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办学校名称核准书

合肥市民办学校名称核准书
合肥市民办学校名称核准书

合肥市民办教育机构

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办学名称:

学校校址:

填表日期:

合肥市申报设立民办学校

材料一览表

序号材料名称纸张

型号

页数份数收检人

1民办学校举办者资格审

查表

A4

①自然人身份证

复印件

②自然人政审材

③自然人健康证

明材料

④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

⑤法人单位基本

情况简介

⑥法人单位最近年度财务报表

⑦其它

2民办学校名称核

准书

A41

3申请设立民办学

校报告书

A4

4投入拟举办的民办学校的资产验

资报告

5办学章程A4

6

①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备案登记表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身份证

复印件

③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政审材

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健康证

明材料

④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教育经历证明材料⑤董事会(理事会)成员个人简

其它

7

学校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表

①拟任人身份证

复印件

②拟任人政审材

③拟任人健康证明材料

8

民办学校校长任

职核准表

①拟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拟任人政审材

③拟任人健康证

明材料

④拟任人学历证

书复印书

⑤拟任人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⑥其它

9学校教职员工简明登记表

①拟聘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人一张)

②拟聘教职工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人一张)③拟聘教职工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人一张)

④其它

10学校土地房屋基本情况登记表①学校用地证明

复印件

②学校房产证明

复印件

③学校平面图

④学校校舍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其它

11学校设施设备简明登记表

12学校图书软件资料简明登记表

13学校设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4申请设立联系办

法简表

注:以上样本附后(A4纸,一式四份)

合肥市民办学校申请设立简明登记表填表人:年月日

学校名称

办学目标

举办者

名称与住

办学类型办学范围

办学层次办学规模

学校住址邮政编码

决策机构

名称

成员

名单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法定代表

人校长

财务负责

人会计

内设机构

教职工数总共教职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专职工

数人

投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学校占地面积自有

方米

方米

租用

方米

方米

建筑总面积自有

方米

方米

租用

方米

方米

实验装备情况

图书资料图书册,杂志报刊份,音像资料盘

(盒)

申办联系

人姓名住址电话姓名住址电话

申办法人

及公民个人意见

签名(公章)

合肥市民办学校举办者资格审查表填表人:年月日

举办者简明情况登记

法人名称

或自然人姓名性质

法人资格证件

编号或身份证

号码

住址

法定

代表

联系电话举办者资格审查结论

经审查,以上成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要求,可以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特此认定。

审查人:

年月日

附件: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自然人政审材料

③自然人健康证明材料④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⑤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简介⑥法人单位最近年度财务报表

合肥市民办学校名称核准书填表人:年月日

拟用名

备用名

拟办学校简况

学校类型办学层

办学范围

办学规模学校地

申办人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

联系电

通讯地

邮政编码

办学拟投入资本

投入资

拟投入资本折合人民币约万元(¥)

举办者(签名盖章)投资额(万元)投入比例

(%)

名称核准通知经审查,同意等使用名称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凭本名称核准书到银行开具临时账户,到验资机构办理进行验资,不得以此名称开展

一切办学活动。

本名称核准书有效期为三个月。

审查机关:

年月日

此表无附件

合肥市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备案表填表人:年月日

决策机构名称组成人员人数

决策机构负责

决策机构成员简况

姓名性

民族

住址

健康

状况

从教

年限

联系

电话

(近期集体照片粘贴处)

此表附件:①董事会(理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政审材料③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健康证明材料④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教育经历证明材料⑤董事会(理事会)成员个人简历

合肥市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审核表

填表人: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 年龄 党派 户籍地 籍贯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特长

何年何月至何年

在何地

担任何种

曾任职务

何月工作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党派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意见申报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审批

机关

核准

意见申报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此表附件:①拟任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拟任人员政审材料;③拟任人员健康证明材料。

合肥市民办幼儿园园长核准审核表

填表人: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 年龄 党派 户籍地 籍贯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特长

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

何月

在何地担任何种

工作

曾任职务

称谓

姓名

年龄

党派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申报意见申报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审批

