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

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花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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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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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五)

同步讲义全部讲义

国际主要工程合同条件范本

在国际上编制出版工程合同范本的机构有很多: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简称FIDIC)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简称ICE)

英国合同审定联合庭(Joint Contracts Tribunal,简称JCT)

美国建筑师学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简称AIA)

美国承包商总会(Associated General Contractors of America,简称AGC)工程师联席合同文件委员会(Engineers Joint Contract Documents Committee,简称EJCDC)

美国设计-建造学会(Design-Build Institute of America,简称DBIA)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是“国际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Conseils的前5个字母,其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FIDIC于1913年由欧洲三个国家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在比利时根特成立,总

部目前设在日内瓦。

FIDIC编制的许多合同范本被世界各国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区域发展援助金融机构作为实施项目的合同和协议范本。

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是FIDIC具有革命性意义的一套合同条件,也是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的基础。

1.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2.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3.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4.Short Form of Contract

ICE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创建于1818年,在英国是代表土木工程师的专业机构

及资质评定组织。

ICE正式用于施工的合同条件第一版于1945年出版。

ICE编制的合同范本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并在世界各国的到了借鉴,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应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的《ICE合同条件,工程计量模式》。

早期的FIDIC合同条件,如《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第4版及以前的版本主要是基于该ICE合同条件的框架制定的。

ICE 系列合同条件

1.《ICE合同条件,工程计量模式》

2.《ICE合同条件,定期模式》

3.《ICE小型工程合同》

4.《ICE合同条件,伙伴关系补遗》

5.《ICE合同条件,考古勘察版》

6.《ICE合同条件,地址勘察版》

7.《ICE合同条件,目标成本模式》

ICE于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了一套新型合同范本,称为NEC系列合同条件。目前最新的版本是2017年颁布的NEC4系列合同条件。

1.争议解决服务合同

2.供货合同

3.设计建造和运营合同

4.工程施工合同

5.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6.框架合同

7.专业服务合同

8.定期合同

9.联盟合同

JCT 英国合同审定联合会

英国合同审定联合会创建于1931年,其创始机构是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和全国职业建筑联合会。

目前JCT合同体系是1998年版标准格式合同,2005年版合同族及2016版合同族。

在合同族中,每一合同类型均包括主合同和分包合同标准文本。

与ICE合同相比,JCT合同更常用于房屋建筑中。

JCT2016年版合同族

1.标准建筑合同

2.中型工程建筑合同

3.小型工程建筑合同

4.大型工程施工合同

5.设计建造合同

6.管理建筑合同

7.施工管理专业合同

8.JCT高绩效伙伴合同

9.修复和维护合同

10.成本加酬金建筑合同

AIA 美国建筑师协会

AIA创始于1957年,是美国主要的建筑师专业社团。其制定的系列标准合同范本在美国建筑业及美洲地区有较高的权威性。

1911年AIA首次出版了“建筑施工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 for Construction)。

AIA为各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制定了不同的协议书,并单独出版成为独立文件。

每年对部分文件进行修订或重新编写。

AIA 系列合同条件

A系列: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合同的文本

B系列:业主与建筑师之间合同的文本

C系列:建筑师与专业咨询机构之间合同的文本

D系列:建筑师行业的有关文件

E系列:电子文件协议附件

G系列: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AGC 美国总承包商协会

AGC成立于1918年,是美国最大的、历史最悠久的建筑业行会组织,由有资格的建筑承包商和与建筑业相关的公司组成。

AGC制定的标准合同文件范本更能照顾到承包商的利益。

2008年初,AGC联合代表业主的行业组织,对AGC现有的合同进行全面的修订,并将修订后的版本称为“合议文件”(Consensus DOCS),并得到了28个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协会的认可。

AGC合议文件系列

200系列:施工总承包

300系列:合作/一体化建设模式

400系列:设计-建造总承包

500系列:工程管理模式

700系列:分包

800系列:项目管理

项目的交易模式

“How the participants are org anized to interact, transforming the owner’s goals and objectives into a finished facility”(ASCE)项目的参与各方是通过何种形式组织、联系起来,以实现业主的项目目标的。

在工程项目中,项目参与各方组织、联系起来的主要纽带就是合同!

