人员可以委托人

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继续投缴社会保险事宜;

(4)辞职人员按下列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 一次性离职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 一次性的自谋职业补助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以上两项费用合计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 父母抚养金

截至2002年12月31日,以户口簿为准,自动辞职人员的父母(直系)任何一方满65周岁的,辞职员工享受1万元父母抚养金。

? 子女教育津贴

截至2002年12月31日,自动辞职人员有子女(直系)升入高中的,每位子女享受1万元子女教育津贴。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公司按照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以2001年成都市职工平均收入为标准,为辞职员工支付医疗、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并购买xxxx保险公司xxxx商业医疗保险。

(5)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外,辞职人员享受的补偿费以现金形式一

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6)

(7)辞职人员不享受失业救济待遇。辞职人员在被批准辞职后,其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原劳动合同双方均不再负有对对方的任何

权利、义务或其它利益主张。

四、离岗学习

第十六条在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找到适合岗位的二滩公司职工,本人有志于深造者,可以选择参加离岗学习。

第十七条离岗学习职工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

(2)35岁以下;

(3)选择的学习方向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如工程硕士、MBA(工商管

理硕士)、PMP(项目管理)、MPA(公共管理硕士)等;

(4)通过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离岗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双方签订《离岗学习协议书》,详细规定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学习成绩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对不参加竞聘上岗,又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职工不得参加离岗学习。

第二十条离岗学习期间的待遇

(1)离岗学习职工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和奖金,改发学习津贴每

月1200元;

(2)学习期间享受除补充养老保险外的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收

入计算,由二滩公司负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培训津贴

时扣除。

(3)学习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培训费用是指国家教委规定收取的有支付凭证的直接费用,不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实行管办分离。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合,中央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统筹台港澳事务工作。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工作。 7.中央组织部(加挂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增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联系和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工作部门。调整职能,为充分发挥“党管干部”的组织作用,发挥党委组织部门在管理重要干部、重要岗位人才的组织优势。副主任科员及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 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

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公司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共6篇)

篇一:水矿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水矿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责权明确、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企业管理体系,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集团公司决定进一步深化公司机构改革。 一、机构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整合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公司治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理顺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按照保持动态原则,进一步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不断改进调整优化组织机构,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不再保留的有4个部门机构 1、发展策划部 2、计划投资部 3、煤质管理部 4、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二)新组建的有1个部门机构 成立公司环保与综合利用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宏观管理、选煤业务管理、公司煤质化验中心的管理等工作。 (三)调整管理职能及业务的部门和单位 1、加强董事会办公室职能作用。承担原发展策划部承担的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国家产业政策研究、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能。负责企业对外参股公司推荐、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人员的管理工作。 2、将公司督查办职能由公司办公室划转到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增强督查办职能作用。 3、增加企业管理部管理职能。增加原计划投资部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决算审批工作,负责国债等专项工程的计划统计工作,负责企业短期计划编制、统计、工程造价管理、消耗定额管理等计划管理职能。增加原精细化办公室承担的企业精细化管理等有关工作。将工资核算业务划转到人力资源部。 4、将资产管理部职能划入财务部。履行企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企业上市等职能。增加原计划投资部项目立项、投资管理、投资分析等管理职能。 5、增加生产管理部管理职能。增加原计划投资部生产计划、维简计划的管理职能,主持矿建等工程项目预算审批等工作。增加矿井煤质管理职能。 6、增加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增加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职能。 7、增加人力资源部管理职能。增加原由企管部负责的工资核算职能。 8、将生产调度、电力调度、运销调度合并,统称公司调度室,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机电管理部负责电力调度业务指导工作,运销公司负责运销调度的业务指导工作。 9、进一步完善运销公司统一收购制度,由运销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所有煤炭外销业务。将原煤质管理部商品煤煤质管理及各验收站的管理划归运销公司。 10、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新矿区矿建工程及土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并负责主持土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工作。 三、有关二级单位机构改革任务 (一)不再保留的有2个二级单位 1、不再保留天信公司二级单位建制。将天信公司华强建筑公司和筹建砖场划到建业公司;将天信公司煤焦公司、商贸公司划归运销公司管理;将天信公司大修厂、印刷厂、劳保厂、阳光假日旅行社等业务由群联公司承包经营;由建安综合管理处接收物管公司、离退休职工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文件 通政发…2009?30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为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现就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设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以推进“创意通州、活力通州、和谐通州”建设为着眼点,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提供体制机制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区政府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2.积极探索,改革创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努力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创新体制机制上来,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改革路子。 3.因地制宜,科学发展。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功能定位出发,既注意与市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建立与市政府组织框架大体协调的行政组织体系,又注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4.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按照北京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把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着眼长远,坚持改革方向,又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 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 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 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 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 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 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 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 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4、外派期满后,集团视工作需要决定外派人员是否回归原单位工作,若需继续留守外派单位,则相应的劳动关系转入外派地公司,工资福利按外派地公司标准执行,但相关外派津贴自劳动关系转入之日起取消。 5、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2020年机构改革方案

