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索赔的经典案例

不可抗力索赔的经典案例

关于不可抗力的索赔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建设方聘请的一名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一名在工地避雨的路人由于被大风吹落的物品砸伤需医疗费用2千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5.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6.准备安装的一台大型空调由于浸水必须修复需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

7.暴雨原因使得施工单位设备维修要5天,造成停工5天。

8.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9.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10.风雨过后,发现基坑积水3米多,排水费用1万元,排水耽误工期2天。业主应支付费用和顺延工期。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处理方法:

(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

(4)建设方聘请的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由业主支付;路人的医疗费应该由买保险的一方出,而建设方应该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故由业主支付;

(5)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

(注:新示范文本17.3.2(4):不可抗力人员窝工费可以索赔,而停工费用共同承担))

(6)准备安装的设备修复费用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

(7)施工单位设备维修致使停工5天,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8)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合同工期可以顺延8天

(9)清理现场费用,由业主承担。

(10)排水费用1万元,排水耽误工期2天都应该由业主负责。

合同法讲述案例

毁标行为的后果 【案情】 原告:宁波某餐饮管理公司 被告:浙江省某集团公司 第三人:杭州某餐饮有限公司 2000年5月,被告对刚建造的华文大厦裙楼承包经营权举行招标。第三人以200万元承包费投标额中标。6月8日,双方正式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双方邀请律师在场见证。

由于签约单位名称与中标的某有限公司不符,集团公司负责人要求延期签字盖章,待董事会讨论再决定。同年8月,集团公司决定再次召开承包经营权招标会,原告以188万元中标。被告当即通知原告十天后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并交纳首期承包费100万元。中标次日,原告为了按时交纳承包费,向自己托管经营的一酒店公司借款100万元,并约定借款年利率

为12%。中标后第十天,原告持100万商业汇票到被告单位准备签定书面合同并交纳承包款。被告拒绝接收该款,并告知原告,被告已于两天前与原中标的第三人正式签约。双方经过交涉达不成一致意见。 原告认为,被告的毁标行为不仅导致原告的经济损失,而且侮辱原告的人格,诉讼中原告提出以下诉求:(1)被告应承担原告借款利息12万元、

(2)投标和订约直接损失1万元,(3)承担原告的精神损失5万元。被告则认为,合同尚未订立,虽然有道德上的责任,但并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焦点】 被告行为是否构成缔约过失,若构成是否承担借款利息,是否承担精神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中有以下不同观点:

1.对于缔约过失,一种观点认为,原告与第三人餐饮有限公司均为中标单位,因原告中标在后,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缔约过失。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构成。 2.对于被告应否承担借款利息,以及赔偿精神损失,也存在两种相反观点。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并根据《民法通则》

保险理赔考试题库1.

单项选择 1、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包括(A ) A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 B现场抢救伤者及善后处理的费用 C停工,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2,(C)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A被保险人B受益人C投保人D保险人 3暴风吹倒了一紧靠仓库的电线杆,使得电线杆短路引起火花,引燃了房屋,致库存财产的损失。根据近因原则,财产损失的近因是(C) A电线杆倒塌B电线短路C暴风D房屋起火 4下列不属于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的是(D) A暴风,龙卷风 B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C火灾,爆炸 D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的火灾造成的损失 5保险理赔原则中“公平合理”原则的含义是指保险人在保险理赔中应做到(A)A迅速,准确,合理B重合同,守信用C实事求是D准确及时 6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时保险责任(B) A界定B限制C确定D扩大 7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C)诉讼。

A行政B刑事C民事D刑事附带民事 8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限额为(A)A保险金额B保险责任C赔偿限额D赔偿责任 9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由(D)组成 A保险条款,保险单 B保险条款 C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 D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条款 10营业用汽车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则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A) A不承担车损险赔偿责任 B车损险增加免赔率5% C不承担三者险赔偿责任 D三者险增加免赔率15% 11,现行机动车刀枪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C)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A30天B45天C60天D90天 12权益转让原则运用的范围是(A) A财产保险合同B人身保险合同C人寿保险合同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13在车辆损失险中,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后的价格。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一般关于折旧的限制是(C) A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30% B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50%