通过合同确定了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以及整个项目的组织形式。

传统建设模式(DBB)

优点:

业主管控强。

缺点:

管理界面多;

实施周期长;

设计、施工互相扯皮。

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DB/EPC)

缺点:

业主管控弱。

优点:

责任单一;

实施周期短;

管理界面少。

管理型建设模式(Management Contracting)

缺点:

增加了间接费;

责任规定不完善。

优点:

全生命周期管理;

管理专业。

BOT/PPP建设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BOT模式是20世纪80年代在东南亚及环太平洋地区出现的一种建设模式。

BOT的运作方式是政府机构作为特许授权部门将一个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一家私营项目公司,由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在特许期通过运营项目获得收益,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其他变型由BOO(建造-拥有-运营),BOOT(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T (建造-移交)等。

合同计价模式

三种典型的计价模式

单价合同 Unit Price Contract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 Contract

国际工程合同基础知识

请思考

1.简述FIDIC组织的性质及其编制的施工合同范本名称。

2.英国知名施工合同范本有哪些?

3.美国知施工合同范本有哪些?

4.国际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有哪几类?

5.国际工程合同的计价形式有哪几类?

同步讲义全部讲义

FIDIC1999系列合同条件

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是FIDIC具有革命性意义的一套合同条件。

1.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2.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3.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4.Short Form of Contract

1999版本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

《施工合同条件》

各类大型或复杂工程项目;

业主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

承包商的主要工作为施工;

由工程师监理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

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即重新计量的单价合同);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担比较均衡。

《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机电设备、基础设施及其他类型的项目;

业主只负责编制项目纲要和生产设备性能要求(“业主要求”),承包商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和全部施工及安装工作;

工程师监督生产设备的制造、施工和安装,并签发支付证书;

固定总价合同为主,按里程碑支付,少部分工作可能采用单价支付;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担比较均衡。

《EPC/Turnkey项目合同条件》

私人投资项目(如BOT/PPP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按里程碑支付;

业主代表直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采用比较宽松的管理方式,但有严格的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以确保项目的最终质量;

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愿意为此多付出一定的风险费。

注:FIDIC指出了其《EPC/Turnkey项目合同条件》不适用的三种情况:

①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充足的信息及资料以仔细审查和核查业主要求,或开展设计、风险评估以及费用估算工作;

②工程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无法对未来工程所在区域开展调查,除非在专用条件中对不可预见的各类条件予以说明;

③业主想要密切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审核承包商的大部分设计图纸。

《简明合同格式》

合同额较小、工期较短的项目;

既可以是土木工程,也可以是机电工程;

设计工作既可以由业主负责,也可以由承包商负责;

可以是单价合同,也可以是总价合同,在编制合同时,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2017年12月,FIDIC在伦敦举办的国际用户会议上正式发布了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中前三本的第2版,简称“2017版”

1.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红皮书)

2.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黄皮书)

3.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 Turnkey Projects(银皮书)

2017版本系列合同条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

2017版红皮书在其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中列出了在红皮书模式下未来工程合同文件的基本组成部分:

a)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dated

b)The Letter of Tender dated

c)The Addenda Nos_________

d)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e)The Specification

f)The Drawings

g)The Schedules and

h)The JV Undertaking

通用合同条件

自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开始,FIDIC就对红皮书、黄皮书和银皮书实行了条款标准化设计,三本的均有20个一级条款。2017版三本的均有21个一级条款。

以2017版红皮书为例:

第1条是总论

第2至5条分别对应项目主要参与方

第6和7条分别对应人员和货物

第8至11条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

第12至14条多与费用有关

第15和16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一对

第17至19条是关于风险与保险的

第20和21条是关于索赔与争端解决的

与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美国项目管理学会(PMI)在其《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中定义了项目管理的10个知识领域(也可称10个项目管理职能),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条款的内容几乎覆盖了所有这10个方面。

Project Integration Management

Project Scope Management

Project Schedule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Project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Project 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Project Procurement Management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Project Stakeholder Management

2017版本系列合同条件的变化

融入了更多项目管理理念

借鉴国际工程界的最佳实践做法,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在各条款中增加了更加详细和明确的项目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如进度计划、进度报告的要求更加详细,引入了“共同延误”的概念,增加了质量管理体系、合规性验证体系、提前通知及关键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的具体内容等。

大大提升了工程师的地位:

与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降低工程师这个角色的地位不同,2017版红皮书和黄皮书加强和拓展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在说明工程师为业主的人员且仍代表业主行事的同时,要求工程师作出决定时保持中立。

