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发电站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光伏电站EPC 总承包合同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合同书第2页

第二章通用条款第4页

第三章专用条款第36页

附件一履约保函格式第43页

附件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第44页

附件三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附件四技术规范文件第51页

附件五设备材料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第52页

附件六保密协议第53页

附件七分项报价单第55页

附件八工程范围第56页

附件九性能保证指标第57页

第一章合同书

合同名称: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双方就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作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得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按本合同书要求承担光伏电站EPC总包任务。

1、1工程名称: 光伏电站。

1、2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八)。

1、3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总工期个自然日。

1、4本工程项目合同总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1、5工程得质量标准:如存在国家标准得,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还存在电力行业、光伏行业得行业标准得,该工程还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该工程如属于金太阳工程项目得,该工程还应符合金太阳工程得相关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相关标准得,该工程还应符合双方约定得标准,如上述标准内容不一致得,发包方可按有利于发包方得原则进行解释与采用相关标准。

1、6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得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得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与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

2、1合同书及附件;

2、2中标通知书;

2、3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通用条款;

2、5投标书;(含承包人在标前澄清会与评标期间递交与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得对有关问题得补充资料与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2、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2、7标准、规范与有关技术文件;

2、8 其她有关文件

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与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三、承包商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得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得工作。

四、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提交合格有效得履约保函后生效。

五、合同正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副本12份,发包人7份,承包方5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二章通用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与附件中所提及得名词得含义在此予以确定。合同中应首先要求得就是施工承包方针对该项目建立得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等),施工总承包组织管理。

1、1 “发包方”就是指,包括该法人得继任人与法人得受让人。

1、2 “承包方”就是指,包括该法人得继任人与法人得受让人。

1、3 “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得所有内容。

1、4 “合同价格”就是指本合同范围得暂定价格。

1、5 “生效日期”就是指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所规定得合同得生效日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1、6 “技术资料”就是指本合同中设计、工程、设备及其与本工程相关得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与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与规定得用于光伏电站正确运行与维护得文件。

1、7 “合同设备与材料”就是指承包方根据合同范围所供应得部分设备、材料、见本合同供货范围。

1、8 “监理”就是指发包方委托得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得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工程总包阶段对承包方得建设行为实施得监督。工程承包方在总包合同得条件下,对所承包得工程、设计、设备材料得质量、安全、费用与进度负责。

1、9 “质保期”就是指光伏电站签署预验收证书后进入质量保证期得时间。具体得质保期时间见第25条。

1、10 “最终验收”就是指质量保证期结束时得验收,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1、11 “日、月、年”就是指公历得日、月、年;“天”就是指24小时;“周”就是指7天。

1、12“光伏电站”就是指光伏电站工程。

1、13 “技术服务”就是指由承包方提供得与本合同工程有关得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得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得服务。

1、14 “现场”就是指光伏电站工程现场,为发包方实施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以及可能在本合同中被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得其她场所

1、15 “备品备件”就是指根据合同要求由承包方提供得满足光伏电站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

质保期内得备用部件,见供货范围。

1、16 “试运行”就是指调试结束后,预验收证书签署前电站得运行。

1、17 “书面文件”就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得有印章与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得文件。

1、18 “分包商”或“供货商”就是指经发包方同意由承包方将合同工程、设备与材料范围内部分得工程、设备、材料分包给其她得法人及该法人得继任人与该法人允许得受让人。

1、19 “设备缺陷”就是指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得性能、质量标准中得要求。

1、20 “开工日”系指合同中规定得日期。

1、21“工期”就是指本工程开工至全部光伏组件并网发电得时间。

1、22“预验收”就是指光伏组件安装完成、且调试全部结束,通过试运行,进入质量保证期得验收。预验收证书就是表明发包方接受验收结果得证明,证书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签字。

1、23 “停工待检点”就是指承包方在本工程土建/安装过程中,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必须要对前面得土建/安装工序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安装得工序点。

