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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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

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术语和符号

文书档案(Archives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

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案卷( File )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保管期限( 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归档( 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基本规定

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第 8 号),文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 年、 30 年。

4技术内容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

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

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归档要求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

不得更改)。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

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

本文件。

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归档时间

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于次年上半年内归档。

归档数量

文书档案:底稿 1 份,正本 1 份。

其他材料: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按实际数量归档。

归档移交程序

每年上半年,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按照归档范围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进行分

类、整理和编目。

档案人员对各部门整理的文件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办理归档手续

填写归档清单:按文件排列顺序填写归档清单一式两份。

档案部门同时出具归档证向档案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档案人员验收后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明。

5附录

附录 A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经营管理类)

附录 B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生产管理类)

附录 C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行政管理类)

附录 D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党群管理类)

6引用标准名录

第 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 [2004]4号)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 [1987]27号)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附录 A: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经营管理类)

序号基本范围保管期限1经营决策

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决策、企业改革等文件永久转换经营机制、各项配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示与批复、总结、报告等永久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构成及变更方面的文件永久院务公开文件30 年院长(经理)责任制、任期目标等30 年股东大会文件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 年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报告、声明、决定、决议、通知、名单、议程、报告、讨论永久通过的文件、公告、总结等

监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报告、声明决定、决议等永久股票、股市方面的材料30 年红利分配材料永久2生产经营计划

生产经营计划、总结、报告及计划调整等材料10 年计划任务书或作业计划10 年

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 年3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制度、规定、办法、通知30 年生产、技术、经济统计报告永久企业综合性统计报表及分析材料30 年4财务管理

账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通知30 年财务管理计划、总结10 年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调拨材料30 年生产财务和成本核算永久税务方面的材料永久资金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的材料永久5.资产管理

房产、土地方面的文件

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材料永久房地产的租赁、使用方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30 年职工承租、购置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 年投资项目

投资规划、决策等方面的材料永久投资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材料永久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红利分配材料永久

股权证、转让协议等股权管理方面的材料永久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永久企业的产权变动

产权变动的请示、批复方面的材料永久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的文件永久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等永久资产处置方案、归属方面的材料永久因产权变动所至职工身份变化的材料永久多种经营管理

经营机构的工作计划、汇报、总结30 年内部承包章程、合同、协议30 年经济核算材料永久境外项目管理

境外项目的前期设计、规划、协议、合同等文件永久项目检查、重要的专项报告、审批意见等永久工作总结、计划、业务方面的一般来往函件10 年6设备管理

设备分配计划、记录10 年设备采购、保管

重要设备的采购审批手续、保管及招投标合同、协议、来往函件、总结永久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的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投标、购置,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等一30 年般性文件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台账、统计报表30 年7合同管理

商务合同正本及其补充件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 年客户资信调查材料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8信用管理

企业认证、达标等活动的呈报、审批材料、合格证、资格证书等永久企业形象宣传、展览会文件30 年企业获得的资质、信誉方面的证书及其他奖励永久企业客户资信调查材料30 年

附录 B: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生产管理类)

序号基本范围保管期限1生产管理

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报告30 年生产管理计划的编制、执行及调度工作情况10 年生产管理会议记录30 年生产管理的职责、制度、规程永久生产活动综合分析10 年2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计划、措施、总结10 年质量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条例30 年产品质量检测、化验、试验材料30 年质量异议处理、带有分析及处理材料,质量认证、检查、评比材料30 年产品创优的获奖证书永久质量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质量体系运行及管理文件30 年3“三标”管理

三标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三标体系运行及管理文件30 年三标管理体系认证书等10 年4安全生产

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报、总结、会议纪要等30 年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材料30 年安全教育活动的材料10 年安全生产、消防方面的材料10 年统计报表30 年5科技管理

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总结,科技工作规定等30 年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文件10 年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引进30 年学术论文、考察报告、专题总结30 年统计报表30 年企业标识、商标标识方面的材料永久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申报、证明及管理方面材料永久软件著作权方面的材料

6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规划、计划、总结10 年计量工作管理规定30 年计量设备、仪器、器具资料及定期检查记录10 年计量管理工作方面的材料10 年统计报表永久7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管理的规划、制度、办法、规定30 年

标准化管理计划、总结30 年生产技术规范、企业技术标准、企业工作标准、企业管理标准永久8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计划、总结10 年档案工作统计年报永久档案工作的规划、规定等30 年档案移交清单、销毁清册永久档案利用、开发成果材料30 年9信息化建设