建设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的界定

建设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的界定、认定 及与价款中费用的界限之探讨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许可 在建设合同中如何约定不可抗力范围与工程价款的确定方式密切相关,目前很多省市的工程合同仍以定额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居多,因此,如何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出现了不可抗力事件后如何认定及与工程定额取定费用的界限如何划分至关重要。本文着重讨论与工程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的相关内容。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术语,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社会现象如战争、海盗、罢工、政府行为等。 《民法通则》等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招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

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不可抗力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一种免责抗辩权和索赔权,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并由此计算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进行损失计算及责任分担。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按对不可抗力事件范围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建设项目中不可抗力的索赔

建设项目中不可抗力的索赔 发表时间:2016-06-15T13:06:43.960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4月总第209期作者:万晓辉 [导读]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其作为双方认可的合同条款时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万晓辉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汉,430010) 【摘要】不可抗力是建设项目中业主和各参建方都不希望发生的会严重影响建设项目的不可控因素,积极、正确、完善的为不可抗力风险投保是发生不可抗力时挽回项目损失的重要前提条件,不可抗力发生时可依据合同条件获得相应赔偿。 【关键词】不可抗力;典型案例;索赔;流程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是建设项目各参与方都不希望发生的影响项目进行的一种重大变量因素,但是建设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保障建设项目参建各方权益的必要条件。 FIDIC合同条件中,对不可抗力做了明确定义[1],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引起的(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某些社会现象引起的(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封锁、禁运等)。 我国法律中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在第391 条规定[2],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雾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其作为双方认可的合同条款时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当合同双方约定符合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要件时,可认为其是对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补充,应当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效力。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此类不可抗力条款性质上与双方约定的免责条款极其相似,在其有效的前提下,仅发生免除合同责任的后果。 2、不可抗力条款在合同中的作用 不可抗力条款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索赔的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总会存在不可预见又不能避免的风险,其中包括不可抗力。在订立合同时加入不可抗力条款,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就有充分的依据按照合同条款,通过索赔挽回经济损失[3]。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业主与承包商分担风险的范围和责任,采用投保不可抗力风险等措施,对于减轻和转移风险至关重要。 3、不可抗力典型案例 2015年国庆节期间,第22号台风“彩虹”肆虐我国广东省,正面登陆某正在建设的钢铁基地。“彩虹”是自1949年以来十月登陆广东最强的台风[4],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15级(50m/s),中心最低气压为9.4×104帕,降雨量最大达到250~280mm。 “彩虹”造成了30万吨码头卸船机倾覆、已完工程大面积损坏,施工临时设施报废,等现场损失。 4、“彩虹”损害索赔 4.1 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背景 (1)建设项目简介 该建设项目为此钢铁基地建设中的污水处理标段,建设一个约5万m2的人工湿地,接收焦化厂处理后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形成厂区湿地景观。 (2)总包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约定 该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对不可抗力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和范围,“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业主和承包人均无法控制的、并使任何一方都不能继续履约或不能依法履约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 a.天灾(台风、暴雨等); b.……”。 (3)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背景 由于该基地建设投资额度巨大,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时(包含不可抗力条款),以业主为投保主体进行投保可以拿到更低的投保费率,所以该基地建设过程中所有的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均由业主进行投保(在保险合同中,采用了与总包合同相同的不可抗力认定条款),施工承包商不再进行工程险投保。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以业主为索赔主体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各施工承包商配合。 赔偿到达业主方后,依据受损额度对总承包方进行支付,进而支付至各受损分包商。 4.2 不可抗力发生 合同中明确约定台风属于不可抗力,由于台风所遭受的工程损失,适用合同及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向保险公司发起相应索赔。 针对本标段项目,被不可抗力损坏的主要对象是刚刚栽种完成的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在“彩虹”的作用下,损失殆尽。 4.3 保险赔偿基本程序 (1)保险赔偿原则 保险风险平衡原则,即有限的保费,承担的是有限风险的保险责任;保险补偿对等原则,即以什么价值形式投保,就以什么价值形式补偿;损失依据判断原则,没有依据的损失,不是保险的损失。 (2)赔偿责任认定 赔偿责任认定包括以下内容:还原不可抗力发生前的状态;调查“彩虹”是否是水生植物死亡的主要原因;排除保险除外责任;确认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责任;确认水生植物死亡损失属于承保的保险标的。 (3)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核定 确认数量来源依据(现场登记、监理旁站、后期整改);核实修复方案与原有施工方案的关系与变化;选择对应的工程项目水生植物