2017版红皮书和黄皮书第3.7款【商定或决定】规定在处理一般性事务性问题,尤其是变更、索赔等的处理过程中,赋予了工程师非常大的独立处置权。

将索赔和争端分开:

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仍将索赔和争端作为重要议题,期望及时、合理的处理合同双方之间的索赔和争端问题。2017版认为索赔仅是一方依据合同对自己的权利提出的要求,不一定必然上升为争端,只有索赔部分或全部被对方拒绝时,才可能形成争端。

2017版将1999版的第20条【索赔、争端与仲裁】条款,拆分为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的索赔】和第21条【争端和仲裁】两个独立的条款。

更加强调合同双方的对等关系:

1.强调业主资金安排需要在合同数据中列明,如果有实质性改变业主应马上通知承包商并提供详细的支持资料,如果业主没有遵守此规定承包商甚至可以终止合同,该项规定与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函对等。

2.很多关于通知的规定对合同双方的要求是对等的,如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对已知或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提前向对方发出预警通知的义务。

3.业主和承包商都要遵守同样的保密条款。

4.业主和承包商都要遵守所有合同适用的法律。

5.业主和承包商都应协助对方获得相应的许可。

6.对工程师及其代表(银皮书的业主代表)的资质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与对承包商人员资质的详细、严格的要求对等。

7.业主和承包商都要对各自负责的设计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得雇佣对方的雇员。

9.在出现工期共同延误时,业主和承包商要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专用条件的编写指南中给出了参考解决方案。

10.保障条款将业主对承包商的保障和承包商对业主的保障对等分开,并增

加了交叉责任条款。

11.将业主的索赔和承包商的索赔纳入同一处理程序,且要求双方均须遵守相同的DAAB程序。

12.业主和承包商合同终止条款中同时增加了未遵守工程师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未遵守DAAB的决定、欺诈和贪污等行为作为终止合同的触发条件。

其他重点修订与调整:

1.定义数量大大增加,如黄皮书定义个数由1999版的58个增加到了90个,被定义的词或词组由原来的分类排放,改为按字母顺序排列。

2.定义中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Unforeseeable)的时间点,提前到了“基准日期”,而不是原来的投标截止日期。

3.增加了关于“通知”的定义,很多地方有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的要求,明确规定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中的内容不能被视为通知;增加了很多关于通知更加具体的时间限制要求;增加了“视为”规定,如果一方不遵守时间限制的要求,则触发“视为”规定。

4.对承包商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Fit for the Purpose(s), FFP)的义务更加重视和明确且与保障和保险条款联系在一起,强调承包商要对其设计中出现的错误导致业主的直接损失负责(但受责任限额的约束),同时也要求业主将工程预期目的写入“业主要求”。

5.2017版黄皮书和银皮书的变更条款中新增加了3项(红皮书不同)承包商可以拒绝业主提出的变更的条件。

6.合同终止条款中增加了一些新的触发条件,如超过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限额、收到中标函后84天承包商仍未能收到开工通知等,关于业主自便终止合同后的处理增加了一些有利于承包商的规定。

7.1999版的“风险与责任”条款改名为“工程照管和保障”,不再使用“业主的风险”一词,子条款的逻辑顺序更加合理,且明确将承包商对业主的保障和业主对承包商的保障分为两个二级子条款。

8.1999版的“不可抗力”改为2017版的“例外事件”,条款的内容基本相同,增加了“海啸”作为例外事件,且将承包商人员涉及的“罢工或停工”也归为例外事件。

9.保险条款被重新编排,保险种类增加了与一般设计责任和FFP相关的“职业责任险”,还要求考虑与法律及当地风俗要求相关的其他保险。

10.2017版银皮书业主承担了1999版没有承担的、由业主自身原因产生的部分风险;同时,与1999版相比,2017版银皮书业主对承包商的管理深度和力度加大了。

11.2017版增加了“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说明,并列出如果项目应用BIM可能需要调整的合同条款清单。

12.2017版专用合同条件分为A、B两部分,A部分是1999版红皮书和黄皮书中的“投标书附录”,被命名为“合同数据”,而且“合同数据”的优先级别比1999版的“投标书附录”提前了;1999版银皮书没有“投标书附录”,2017版银皮书增加了“合同数据”;1999版的专用合同条件作为2017版专用合同条件的B部分专用条件。

FIDIC提出专用条件起草五项黄金原则

FIDIC合同体系

请思考

1.简述FIDIC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

2.合同文件的组成有哪些?