机关

核准

意见申报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此表附件:①拟任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拟任人员政审材料;③拟任人员健康证明材料。

合肥市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表招生学校(培

训中心、培训

部等)全称

性质

(社会力量力学许可证)号

码负责人及电话

报名地点

授课、实习地

刊播报纸、电

台、电视台名

广告(简章)

内容

见下面,应写出全部文字,写不完可另附纸

业审

务查

主意

管见

审查机关(签章)

年月日合理

肥办

市公

社室

会备

力案

量审

办核

学意

管见

审查机关(签章)

年月日

广告编号备案

刊播

有效

经办审核

注:1、本表一式数份(A4):广告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和审批机关各一份;

2、超过有效期或自行涂改的广告均不得刊播、发布;

3、招生学校(培训中心、培训部)在本表右上角盖章。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所需材料

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有合格的教师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 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 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附件:筹设批准书 ——————: 你(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关于筹设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的申请书》收悉,经审查,你(你单位)申请筹设的学校(教育机构)符合我市教育发展规划的 需求,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你(你单位“)筹设——————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地址为————筹设期为——年 望你们在筹设期内,按照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认真做好筹设的各项工作,待学校幼儿园具备办学办园条件,达到设置标准时,及时向我局提出 设立申请,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申请书讲课稿

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申请书 宾阳县教育局: 我是申请人李四年龄42 性别联系电话2828169 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 住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23号邮政编码 申请事项民办学校筹设 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我个人出资筹设学校,为教育事业作贡献。学校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23号,学校占地面积400㎡,建筑面积 400 ㎡,户外运动场地㎡,招生对象为岁——岁健康儿童;拟筹设规模为班,拟招收幼儿总人数人。请予以审批。 申请人(签名/签章) 年月日 注:申请人是个人的,“法人代表”和“职务”栏不填。

宾阳县民办培训学校审批表 栏不填。 宾阳县民办培训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鉴定表

举办者(个人)与法定代表人同一的,只对法定代表人鉴定; 2、社会组织举办的,对学校法定代表人鉴定; 3、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权力、民事行为能力、思想品德及业务情况。 办学许可申请书 (个人申请办学)

宾阳县教育局: 我是申请人×××,男(女),××岁,联系电话×××××,住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个人出资举办南宁市宾阳县×××(中学、小学、培训学校),为社会培养人才。学校地址:宾阳县xx镇××路××号,学校规模为××个班,属文化非学历教育培训;开设××、××等××项培训,招生对象为×—×岁的××。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聘任制,依照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章程,推定×××同志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经筹设阶段,已具备办学条件,请予以审批。 申请人:(手写签名/盖章) 年月日

