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一、专用发票丢失后增值税的抵扣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企业所得税扣除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对已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如何财务处理,可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执行,即“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总公司和分公司增值税和所得税缴纳的区别

公司下面有分公司,分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怎么申报的? 如果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不是小微企业,而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小微企业,那所得税汇总申报时税额是怎么算的? 回复 1、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增值税上均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法人为标准来判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计算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分摊到分公司名下,由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缴税。另外,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填报的信息是总分公司的合并数据,所以在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时,是以总分公司的合并信息来判断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的,方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计算总分公司合计应纳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六条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票据丢失证明格式

票据丢失证明格式票据丢失证明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以下是发票遗失证明格式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普通发票遗失证明格式 我司XXXX公司为XXXX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号:XXX 发票金额:XXXX)被我司不慎遗失,客户未入账。现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以便客户入账。特此证明。 XXX公司 年月日遗失声明范文,格式,样本参考: 身份证遗失声明范文,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某某某人遗失第二(或一)代居民身份证,证号:36232XXXXXXXXXXXXXX,自本声明发布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附:身份证遗失刊登挂失广告,登报主要是防止非法分子利用身份做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故公安部门规定处分证丢失当日应联系报纸广告代理商办理登报挂失登记. 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范文,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上海XXXXXX有限公司遗失中国XXXX银行上海分行XXX支行开户许可证,证号:XXXXXXX,声明作废 护照遗失声明范文,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某某人遗失中国护照一本,护照号码:G00XXXXX,声明作废 一般护照遗失都刊登在文汇报中缝,还有新民晚报和解放日报.登完报可带报到出入境管理局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声明范文,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证照编号:4000003200XXXXXXXXX,声明作废 营业执照遗失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般内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只要刊登上海市级报纸就可以了.大部分外资企业都要登大报.最权威的:文汇报.新民晚报.解放日报. 海运提单遗失声明范文,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上海XXXXXXX贸易公司遗失XXXXXXXX船务公司海运提单XX份,单号XXXXXX,船名:XXXXXXX,航次:XXXXXXXXXX,声明作废 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范文,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上海XXXXXXXXXX有限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XXXXXXXXXXXXXXXXX,声明作废. 我司XXXX公司为XXXX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号:XXX 发票金额:XXXX)被我司不慎遗失,客户未入账。现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以便客户入账。特此证明。

丢失各种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丢失各种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登报申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是否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增值税: 纳税申报与预缴地点: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老项目(2 个判断标准):可选择。 1、简易:扣分包,3%。预缴与申报相同。 2、一般:全额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扣分包款的2%;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新项目: 1、清包、甲供材项目:可选择。(1)、简易:扣分包,3%。预缴与申报相同。(2)、一般:全额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扣分包款的2%;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2、一般项目:全额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扣分包款的2%;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纳税时间: 1、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款时间:(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预缴;(3)、所在地机构申报。 2、一般方式: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项目完工的当天。---(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预缴;(3)、所在地机构申报。 3、未提供服务先开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预缴;(3)、所在地机构申报。 企业所得税: 1、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2、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篇一:增值税发票遗失说明 增值税发票遗失说明 XXX有限公司: 贵公司XXX年X月XX号开具的一张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发票代码:XXXXXXX,发票号为:XXXXXX,发票金额:XXXXX元,发票税额:XXXX元。由于快递公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年X 月X日 篇二: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很高兴为大家介绍有关会计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的有关内容,下面是有关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的相关介绍。 增值税发票遗失申明就是在增值税发票遗失之后的处理方法之一,毕竟发票关系到公司的税务处理等事项,发生发票遗失后一定要慎重处理,不可马虎大意,不然在税务机关查税的时候,麻烦就大了。发票遗失有很多种情况,不同的状况下处理的方法不一样。 1.发生丢失发票的,持IC卡到国税机关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手续。在登记表上需要写明专用发票的份数、发票号码、是否盖章等情况。

