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N5标

工程概况:

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N5标段由陕西弘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起点k112+700 --- 终点K117+350 ,全长6.45KM.路基内挖方24.5万 m3,填方21.2万m3。挡墙防护1.28万m3,1-4米,盖板涵4道,计130米。1-1米,圆管涵1道,17米。K116+955.742上跨包茂高速大桥一座,桥长225.84米,装配式预应力箱梁4*20+2*30+4*20,柱式桥墩,肋式桥台,桩基础。

试验范围: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N5标段工程涉及的所有试验内容。(现场检测除外)

委托期限: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N5标段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

需方单位:陕西弘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N5项目经理部

供方单位:

需方(甲方):陕西弘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N5项目经理部

供方(乙方):

为确保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N5标建设的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利用乙方现有实验室作为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N5标工地实验室,并提供试验检测任务,为明确双方职、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提供满足组建工地实验室的技术资料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2、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3、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4、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5、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

6、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一览表。

7、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8、母体检测机构的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9、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

10、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

11、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

12、备案审核意见。

13、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

第二条工程费用

本协议为总价承包合同,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途不作任何调整,计人民币(并提供增值税发票)。

(费用包含:乙方实验室的人工、试验检测设备、资料、利润、税金、场地费用、水电费和其它各种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一切风险。)

实验室母体挂靠费用人民币元,甲方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挂靠业务。(母体挂靠费手续办好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组建完工地实验室,经及市县质检站、靖边县交通运输局及甲方的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50%计人民币给乙方(大写)。

2、甲方工程完工以后,付合同价款的30%计人民币(大

写)。

3、待甲方工程完工,乙方全部完成供需任务,所有技术资料交接于甲方,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20% 。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权利及义务

A.甲方在合同签证后,甲方现场实验员根据图纸内容向乙方提交“技术委托单”乙方据此进行技术准备。

B.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一份.乙方根据图纸自行编制试验计划。

C.甲方提供现场试验员2名,主要负责路基土方现场压实度的检测和桥梁原材料的送检。甲方现场试验员的工资由甲方负责。

D.甲方工地实验室名称:陕西弘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N5工地试验室。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实验室必须满足甲方工地实验室登记备案要求,并且经省市、县质检站、靖边县交通运输局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开始工作。

B.乙方提供一名检测师、两名检测员作为甲方工地实验室的主要人员。按国家规范要求做好204省道塔湾至靖边公路改建工程LJ N5标段各项标准试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试验资料,对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负责签署和提供试验工作范围内的施工资料。

C.在上级领导检查时,乙方必须派相关人员协助检查。乙方实验室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合格证书和标定证书,并配合中心实验室的认证工作。

D.混凝土施工{高标号混凝土(C40,C50)拌和和浇筑}时,乙方必须派人在现场配合和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E.乙方必须保证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为:1.集料 2.石料:单轴抗压3.水泥原材料试验 4.水泥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5.钢材:拉伸、弯曲 6.路基、桥涵现场测试的能力。

第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3、本合同一经签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单位盖章:需方(甲方)

地址: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供方(乙方)

地址: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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