3.FIDIC2017版施工合同条件有哪些条款?

4.FIDIC2017版合同条件与1999版合同条件相比有哪些变化?

5.FIDIC专用合同条件的起草原则是什么?

同步讲义全部讲义

合同各方的角色与风险分担

合同中的角色

业主与承包商:我们为了不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第2条业主(The Employer)

学习完这一条,应该了解:

·业主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的义务;

·业主为承包商提供协助和配合等方面的义务;

·承包商对业主的项目资金安排的知情权;

◆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和通行权

2.1 进入现场的权利(Right of Access to the Site)

本款要点:

业主应按照合同数据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如果

合同数据中没有规定,则依据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进度计划,

按照施工的要求的时间来提供;

如果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现场,致使承包商受到

损失,包括经济和工期两方面,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提出经

济和工期索赔,本款规定,承包商不但可以索赔费用,而且可

以加合理的利润。

本款还提到,承包商对现场可能没有专用权,即其他承包

商也可使用。如果这样的话,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就应考虑这一

问题:其他承包商同时在现场施工是否影响自己的现场工作?他应从招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中查找有关其他承包商承包的工程部分的实施计划,或向业主提出这方面的问题。

◆协助承包商获得法律文本、执照和许可证

2.2 协助(Assistance)

本款要点:

业主应帮助承包商获得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文本。

在承包商申请业主国法律要求的许可证,执照或批准时给予协助,这方面的情况可能涉及承包商的劳工许可证,物资进出口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方面,环保方面等。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任何执照和批准等的责任在承包商一方,此款规定的只是业主“合理协助”,至于协助的“深度”,往往取决于承包商与业主的关系以及项目执行的情况。

◆配合承包商工作

2.3 业主的人员和其他承包商(Employer’s Personnel and Other Contractors)

本款要点:

业主保证其人员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业主保证其人员遵守关于项目安全与环保的规定。

作为对等的规定,第4条也规定承包商应在各方面给予业主的人员合作以及对承包商提出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告知承包商资金安排

2.4 业主的资金安排(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s)

本款要点:

如果单次变更的额度超过中标金额的10%或者累计变更的额度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0%;或者未按期收到业主的期中支付;或者了解到业主的资金安排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就可以要求业主说明资金安排。

如果承包商提出要求,业主应在28天内向承包商提供合理证据,证明其工程款资金到位,有能力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

◆向承包商提供工程资料和数据

2.5 现场数据和参照项(Site Data and Items of Reference)

本款要点:

业主应在基准日期前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现场数据;

参照项应在业主要求和工程师发给承包商的通知中明确。

◆向承包商提供材料和业主设备

2.6 业主提供的材料和业主设备(Employer-Supplied Mat erials and Employer’s Equipment)

本款要点:

业主要求中应明确业主提供的材料和业主设备的细节、时间和费率。

承包商应在使用期间照看业主的设备。

第4条承包商(The Contractor)

学习完这一条,应该了解:

·承包商在合同中的基本义务;

·履约保证的相关规定;

·对承包商的代表的要求以及对分包,转让,合作以及现场放线的规定;

·关于现场作业,安全,质量保证,环保的规定;

·关于现场数据,现场条件,道路通行权,运输,化石等方面承包商所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

·关于进度报告的内容以及提交程序的规定。

◆按合同规定实施工程

4.1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Contractor’s General Obligations)

本款要点:

承包商保证工程符合预期目的;

承包商应提供合同规定的永久设备和承包商的文件;

承包商应提供其实施工程期间所需的一切人员和物品;

承包商应为其现场作业以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

◆提供履约保证

4.2 履约保证(Performance Security)

本款要点:

承包商应自费按合同数据规定的金额和货币办理履约保证,以保证其恰当履约;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的28天内将履约保证提交给业主,同时抄报给工程师复印件;

开出履约保证的机构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并来自工程所在国或业主批准的其他辖区;

承包商应保证,在工程全部竣工和修复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应保持一直有效

业主在收到工程师签发的履约证书21天内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商。

◆派遣合格的承包商代表来管理项目

4.3 承包商的代表(Contractor’s Representa tive)

本款要点:

承包商应任命承包商的代表并赋予其在执行合同中的一切必要权力;

没有工程师的同意,承包商不得私自更换承包商的代表;

