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养实施办法

内部退养实施办法
内部退养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内部退养和离岗休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公司人员合理流动,加速员工队伍结构的调整,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加快实现公司对身体不适、年龄不适岗员工的置换,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和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且不适岗人员。

第三条定义

所谓内部退养,是指员工在保持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状态下,离开工作岗位回家休养,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第四条职责

(一)人企部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整体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按本办法要求进行部门内部员工的管理。

第二章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内部退养条件

申请内部退养的员工必须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即: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对于符合特岗退休条件的员工,可以是距特岗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第六条离岗休养条件

本着对员工爱护和照顾的原则,对患有严重疾病(如中晚期癌症、脑溢血及脑梗塞严重后遗症、换肾等)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且工龄满十五年及其以上的员工,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实行“离岗休养”。

第七条内部退养办理审批

(一)员工内部退养按照““员工自愿”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实施员工内部退养,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报备集团公司。实施内部退养办法后,符合内退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自愿申请,公司主管部门审批,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二)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工作,对员工的内部退养申请从严审批。特别是对重要管理岗和关键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申请内部退养的,首先要服从工作需要。内部退养统一由公司人力企发部审批。

第八条申请内部退养的员工按下列程序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一)员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公司报人企部;

(二)人企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发放并由员工填写《员工内部退养申报审批表》(附件1)。

(三)人企部审核申报内容,确认申报条件和核定相关待遇,同时由工会组织确认,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附件2)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员工内部退养相关待遇

(一)办理了内部退养的员工,停止执行岗级工资制,停发各种奖金,停发除独生子女费、采暖费及采暖补助费以外的所有津贴、补贴,停止享受在职劳动保护待遇,比照正式退休计算并发放内部退养工资,在此基础上每月增加800元。。

(二)内部退养员工在退养期间,不参加公司的内部工资调整,若遇有政府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调整养老金待遇时,按照统一规定予以调整。

(三)内部退养员工在退养期间,仍然延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关

系,具体办法按政府规定执行。企业年金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四)对于符合特岗提前退休条件但尚未达到特岗提前退休年龄的员工,可以先按本办法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享受相应的内退待遇,待达到特岗提前退休年龄时再申请办理特岗提前退休,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享受相应的特退待遇。

(五)对于符合内退条件而本人又不愿选择享受该项政策的员工,个人素质不符合相应的上岗条件或不适应现岗工作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换其至相适应的岗位,并按调换后的现岗享受相应待遇。若公司确无相适应的岗位可调换,可纳入待岗员工管理,按规定享受待岗员工待遇。

第十条员工离岗休养办理手续和相关待遇比照内部退养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内部退养员工要求返岗工作的,公司一律不予受理。离岗休养员工要求返岗工作的,需医院提供健康证明否则公司一律不予受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

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企发部。

附件1

员工内部退养申报审批表

附件2

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

甲方(公司人企部):

乙方(内部退养员工):

根据《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相关精神,乙方自愿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年龄:

现在管理岗:□现在操作岗:□

申请内部退养原因:

因等原因,乙方自愿申请内部退养。

三、乙方因上述第二条原因申请离开工作岗位,自愿办理内部退养,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协议期限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止。如乙方已达到特岗提前退休年龄,但因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岗退休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乙方特岗退休审批未获批准,则乙方享受内部退养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止。乙方已达到特岗提前退休年龄但特岗退休审批未获批准的,可以选择于未获批准的次月起重新比照正式退休计算并发放内部退养工资。本协议是对原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如发生争议以本协议为准。

四、乙方自愿接受下列内部退养待遇标准。

1.乙方在内部退养待遇比照正式退休计算并发放内部退养工资,在此基础上每月增加800元。

2.乙方在内部退养期间,除可享受上述内部退养待遇外,还可享受:回民津贴、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采暖费及采暖补助费。

3.乙方在内部退养期间,不参加集团公司自主确定的内部工资调整,若遇有政府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调整养老金待遇时,可以比照正式退休人员执行。

4.乙方在内部退养期间,仍然延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关系,具体办法按政府规定执行。企业年金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继续执行。

五、乙方在内部退养期间,企业不得返聘,乙方也不得申请复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内部退养员工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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