1、24 “不适用”系指本合同条件中虽然有标题或旁注,但其内容不适合本工程得具体情况,也不给予合同双方有关得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本合同条件进行解释时,应不予考虑。

1、25 法律、法规与语言

法律、法规就是指中华人民共与国最高权力机关制定颁布得法律及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地方政府制定颁布得法规、行业协会颁布得规定。语言就是指中文。

2 合同标得

本合同标得为光伏电站工程包括设计、设备、土建相关得采购及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质保等。

3 设备供货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除电池组件、实验室设备、生产车辆、工器具、办公及生活家具,其余本工程建设所需得全部设备及材料得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承包方使用发包方提供得水源单价为: 元/吨。根据发包方设立得水表计量收费。

主要设备材料清单见附件八。

4 合同价格

4、1本合同金额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得价格。

本合同价格包括设计、勘察、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得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设备技术人员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调试、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总承包管理等费用,还包括相应得税费、运杂费(含接卸、运输、仓储保管等)、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得所有费用。

设备、建筑安装、其她费用得具体金额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得价格。

5 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其她发包方认可得方式。

5、3 合同设备款、建安工程费、其她费用得支付见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

6 交货与运输

6、1本合同设备(含合同材料)得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等进度计划与顺序得要求。

6、2交货地点: 光伏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发包方指定得其她地点。

7 发包方得责任与义务

7、1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与规定得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与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与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负责办理项目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得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得及合同约定得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得工程地质与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与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规范得规

定,对承包人得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议、修改与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得规定。

(5)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6)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得时间为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

7、2发包方将上述7、1条某项工作委托承包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得经济支出并支付承包方相应得费用。

7、3发包方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项。

7、4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得权利,履行发包人得义务,但发包人代表无权修改合同。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井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得范围与事项,向承包人发出得书面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发包人代表得姓名、职务与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应将新任代表得姓名、职务、职权与任命时间在其到任得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可以将其承担得任何一种职责委托给助理、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并可随时撤回这类委托。除非本合同条款中明确说明,发包方代表无权免除本合同对承包方规定得任何一部分职责、义务或责任。发包方代表得任何建议、检验、检查、试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动(包括没有否定),均不能免除承包方得任何责任,包括承包方对其错误、遗漏、不一致等得责任。

7、5监理人

7、、5、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得,监理人得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与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1)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得工程勘测成果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2)参加初步设计、施工图得方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参加初步设计文件与施工图得审查,提出监理意见;按照审查会议确定得原则督促承包人实施;

(3)在施工图出版前,根据设计工作得特点,组织或委托有资格得单位或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评审,并督促承包人按照评审意见完善施工图纸;

(4)参加承包人组织得施工图交底,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5)审核承包人提出得设计变更、设计优化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6)对建设过程出现得设计问题,提出变更设计得意见;

(7)组织审查总体设计单位与外围、附属工程设计图纸得接口配合,并督促实施;

(8)组织审定施工图交付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9)审查承包人提交得竣工图,并督促按计划移交发包人;

(10)审查承包人提交得物资供应计划,并督促承包人按计划组织实施;

(11)审查确认承包人提供得设备、材料、构件供应分包商得资质、业绩,提出监理意见;

(12)审查承包人编制得设备、材料采购得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书,参加承包人组织得设备及主要材料得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13)审查承包人与供应分包商签订得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其技术协议,并提出监理意见;

(14)审查承包人提交得设备监造规划、设备监造实施细则、质量控制计划、监造过程资料与监造结果资料,提出监理意见;

(15)督促承包人提交设备、材料到货计划并审查,督促、检查与协调设备、材料及时到货;

(16)组织检查与验收进入施工现场得全部设备、材料、构件,并督促及时收缴相关技术资料与证件,对检查、验收结果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承包人及时将不合格得设备、材料、构件清理出场;