2020年机构改革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范文WTT整理了各类策划方案,可以顶部搜索栏中找到您需要的,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篇一:2020薪资改革方案(草案) 薪酬改革方案( 草案 ) 批准:审核:编制:人力行政部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薪酬改革方案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薪资待遇一、试用期员工待遇:1、新进员工试用期为2--3个月,不合格者可延长1个月试用时间,待遇按试用期标准结算,如再无法通过考核则予以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2、新进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且应承担工作中应尽的责任。 3、5日(含)以前新进的职员按一个月工龄计算,超过5日的则当月不计算工龄。 4、试用期转正流程(见升迁培训流程)。

二、正式员工待遇:1、本薪资制度遵照《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以“按劳分配”的方式并根据职责轻重、技能要求等制定各种工资等级。2、薪资结构:(见下表) 3、正式员工薪资:职员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社保+工龄+全勤+学历及技能津贴+生日礼金+其它)注:以上待遇结构图根据岗位选择薪资结构4、公司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统一发放上月度工资,以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5、主管级(含)以上人员不享有全勤奖。第二节薪资待遇构成薪资构成:职员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社保+工龄+全勤+学历及技能津贴+生日礼金+其它)一、薪资构成说明1、基本薪资: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广州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月(公司的基本工资等同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同时调整)。 2、岗位薪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及岗位要求,在员工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达到岗位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公司发放岗位工资。因岗位责任、管理幅度、任务量、工作难度、工作环境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状况的不同和区别,岗位工资也会有所区别。员工因脱岗、离岗或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责任,未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未能达到岗位要求时,根据岗位标准经考核将酌情扣除直至全部扣除岗位工资。尤其是管理人员不到位、出现失职、所属部门或人员出现问题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外派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一年的; (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动、调剂的; (三)夫妻两地分居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二)负责外派人员范围的确认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落实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外派人员享受相关福利的各种台帐。 第三章生活补贴 第六条生活补贴是考虑外派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家庭照顾不周,而发给外派人员的一种补贴。 第七条筹备建设期标准 在筹备建设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10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20元/工作日计发。 第八条生产经营期标准 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8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15元/工作日计发。 第九条外派人员生活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四章休假待遇 第十条外派人员不能利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一个晚上或半个白天的,可按如下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 (一)每满三个月可探望配偶一次,每次6天,往返路费凭票比照《差旅费管理规定》

3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人员外派管理,明确财务一体化管理后外派财务人员的产生、外派、轮岗、职责及权利,规范外派财务人员的流动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1.外派:指按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经公司领导同意,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向 各下属子公司及其它需要实施财务统一管理的经营单位派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务的行为; 2.财务外派人员:指按照公司规定,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在一 定时间内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该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 务的公司员工。 三、职责 1.财务管理部职责 1.1 负责财务外派人员管理,监督管理财务外派人员日常工作; 1.2 制定和落实财务外派人员各项管理政策和规范; 1.3 协调人力资源部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安排财务外派人员竞聘工作,审核财务外 派人员任职资格、安排外派人员轮岗调动、协助办理外派、外派期间工作调 动、结束外派手续; 1.4 协助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财务外派人员职能管理; 1.5 记录子公司相关财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对外派人员的考核依据; 1.6 培训子公司财务人员,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的开展。 2.人力资源部职责 2.1按照公司规定和财务管理部的要求组织财务外派人员竞聘、资格审核、外 派信息发布、轮岗等工作; 2.2协助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日常的外派财务人员管理; 2.3协助财务管理部建立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体系与业绩记录档案; 2.4协助财务管理部制定外派财务人员的薪资管理和职称管理有关实施细则。 四、外派人员的管理 1.外派资格

1.1 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富有工作热情,坚守诚信准则,将公司利益放在 第一位,勇于承担责任。 1.2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在集团公司至少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1.3 近两次半年考核记录良好(考核等级“A”及其以上)。 1.4 职称和技能认证等级达到外派财务人员的最低要求,即具备集团公司业务中 级职称,并达到财务专业技能认证3级以上的水平。 1.4 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至少在其中一方面有比较全面的职业技能与较深厚的专业功底。 1.5 具备较强的统筹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 1.6 因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处人员,不得担任财务外派人员。 2.工作职责 2.1 工作定位: 2.1.1 外派财务人员在各子公司负责管理其财务体系工作,属子公司经营管 理核心层成员,全面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直接向子公司总经理负责; 2.1.2 具体管理职能包括对子公司财务体系人员的管理管理、业务规划与开 展、组织架构管理等; 2.1.3 外派人员在子公司工作一年后,由财务管理部按照外派财务人员的职 称、资历、能力、业绩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向子公 司董事会推荐其担任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2.2 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子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和支持子公司经营决策,构建 和规范子公司内控流程,贯彻和执行集团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的管理要求; 2.3 负责对象: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监事会、集团公司财务管 理部部长; 2.4 报告对象与内容: 2.4.1 定期向子公司总经理做业务决策支持汇报; 2.4.2 定期向子公司董事会提供财务数据和财务分析报告; 2.4.3 定期接受子公司监事会工作检查; 2.4.4 定期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提交财务报表和工作汇报。 2.5 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建议和决策支持。根据子公司短、中、 长期经营计划,组织编制相应的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并监督执行;