信息工作计划、总结10 年信息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等30 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实施方案、验收报告等永久网络设备的连接、布线图30 年软件开发(引进)申请、审批、计划、合同、评审(鉴定)材料30 年软件有效版本清单10 年

附录 C: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行政管理类)

序号基本范围保管期限1行政事务

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企业应执行的有关文件30 年上级领导视察本企业的题词、指示、讲话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 年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院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永久企业制发的行政决定、通报和签订的行政协议、合同永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材料30 年企业的设立、关、停、并、转及更名、启用与废止印模等方面的文件永久企业文秘、机要、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企业编史修志方面的文件

大事记、机构沿革等永久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30 年收、发文件登记本永久

2安全保卫工作

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企业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10 年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报表等30 年对本企业及职工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奖惩材料及统计报表30 年自然灾害防范、交通管理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文件永久3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管理与协调工作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诉讼和仲裁等文件永久一般法律事务工作文件30 年案件、纠纷及公证事务中结论性材料永久案件、纠纷及公证事务中调查过程形成的文件30 年4审计稽查工作

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企业应贯彻执行的有关审计工作文件30 年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批复等永久审计工作会议记录、纪要、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办法、一般的请示与批复等30 年专项审计通知、报告、批复、评价书(结论)、调查与证明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 年下级单位报送的审计工作文件10 年

5劳动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

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企业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30 年企业制定的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报告、决定等永久内部机构设置、名称更改、组织简则、印信启用和作废、人员编制方面的有关文件永久干部职工的任免与招聘、升降、奖惩、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文件永久人事调动介绍信及存根、工资转移证等30 年老干部、职工离退休、停薪留职、抚恤、剩余人员与复转军人安置等有关材料永久职工名册、劳动人事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及调资方案等永久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规定、统计报表等永久职工奖励、处分工作形成的文件,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文件、医疗、工伤保险、住永久房公积金

劳资纠纷、仲裁方面的文件永久6教育培训工作

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企业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10 年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总结10 年企业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章制度、请求与批复、决定等30 年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统计报表等30 年企业干部职工进修培训名单、合同等30 年7外事工作

发表的公告、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出访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外事活动、出访审批文件30 年出口审批手续、执行日程安排,考察报告等一般性文件30 年

附录 D: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党群管理类)

序号基本范围保管期限1党务工作

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党支部)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永久发言、简报、党委会议记录10 年党务综合性工作

重要专项活动工作报告,重要的调研材料、党务工作大事记永久工作计划、总结10 年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材料10 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

针对本企业重大问题的指示、指批示文件永久对企业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10 年对下属单位关于党务工作请示的批复30 年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条例等30 年2组织工作

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永久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永久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工作的规章制度30 年

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定及通知30 年党费收支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30 年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形成的文件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 年党员统计年报、计划总结、组织发展计划30 年3宣传统战工作

企业宣传统战工作报告、会议纪要、调研、计划、总结材料、各民主党派人员名单登记、活动记录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单位编辑的出版物样本与定稿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 年反映本企业活动的报刊、广播稿30 年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文件(包括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参与、投入的记录;赈灾、扶贫、献血、

拥军优属、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4纪检与监察工作

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决定、通报、通知、会议记录、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违纪案件调查处理材料

重大案件的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等材料永久

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30 年纪检与监察工作统计报表30 年5工会工作

工会工作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记录30 年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永久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 年工会会员名册30 年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职工维权方面的文件30 年女工工作方面的文件、计划生育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30 年工作统计报表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6共青团工作

共青团工作规划、总结30 年团代会、团委(常委、扩大)会会议文件

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永久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 年团员及团组织管理方面的决定、通知、批复30 年

团费收据与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30 年共青团工作统计报表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7民间团体工作

专业学会、协会、群众团体活动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30 年一般的10 年

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博乐市机关事务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 保管期限的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地划分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便于保管利用。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保管期限表。 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单位工作有考察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凡是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有参考利用价值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1、直属级颁发的属本单位主管的业务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针对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列为永久。 2、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列为长期。 3、其它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声像等重要文件材料列为永久。 三、本单位的召开的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专业会议材料。 2、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决定、决议、纪要等重要的声像材料列为永久。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 四、本单位制发的(包括与其它机关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法规性的重要业务总是列为永久。 2、一般性业务问题列长期。