承包商的代表和被委托权利的关键职员应能流利地使用合同规定的主导语言来交流。

◆按合同规定分包并管理好分包商

4.4 分包商(Subcontractors)

本款要点: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承包商应为分包商的一切行为和过失负责;

分包商(除材料供货商外)需经过工程师的同意;

承包商应至少提前28天通知工程师分包商计划开始分包工作的日期以及开始现场工作的日期。

对承包商而言,分包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执行。在选择分包商时,要注意其综合能力,具体要考虑四个因素:报价的合理性;技术力量;财务力量;信誉。

由于分包商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从合同角度来说,分包商无权直接接受业主的监理人员或代表下达的指令,如果因分包商擅自执行业主的指令,总承包商可以不为其后果负责。

◆配合业主和其他承包商的工作

4.6 合作(Cooperation)

本款要点:

如果在现场或现场附近还有其他方的人员工作,如:业主的人员,业主的其他承包商的人员,某些公共当局的工作人员,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令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工作机会;

如果工程师的指令导致了承包商某些不可预见的费用,该指令应构成了变更。

承包商应注意自己在合同中的任务范围,应能立即判断出什么情况下工程师的指令构成了超出自己的工作内容,构成了变更,并主动要求工程师按变更程序处理。

当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向其他方提供服务时,承包商有责任这样做,但并不意味着承包商免费为其他方提供此类服务。

◆核实业主数据及调查现场数据

4.7 放线(Setting Out)

本款要点:

承包商应负责工程各个部分的准确定位,如果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准线等出了差错,他应修正;

如果业主方提供的原始参照数据出现错误,则业主方应负责,但承包商在使用这些数据之前应“使用合理的努力”来核实这些数据的准确性;

如果业主提供的原始数据出现问题,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合理发现,并且无法避免有关延误和费用,则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并按照第20.2款[对支付和工期的索赔]去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

对于此类索赔,争执可能往往发生在承包商是否使用之前本应发现数据中的问题。承包商应建立自己内部的文件审核系统,对提交给业主的文件以及从业主方接收的文件按程序进行审核,并进行记录,这样至少从程序方面显示出自己履行了“核实”义务。

2020咨询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95

2020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5.0分,用时1678秒,通过 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关于DAAB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成员的报酬应由雇主承担 B.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C.做出的裁定是终局的,但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 D.做出的裁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需要得到立即的遵守,不管不满意通知是否发出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2.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4.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5.FIDIC合同条件下,下面说法中()是错误的。 A.工程师有权修改合同。 B.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C.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同意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D.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6.承包商按照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当原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或承包商的义务不符时,承包商还应提交一份修改的进度计划。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下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第二版)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年第二版) 2017年12月5-6日,FIDIC在伦敦正式发布2017年第二版FIDIC 合同系列文件。历经18年的运用,FIDIC对1999版新彩虹版合同条件进行了大幅修订,合同文本的字数也从1987年第四版的23600和1999版的30400增加到50000多字;条款也从1999版的167款增加到174款,使得FIDIC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更加刚性化、程序化,对索赔、争议裁决、仲裁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2017年第二版FIDIC合同的应用,无疑会给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等项目干系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高的要求。 2017年第二版编制原则 FIDIC解释的2017年第二版合同体系编制原则如下:强化项目管理工具和机制的运用;加强工程师的作用;平衡各方风险分配;更加清晰化,增强透明性和确定性;反映当今国际工程的最佳实践做法;解决过去17年来使用FIDIC合同1999版产生的问题;反映FIDIC合同最新发展趋势,融入金皮书中的内容。

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 2017年第二版合同将1999版合同的第20条进行拆分,形成了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索赔]和第21条[争议和仲裁],打破了1999版FIDIC 合同20条的体例安排。除此之外,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工程师 在FIDIC合同体系中,工程师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7年第二版中,FIDIC合同在第3.7款中仍然青睐于工程师为做出决定的角色,但对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在对任何事项或索赔做出决定时,应保持中立。除了2017年第二版合同第3.7款外,工程师依旧是业主的雇员,因此,在采用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实践中,工程师如何在做出决定时保持中立,还需要观察。另一方面,仅靠增加一个“中立”的词语是否能够真正改变工程师,特别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本国咨询工程师的执业道德和标准,在2017年第二版尚未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初期,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或存在很大疑问。第二,与业主和承包商单独地或共同地进行磋商,鼓励业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1)FIDIC简介 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Des lnginieurs—Conseils)的缩写。它于1913年在欧洲成立。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 合同条件体系。 (2)FIDIC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 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4份新的合同条件。这是迄今为止FIDIC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OfContract for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Works)。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Contract for EPC Turnkeyh由ects,简称“银皮书”}。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橘皮书(原来的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简称"桔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是包含了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