公司法与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 【小案例】 10月5日,某电器商行向国外某著名品牌音响代理商发函,并列明各项条件,注明如同意,请于收到信函后10日内函复告之。由于此音响为马来西亚组装,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开工不足,代理商又没有存货准备,因而一时又无法组织起货源,所以代理商没有立即答复。直到10月19日,也就是其接到信函后的第9天,代理商得知供货有保证后,才函复电器商行同意其一切条件,并按期交货。然而,按正常情形此函已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因此,代理商于当天又向电器商行发了一个电报,将情况作了解释与说明。此电当天到达。10月22日,商行收到承诺函。然而,由于销售市场的变化,商行已不准备再订购这批音响了,遂没有答复。而代理商却认为该承诺已生效,便开始发货,商行拒收,双方遂起纠纷。 【答案解析】对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代理商的承诺未生效,因为该承诺不是在承诺有效期内作出的; ?代理商的承诺未生效,因为本案中的电报不构成对承诺的通知; ?代理商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案例】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郭某到洁净干洗店干洗大衣。其大衣为乳白色,郭某对店员嘱附不仅要洗干净,且最好不要与其他深色衣服混洗。店员答应后并给郭某一张取衣单。当月二十日,郭某去取衣服时,发现衣袖被污染了大块红渍。经洗衣店重洗后,大衣上仍有红色污渍。郭某要求干洗店赔偿其大衣价款1880元。干洗店承认因自己过失造成大衣污损,但声称本店取衣单背面印有“顾客须知”其中第三条说明,衣物如有污损,赔偿价格最高为1000元。郭某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干洗店“顾客须知”第三条内容无效,干洗店赔偿自己大衣款1880元。问:法院会支持的请求吗? 【解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干洗店的“顾客须知”属格式合同,该“顾客须知”第三条属格式条款,该条款单方减轻洗衣店的责任,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结果,依照《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干洗店应赔偿郭某1880元。 评析:本案中,洁净干洗店取衣单背面的“顾客须知”属格式合同,第三条属格式条款。干洗店在交付取衣单时并没有提请郭某注意该条款,该格式条款并未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条款减轻洁净干洗店的责任,造成不公平结果,因此该条款无效,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 某织布厂厂长派本厂职工郭某携带采购纯棉纱的介绍信去外地某棉纱厂联系采购业务。后来,棉纺厂向郭某推荐该厂生产的人造纯棉纱质优价廉。于是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棉纺厂供给织布厂纯棉纱5吨;人造棉纱20万吨;需方自提。郭某当即提走纯棉纱、人造棉纱各5吨。回厂后,织布厂厂长鉴于工厂当前急需纯棉纱而不需要人造棉纱以及考虑到5吨人造棉纱已经提回,以后生产可以用,同意收已提回的货物,其他15吨人造棉坚决拒收。为此棉纺厂诉到法院。 问题:本案中合同是否有效?该如何处理?

各类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各类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一、建设施工合同 1. 通用条款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

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7.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

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

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 【问】请问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到底如何,到现在为止,我做到的题目有些感觉不可抗力三不能索赔的,有些又是可以索赔的,这个到底怎么区分? 【答】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暴雨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不只有一种理解,关键在于区分暴雨事件的性质,而不在于天气现象本身: 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施工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则施工单位无权就此提起施工索赔。因为,正常季节性暴雨对工程施工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已经包含在工程定额造价之内,也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属施工排水性质。 第二种情况:由台风引起的暴雨,此类情况应为不可抗力性质,因为台风雨属于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性性质。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此类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非施工单位自有损失。其中,对雨水的抽排属于灾后恢复费用性质。 第三种情况: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等级以上暴雨也视为不可抗力,等同第二种情况,也可以索赔。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详细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具体如下: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构成要件: 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B.不可避免(控制)的客观性。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C.不可克服,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根据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及政府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争议。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体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实上,各国都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实际上等于自订免责条款。当事人订立这类条款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概括式。即在合同中只概括地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含义,不具体罗列可能发生的事件。如果合同签订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双方对其含义发生争执,则由受理案件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根据合同的含义解释发生的客观情况是否构成成不可抗力;另一种是列举式。即在合同中把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一一罗列出来,凡是发生了所罗列的事件即构成不可抗力,凡是发生了合同中未列举的事件,即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第三种是综合式,即在合同中既概括不可抗力的具体含义,又列举属于不可抗力范围的事件。 我们国家对不可抗力的理解:

保险理赔员考试题库教材

理赔员考试基础类试题 注:此题型为总公司考试题型,题库为市公司组织力量整理,试题答案仅供大家参考,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一、单选题 1、以下选项中,属于纯粹风险的风险是()。 A、股票投资 B、购买福利彩票 C、赌博 D、发生车祸 2、从风险的角度来说,火灾、爆炸、船舶碰撞、人的死亡与疾病都属于()。 A、自然风险 B、风险因素 C、风险事故 D、损失 3、保险所体现的等价交换关系具体表现为,保险人通过提供保险补偿或给付,保障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们生活的安定。这一表述说明保险具有()。 A、互助性 B、契约性 C、经济性 D、商品性 4、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依据是()。 A、保险基金 B、保险利益 C、可保风险 D、保险合同 5、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这种分类标准是()。 A、按实施方式分类 B、按保险标的分类 C、按承保方式分类 D、按投保单位分类 6、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但是得到保险赔偿或给付是不确定的。这一描述说明保险合同是()。 A、射幸合同 B、附合合同 C、双务合同 D、有偿合同 7、就法律条件而言,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投保人是自然人,他必须是()。 A、被保险人指定的人 B、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D、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8、200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改,此次新修订的《保险法》实施时间是()。 A、2010年6月30日 B、2010年1月1日 C、2009年12月30日 D、2009年10月1日 9、以下选项中,对保险利益含义的正确理解是()。 A、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利益是投保人认可的利益 B、投保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C、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利益包括不确定的预期利益 D、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利益可以用精神来衡量 10、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订约或履约决定的全部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来说,所谓重要事实是指()。 1 A、是否决定承保或以何种条件承保的事实 B、是否做出投保决定或交纳多少保险费的事实 C、是否同意保险合同的条款以及其他条件的事实 D、是否遵守保险合同的规定并保持信息对称的事实 11、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的主体是()。 A、投保人和保险人 B、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C、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D、受益人和投保人

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

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 【问】请问不可抗力的索赔原则到底如何,到现在为止,我做到的题目有些感觉不可抗力三不能索赔的,有些又是可以索赔的,这个到底怎么区分 【答】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暴雨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不只有一种理解,关键在于区分暴雨事件的性质,而不在于天气现象本身: 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施工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则施工单位无权就此提起施工索赔。因为,正常季节性暴雨对工程施工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已经包含在工程定额造价之内,也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属施工排水性质。

第二种情况:由台风引起的暴雨,此类情况应为不可抗力性质,因为台风雨属于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性性质。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此类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非施工单位自有损失。其中,对雨水的抽排属于灾后恢复费用性质。 第三种情况: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等级以上暴雨也视为不可抗力,等同第二种情况,也可以索赔。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详细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具体如下: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保险理赔人员考试试题范文

单选题1、汽车上的纺织品受到水浸而造成轻度污染时,一般需要怎么处 理(A)。 A、清洗 B、更换 C、尊重车主意见 D、赔款 2、全浮半轴承受(A)作用。 A、转矩 B、弯矩 C、反力 D、转弯,弯矩,反力 3、车险定损核价中对电杆、防护栏、隔离桩、绿化树等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定损时,最好(A)。 A、聘请第三方评估鉴定公司核定事故损失。 B、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C、按物价局对损失进行核定。 D、按市政或路政部门报价单确定。 4、变速器增加了超速档可以(D)。 A、提高发动机转速 B、降低发动机负荷 C、提高动力性 D、提高经济性 5、在财产保险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日起,在(B)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A、损失金额 B、赔偿金额 C、保费金额 D、最低金额 6、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B)。