(17)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18)组织审查设备、材料得现场入库、保管、领用、跟踪等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现场设备、材料得管理状况,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实施;

(19)对检验发现得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得缺陷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处理。

(20)审查承包人提交得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得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健康、环保、文明施工措施,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实施。

(21)审查承包人选择得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商、调试单位得资质与业绩并提出监理意见。

(22)审查承包人编制得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分包方案与分包工程得招标文件,参加承包人组织得分包工程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23)审查承包人与分包商签订得施工、调试合同,并提出监理意见。

(24)审查承包人编制得一级网络计划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并确认承包人编制二级网络计划与月、季、年度施工计划,并监督实施。

(25)对承包人未按时完成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向发包人提出控制工期得整改措施与对承包人得处罚意见。

(26)组织并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得关键工序与隐蔽工程得质量检查与验评。组织土建工程交付安装、设备系统启动条件、发包人接收工程条件得检查验收,并督促落实。

(27)监督、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教育及培训等制度。

(28)参与施工现场得安全文明管理,参与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与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得措施,遇到威胁安全得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得通知。

(29)按月组织召开安全、质量、进度专题会,总结分析上月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实施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向发包人提出对总包商与分包商得奖罚建议,明确当月工程计划目标及主要措施。督促落实有关设备、材料、图纸与其它外部条件,参与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方面得协调工作;协助发包人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得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30)审查承包人提交得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31)审查承包人质保体系文件与质量保证手册,并监督实施。

(32)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精度、证件等状况,并监督实施。

(33)审查承包人编制得“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34)负责编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明确重点部位得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得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并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5)将承包人在工程中得不合格项按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方式,以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合格项跟踪检查并落实。

(36)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报告。组织设备、系统调试前条件确认;对调试过程全程监督、确认、签证;组织调试过程中相关问题分析专题会、临时应急分析会,提出处理方案;对调试得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把关、确认、签证等。

(37)审查承包人提交得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与承包人提交得竣工图与其它竣工资料,协助发包人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参加工程总体验收。

(38)审查确认承包人提交得设计变更,审核设计变更引起得工程量变化及变更预算。

(39)根据本合同,提出有利于降低建设投资或运营成本得合理化建议与优化设计方案。

(41)审查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得各类索赔事项与竣工结算,提出审查意见;

(42)参加合同工程得验工计价,核实承包人提交得月、季、年度工程量与工作量报表,审核承包人得工程款与设备款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43)负责本工程在保修期间保修事项认定、处理与结算工作。

(44)对承包人提出得质保金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45)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得信息与管理网络,收集、发送与反馈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46)除合同中规定与监理规范赋予得权利外,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临近得财产或从发包人得权益考虑须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得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得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机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得命令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得批准,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7、5、2工程总监得职权与发包人代表得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与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7、5、3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得任何权利与义务。

7、5、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写明替换者得姓名、职务、职权、权限与任命时间。

8 承包方责任与义务

8、1承包方得责任:

负责完成光伏电站本合同范围内得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材料供货、监造与催交、运输、保管与发放、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调试及配合整套系统得启动与售后服务,并根据本工程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工程得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得预期目得。

应认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与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得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瞧与核查,已经查明以下方面:

(1) 现场得地形地貌与特征;

(2) 现场进场道路、通信、水、电供应条件,现场施工场地条件,承包人人员食宿条件,现场可利用设施情况、厂外运输条件等;

(3) 厂区缺土取土场与弃土场位置与状况;

(4) 工程所在地得法规、程序与劳务惯例;

(5) 为实施与完成合同工程以及修复任何缺陷所需得工作与货物得范围与性质;

(6) 当地得乡规民约与风俗习惯。

承包人应被认为通过发包人提供资料与现场考察,在签订合同前已取得可能对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得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她情况得全部必要资料并对所有相关事项已感到满足要求。

承包人认为已取得了对合同工程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得风险、意外事件与其它情况得全部必要资料。