3、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列为短期。 五、代上级机关起草并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 1、重要的法规性的列为长期。 2、其它的列为短期。 六、本单位各种普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综合成果、专题成果、方案、总结、报告列永久。 2、原始记录列为长期。 七、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指示。 1、方针、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列为永久。 2、一般事务性的问题列为短期。 八、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 1、主要职能活动季度和年度以上的重要专题列为永久。 2、各业务科室报送的总结、报告列为长期。 3、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列为长期。 九、本机关计划、规划、控制数字。 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列为永久。 2、季度的、月份的列为长期。 十、本单位的统计报表。 1、汇总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专题列为永久。 2、季度的、月份的列为短期。 十一、本单位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工作条例、人员编制、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列为永久。 十二、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领导人员为永久。 2、本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为长期。 十三、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 1、省级以上列为永久。 2、地、县以一的列为长期。 十四、本单位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永久。 1、影响大、问题严重的列为永久。

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样本)

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样本) 1 本镇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团代会、妇代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长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办理结果,简报,快报长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定期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定期 2 本镇党委、人大主席团、共青团、工会、妇联会议文件材料 2.1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文件、参加人员名册长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定期 3 本镇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长久 4 本镇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长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定期 5 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镇为主办的 5.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长久 5.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定期 5.2本镇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定期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复本定期 6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镇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6.1 重要的长久 6.2 一般的定期 6.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长久 7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7.1 本镇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长久 7.2 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7.2.1 重要业务问题的长久 7.2.2 一般业务问题的定期 7.3 同级或下级单位、部门的来函、请示与本镇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样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样品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 样品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发放号: 编制:尤毅日期: 审核:龙建华日期: 批准:李运明日期: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5日实施日期:2017年03月12日 《改订履历》 版本制定.改订 实施 年月日内容及理由批准审核拟制 制定程序作成 李运明龙建华尤毅实施 实施 发放部门总经理技术中心 物料中心质量管 理部 行政中 心 技术过 程部 市场营销 部 采购供应链车间 份数111

一、目的:为规范样品的管理,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有序进行,确保质量保障溯源,特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合格供应商新送检材料并且未封样的产品进行质量查证、比对参照之用。 三、样品管理及责任划分: 1、检验样品:检验员负责制作, 四、定义: 五、作业规范:

1.样品标签制度:各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根据其所在整批材料或产品的状态,标注品名、规格型号、初物编号等信息,以区别样品的批次及检验状态和结果。 2.建立样品档案:所有样品依据其保存要求,分类登记、建立样品档案,以明确其来源、去向及保存期限等。 3.所有样品由外检组检验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更不许更改其标签或将其带出检验室。 4.检验:由具有检验资格的专职检验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相关项目实施检验,并如实做好检验的原始记录,填写《检验记录单》。 5.开始检验前,做好检验台面及检验员的卫生清洁工作;开封检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原样,不得污染及损毁样品。 6.对样品所进行的每一项比对确认操作,要在其记录中标注。 七、样品管理表单: 1、《样品标示卡》: 2、《样品资料清单》:

(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附件1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

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政办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1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工作中形成的讲话,批示、题词和主要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各种文件材料 1.1.1省部(含)以上的(永久) 1.1.2省部以下的(30年) 1.2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30年) 1.3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3.1针对本机关的(永久) 1.3.2非针对本机关需要本机关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4报刊登载的本乡镇各种材料 1.4.1重要的(永久) 1.4.2一般的(10年) 2.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2.1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2.1.1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代表名单、主席团名单、主席团会议记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决议、选举方案、选举结果、闭幕词、会议的主要照片、录音带各种文件材料(永久) 2.1.2代表登记表、代表发言材料、大会的预备会议材料、会务材料(永久) 2.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2.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2人代会文件材料 2.2.1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表、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主席团名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决议、选举方案、选举结果报告、议案审查委员名单、议案审查报告、闭幕词(永久) 2.2.2代表发言材料、大会代表议案及处理意见(永久) 2.2.3人代会分组讨论记录、会务材料(出席证、代表笺等)(30年) 2.2.4关于成立选举委员会、启用印章、人选的请示、批复、报告、决定、通知、通告(永久)2.2.5代表普选工作总结、报告(永久) 2.2.6选民资格审查呈报表(30年) 2.2.7选区划分及领导小组表(30年) 2.2.8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3.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和民主生活的记录(永久) 2.4党委、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4.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2.4.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2.5党委、政府成员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永久) 2.6党委、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2.7党委、政府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2.7.1年度或全过程的(永久) 2.7.2非年度或阶段性的(10年)