2.到所在地国税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社办理发票遗失声明. 3.报纸刊出后需要携带应提交资料(报纸上报道的遗失声明)递交发票给管理窗口 4.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当然发生其他情况的话,依据增值税发票使用的新规定,购方企业如果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中任何其中一份,无须销方的单位到其主管税务去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购方只需要凭其中未丢一份至其主管的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即可抵扣,原件作记账凭证,复印件作扣税凭证备查。销货方将已开具的专发票记账联遗失的处理办法,未有明文规定,一般用该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直接记账即可。过期未认证的专用发票遗失,需要登报办理遗失证明后凭发票复印件记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汇总的有关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三: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深圳xxxxxx有限公司: 于2013年11月12日xxxx有限公司给我公司(东莞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1xxxxxxxx1),开具的两张深圳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东莞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1900742960211)

增值税与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常见原因分析

增值税与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常见原因分析 问:在日常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时会到我公司来核查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问题。核查结果中,今年会出现这方面问题,明年可会出现其他方面问题,总是有不一致的现象。请问,造成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定的“收入总额”包含的收入项目比较多,但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这其中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三部分(以下简称“三项收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这“三项收入”是要求按照会计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数据填报的。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有相当一部分按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所得税收入是不在或不完全在“三项收入”中核算的,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需分别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主表、其他附表的相关栏目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额的差异实际是增值税申报的收入额与会计核算收入额的差距,因此,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确认收入的条件不同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对各自的收入确认都有明确规定,但《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主要是会计核算环节的会计行为,出于谨慎性和稳健原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等收入的确认都规定必须几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即:

(一)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确认提供劳务交易必须同时满足四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范的是企业纳税行为,涵盖产、供、销及内部管理各个环节,强化对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税法规定只要有一种行为发生就确认为计税收入的实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发票遗失证明范文样本.docx

发票遗失证明范文 ( 精选多篇 ) 第一篇:发票遗失证明 发票遗失证明 xxxxxx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遗失一份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 xxxxxxxx有限公司开给我公司,版本号: 70 发票号码: xxxxxxxx 开票日期 2014 年 8 月 30 日品名: xxxxxxxxx ,规格: 40mg,数量: 1000 支,金额:,税额:,合计金额:。盼望贵司给予证明。我公司的疏 忽给贵司带来的不便之处请谅解!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09-26 第二篇:学费发票遗失证明 证明 xxx同学,男,身份证号为: xxxxxxxxxxxxxx ,是 xxxx 学院 xx 级xxxx 专业学生,该生遗失学费发票,需向财务处申请查看并重开清 单。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 xx 月 xx 日 第三篇:发票遗失证明

证明 2014 年 9 月 19 日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具其他服务业发票--广东省地方税 收通用发票(电子)发票流水号:292,在送往市公司途中导致此发票遗失,发票内容、发票票号、金额分别如下: 发票抬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代 码: 1490;票号: ; 内容: 2014 年 8 月管理费;金额:元。特此证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 201( 推荐打开 )3 年 1 月 14 日 第四篇:发票遗失证明 发票遗失证明 xxxxxx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遗失一份建筑业统一发票的 发票联,由我司开给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发票代码: 2014,发票号码: 00011407,校验码: 3591138,开票日期 2014 年 1 月 06 日,工程项目名:飞行出勤楼工程,项目编码 350####300001,金额:,税额全部由分包发票抵扣,特发此函以作证明。我公司的疏 忽给贵局带来的不便之处请谅解!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4-01-15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一、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定义 1、增值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是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是销售代销货物;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

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是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是用于交际应酬;三是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是用于股息分配;五是用于对外捐赠;六是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区别 1、两税视同销售涉及对象的表述、范围和口径不一致 从上述两税对视同销售所涉及对象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货物”,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资产”,两税对视同销售对象的表述不一致。但我办认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使用“货物”一词更强调视同销售对象的流动性,主要是指企业用于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但实际上,从增值税税法的规定来看,增值税需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包括了固定资产,如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使用“资产”一词,强调的是因所有权发生变化而可能对企业产生损益影响的所用财产和物资,不仅包括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而且也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可见,所得税使用的“资产”概念其范围更为宽广。 另外,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和第五条的规定还可以看出,增值税视同销售仅涉及货物的转移和混合销售。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不仅涉及货物的转移(主要指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的非内部处置资产),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方法 一、专用发票丢失后增值税的抵扣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企业所得税扣除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对已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如何财务处理,可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执行,即“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文3篇(完整版)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文3篇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文3篇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文一: xxxxx有限公司: 于201X年11月12日xxxx有限公司给我公司发票代码: xxxxxx 发票张数: 两张 发票号为: 0485242 4,发票总额: 100000元。 发票号为: 0485242 5,发票总额: 100000元。 由于快递公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特此证明! 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文二:

XXX有限公司: 贵公司XXX年X月XX号开具的一张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发票代码: XXXXXXX,发票号为: XXXXXX,发票金额: XXXXX元,发票税额: XXXX元。由于快递公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 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年 X 月 X 日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文三: 税务局: 我单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为原因不慎将公司开给本公 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代码_________ ;发票号码 _________;商品名称 _________,金额 _________元,税额_________ 元,合计 金额_________ 元。 特此说明。 _________有限公司 201X年X月X日 附送: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

关于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什么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是一项费用,计提时 借: 所得税 贷: 应缴税费-应缴所得税 不通过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体现,你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是不含销项税的,同理,你购买商品支付货款时,成本是不含进项税的,都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中体现企业所得税税款是依据应税收入减去扣除项目的余额计算得到,本质上是企业利润分配的支出,是国家参与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的一种形式,而非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能作为企业的税金在税前扣除。可能很多人会质疑,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既然是税前扣除,那么就还没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缘何说“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似乎有本末倒置的感觉。这种疑问存在一定的道理,因为我们在讲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时,确实还未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实践中,企业在会计账本中,往往是根据经营活动常规或者一般会计制度,预先列支企业本纳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来确定本企业本纳税年度的会计利润,这时企业会计上出现的“企业所得税”一项实际上企业并未实际支付,是属于企业税后的列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允许其扣除的,为了税务实践操作上的需要,就有必要明确企业所列支的“企业所得税”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商品税,它的主要特征就是税不重征,能避免重复征税,而且增值税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嫁给购买方,是一种价外税,实际上并非由企业所负担,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的实际发生和负担原则,这部分支出的所谓增值税税金,是不允许税前列支扣除的。对于企业未实际抵扣,由企业最终负担的增值税税款,按规定允许计入资产的成本,在当期或以后期间扣除。 1/ 1

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丢失处理相关规定

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丢失处理相关规定 ~~~~~~~~~~~~~~~~~~~~~~~~~~~~~~~~~~~~~~~~~~~~~~~~~~~~~~~~~~~~~~~~~ 一、未开具的发票 (一)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办理登报公告声明--参照下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税函发[1995]292号文的规定, 1、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2、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登报遗失声明----参照下表)。

3、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登报遗失声明----参照下表)。 二、已开具的发票 (一)普通发票 对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可由开票方将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作为双方公司经济业务的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2010年1月1日后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规定期限(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具体为: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各行业负税率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 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 3.50 食品饮料 4.50 纺织品(化纤) 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 4.98 化工产品 3.35 医药制造业 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 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金属制品业 2.20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电子通信设备 2.6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商业批发 0.90 商业零售 2.50 其他3.5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租赁业 1.5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2.5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饮料制造业2.00% 医药制造业 2.50% 畜牧业 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塑料制品业 3.00% 食品制造业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服务业 4.00% 其他采矿业1.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批发业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零售业1.50% 居民服务业 1.20%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丢失发票处理方法

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

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仅供参考) 纳税人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的。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材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

补交上年度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补交上年度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2012年发现了2011年帐上有一张运输发票是假票,导致要补交抵扣掉的增值税和相关作入成本的所得税。并在增值税上罚款一倍。 例如:2011年运输发票金额是80000元,之前的会计分录 借:销货成本74400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5600 贷:现金80000 由于发现此笔的发票是假票,按增值税的一倍罚款11200元,所得税是74400×25%=18600元. 1、调整多计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 600元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5 600元 2、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5 600元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5 600元 3、补计少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86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8600元 4、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42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4200元 5、涉及上年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的(假设全额调整、且提取比例分别为10%和5%)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2 568.80元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金1 284.40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 853.20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2006年1月1日起,法定公益金不再提取,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贷方余额应当转为任意盈余公积金。故这里对法定公益金的调整计入“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金”科目中。 6、交纳补税及税收罚款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5 6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8600元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及罚款7 400元 贷:银行存款31600元 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于税务稽查补交的增值税,也应当补交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罚款不作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因此,题中:应补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5 600 * 7%(假设适用该税率)= 392元 应补交的教育费附加= 5 600 * 3% = 168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6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92元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168元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 精品文档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篇一:证明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给XXXXXXXX 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 货物数量 : 发票金额 : 发票税额: 发票总额: 发票在邮寄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特此证明! 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1 / 3