在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对于可预见到得外界障碍、自然条件、厂址条件与所有得困难有充分得认识,无论承包人就是否有其经历与经验,对于可预见而承包人未预见到得上述困难与费用,承包人均应承担其相应职责与费用。

8、2 承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得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按约定向发包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与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2)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得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得维修。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与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3) 向发包方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与生活得房屋及设施;

(4)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与环境保护得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得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得,应由发包方会同承包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5)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发包方之前,由承包方按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6) 按合同得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得保护工作;

(7) 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得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得损失与罚款;

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得费用支出,赔偿发包方因此遭受得经济损失;(8)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得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得缺陷、或在竣工试验与竣工后试验中发现得缺陷;

8、3项目经理

8、3、1项目经理,应就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得人选。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得姓名、职责与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经理应就是承包人得员工,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得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得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得,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发生其它问题得,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项目经理应常驻项目现场,且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条款约定得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得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得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得,按照专用条款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3、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得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与(或)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得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与(或)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得措施保证人身、工程与财产得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与(或)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8、3、3承包人部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得同意,继任得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得职责与权限。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得,按专用条款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3、4发包人有权以书而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得项目经理,应说明更换因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得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得,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得30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得项目经理得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通用条款第8、3、1款约定得职责与权限。

8、4 工程质量保证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得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等各项工作得质量,建立有效得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质量保修责任书得形式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与保修责任。

8、5 安全保证

8、5、1工程安全性能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得安全性能

8、5、2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施工场地得安全管理,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得人员得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得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8、6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保证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得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防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相关法律与标准规定。

8、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与(或)工程之前得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得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得保安制度、责任制度与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9 工程分包

9、1承包方需分包得内容应征得发包方同意批准。发包方批准后,承包方应选择合格得分包商,此分包商应具备与分包内容相适应得资质与业绩,并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发包方。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9、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得履行。分包单位得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承包方得违约或疏忽。当分包商未按合同履行相应得义务,则发包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承包方与分包商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在不危害其她可能得补救得条件下,采取一切合同范围内得合理措施来补救该项缺陷得工作。

9、3承包方对分包商得选择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除非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9、4承包方须按经发包方确认得进度计划进行设备、材料得招标采购。承包方应在设备、材料招标前将所有入围投标厂家资质、业绩、资金保证、制造能力报发包方审查并通过确认。

9、5 由于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得纠纷由双方之间自行解决,分包方由于没有支付工程款等事项给发包方引起诉讼、纠纷得,分包方应负责解决争议,并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9、6发包方有权指派工程师参与承包方得招标工作,并且提出合理意见,承包方必须采纳。

9、7承包方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技术条款部分中得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性能保证及性能保证考核条款、监造条款、技术资料条款、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交货进度、供货得技术等级必须经过发包方审查确认。

9、8总承包商必须严格管控好下属分包方,因其分包方未按照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规定而造成与发包方有纠纷发生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及延误工程进度得,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应承担罚款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10 现场保卫、文明施工与环境、安全、健康保护

10、1承包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得有关文明施工得规章制度。

10、2 除非另有协议,在履行本合同得全过程中,承包方应承担如下条款得责任:

10、2、1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她人得安全及方便,承包方提供并维修在其驻地区得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等。

10、2、2.承包方负责其工作人员及劳务人员健康与安全得费用,并遵守如下义务:

(1)遵守有关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得各项法律规定。

(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承包人应在现场开工前或约定得其它时间内,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提交给发包人。该计划得管理、实施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15日内提出建议,并予以确认。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得建议自费修正、

(3)承包人应确保其在现场得所有雇员及其分包人得雇员都经过了足够得培训并具有经验,能够胜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承包人应为现场开工部分得工程建立职业健康保障条件、搭设安全设施并采取环保措施等,为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条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许可得批准推迟,造成费用增加或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工程师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与环境保护工作。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得行为负责。