A、界定 B、限制 C、确定 D、扩大 7、正面SRS气囊系统在汽车正前方或斜前方正负(C)范围内发生碰撞且其纵向就按速度达到某一值时,才能引爆点火剂使充气剂受热分解给SRS气囊充气。 A、20度 B、25度 C、30度 D、40度 8、我国保险法规定,对重复保险应采用的赔偿方式是(B)。 A、部分责任分摊方式 B、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C、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D、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9、下列汽车零件中,用铸钢材料制造的是(B)。 A、发动机曲轴 B、变速器壳体 C、发动机凸轮轴 D、齿轮 10、柴油机混合气是在(B)内完成的。 A、进气管 B、燃烧室 C、化油器 D、排气管 11、标致车307轿车后风档玻璃为(A)。 A、钢化玻璃 B、夹胶玻璃 C、有机玻璃 D、中空玻璃 12、理赔服务是保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及时、准确、科学、合理地提供保险理赔服务是保险业存在价值也是(B)。 A、根本职责 B、基本职责 C、重要职责 D、必要职责 13、时规皮带(B)公里更换。 A、5万 B、10万 C、15万 D、不需更换 14、车辆碰撞时的二次损伤是发生在车内的碰撞,属于(B)。 A、间接损伤 B、惯性损伤 C、保险责任 D、直接损伤 15、在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处理中采用的免赔方式是(A)。

中国合同法——不可抗力

免责事由的涵义 第四节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又称为免责条件,它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一旦免责事由出现,当事人对于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不承担民事责任。 免责事由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免责事由分为法定的免责事由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如既无法定的免责事由又无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免责。 第二,免责事由适用的效果是导致债务人被免除责任。即由于免责事由的出现而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则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免除责由出现,只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才能被免责。如虽然免责事由出现,但合同仍然能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时,不能免责。 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的样态 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包括两种,一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二是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的免责事由即免责条款,已在前文作丁说明,此处不再赘言。 法定免责事由,又称为法定免责条件,它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件。法定的免责事由,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其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谓“不能预见”是指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已尽了最大努力仍然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在事件发生以后,已尽到了最大的努力,仍不能克服事件所造成的后果使合同不能得以履行。不可抗力最主要、最根本的特征是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能够预见也是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 不可抗力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自然事件,二是社会事件。前者如地震、台风、洪水、干旱、蝗虫、海啸、冰雹、雷电等;后者如战争、动乱等。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各国理解也不完全相同,我国法律对此无具体规定,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时,则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不可抗力的范围。 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在我国合同法等117条中有所体现。该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165规定的除外。”山根据该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根据其影响程度来确定其免责范围,即当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则免除其全部不履行的责任,如果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则免除其部分不履行的责任。 同时应当注意,发生不可抗力并非必然免责,当事人必须依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⑦因此,因不可抗力而免责还应具备两个程序上的条件:一是及时通知对方,二是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及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二、预期违约 (一)预期违约的概念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① ①有关我国合同法第108条的典型判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国际贸易练习5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一、单项选择题 1、仲裁条款中一般规定仲裁费的承担者是()。 A、败诉方 B、胜诉方 C、仲裁方 D、提示仲裁的一方 2、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对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多采用()。 A、概括式规定 B、列举式规定 C、综合式规定 D、模糊式规定 3、既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原则的是()。 A、仲裁 B、索赔 C、争议 D、不可抗力 4、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中多数订立的索赔条款是()。 A、只有罚金条款 B、只有异议和索赔条款 C、商检条款 D、以上三种条款都有 5、罚金实质上是()。 A、违约金 B、订金 C、定金 D、预付货款 6、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 A、维护卖方权益的条款 B、维护买方权益的条款 C、免责条款 D、无法免责的条款 7、在我国,出具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证明的是()。 A、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B、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海关 D、商检局 8、按一般惯例,合同的罚金数额不宜超过货物总金额的()。 A、3% B、4% C、5% D、5.5% 9、商检部门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是()。

A、品质检验证书 B、重量检验证书 C、数量检验证书 D、卫生检验证书 10、在合同中对卖方较为有利的索赔期限可规定为()。 A、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xx天内 B、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卸离海轮后XX 天 C、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XX天内 D、货物装上船后XX天内 1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实际收到货物后()内。 A、半年 B、1年 C、1年半 D、2年 12、我与外商按CIF条件成交某商品1 000打,允许卖方有5%溢短装幅度,我实际装1 000打(提单也载明1000打),货抵目的港后,买方即来函反映仅收到948打,并已取得船公司短少证明,向我索赔。我方正确答复应是:()。 A、同意补装52打 B、同意退52打货款 C、请与海运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联系 D、与海运公司联系 13、国际贸易中的索赔案件,多数原因是()。 A、卖方所交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 B、卖方所交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C、卖方不按期交货 D、买方未及时开证 1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 A、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 B、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C、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可以预防的事件 D、可以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 15、当卖方因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履行出口交货困难时,按照法律和惯例()。 A、只能免除交货责任 B、只能展延交货日期 C、减少交货的数量

