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申报理由

简易程序申报理由

简易程序申报理由:执业12年以上经历,考核周期内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没有受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处分;没有发生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_New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一、简易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关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事实清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由仲裁员一人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五天内审结,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三、在简易程序中,举证期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一)举证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 (二)当事人双方未协商举证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 (三)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举证期限。 四、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开庭前5日通知当事人的限制。仲裁员已经在开庭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仲裁权利义务的,仲裁员在开庭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可。 五、在简易程序审理中: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被申请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成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人提供了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向被申请人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仲裁通知书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应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应当扣除此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 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决书可以使用统一的格式化文书,仲裁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填充制作。 七、庭审结束,对裁决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决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决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指定领取裁决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后公告送达。公告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公告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将上述内容告知本人(单位),且本人(单位)已阅读和知悉,同意依照简易程序处理本次劳动人事争议。本人(单位)确认上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无误。 当事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程序文书格式

编号:年份+序号(2013-001) 现场笔录 第 X 页共 X 页 当事人:XX宾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当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检查机关: XX卫生局 检查时间: X 年 X月 X日 X 时 X 分至 X 分 检查地点:某县某街某号某某宾馆吧台前(地址+具体位臵) 卫生监督员示证检查,执法证件号码: 123456 、 123456 。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记录要将现场监督检查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准确、客观地记录下来。 祁县监督员张三、李四在某某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该宾馆进行检查,记录情况如下: 1该宾馆工作人员“xxx”未取得当年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以下空白)(接下页)(续上页) 以上笔录属实 当事人签名:某某卫生监督员签名张三李四 X 年X 月 X日 X 年X 月X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编号:年份+序号(2013-001) 卫生监督意见书 当 事 人:XX 宾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当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地 址:某县某街某号 联系电话:123456789 监督意见:对存在违法事实,依法需要责令改正的,应当写明法律依据、 改正期限及责令改正意见等内容。 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你宾馆工作人员“xxx ”必须取得当年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当事人签收:某某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XX 卫生局 X 年 X 月X 日 X 年 X 月 X 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浅谈简易程序的适用

---------------------------------------------------------------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简易程序的适用 浅谈简易程序的适用 民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其关键在简便易行上,但在审判实践中时常体现不出简便易行,或简而不易,或易而不简,始终受普通程序的束缚,不能突出简易程序的优势,体现不出简易程序的简便性,法律规定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下面笔者就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作如下探讨:一、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同属于第一审程序,二者相比较,简易程序具有以下特点:(一)起诉方式简便,方便群众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可以用口头起诉,原告递交起诉状与否,不是案件是否受理的条件,人民法院不能因为原告不提交诉状而拒绝收案。当然也不排斥原告递交书面诉状。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原告是口头诉讼的,还是递交书面诉状的,法院都应当将起诉的内容,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被告,以便被告做好应诉的准备。这样就方便了群众的诉讼。(二)审判程序简便,提高了办案效率。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不用书面通知被告应诉和答辩,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院和它 1 / 16

派出的法庭,在接受当事人双方请求后,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审理案件不受开庭三日前发布公告和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限制,开庭时也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顺序的限制,这样简便了程序,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三)传唤方式简便,便于法官办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用简便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例如,通过基层组织的干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捎口信带条子,或者用电话、广播通知当事人、证人出庭,或者依口头约定,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听取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这样,便利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办案,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良传统。(四)简化了审判组织,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是简易程序的又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与普通程序的重要区别。但也有人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是一种误解,混淆了两种不同程序的审判组织的界限,只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当然更不存在陪审问题。但是审判员一人审理不等于审判员自审自记,必须由书记员担任记录。这种审判程序手续简便、方式灵活,避免了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费工、费时,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和国家财政负担,降低了办案成本。(五)审理的期限短,缩短了办案周期,能集中更多的力量审理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和从事调研