民办学校的申请报告三篇

民办学校的申请报告三篇 篇一:民办学校的申请报告 xxx教育局,xxx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xxx拟申请筹办xxxx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开始兴起并蓬勃发展,国家对民办教育也采取了政策扶持,开辟多种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理(试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全球化对人才的需求,为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决定举办一所民办学校,让xxxxxxx居住的外来工随迁子弟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服务。 二、举办者概况 xxx,男,xx岁。xxxxxxx人。一贯热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在广州xxxxxxx 等地都办有多所学校,有丰富的办学经验。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四、办学目标 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附设幼儿园) 五、办学规模 计划开设xx个标准教学班(中学x个班,小学xx个班)。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 层次:小学教育、初中教育。 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 招生范围:周边居住的外来工随迁子弟。 招生对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 拟开学时间:20xx年x月x日。 八、办学条件 资金:xxx先生经过了多年创业,积累了资金,而且具有融资的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做保证,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条件。 人才:学校将向社会招聘有国家认定相关学历和教师资格的、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并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有擅长筹备学校的创业人员,有擅长精细管理的管理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 受理范围 区管权限内民办学校(含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或设立审批 责任股室 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办事流程 提交申请-→窗口初审-→受理-→审核(含专家现场评议)-→补充资料(若有缺误)-→公示-→发文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11-17条 申报材料 A.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拟办学场地房地产权证或土地建设规划有效证明。 B.经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筹设批复。 2.筹设情况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证明。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并附成员签名以及个人简历表(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关于学校设立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参与并签名确认)。 5.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1式2份)。(表中所附材料同C中第7点所要求) 6.其他需提供文件: ①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楼宇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以及以教育教学为用途的办学场所内部装修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和装修平面图。 ②如有食堂,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 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证明等。 C.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服务指南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服务 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5号)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四、受理机构 滨江区教育局 五、决定机构 滨江区教育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三)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八、禁止性要求 (一)国家机构、国家财政性经费不能举办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二)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三)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四)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1楼G3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受理和审查→送达许可决定书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行政许可筹设批准书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一、审批范围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 二、审批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当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4、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学校理(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理(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6、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所开设的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并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的任教条件。 9、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 10、有规范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明确的培养目标、培训对象,有教学、资产财务和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 11、举办者应当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法人单位担保。学校的举办者不能作为担保单位。 三、审批流程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中,市内四区民办学校的审批与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五市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审批与管理。 市内四区民办学校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从市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号窗口)领取或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66948199.html,)选择下载审批表、章程(样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 2、申请人向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 (4)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举办者: 姓名(名称): 住址(地址):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太原市教育局印制 说明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对所列项目要认真填报,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二)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附A4纸; (三)本表一式两份,复制无效; (四)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训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并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一)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章程中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1)民办学校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形式等; (3)内部管理体制(含: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产生、组成、权限、任期等); (4)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5)经费筹措方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6)章程修改程序; (7)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的性质、合理回报的取得方式; (8)学校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会计资格证书等)。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举办者是多个主体的,应当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资产的投入方式、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关系等。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各项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外的规定材料。 举办者为单位的填写:

最新版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报告

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报告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 _________: 我们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____________颁发的筹设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批准书。经过____________的筹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筹设工作。现已具备办学条件,达到了设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 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签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附: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有关材料。 3.资金、校产方面的有关材料。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申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申办单位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申办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注:1、多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并将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须将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填写说明: 1、本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的必列内容,学校可在此文本所示的框架内列入自定条款,但不得与必列条款有悖。 2、“〔〕”内的文字是所在条款的注释内容或章程的制定要求,在章程的正式文本中不应书写。 3、“”是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而定的内容,章程的正式文本中应填入的内容,应去掉下划线。 4、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设理事会。设理事会的学校的章程应将此范本中“董事”字样的文字的改为“理事”。

职业培训学校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间组织管理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1.办理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②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职教科、基教科审核办学必要性,人事科审核师资配备,计财科审核办学资金,职教科进行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受理筹设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申请筹设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的,县局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同意筹设的,根据类别分别由市、县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 2.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3.办理时限 30天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程序 1.办理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筹设批准书。②筹设情况报告。③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⑤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⑥县教育局对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民办学校的审核意见。 (2)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中、初教科审核办学必要性,人事科审核师资配备,计财科审核办学资金,职社科进行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受理正式设立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根据类别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2.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3.办理时限 3个月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程序 1.办理程序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的有关规定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筹设 办理流程:申办报告→到桂城教育组加具意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由教育局发给“筹设批准书”或批复文件。 提交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学校办学方案、发展规划及有关的建设计划; 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6、联合办学的另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二、办学登记 办理流程:基础教育科领取“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当地教育组加具意见→基础教育科办理“办学许可证”→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提交材料: 1、筹设批准书(或批复文件); 2、筹设情况报告; 3、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4、验资报告; 5、校长、财务专职人员的上岗证; 6、计划教师工资表。 7、收费预算表 8、消防、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许可证。 9、“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10、“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内所列的附件材料。 三、“办学许可证”的办证费用:500元。 四、民办学校申请办学的程序 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办学申请;办学规模、设想;投入的预算;建筑图纸;举办人的资格;教师工资;收费预算等一式三份。 领取同意筹办的文件 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办材料见附件 (实地勘察、核实)