样品管理制度91602

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管理,使产品的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得以实现,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检测样品、原辅料和产品留样、研发样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品管部实验室负责样品的取样、标识、保存、管理。 3.2 相关部门配合品管部的取样工作。 4 制度 4.1 样品种类: 样品种类分检测样品和留存样品两类,其中留存样品包括研发样品。 4.2 取样, 品管部实验室根据检测对象的类别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取样,样品要有代表性。取样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合适的操作方法,以避免污染、破坏、改变样品和取样对象的性质。 4.3 标识 取样后立即进行标识,内容至少包括样品名称、批次、检测项目、取样日期等。根据样品的不同,标识内容适当增加。委托检验的样品,按照安全监控计划的编码方法进行标识。 4.4 取样数量 4.3.1 检测样品根据检测对象,检测项目等要求确定其取样数量。 4.3.2 留存样品: 纸箱、标签、空罐每批留存一个样品。 研发样品全部留样。 成品留样,15173号罐和15153号罐每批留1-2个,9121和9116号罐每批留2-3个,1000ml以下玻璃瓶每批留2-3个。 4.4 样品保存: 4.4.1 检测样品 取样后应立即检测或送检。确实需要暂时保存的,应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应相互污染,也不应受到其他物品的污染。生鲜样品还应保存于冰箱中防止变2015年2月编制

质。 4.4.2 留存样品 留存样品存放于样品室,并做好样品留存记录,成品做《成品留样记录表》,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收存日期等。 样品室内样品的摆放应便于查找。 样品室内保持清洁干燥,有防虫鼠设施。 留存样品的保存期限应至少延迟的该批产品或包含该批物料的产品的保质期。研发样品的保存期应延长,以便于必要时调整保质期。 对于留存的产品,在其留存期内应经常观察其质量情况,如有不正产的变化,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该批产品进行处理或调整产品的保存期。 4.5 样品的传递: 4.5.1 样品由取样人送交实验室应保证样品标识清晰完整。 4.5.2 委托检验的样品由实验室填写《样品送检记录》,记明样品名称、编号、批号、检测项目等内容。 4.6 不合格样品的处理 4.6.1 检查是否检测设备或检测过程产生的偏差,如是,应把设备调整至正常状态,重新检测。如不是,按4.6.2处理。 4.6.2 检测阳性及超标的样品,应及时将检测报告送交相关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可口头通知),对该批产品(或原辅料)进行相应处理,如退换货、返工、报废等。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6.3 检测合格的样品,样品可随之进行处置;检测阳性或超标的样品,在检测报告发出之后1天方能处理样品,微生物超标的在发出检测报告3天后方能处理样品。 4.6.4 每周将阳性和超标结果上报检验检疫局。 5 相关记录 《成品留样记录表》 《送检记录》 2015年2月编制 2015年5月实施

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概念及作用 档案保管期限确实是以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它的要紧作用是鉴定档案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 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 从我国已有的各种档案保管期限表来看,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又称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国家档案事业治理机关编制的,供全国县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文书档案通用的标准和依据。是全国各机关确定一样性档案保管期限的标准和制定其它类型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指南。如国家档案局1987年制定颁发的新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二)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国家档案事业治理机关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鉴定专门性档案时通用的依据和标准。专门档案一样由专用公文转化而来,因其是在一定工作部门和业务范畴,依照专门需要专门使用的公文,因此有其专门性,保管期限与通用保管期限有所差别,特单列出。如1962年、1965年和1984年,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先后共同制定、颁发的《预算会计帐薄、凭证、报表保管、销毁期限一览表》和《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主管领导机关编制的,供同一系统内各机关、单位使用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这种档案保管期限表须通过本部门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要报送国家档案局,抄送各省档案局,如《卫生部门行政、企业系统档案材料保管期限暂行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四)同类型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档案事业治理机关或主管领导机关编制的,是同一类型(如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鉴定档案时通用的依据和标准。如××市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 (五)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各机关依照本机关档案的具体情形编制的,专供本机关鉴定档案时使用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文件保管期限表》。

最新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资料

附件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2.1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2.2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3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2.4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1 职责 3.1.1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1.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3.2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3.3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4.1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2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4.2.1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4.2.2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4.2.3 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4.2.4 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 4.2.5 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2.6 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3 归档要求 4.3.1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4.3.3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4.3.4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3.5 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4.3.6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4.3.7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4.3.8 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样品管理规定整理