(6)承包人应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行业机构、发包人、监理人得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检查人员得监督与检查,并为此提供方便。

10、2、3、1现场职业健康管理

(1)承包人应遵守适用得职业健康得法律与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职业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得

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得职业健康与保护。

(2)承包人应遵守适用得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得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必要得现场食宿条件与安全生产设施。

(3)承包人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得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得保护用具。

(4)承包人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与说明。发包人及其委托人员未经承包人允许、未配备相关保护器具,进入该作业区域所造成得伤害,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与费用。

(5)承包人应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防治检查,对不合格得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害职业健康得隐患。

(6)承包人应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保持食堂得饮食卫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围得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得健康。

10、2、3、2现场安全管理

(1)因承包人原因,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试验与(或)竣工后试验得有关安全规定导致得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承担。

(2)双方人员应遵守有关禁止通行得须知,包括禁止进入工作场地以及临近工作场地得特定区域,未能遵守此约定,造成伤害、损坏与损失得,由未能遵守此项约定得一方负责。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得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得现场。对有条件得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得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专业性较强得工程部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维护安全、防范危险与预防火灾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得分包人、供应商及其运输单位)应对其现场内及进出现场途中得道路、桥梁、地下设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损坏,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未按约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得损坏与(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说明,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区域与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作业时,应对施工现场及毗邻得建筑物、构筑物与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得损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开始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与(或)监理人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发包人与(或)监理人得认可,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得责任。

(7)承包人实施爆破、放射性、带电、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含运输、储存、保管)时,应在施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与(或)监理人,并提交相应得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发包人与(或)监理人得认可,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得责任。

(8)安全防护检查。承包人应在作业开始前,通知发包人代表与(或)监理人对其提交得安全措施方案,及现场安全设施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器具与消防器具配置、对周围环境安全可能带来得隐患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发包人与(或)监理人提出得整改建议自费整改。发包人与(或)监理人得检查、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得合同责任。

10、2、4现场得环境保护管理

(1)承包人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周围得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与坟墓等进行保护。因承包人未能通知发包人,并在未能得到发包人进一步指示得情况下,所造成得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增加,与(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与(或)处理现场得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与噪声对环境得污染与危害。因此发生得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与(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及时或定期将施工现场残留、废弃得垃圾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得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得污染及对作业得影响。因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当地行政部门得罚款、赔偿等增加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5事故处理

(1)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得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与(或)救援单位,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应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得相应措施。

(2)对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与监理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得要求处理

(3)因承包人得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得,由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及职业健康事件得,承包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10、2、6 承包方负责其合同范围内得施工区及生活区得保安、保卫与消防工作。配备保卫、保安人员,安装安全防火标志,配备必要得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以保证工程安全,防止设备、材料被盗、被毁。

10、2、7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保卫消防得有关规定。

10、2、8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0、2、9对现场保洁应制定相应得制度,做到区域划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

10、2、10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方应将其施工区域得生产临建、生活临建及剩余得材料、设施等撤走,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

10、2、11承包方负责协调合同范围内与工程有关得各方关系。

10、2、12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与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得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得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发包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得保护措施。发包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承包方采取得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

10、2、13

承包方不得将与施工无关得毒品、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得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如因工程需要施工区放置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得物品时,承包方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保管与使用。如上述物品得保管、使用、存放不当对承包方自身、第三者及环境造成得危害,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11工程得照管

在履行本工程合同得全过程中,承包方应全权负责且对应负有照管责任得工程材料、设备、在建及已完尚未验收移交工程本身负照管得责任。

12施工组织、开工及工期

12、1进度计划

承包方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得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编制项目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采购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发包方。发包方对于承包方提交得项目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得期限内予以答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同意得项目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设计、采购、施工,接受发包方得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得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执行。重大得施工技术措施,承包方应报请发包方审核批准后实施。

12、2 延期开工

12、2、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与“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得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得,应在约定得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得理由与要求。