领取批准办学的文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政局(办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雕刻公章 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物价局(办收费许可证) 地税局、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正式的行政票据 劳动局(劳动用工证、投保)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书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书 申办者:__________ 申办学校名称:_________ 申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1、2、3)。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

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申办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者留底,一份交审批机关报批。 关于学校的申办报告 九江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 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长沙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例。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申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教育培训学校者,向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在长沙市城区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县(市)内向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者,向市教育局申请,由省政府审批。? 二、申办学校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冠以与审批机关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学校名称,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 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 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法人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 (8)章程修改程序。? 7、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0、学校校舍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分步提交下列材料。? 1、第一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本办法三1、 2、 3、4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成都市民办学校申请材料范本及表格

成都市民办学校 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目录: I、书面申请书(镇、街道签字) 2、成都市民办学校申报表 3、办学章程 4、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5、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6、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 7、拟任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 8、拟任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 9、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 10、拟聘主要行政负责人登记表 II、拟聘教师登记表 12、专业设置教学计划 13、有关办学资产、资金来源证明 14、房屋安全质量鉴定书 15、消防意见书

成都市民办学校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学校名称须表明行政区域、类别、层次 2、申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填写主要专业”一项。

必要性(社会需求;国内、省内同类学校和专业现状)可行性(办学需具备的人、财、物条件,已有办学条件)

续表

XXXXXXXX 章程 (范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法定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 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性质(载明: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四条 办学宗旨(载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遵守道德风尚;办学的目的及培养目标) 第五条 举办者(载明:具体举办单位或个人、举办者对学校应有的权力、应尽 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接受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六条 校址(XX 省XX 市(区、县)XX 街XX 号)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月曰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三)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申报材料: 一、基本情形(非营利性学校) 1、民办学校筹设审批表(纸质原件一份,必要); 2、筹设申请报告(纸质原件一份,必要); 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 4、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5、法人举办者的资金证明或个人举办者的存款证明(纸质原件一份,必要,现场提供); 6、土地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现场提供); 7、房屋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现场提供); 8、房屋租赁合同意向书(纸质复印件件一份,非必要); 9、联合办学协议(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 10、捐赠协议(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 11、名称预登记材料(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 12、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一份,非必要); 1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 二、筹设营利性学校 14、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机构同意投资决议或自然人举办者签名的投资决定证明(纸质原

件一份,必要); 15、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16、举办者的信用状况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17、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18、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人有效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19、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成员有效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20、法人举办者的近2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1、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22、现有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23、现有民办学校的校园土地使用权证(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24、现有民办学校的校舍房屋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25、现有民办学校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5号) 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关于申请筹设,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

关于申请筹设、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 向审批机关提交文件材料、审批权限、收费标准 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筹设批准书; (二) 筹设情况报告; (三)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学许可证;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学校章程。 第十四条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学校设置和配备: 办学办园要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实施条例》等执行。应按《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设置和《中小学仪器设备》、《福建省幼儿园(班)教玩具基本配备目录》进行配备。 四、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权限: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小学、初中的申请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中、职高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五、受理: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六、审批程序: 1、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统一印制的相关表格。 2、按规定准备好所有材料,包括消防部门,有办食堂的,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等送区教育局审核。 3、区教育局在收到举办者按规定提供的所有材料之后,作实地查看,认为符合或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可同意筹建。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

受理机构:市及各县市 区教育局民 管办 办公时间及地址: 工作日市及各 县市区教育局 民管办 联系方式: 服务内容概述:政策法规依据: 事项申办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章程;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和工作人员; (三)有固定的校舍(主要包括: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电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及各种专业教室和适应办学需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设施)。寄宿学校要有符合要求的学生宿舍、食堂及相应设备; (四)有与教学规模相适应的活动场所; (五)有办学启动资金:高中、中等职业学校50万元,初中40万元,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20万元;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八)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认定的主要条件。 办理手续: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联合办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明确各有关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7、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填写《南阳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办事处理流程:(一)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1、申请:举办者按审批权限向办学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申请材料。 2、受理:办学者提交所须全部材料和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要求,视为受理。 3、审查审核: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报告内容和办学场地的详实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核对有效合法证明材料。 4、审批:草拟报告,呈报领导批示;根据领导同意举办意见,正式下发批文。