样品管理规定整理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 样品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版 本: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 发 放 号: 编制: 尤 毅 日期: 审核: 龙建华 日期: 批准: 李运明 日期: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5日 实施日期:2017年03月12日 《 改订履历 》 发放部门 总经理 技术中心 物料中心 质量管 理部 行政中心 技术过程部 市场营销 部 采购 供应链 车间 份数 1 1 1

一、目的:为规范样品的管理,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有序进行,确保质量保障溯源,特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合格供应商新送检材料并且未封样的产品进行质量查证、比对参照之用。

三、样品管理及责任划分: 1、检验样品:检验员负责制作, 五、作业规范: 1.样品标签制度:各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根据其所在整批材料或产品的状态,标注品名、规格型号、初物编号等信息,以区别样品的批次及检验状态和结果。 2.建立样品档案:所有样品依据其保存要求,分类登记、建立样品档案,以明确其来源、去向及保存期限等。 3.所有样品由外检组检验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更不许更改其标签或将其带出检验室。 4.检验:由具有检验资格的专职检验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相关项目实施检验,并如实做好检验的原始记录,填写《检验记录单》。 5.开始检验前,做好检验台面及检验员的卫生清洁工作;开封检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原样,不得污染及损毁样品。 6.对样品所进行的每一项比对确认操作,要在其记录中标注。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3 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5.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样品管理规定

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 样品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版 本: V0.0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 发 放 号: 编制: 尤 毅 日期:2017.03.05 审核: 龙建华 日期:2017.03.10 批准: 李运明 日期:2017.03.10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5日 实施日期:2017年03月12日 发放部门 总经理 技术中心 物料中心 质量管理部 行政中心 技术过程部 市场营销部 采购 供应链 车间 份数 1 1 1

《改订履历》

一、目的:为规范样品的管理,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有序进行,确保质量保障溯源,特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合格供应商新送检材料并且未封样的产品进行质量查证、比对参照之用。 三、样品管理及责任划分: 1、检验样品:检验员负责制作, 五、作业规范: 1.样品标签制度:各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根据其所在整批材料或产品的状态,标注品名、规格型号、初物编号等信息,以区别样品的批次及检验状态和结果。 2.建立样品档案:所有样品依据其保存要求,分类登记、建立样品档案,以明确其来源、去向及保存期限等。 3.所有样品由外检组检验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更不许更改其标签或将其带出检验室。 4.检验:由具有检验资格的专职检验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相关项目实施检验,并如实做好检验的原始记录,填写《检验记录单》。 5.开始检验前,做好检验台面及检验员的卫生清洁工作;开封检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原样,不得污染及损毁样品。 6.对样品所进行的每一项比对确认操作,要在其记录中标注。

4 供应链管理部封样管理员 5 供应链管理部外检质量工程师 6 供应链管理部封样管理员 七、样品管理表单: 1、《样品标示卡》: 2、《样品资料清单》: 普通采购供方其它合格 供方 委外 供方 存货 编码 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封样数量初物编号 封样 编号 封样日期图号版本常规机型新开发机型 样品工程确认 完成封样检查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附件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样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样件的适用性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自制件、外协(外购)件在设计开发、日常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检验及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合于本公司在新产品开发、工艺变更、日常生产等涉及到的自制、外协(外购)样件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技术部:新品开发中负责组织顾客(主要指**质量部、工艺部)、质量部、各生产车间 等相关部门对自制件及外协件的临时样件、封样样件进行确认制定;在自制件转外协生产过程中配合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 3.2质量部:新品开发中配合技术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配合采购部组织的委外(由自制 转外协)零件进行样件确认制定;配合生产车间及零件供应商对已量产的自制及外协件进行正常的样件更换以及工艺变更后新样件的确认制定;负责对已量产后的外协(外购)样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3.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对正常生产的外协(外购)样件的确认制 定; 3.4各生产车间(包括供应商):负责组织对已量产的自制件进行正常的样件更换、制定; 负责组织工艺变更后对新样件的确认制定;在新品开发中配合技术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对已确认后的样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4 名词解释 临时样件: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工装未完成终验收及正式交付的生产过程中所制定的样件,其质量状态经过迂回工艺后达到让步使用状态。

封样样件:工装达到验收合格状态且连续生产达到一定数量且零件合格率到达要求后所制定的样件。 提样: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装更改、正常样件更换等提交的样件。 5 流程 5.1新产品开发样件管理流程 5.1.1外协(外购)件样件管理流程