2020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2020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具体改革方案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

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 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 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 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 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 院组成部门。 (七)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 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 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 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 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月16日正式公布。经调整,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8个。 (一)组成部门 保留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骉文史馆骍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留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

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移民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均为副厅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组建省能源局,保留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均为副厅级,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保留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仍由省司法厅管理。 (五)其他机构 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由正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农业厅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据悉,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机构37个,合计89个。本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共13个,变动面占14.6%。改革后,减少了正厅级单位3个,副厅级单位1个,调整了3个单位的级别。

二滩水电开发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的请示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的请示 王文泽董事长: 根据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精神的要求,公司于2002年8月开始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方案设计,聘请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担任咨询专家。经过公司上下和咨询专家两个多月的工作,已经完成《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计方案(草案)》,并制定了《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送审稿)》和《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改革员工分流安置办法(送审稿)》等相应的配套办法。 现呈上请审阅。如无不妥,请批准实施。 附件: 一、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二、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计方案(草案) 三、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送审稿)

抄报:孙中弼常务副董事长,宋伍生副董事长

附件一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一、概况 2002年7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明确了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公司新经营层班子同时到任。根据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公司把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放在首要位置。8月初成立改革研究小组,由总经理陈云华任组长。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办法,公司决定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作为咨询专家进行公司组织机构改革和配套方案的设计。9月18日公司组织机构改革项目正式启动,北大纵横项目组5人进驻公司。第一阶段是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10月11日北大纵横给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做了咨询诊断报告。第二阶段是组织机构方案设计和拟订竞聘上岗和分流安置办法,11月11日公布了初步方案,目前正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第三阶段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设计。 聘请咨询公司参与公司改革的决策是十分正确和重要的。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北大纵横作为国内一家著名的咨询公司,其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无庸质疑。避免了二滩公司内部存在的各种矛盾和人事纠葛,对稳定公司内部职工情绪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起到了极好的作用。 第二、北大纵横表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准。他们的分析和结论以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为依据,而且有一套专业化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通过对员工的不署名问卷调查和覆盖面很广的个别访谈,利用他们拥有的案例库和资料库,使他们的意见、看法和方案比较具有说服力。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X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MHKG-RL-ZD-007) 2.目的 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4.术语和定义 无 5.职责 5.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 5.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 5.1.2.推荐外派人员 5.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5.2.集团人力资源部 5.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5.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 5.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5.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 5.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 5.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 5.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 5.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 5.4.1.推荐外派人员 5.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5.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 5.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5.5.集团总裁 5.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 5.5.2.对外派人员提名 5.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6.程序和内容 6.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 6.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 6.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XXX事业; 6.1.1.2.服从XXX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 6.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6.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工商局区县局机构改革情况汇报-精选模板

工商局区县局机构改革情况汇报 工商局区县局机构改革情况汇报 ××市工商系统区县局新一轮机构改革在××市工商局“三定”规定框架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各区县局的主要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重新明确和核定,进一步理顺了区县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调整了区县局的机构设置,工商所数量从××个减少至××个,基本建立了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现了机构改革的预期目标。主要采取了三项举措: 一、精心准备,夯实机构改革的工作基础 一是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做好工作准备。××市工商局组成××个调研组实地走访区县局××个,基层工商所××个,召开片区会*个,涉及范围涵盖××个区县局,先后听取了××*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名科所长、××余名工商所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基本摸清了机构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情况和问题,形成了近2万字的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二是通过干部调整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机构改革中,对××个区县局××名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其中提拔干部××名,平级交流、转任、改任××名。调整过程突出体现“三公三意三匹配”的要求,共有××名基层干部参本文:://加民主推荐和测评,××*人次参加个别谈话考察,对××个区县局民主推荐靠前的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并首次以密函形式将得票情况告知干部本人。提拔使用的××名干部全部从各区县局后备干部中产生。三是通过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深化干部认识。及时召开区县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下发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程序环节和工作要求,为区县局开展机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二、精心谋划,突出机构改革的核心内容 一是谋划了区县局新的职能定位。新“三定”突出了区县局职能职责表述的统一性,做到内容完全一致、表述全部统一;坚持了职责内容的法定性,实现了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职能的全到位、不越位;坚持了职能分配的效能性,明确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总局、市局授权下放给区县局的各类职责权限。二是谋划了区县局新的机构布局。根据各单位人员、规模大小,明确了内设机构数量,提出了内设机构的整合原则和名称规范,对国有资产管理、12315以及信息中心等业务进行了明确归位。参照××市执法局模式,在各区县局成立了经济检查执法支(大)队。按照“精局强所”的思路,对少数布局设置明显不合理、已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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