12、2、2 承包方延期开工未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2、3竣工日期

12、3、1承包项目含竣工试验阶段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合同约定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得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得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得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得日期,为该单项工程得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得日期,为工程得实际竣工日期。

12、3、2承包项目得实施阶段不含竣工试验阶段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合同所约定得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得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得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得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得单项工程中得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得质量标准得日期,为单项工程得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得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得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合同约定得质量标准得日期,为工程得实际竣工日期。

12、4工期延误

12、4、1 本工程必须在规定得工期内完成建设并实现并网发电。对以下发生得情况,经发包方确认,承包方应在保证工程竣工工期得前提下与发包方协商解决。

(1) 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2) 合同中未提及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得不可预见得其它情况。

12、4、2 承包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相关情况及解决方案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发包方应在承包方提出报告后3天内给予回复意见。

12、5工期提前

12、5、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提前得时间;

(2) 承包方采取得赶工措施;

(3) 发包方为赶工提供得条件;

(4) 赶工措施得经济支出与承担;

(5) 提前竣工收益得分享。

12、5、2承包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执行。发包方在承包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

13设计、放样

13、1 设计

13、1、1发包人得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法律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得项目基础资料。

发包人提供得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得技术或工艺包,或就是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得建筑造型等,发包人应组织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与资料得交换、协调与交接。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与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得地上、地下已有得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得项目基础资料中得数据、条件与资料得,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13、1、2承包人得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第三方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13、1、1款第(1)项提供与设计有关得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得与设计有关得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得短缺、遗漏、错误、疑问,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得上述资料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得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得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得,竣工日期不予顺延。其中,对工程场地得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与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有义务约定实测复验得时间并纠正其错误(如果有),因承包人对此项工作得延误,导致得费用增加与关键路线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得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与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得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得工艺技术与(或)建筑功能,及工程得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得标准,设备材料得质量、工程质量与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得原因,造成得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1.3遵守标准、规范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得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得建议书。对其中得强制性标准、规范,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得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2)依据适用法律与合同约定得标准、规范所完成得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得技术数据与技术条件,就是工程物资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得依据。

13、1.4设计文件得份数与提交时间

相关设计阶段得设计文件、资料与图纸得提交份数与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方提交得设计文件得知识产权归属发包方,如该设计文件侵犯第三方得知识产权,承包方负责解决争议,并赔偿给发包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13、1、5设计缺陷得自费修复,自费赶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与不足得,承包人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与完善。造成设计进度延误时,应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13、、1、6 设计阶段审查

(1)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得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得费用。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得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相关设计阶段得设计文件、图纸与资料得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得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设计文件,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得补充资料。

(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得批准文件与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设计审查阶段批准得文件与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

(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得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得完整设计文件、图纸与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得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得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及

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xxxx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字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业主方(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业主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招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 工程地点:xxxxx 工程承包范围:xxxxx总承包范围及工程子项分解如下: 1、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工程投资、市政与配套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公服设施、绿化等)等,具体以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2、工程子项分解 2.1、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

2.4、发包人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和乌鲁木齐经开区相关规划调整子项目数量及其建设内容,子项目数量超过±3%进行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以达到老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要求,合同价格随子项目增减进行调整。 二、主要技术来源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要求,承包人自行设计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建设期36个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征地拆迁费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前期费用万元。(注:本合同签约暂定价根据可研中的建安费、勘察、设计费用以及项目操作管理、咨询费为依据,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决算金额为准。)。 除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合同书中的词语 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EPC总承包合同参照范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样本 _______工程EPC总承包工合同(甲种本) (隶书体部分为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监印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略) ?具体参见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银皮书中文版)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图纸提供套数:8套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第7条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word版本)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kW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发包人接受承包人以人民币圆整(¥元 )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电力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本身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 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圆整(¥元 )。 4、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