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

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简述其发展过程及最新FIDIC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文本介绍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多数国家或地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有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仲载方式告示。使用这些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便于投标人熟悉合同条款,减少编制投标文件时所考虑的潜在风险,以降低报价。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执行合同文件所附带的争议解决条款来处理纠纷。标准的合同条件能够合理公平的在合同双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相关争议。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现简要介绍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过程和新版(99版)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等情况。 编辑本段一、FIDIC合同文件的发展 1957年,FIDIC与国际房屋建筑和公共工程联合会[现在的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在英国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CE)颁布的《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格式》的基础上出版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第1版)(俗称“红皮书”),常称为FIDIC条件。该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为专用合同条件。1963年,首次出版了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机械与设备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黄皮书。1969年,红皮书出版了第二版。这版增加了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专用条件。1977年,FIDIC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联合编写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Europeenne de la Construction(巴黎),这是红皮书和第三版。1980年,黄皮书出了第二版。同时出版的还有黄皮书第三版《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序言,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1995年,出版了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合同条件》。以上的红皮书(1987)、黄皮书(1987)、橘皮书(1995)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分合同条件》、蓝皮书(《招标程序》)、白皮书(《顾客/咨询工程师模式服务协议》)、《联合承包协议》、《咨询服务分包协议》共同构成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1999年9月,FIDIC出版了一套4本全新的标准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保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rt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名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银皮书(Silver Book)。FIDIC还编写了适合于小规模项目的《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绿皮书(Green Book)。

最新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红皮书)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建议在国际范围内招标时使用上述格式作为合同基础。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当合同条件用于其国内合同时,可能需要对这些格式进行一些改动。 FIDIC是按照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情况编写的。 说明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 本施工合同条件中,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也有一些条款必须根据特定合同的具体情况予以变动。对大多数(并非全部)合同都适用的条款编入了通用条件中,以方便使用者将其纳入合同文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共同构成了制约合同各方权力和义务的条件。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合同,都必须编制专用条件,并且必须考虑到通用条件中提到的专用条件中的条款。 本版的通用条件是基于下列情况编写的: (i)期中支付和最终支付将按照测量的数值乘以工程量表中的费率和价格决定; (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词语需要用进一步的数据来说明,那么(除非其描述性很强,因而必须在规范中详细说明外)要参照此数据的条款应编入投标文件附录中,数据由雇主事先写明或由投标者填入; (i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条款涉及某一事件,而对此事件不同的合同可能适于采用不同的合同格式,则编写此条款的原则应为: (a)要使用户感到,简单地删去或不引用某些他们不希望采用的规定,比在通用条件中没有包括他们的要求而必须在专用条件中编写附加的条文更为方便; (b)而在原则(a)不适用的情况下,条款中应包含适用于绝大多数合同的规定。 例如,将第14.2款[预付款]编入通用条件是为了方便用户,而不是因为FIDIC在预付款方面有任何政策规定。如果没有说明预付款的数额从而将其舍弃,那么此款就不再适用(即使未被删除)。因此,要提醒用户注意的是,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规定对很典型的合同也可能并不适用。 本版的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中提供了有关上述问题的进一步资料、其它编写方式的范例措辞以及帮助用户编写专用条件和其它招标文件的解释性说明及范例措辞。在引用任何范例措辞前,必须核实它是否完全适用于具体情况;如果不是,则必须对其进行修改。

FIDIC合同条件 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结课作业 院系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成绩评定

