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中心联合例会制度

创伤中心联合例会制度
创伤中心联合例会制度

江都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联合例会制度为进一步优化创伤救治中心工作制度及流程,提高疾病诊疗救治水平和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阶段运行状况进行总结,现制定以下创伤中心联合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创伤中心联合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如有变化另行

通知)。

2、会议地点:急诊5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创伤救治中心委员会领导和成员、相关协作科室代

表和外科相关医护人员、急救中心领导或主要成员、协作医院领导或主要成员(具体参加人员根据会议主要议题通知)。

4、每次会议应有主要议题。

秘书于会议前一天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总结并上交行政和技术总监,由行政和技术总监商讨决定本次会议议题,同时将商讨议题发至各委员微信群。

主要议题如:①总结本阶段创伤病例就诊和治疗情况转归;②工作流程存在的问题;③各科室协作间存在的问题;④工作质量改进;

⑤相关流程优化和更改;⑥创伤救治中心培训情况;⑦典型病例分析等。

5、每次联合例会应有完备的会议纪要,相关资料应由医务科完好

保存。

6、特殊事件随时召开紧急会议讨论。

江都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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