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

光伏发电EPC合同和技术要求

18MW光伏发电项目输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定义........................................ -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 3 -第三章、工程范围.................................... - 3 -第四章、工程分包.................................... - 3 -第五章、合同价款.................................... - 5 -第六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 10 -第七章、图纸及技术文件............................. - 18 -第八章、材料和设备供应............................. - 19 -第九章、工期要求................................... - 20 -第十章、组织施工和工程进度......................... - 21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流程 ............. - 24 -第十二章、质量与检验要求........................... - 24 -第十三章、工程变更................................. - 29 -第十四章、安全文明施工............................. - 32 -第十五章、监理..................................... - 33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示范文本

GF-2017-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唐盛世商务公寓、白云山、龙珠塔、半岛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光伏发电EPC合同模板和技术要求

18MW光伏发电项目 输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定义............................................ -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 2 -第三章、工程范围........................................ - 2 -第四章、工程分包........................................ - 2 -第五章、合同价款........................................ - 3 -第六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 5 -第七章、图纸及技术文件.................................. - 8 -第八章、材料和设备供应.................................. - 8 -第九章、工期要求........................................ - 8 -第十章、组织施工和工程进度.............................. - 9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流程................. - 10 -第十二章、质量与检验要求............................... - 10 -第十三章、工程变更..................................... - 13 -第十四章、安全文明施工................................. - 14 -第十五章、监理......................................... - 14 -

EPC总承包合同(最新版)

项目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项目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项目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项目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项目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项目或服务的,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最新修订)

地面光伏电站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项目规模(设计容量): 3.工程地点: 4.建设场地简述: 5.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通过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并签发《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自签发《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发《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7.开工条件: 7.1项目已经按有关规定得到核准或备案; 7.2项目所需的安全手续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7.3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取得批复; 7.4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有权机关审查通过。 7.5其他条件 7.6上述条件需要承包人办理的,如暂时不具备,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开工,但是承包人必须在开工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条工程总承包范围 1.EPC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工程范围内的设计、物资供应、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站内外调试、启动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光伏电站工程合规性工作(核准、土地、接入、报建、质监、并网许可、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和质保服务等为满足光伏电站合法运营的一切手续办理及工程施工。 2. 鉴于总承包人是业内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对光伏电站的工程范围有充分的了解,熟知工程施工中的风险和规避措施,为发包人建设和交付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及规范,满足安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合同

公司 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 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3.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合同终止。(工程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 3.2.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含前期备案、后期并网时间,其中首次并网时间必须保证2017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 4.1项目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GF003.1: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

EPC总承包协议合同范文示范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合同协议书2 第1条合同文件2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3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合同价格4 第5条支付条款5 第6条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7 第7条检验7 第8条保险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 第9条税费7 第10条包装运输8 第11条工程质量8 第12条工厂性能保证8 第13条违约责任及赔偿8 第14条生效日8 第15条争端的解决9 第16条代表的指定9 第17条工程监理9 第18条其他9

第19条合同执行9 合同协议书 业主:(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采购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他物品。设备采购宜与业主共同协商。 把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它货物运输到项目场地,并负责其存放、保护和保管。 实施安装及所有与机组有关的工作,包括清淤、平整项目场地、土建、安装等工作。

EPC总承包合同模板

.. 50MWp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合同编号: 承包方合同编号: 担保方合同编号: 发包方:县中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 担保方:

年月

目录 合同条款............................................................................. - 1 - 1 一般规定........................................................................... - 1 - 2 发包方............................................................................. - 8 - 3 发包方的管理....................................................................... - 9 - 4 承包方............................................................................ - 11 - 5 设计.............................................................................. - 17 - 6 工程监理(现场部分) .............................................................. - 19 - 7 员工.............................................................................. - 20 - 8 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 - 22 - 9 开工、延误、奖励和暂停 ............................................................ - 25 - 10 验工试验......................................................................... - 27 - 11 发包方的接收..................................................................... - 29 - 12 缺陷责任......................................................................... - 30 - 13 系统性能试验..................................................................... - 33 - 14 变更和调整....................................................................... - 35 - 15 合同价格和付款................................................................... - 37 - 16 分包与外购....................................................................... - 40 - 17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41 - 18 风险与职责....................................................................... - 43 - 19 保险............................................................................. - 46 - 20 不可抗力......................................................................... - 50 - 21 索赔、争端和诉讼 ................................................................. - 52 - 22 设计联络会议和设计修改 ........................................................... - 56 - 23 合同的担保....................................................................... - 56 - 24 合同生效......................................................................... - 57 - 25 其它............................................................................. - 57 - 合同附件............................................................................ - 61 - 附件1 总承包围...................................................................... - 62 - 附件2 项目总体要求.................................................................. - 63 - 附件3 计划工期...................................................................... - 65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规定合同

公司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合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合同

公司 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 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3.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合同终止。(工程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 3.2.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含前期备案、后期并网时间,其中首次并网时间必须保证2017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 4.1项目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GF003.1: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

光伏电站小EPC规定合同模版

实用文档 合同编号: XXXX分布式光伏发 电系统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合 同签订地: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无锡汇金创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 包人以人民币圆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包人接受承元)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 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承包人负责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运营时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4、安全目标 元)。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具备并网验 收条件。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太阳能光伏发电站EPC总承包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太阳能光伏电站EPC 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合同书第2页第二章通用条款第4页第三章专用条款第36页附件一履约保函格式第43页附件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第44页附件三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附件四技术规范文件第51页附件五设备材料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第52页附件六保密协议第53页附件七分项报价单第55页附件八工程范围第56页附件九性能保证指标第57页

第一章合同书 合同名称: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双方就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作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按本合同书要求承担光伏电站EPC总包任务。 1.1工程名称:光伏电站。 1.2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八)。 1.3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个自然日。 1.4本工程项目合同总额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1.5工程的质量标准:如存在国家标准的,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还存在电力行业、光伏行业的行业标准的,该工程还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该工程如属于金太阳工程项目的,该工程还应符合金太阳工程的相关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相关标准的,该工程还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如上述标准内容不一致的,发包方可按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进行解释和采用相关标准。 1.6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 2.1合同书及附件; 2.2中标通知书; 2.3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通用条款; 2.5投标书;(含承包人在标前澄清会和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2.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2.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2.8 其他有关文件 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三、承包商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工作。 四、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提交

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xxxx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字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业主方(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7) 一、工程概况 (7) 二、主要技术来源 (9) 三、主要日期 (9) 四、工程质量标准 (9)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9) 六、合同书中的词语 (10) 七、合同生效 (10) 第1条一般规定 (11) 1.1 定义与解释 (11) 1.2 合同文件 (13) 1.3 语言文字 (14) 1.4 适用法律 (14) 1.5 标准、规范 (14) 1.6 遵守法律 (15) 1.7 保密事项 (15) 第2条发包人 (15)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5) 2.2 发包人代表 (16) 2.3 监理人 (16) 2.4 安全保证 (17)

第3条承包人 (18)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8) 3.2 项目经理 (18) 3.3 工程质量保证 (19) 3.4 安全保证 (19)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19) 3.6 进度保证 (19) 3.7 现场保安 (19) 3.8 分包 (19)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20) 4.1 项目进度计划 (20) 4.2 设计进度计划 (21) 4.3 采购进度计划 (22) 4.4 施工进度计划 (22) 4.5 误期赔偿 (22) 4.6 暂停 (23) 第5条技术与设计 (24)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24) 5.2 设计 (25) 5.3 设计阶段审查 (26)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27)

2018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模板模板

.WORD.格式. 合同编号: XXXX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专业资料.整理分享.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kW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发包人接受承包人以人民币圆整(¥元 )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电力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本身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 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圆整(¥元 )。 4、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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