月6年2015. 《FIDIC合同条件》成绩评定表 学生姓所在班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结课作业 1、案例正文: 案例一:承包商为实施AA公路项目而进口的第一批机械设备于2005年6月24日抵达J国JBT港口,集装箱装运的物资于2005年7月5日抵达J国J耵港口。此时,E国农业发展部进口了大量的化肥和粮食.造成J国JBT港异常拥挤和堵塞。为此,E国公路运输局下达行政指令:要求所有E国运输公司的运输车辆必须优先运送E国农业发展部进口的化肥和粮食。这使原先给承包商运送上述物资的车辆都不得不给E国农业发展部运送进口的化肥和粮食。由此致使承包商进口的机械设备和物资一直滞留在J国JBT港口,而不能如期运抵现场,这给承包商造成了严重的工期和资金损失,究其原因如下: 1)由于进口物资不能按时运抵现场,影响到现场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从而产生了项目进度的偏离; 2)由此而引起巨大的滞港费、超预算的管理费以厦其他费用的额外支出,调整数据表的调整。 案例二:我公司在非洲马里共和国以预期利润为1%报价夺取了一项总价为3 000万美元的大型农田水利工程。工期为36个月(扣除了雨季),施工期间,该国发生了较大范围的骚乱,即有政治目的的民族矛盾。一伙武装分子闯进了工地营房,进门就开枪疯狂扫射,大肆抢夺,幸未造成中方人员伤亡。当时是星期天,中方31人就在营地。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扫荡,抢走了一辆丰田吉普车、一辆三菱双排坐匹卡车、一套光学测量仪、一台电源稳压装置和部分放于车上的一些日常所用的劳动工具。政府出动了正规部队进行了围剿事件得到平息。工地停工一周,调整施工计划,对内安抚,对外协调。 2、案例分析: 案例一: 条款内容: 13.7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对于基准日期后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有改变(包括施用新的法律,废除或修改现有法律)或对此类法律的司法或政府解释有改变。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价格应考虑上述改变导致的任何费用增减进行调整。 如果由于这些基准日期后做出的法律或此类解释的改变,使承包商已(或将)招致增加费用,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应有权)或将(已)或(遭受延误和

合同法概述

概述 F FIDIC合同条件 IDIC合同条件FIDIC即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它于1913年在英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FIDIC发展迅速起来。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1、FIDIC下设2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成员协会(ASPAC);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 FIDIC还设立了许多专业委员会,用于专业咨询和管理。如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合同委员会(CC);执行委员会(EC);风险管理委员会(ENVC);质量管理委员会(QMC);21世纪工作组(Task Force 21)等。FIDIC总部机构现设于瑞士洛桑(FIDIC P.O.Box 861000 Lausanne 12,Switerland)。 合同条件 FIDIC出版的各类合同条件先后有: FIDIC合同条件(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1992年修订版)(红皮书) (2)《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8年第2版)(黄皮书) (3)《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1994年第1版)(与红皮书配套使用); (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5年版)(桔皮书); (5)《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6)《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8)《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第一版); (9)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2005年版),等等。 新版

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1) FIDIC 简介 FIDIC 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Des lnginieurs —Conseils) 的缩写。它于1913 年在欧洲成立。FIDIC 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FIDIC 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 合同条件体系。 (2) FIDIC 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 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4份新的合同条件。 这是迄今为止FIDIC 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1)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OfContract forConstruction ,简称“新红皮书”)。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 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Works) 。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 —Build,简称“新黄皮书”。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 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Contract for EPC

Turnkeyh由ects,简称“银皮书”。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一采购一施 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橘皮书(原来的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简称"桔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是包含了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具体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等在内的全过程承包方式。承包人“交钥匙”时,提供的是一套配套完整的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FormofContract ,简称绿皮书)。该合同条件主要适于价值较低的或形式简单、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3)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特点 FIDIC 系列合同条件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其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职责分明,程序严谨,易于操作。考虑到工程项目的一次性、唯一性等特点,FIDIC 合同条件分成了“通用条件” (GeneralConditions)和“专用条件”(ConditibnsOfParticular Application)两部分。 通用条件适于某一类工程。如红皮书适于整个土木工程(包括工业厂房、公路、桥梁、水利、港口、铁路、房屋建筑等)。专用条件则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是在考虑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不同、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不同的基础上,对通用条件进行的具体化的修改和补充。 FIDIC 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摘要: FIDIC合同被称为“国际工程行业的圣经,是国际工程咨询业通用的语言”,FIDIC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合同范本已被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世行、泛美开发银行、亚行等绝大多数国际金融组织及其成员国普遍承认和采用,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是相关行业的国际规则。FIDIC合同已成为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国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参照、等同和等效采用了FIDIC合同的模式。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为正式会员。FIDIC 授权中咨协会翻译出版了大量的FIDIC文献。 本文介绍了FIDIC组织、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其最新发展,讨论了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强调了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 绪论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多数国家或地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有标准的招招标程序、合同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仲载方式告示。使用这些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便于投标人熟悉合同条款,减少编制投标文件时所考虑的潜在风险,以降低报价。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执行合同文件所附带的争议解决条款来处理纠纷。标准的合同条件能够合理公平的在合同双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相关争议。 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一些大型国际工程采用FIDIC条款进行管理,如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京、津、塘高速公路采用FIDIC条款第三版;二滩水电站采用FIDIC 条款第四版.这些项目在建设周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均收到理想效果.二滩水电站由于采用FIDIC条款节省建设资金5.5亿元人民币.FIDIC条款第四版的《应用指南》指出,只要把专用条款中的条款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特点和工程的专业特点进行编写,同样适用于国内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1 FIDIC即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它于1913年在英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FIDIC发展迅速起来。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FIDIC下设2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成员协会(ASPAC);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FIDIC还设立了许多专业委员会,用于专业咨询和管理。如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合同委员会(CC);执行委员会(EC);风险管理委员会(ENVC);质量管理委员会(QMC);21世纪工作组(Task Force 21)等。