索赔申请书4篇

索赔申请书4篇 索赔申请书4篇 随着社会在进步,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索赔申请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索赔申请书篇1 案件登录号: 申请事项 住院医疗()意外医疗()门诊医疗()住院安心() 死亡()残疾()重疾()其它() 被保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职业 事故经过 事故日期 原因 地点 现状 事故是否已通知本公司□是请注明日期:年月日□否 事故经过(申请人详细填写) 事故是否报公安/交警/劳动或卫生部门处理□是(请附材料)□否 事故者如身故,是否已检验死因□是(请附材料)□否 目前是否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其它保险公司、社保或第三者的给付及补偿,□是□否 若是,请具体说明: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与被保险人关系 □配偶□本人 □父母/子女□监护人 理赔通知送达地址 邮编 如属保险责任,保险金领取方式:1、银行转帐2、委托(单位/个人)3、自领开户银行 户名(限申请者本人) 帐号 郑重声明: 1、本人保证在理赔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内容详尽确实; 2、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与此次理赔申请有关的资料(包括病历、帐单、司法证明资料等); 3、本人同意自行负责因帐号提供错误导致划帐不成功的后果; 4、本人同意承担因报案通知延迟致使本次事故保险责任无法确定的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投保单位证明: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索赔申请书篇2 保险理赔申请书格式 一般来说,公司等的医疗保险理赔申请,应该有专门的表格文件,找他们索取后填写即可。如果回复说没有需要自己写,可参考如下格式。 理赔申请书的大致格式参考如下: 1、申请标题; 2、正文:当事人概况。病原情况;

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适用于基层法院)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及身份情况(到庭后,收回传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略)。 4、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待审判员入庭就座后)。 5、报告审判员,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族,××年×月×日出生,职业,现住××。 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 被告×××,×族,××年×月×日出生,职业,现住××。 被告委托代理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对于刚才书记员报告的当事人基本情况,各方当事人有无异议? 审:本案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敲击法槌)现在开庭。 ——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在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本院在庭前已由书记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宣读,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以次询问原、被告当事人) 审: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原告有无出庭作证的证人? 审:被告有无出庭作证的证人? 审:请证人退庭,在证人休息室等候传唤。 [法庭调查]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现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或口头陈述诉讼请求。被告针对原告的诉状进行口头答辩,并表明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意见。 审:根据原告诉状和被告答辩,双方在诉辩中陈述一致的事实是:1、2、3,对以上事实本庭予以确认。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2、3,(鉴于庭前已给双方送达了起诉状、答辩状,原被告不再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由本庭直接归纳,原被告在诉状中承诉一致的事实是:1、2、3,对以上事实本庭予以认定。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2、3)。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以次询问原、被告当事人)(如原被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审判人员可直接收集证据后进行调解。) 审:下面,本庭围绕争议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提交证据前应先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形式及将要证明的内容。 (如原告提交的××证据与本案并无关联性,审判人员可决定不对该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对另一方当事人已认可的事实,不再举证、质证,可直接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 审:被告进行质证(将原告出示的证据交给被告质证)。 审:被告出示证据。(出示证据前应先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形式及将要证明的内容。) 审:原告进行质证(将被告出示的证据交给原告质证)。 审:刚才,原(被)告提交的××证据,经质证、认证,本院认为××(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同时,阐述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最后明确表示对该证据是否采信或不予采信)。 审:本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有:1、2、3,现给原告出示。 (由审判人员宣读)原被告对本院调查的证据有无异议? (审判员就双方当事人对本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进行阐述。) [证人作证] 审:传证人×××出庭作证。

简易程序的适用特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的根本特征,在于简便易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一些简化的规定,其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方式简便 简易程序的起诉方式简便。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采取书写起诉状的方式,口头起诉仅仅是例外。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口头起诉,省去了原告人因准备诉状而花费的时间。 2、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 简易程序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同时起诉、应诉和答辩。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3、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 简易程序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简便方式指用口头约定或打电话、捎口信、发传真、电子邮件、广播等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当然,通知应以直接通知本人为原则,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4、实行独任制审理 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从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到依法裁判或调解,都由审判员一人担任,不必进行合议。审判员在独任审理时,必须配备书记员专门负责记录,不得自审自记。 5、开庭审理的程序简便 在开庭审理时,不严格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大步骤,也不严格受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先后次序的限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灵活掌握,可以合并进行,也可以穿插进行,以达到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解决纠纷的目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完成。 6、审结案件的期限较短 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较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7、裁判文书可以简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4)当事人双方同意简化的。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4.《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5.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例解 刘某,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2005/2/33 单选) A.刘某系末成年人 B.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 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及解析]C.考查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例分析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刑事诉讼法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奥鹏学习中心 层次高起专 专业法律事务 完成时间2012年3月1日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被告人于虎在2009年2月7日深夜23时半左右,潜入一居民室内,对女主人欲行强奸,女主人大声呼救,并奋力反抗,致企图未逞。被告人逃跑时,恰遇该区法院审判员黄玉良从办公室加班后回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区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以强奸(未遂)罪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虎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区检察院便建议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法院经审查,同意适用简易程序,遂由审判员黄玉良和陪审员两人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除对指控犯罪供认不讳外,还主动交代了半年前实施的抢劫罪,并表示愿意交出所抢劫的财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于虎有期徒刑5年,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于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元。宣判后,告知被告人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5日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于虎接到判决书后的第3天上诉于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接到上诉状后,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于是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接到案件后,以审判员黄玉良为审判长,与本院两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经过重新审理,在原认定事实完全不变的情况下,以强奸罪判处于虎有期徒刑10年。并告知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结合上述材料,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论述(1)本案在审判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2)本案一审时区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区检察院应向区法院移送哪些材料?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条文中,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第一审、第二审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一审程序通常采用两种程序来进行,即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最基本的程序,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立法上看,它被规定在众多程序之首,涉及此部分的条文也,内容最复杂,集中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并因此成为其它诉讼程序的基础,比较于简易程序,它具有着程序完整性、程序独立性与广泛适用性之特点。 1997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一审程序中增设了“简易程序”,其含义是指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某些轻微的刑事案件时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程序。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简单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这种程序的简易性体现在审判组织构成的简易化和审理期限的缩短等。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充分简单刑事案件。对于简易程序,当案件涉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属于自诉的案件第三类的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

