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下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下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井下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试行稿)

二00七年九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井下工程验收的职责与范围,规范集团公司所属矿山井下工程的验收工作,加强井下各项施工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力度,依据《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开拓、采准、回采、探矿等工程均以技术部门地测组验收实据资料为准,作为统计上报数据。本制度主要针对上述工程的验收,生产性辅助工程根据主体工程所属性质由工程主管部门分类管理,其验收详见《辅助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每月进行一次总验收,验收数字要准确无误,不估算、虚报、瞒报。

第三条技术部验收小组是集团公司井巷工程验收管理与质量监督的职能部门,对各项井巷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必须以计划、设计、施工通知、施工合同和相关技术标准为依据,坚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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