优秀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报告

优秀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报告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报告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艺森培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艺森培训学校 二、学校地址: 岫岩县岫光小学南侧。 三、举办专业:口才、舞蹈、美术、声乐、书法、科学课等 四、办学性质: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五、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六、办学目标:本学校以幼儿、小学生、初中生为对象,提升学生独立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保卫者,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做出积极贡献。 七、学校主办人情况:韩睿韬,男,27岁,吉林艺术学院毕业。

八、学校办学条件: 校园总面积是一二层楼房和一层楼房共308平,教室6间,桌椅50套,办公桌3套,电脑2台,投影仪1台,DVD一台,监控探头,配有学生展示舞台,图书100本。学校富有现代气息,优雅的课桌,传统的讲台。学校教师5名,有良好的师德品质。学校前期开办资金8万元,属自筹资金。 申请人: XX年4 月25 日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料 【第一部分:民办学校办学申办程序】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办程序 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请筹建的程序 举办者向拟办学校所在镇(办事处)宣教办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筹建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包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三)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租赁教学场地的,应提供租赁意向书复印件; (五)属合作办学的,需提供合作办学协议书,包括:举办者权利

民办学校申请筹设需准备的材料

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设立民办学校分为筹设和设立两个阶段。经评估未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筹设。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投入的办学资金可分期到位,首期达到30%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批准筹设。筹设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筹设期内不得招生。筹设期超过三年仍未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筹设期自行终止。仍要举办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七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申办者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报送以下材料:(一)筹设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建设方案、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办法等; (二)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材料及证明文件; (三)办学资金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四)学校的建设规 划; (五)举办学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审批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未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筹设。筹建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不申报者,自动终止。 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筹设批准书 民办_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筹设批准书 _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培训班)申请办学模板与填写表格模板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学校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学校名称(拟)职务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民族政治面貌 原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何年何时有 何不良记录 原单位对参 加社会办学 意见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各学科教材一览表 学校名称(拟) 什么出版社教材名称主编 何时出版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学校教职工情况表学校名称(拟) 姓名性 别 年 龄 籍贯职 称 学历何时毕业于何 校何专业 参加工 作时间 备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学校基本情况表

办学名称邮政编码 校址电话号码 办学单位办学形式 建校日期招生计划 在校生数学校占地 面积(亩) 财产(万元)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计国有 财产 创办者投 入的财产 办学积累 的财产 捐赠合计自有租用 体育场地(平方米)仪器设备(万元) 图书馆教工阅览室面积 (平方米) 藏书 万册 报刊杂志 种数学生阅览室面积 (平方米) 拟 开 专 业 专业名称学制班级(个)备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新郑市社会力量办学 单位(人)自有财产登记表

学校名称(拟) 物品件数单价金额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关于举办鸿顺教育培训中心的 申请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市实际状况,目前我

市人才较少,学校(培训班)不足,期盼得到教育的学子难以达到自己的学习愿望,为了为我市培养更多的人才,我(我单位)拟在新郑市举办学校(培训机构)。具体情况如下:一、法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男(或女),族,年月日出生,家庭住址在,学校毕业等等有关个人(或单位)情况 二、学校名称 新郑市学校(培训班) 三、办学地址 (学校所在的具体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室数等,并说明是租用的还是自有的场地) 四、招生范围 新郑市辖区内学生(或成人) 五、设置专业及规模 有何专业,拟招生多少班、多少人 六、使用教材及发放证书 七、教学设备 有什么教学设施、图书、仪器等。 八、教师情况 聘用的所有教师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家庭住址、所学专业等)九、规章制度 (学校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情况) 十、活动资金 (自有或筹集的资金情况) 十一、学校管理 (对学校如何进行管理的思路) 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年月日 新郑××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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