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适用于基层法院)[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依次进行下列工作:1、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及身份情况(到庭后,收回传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略)。 4、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待审判员入庭就座后)。 5、报告审判员,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身份情况如下:原告×××,×族,××年×月×日出生,职业,现住××。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被告×××,×族,××年×月×日出生,职业,现住××。被告委托代理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开庭审理]审:对于刚才书记员报告的当事人基本情况,各方当事人有无异议?审:本案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审:(敲击法槌)现在开庭。——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在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本院在庭前已由书记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宣读,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以次询问原、被告当事人)审:原告是否申请回避?审:被告是否申请回避?、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什么是简易诉讼?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为此,刑事诉讼法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这类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人民法院在审理前,要根据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据有关法律,对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作出判断。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罪行较重,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 (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刑法中规定的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等。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在保证办案质量、正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上,及时、迅速地审结案件,解决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这种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由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作了限定,因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危害也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就可以保证质量地审结,以使人民法院可以集中精力去办理重大复杂的疑难刑事案件。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

申报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流程

简易程序填报说明 一、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2009年5月-2011年5月)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计划成绩显著;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新技术引进奖、发明奖。(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相应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者。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单位聘书的复印件)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考核周期内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简易程序网上填报说明 1、打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考核信息”——“简易程序填报”

2、填写“医师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理由”(详见以上5条)和“考核意见(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方面写述职报告)”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请”。 3、从“文件与法规—医务处文件”中下载《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填写完毕,科主任签字。 4、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收齐:(1)个人填写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每个人的资料整理后订在一起。(3)上缴省医师协会的考务费:简易程序50元/人,一般程序100

适用普通程序申请书

适用普通程序申请书 【篇一: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申请书】 请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申请书 申请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 请求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公司诉申请人纠纷一案。 申请理由 你院已受理公司诉申请人纠纷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后方知原告起诉事宜。你院定于年月日交换证据并开庭,我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不足日内收集证据、准备应诉时间紧迫,且本案历时久远,又涉及被告企业改制、人员更迭等问题,查找相关资料十分困难。故请求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此案,给予被告补足30日举证期限。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篇二: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将x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事实及理由: x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现由于被告xx拒不承认、偿还借款,且下落不明,申请人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特恳请贵院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案进行审查处理并准许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呈 xxxx人民法院 【篇三: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民事】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赖远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并依法指定足够的举证期间。 事实与理由: 在贵院受理的原告b与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对原告在《起诉状》中的陈述内容无法认同,申请人不同意离婚,原告隐瞒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很多问题争议都很大,申请人的举证负担沉重,部分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才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 本案不符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 本案案情复杂,特恳请人民法院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案进行审查处理并准许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2012年6月28日