汽车保险与理赔试题库完整

《汽车保险与理赔》题库答案 一、填空题 1保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三方面:前提要素、基础要素和功能要素。 2.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分主险和附加险两部分。 3.完整的承保流程由六个环节组成,即:展业、投保、核保、签发单证、批改和续保。 4.汽车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5.如果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赔偿。 6.投保机动车辆盗抢险的车辆,在停放中被窃,经向公安部门报案于 60 天以后未找到者,保险人负责赔偿 7.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实行 30% 的绝对免赔率。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9.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是风险的三个要素,构成了风险存在于否的基本条件。 10.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或外在原因。 11.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10% 。 12. 保险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范围叫做责任免除。 13.在全车盗抢险中,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 20% 免赔率。 14. 风险指的是未来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15. 风险因素是造成损失的潜在的或间接的原因。 16. 基本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全车盗抢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17. 车辆损失险中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新车购置价、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三种方式确定。 18.制动系统失灵酿成车祸而导致人员伤亡中,风险因素是制动系统失灵、风险事故是车祸、损失是人员伤亡。 19. 保险的种类很多,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20.按照损害对象分类,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21. 风险的组成要素根据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2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罚款。 23.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 24.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5.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保险车辆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6.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 27. 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4个独立的险种。 28.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上调__30% _。 29. 保险赔偿额的计算是以保险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计算依据。

英文合同中不可抗力条目的约定

英文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 Clause ) 合同一经制定,合约双方都希望能够按照合同规定顺利履行合同。但是有时因情势变更,往往会出现一些出乎当事人意料的事情发生,而导致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这种由于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事故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即是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合同中关于这一事项的约定的条款就是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 Clause )[①]。该条款实际上也是一项免责条款。在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无法避免和无法预防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可以延期履行合同,另一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Force Majeure”一词来自于《法国民法典》第1148条,英文译为:“There is no occasion for damages where, in consequence of force majure or accident the debtor has been prevented from conveying or doing that to which he has obliged or has done what he was debarred from doing.”[②]《牛津法律词典》是这样解释的:“Irresistible compulsion or coercion. The phrase is used particularly in commercial contracts to describe events possibly affecting the contract and that are completely outside the parties’ control. Such events are normally listed in full to ensure their enforceability; their may be include *acts of God, fires, failure of suppliers or subcontractors to supply the suppliers under the agreement, and strikes and other labour disputes that interfere with the suppliers’ performance of an agreement. An express clause would normally excuse both delay and a total failure to perform the agreement.”[③]二、不可抗力条款的基本内容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条款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不可抗力发生的原因(种类); 2. 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通知的方法以及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3. 不可抗力发生的免责事项及善后处理事项。(一)不可抗力发生的原因(种类) 对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的越详细越好,有些合同,为了省事,往往只是笼统地规定“This contract is subject to force majeure clause”(合同根据不可抗力条款订定),这是相当粗糙的。因为对于什么是“不可抗力”,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不同的人理解是不一样的,有些情况对于处于不同法律地位的当事人来说,并不认为是不可抗力,所以不可抗力发生后,一旦有纠纷就会无所适从。 并非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以视为不可抗力而免除当事人的履行合同的义务,所以对于哪些事故足以构成不可抗力,从而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自然而然地就有必要加以明确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保险合规考习题库

法律合规知识试题库 一、试题涉及法律、规章制度目录 1、《保险法》:1-12题 2、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13-16题 3、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17-27题 4、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8-35题 5、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36-42题 6、中国保监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43-46题 ] 7、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47-51题 8、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52-61题 9、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62-70题 10、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71-75题 二、试题库 (一)《保险法》

1、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称新《保险法》)。新《保险法》从()起施行。D A.2009年2月28日B.2009年5月1日 \ C.2010年1月1日D.2009年10月1日 2、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D第68条 A一亿元B五亿元C三亿元D二亿元 3、设立保险公司不需具备的列条件为():D第68条 A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B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C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D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 ~ 4、根据新《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变更不需要经过保险监管机构批准。C第84条 A名称B注册资本 C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股东D分立或者合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