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沁水县委党校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了便于我校各科室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局8号令》,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本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

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法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55843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工程人员及品质人员应确定各类样件并保持完好,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及其它过程的样件管理。如标准量块、试验用标准样件等。 3、职责 3.1 样件的确认由质保部和生产部共同确认。 3.2 生产部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质保部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4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1.5在文字文件生效前又必须有文件进行管理时,建立样件文件管理。 4.2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 参考性样件 ①向顾客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如竞争者及行业领先者的产品。 4.2.2 指导性样件 ①颜色样件、纹理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 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 样件的有效期 由于自然原因如温度、湿度、光照和氧化等使得如颜色、镀层、外观以及功能和性能发生变化的样件,特别是作为外观评判依据的样件,生产部人员和质保部人员应确定有效期如下:序号产品类别有效期 1 冲压件、标准件1年 2 塑料件6月 3 橡胶件3月 4.4 样件的确认 4.4.1 颜色样件和纹理样件的确认:生产部根据产品定义确定颜色和纹理样件。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表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表

***************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我局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和《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我局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下达的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颁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4、上级机关普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5、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局机构设置、领导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6、上级机关领导人视察、检查本系统、本局工作时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7、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 (二)本局机关的 1、本局制发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材料及中长期规划、纲要; 2、本局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3、本局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 4、本局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行政办公会议记录; 5、局党组、纪检、工会会议文件及请示、报告、通知和上级批复; 6、本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培训、奖惩,聘任、党员名册等文件材料; 7、本局的历史沿革、人事变迁、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反映重大活动的材料、照片、声象等; 8、本局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9、本局(股、室)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 10、人大、政协提案处理及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报告、领导批示、结案情况、统计分析材料等; 11、本局机关经费年度预算、决算、账簿、凭证等文件。财务、统计中的有关报表、簿册、请示及批复等材料; 12、本局领导人出国考察、接待外宾来访等形式的重要文件资料,本局干部出国出境政审材料; 13、本局印发的信息及其他公开发行或内部刊物等的原稿和印刷件; 14、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中形成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15、本局在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6、本局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中形成的批复、报告及各种证据材料。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很重要——2016年1月1日实施,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最低保管期延长至 30年! 2015-12-24 09:51:14 作者:来源:马靖昊说会计人气:8361 分享到:12 摘要: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 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 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新《管理办法》共31条,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以下要点需关注。 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4类会计资料要归档

某公司样品样件管理规定

样品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本公司用以比对检验或作为生产比对用的样品其取得,核准、保管、使用、报废及当产品在量产中发生偏差时,能提供用以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2.1客户所提供新开发件或设计变更的PPAP样品. 2.2供方经提样合格的供方样品. 2.3本公司用于培训员工的各种典型失效模试样品. 2.4用以比对检验或生产时用来比对的外观边界样品. 2.5在PPAP时,做过试验的各种测试样品. 2.6工程上用以参考的样品. 3.职责: 3.1色光泽限度样由工程部主办,品保部管理。 3.2外观限度样品由品保部主办并管理。 3.3各种品质标准之样品,经核准后,由品保部依本办法建立一览表列管。 4.定义: 4.1限度样品:凡本公司各检验、生产、工程等人员所使用的经核准之色卡、 色光泽限度、外观限度、(半)成品等以感官用于相互比对以

做为放行依据之样品谓之限度样品。 5.流程:无 6.内容: 6.1 核准权责: 6.1.1色光泽限度样品:由工程部主管核准,送客户承认并注明有效期限, 分发到品保部管理6.1.2外观限度样品:由品保部主管核准,送客户承认并注明有效期限.亦由品保部管理. 6.1.3产品在生产作业中,若在外观的检验标准上,品保或生产人员在作业 中碰到模棱两可的情形时,先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标示、隔离 处理,然后由品保主管会同工程主管签订批次性的限度样板,必要 时须送客户确认。 A)批次性的限度样板的标准来源: a)客户提供之文件或色板、色卡等。 b)客户签核之色光泽限度或外观限度。 c)专业之经验. B)品保人员与生产人员在进料、制程成品等检验时均以客户 所承认的限度样品的依据,对所加工的部品进行判定。 C)依6.1.3所判定之标准专案人员须在限度样品上签名确认并注明期限。 6.1.4本公司所授权之外观专案人员,公司赋予完全的授权,其所下的决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

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

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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