论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及审理程序的特点

论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及审理程序的特点摘要:为了满足刑事诉讼程序改革后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我国在修订刑事诉讼法时,也遵循繁简分立的原则,在普通程序之外,设立了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是相对于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在程序上有所简化的一种特别类型。本文将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审理特点两方面展开论述。关键词: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审理程序特点 正文: 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相比较而言的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具备特定条件的案件时所采取的相对简单的程序,其是简化和省略普通程序的某些环节和步骤后形成的一种程序。 简易程序简化了庭审的相关程序和环节,而程序的简化常常伴随着人权保障水平的降低以及错案的风险,故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范围必须严加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意义的。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上述四项条件缺一不可。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确实能够简化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是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不符合条件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9条及最高法《解释》第209条的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7)不宜使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简易程序作为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与普通程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在适用程序上,简易程序设置在第一审程序中,因而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在适用法院上,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以上法院虽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第三,在审判组织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第四,在适用案件上,简易程序只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第五,在控诉职能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六,在期间和送达方式上,送达起诉书至开庭审判的时间不受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和辩护人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

一、行政处罚类简易程序流程图

一、行政处罚类简易程序流程图 (第1-4项适用)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二、行政强制执行类流程图 (第1-4项适用)不履行执行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期限内不履行义务 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 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中止执行依法终结执行 达成执行协议依法强制执行结案(立卷归档) 履行协议,执行完毕 中止执行情 形消失的,恢 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当 事 人 履 行 义 务

(第1-2项适用) 受理 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实地审查补助金额、给付方式、信息公开 受理投诉、归档

(1.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 制定督查方案 查阅农机补贴相关信息资料 入户抽查 约谈告诫、限期整改、上报省局

(2.农机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 接受维修者申请 确认维修者条件 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不予发放书面告知 受理维修质量争议 调解纠纷 质量检查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罚款、通知工商部门等处理

(3.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接到上级文件通知 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抽调人员,成立检 查组 深入培训机构现场,根据《拖拉机驾驶培 训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教学场所、 教学设备、教学人员、管理制度是否达到规 定条件 根据检查的结果,归纳梳理,确定是 否合格 撰写检查报告,上报省局

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

《》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李惠芬)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这一要求,蒙自 市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做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同时,经过多方探索、调研后,根 据实际办案需要,于日前制定并正式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 告知书内容明确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审查期限、审查程序、诉讼权利 及法律后果等,充分征求、听取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意见。被告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着切身厉害 关系,如果不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见,被告人可能会通过当庭翻供并作无罪答辩的方式对抗,那么反而会大大增 加诉讼成本。 据悉,该院自施行《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以来,建议蒙自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派员出庭支 持公诉案件6件11人,庭审中被告人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自愿认罪,案件审理时间均未超过15分钟,在 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诉讼效益。 简易程序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1-11-01 16:51:4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 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 及其委托的人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人 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六、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本院在审理中将按照法 律规定进行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本院应依法判决; 七、在审理过程中,本案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应当适用 简易程序的情形,本院即中止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二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 柳人社工伤简字〔〕号

填表说明 一、《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只适用于由用人单位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已参加工伤保险(需注明是在自治区社保局参保还是在柳州市社保局参保)、且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但不适用死亡、截瘫、截肢、重型颅脑损伤以及多处部位伤害等情形的。 二、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并愿意按简易程序申请的,应提交《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表格内容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涂改无效,也可下载表格打印,打印的表格不得改变版型,不准复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二)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已在柳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不需提供本材料。 (四)受伤害职工的原始病历复印件1份。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六)《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无劳动合同书的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的,需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伤事故证明材料。 (七)两名以上证人证词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2.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同时提供标注受伤害职工出发地、目的地、事故发生地的简易线路图,简易路线图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地图搜索后截图打印; 4.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递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6.在参加用人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为此,刑事诉讼法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这类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人民法院在审理前,要根据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据有关法律,对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作出判断。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罪行较重,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刑法中规定的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等。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在保证办案质量、正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上,及时、迅速地审结案件,解决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庭审笔录申请书

庭审笔录申请书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江蓬法民四初字第XX号],现已开庭审理,申请人对XXX有异议,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查阅复印江蓬法民四初字第XX号案的庭审笔录,请予支持。 申请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一四年十月日 调取卷宗申请书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海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笔录 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 案号: 案由: 仲裁庭组成人员: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书记员: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庭审情况: 一、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仲裁庭纪律: 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证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1、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进行拍照、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辩论问题时,必须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仲裁庭开庭后,不得中途退场,擅自退场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 申请人做缺席裁决;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发言和提问; 5、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工作人员有权劝告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书记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 书记员***报告到庭情况: 申请人***现已到庭; 委托代理人已到庭 被申请人已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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