精品文档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篇二:证明南通xxxxxxxxxx分局 : 于20xx年xx月xx日xxxxxxxx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给我公司(南通xxxxxxx 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 开具的壹张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 发票代码:xxxxxxx 发票号码:xxxxxxx,发票总额:xxxxx元。 由于我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第二联,抵扣联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 未抵扣,望贵局提供已抄报税证明,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特此证 明! 南通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0xx年xx月xx日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范文篇三: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 ***有限公司: 于XXX年6月24日***有限公司给我公司(###电器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 号:123),开具的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23) 发票代码:12345678 发票张数: 两张 发票号为:123456,发票总额:**元。 2 / 3 精品文档 发票号为:123456,发票总额:**元。

2018年企业增值税及所得税征收比例

企业、个人2018 年最新涉及主要税费种类及征收比例 一、增值税 2018 年5 月1 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10%、6%三档 简易计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5% 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 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级 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 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 人(不合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 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原增值税项目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16% 销售或者进口: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 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0%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扣除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12%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项目税率 一般纳税人交通运 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 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10% 邮政服 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10% 电信服 基础电信服务10% 务 增值电信服务6%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收入要一致吗

深圳顶呱呱工商财税:https://www.360docs.net/doc/3711295421.html,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收入要一致吗?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有差异,这种问题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这种差异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增值税销售额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另一种就是增值税销售额收入小于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那么今天顶呱呱就通过两个例子来讲讲为什么会出现前一种情况。 例一:处置固定资产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后又发生销售的,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出净损益。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贷方余额就结转到“营业外收入”,如果“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借方余额的,则结转到“营业外支出”,期末“固定资产清理”无余额。 增值税方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征收率或者使用税率进行增值税征收。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填列在应税销售额栏。 所得税方面:因为是按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金额反映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的营业外收入或《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中的营业外支出之中,固定资产销售价格必然会大于净损益金额。 因此,在申报增值税时确认的收入会比申报所得税时确认的收入更多。 例二:预收跨年租金 纳税人预收跨年租金。会计处理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要将应纳税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获利得时,要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增值税方面: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因此,这时候申报增值税确认收入按预收租金确认,也会大于申报所得税时确认的收入。 事实上,还有很多的原因会造成会计口径收入、增值税口径收入、企业所得税口径收入的差异,如: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口径(买一赠一销售货物)、非不征税与资产相关

现金折扣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现金折扣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作者]王冬生 (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孙延玲 (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杨涛 (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张永康 (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戚小超 (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20.03.24 编者按:顾问客户不久前提出这一问题,尽管是个老问题,但一直见仁见智。本文试图基于对业务实质的深入分析,得出更有说服力的结论。为了推动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鼓励同事也研究此事,鞠叶笛、张杨、李享、李冀鹏、纪翠娟、刘颖心、齐威等同事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一并感谢。 现金折扣是企业业务往来中比较常见的情况。但是,销售方与购买方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如何处理,还需基于税法,认真分析。本文结合一个案例,探讨以下问题: 一、常见的一个现金折扣案例 二、双方的增值税与所得税问题 (一)甲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二)乙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三、双方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处理意见 (一)是否存在两项业务行为 (二)乙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处理 (三)甲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处理 (四)启示与建议 一、常见的一个现金折扣案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货物,不含税价100元,销项税是13元,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价税合计113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在3月底前支付货款,需要支付价税合计113元,如果在2月底前支付货款,可以支付价税合计111元,少支付2元。

二、双方的增值税与所得税问题 尽管有意见认为,上述行为就是常见的在货物买卖基础上的现金折扣行为,不产生什么额外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但如果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详细分析,双方还是有值得注意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尽管关于收入的会计准则已经修订,但是所得税有关规定并没有调整,基于修订前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仍可作为分析的参考。 (一)甲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1、会计处理 销售行为发生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3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元 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后: 借:银行存款 111元 财务费用 2元 贷:应收账款113元 2、甲公司的增值税问题 甲公司实际收到金额低于发票金额,能否冲减销项税?如果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进项税? 3、甲公司的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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