合同解析

FIDIC合同解析 一. 概述 1.1 FIDIC简介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inieurs-Conseils)的简称。该联合会始建于1913年,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拥有80多个会员国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于1996年10月加入该组织。 FIDIC除下属若干个地区委员会外还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主要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电器机械合同委员会(EMCC)及职业责任委员会(PLC)等。FIDIC专业委员会针对不同的工程采购模式编纂了许多标准合同条件范本,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电器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等。1957年,FIDIC与欧洲建筑工程联合会(FIEC)一起在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ICE Conditions)的基础上编纂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版。该版主要沿用英国的传统做法和法律体系。1969年第二版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面世,该版没有修改第一版的内客,只是增加了适用于疏浚工程的特殊条件。1977年第三版FIDIC上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出版,对第二版作了较大修改。同时出版了《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注释》。1987年出版了第四版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又出版了第四版修订版,对87年版做了17处修订。为了指导应用,FIDIC又于1989年出版了一本更加详细的《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应用指南》。 随着国际工程合同额的持续增长,合同争端的增加,在客观上需要适应性更强、能更好地界定发承包双方责权利的标准合同范本,在对88年版进行多处修订的基础上FIDIC又编纂了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范本。由此可以看出FIDIC一直在致力于对施工合同范本的改进和完善。正因为如此,不仅世界银行和各洲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无一例外地要求借款国在工程发包时采用FIDIC合同条件,美国总承包商协会(FIFG)、中美洲建筑工程联合会(FIIC)、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IFAWPCA)均推荐在实行土木工程国际招标时以FIDIC作为合同条件的范本。我国是接受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最多的国家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利用世行和亚行贷款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几乎全部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不仅如此,我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颁布的1992和1999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是在参考FIDIC的基础上编纂的。 1.2 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 (1)公正合理、责任分明 合同条件的各项规定体现了编纂者对业主、承包商的义务、职责和权利的分配的倾向性以及基于这种倾向性的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由于FIDIC重视来自各方的意见反馈,所以在其条件中的各项规定越来越体现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利益的均衡和风险的合理分担。并且在合同条件中体现双赢的理念。合同条件对发承包双方的职责既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又给予必要的限制,使双方责权利的合理性不断得到完善。 (2)程序严谨,易于操作 合同条件对各种问题的处理程序都有严谨的规定,尤其是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呈递备案的时间,解决的时间下限的规定极为严格,责任方要为误期或拖拉付出代价。另外还特别强调各种书面文件和证据的重要性,从而使各方均有章可循,使条款中的规定易于操作和实施。 (3)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相结合 各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均分为“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和“专用条件”(Particular Conditions)。其中通用条件是指对某一类工程具有普遍适用性质的条款。而专用条件的作用是将特定的工程合同具体化,对通用条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这样做的好处是,对招标方而言,可节省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量;对投标方而言,无须担心不熟悉的合同条件导致的报价风险,只须重点研究专用条件以确定报价策略。 l)FIDIC通用合同条件: 某一特定版本的FIDIC通用条件都是固定不变的。以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例,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是属于房屋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 篇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_中英文 通用条件 General Conditions 1 一般规定 1. General Provisions 定义 Definitions 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 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s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合同 The Contract “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

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 "Contrac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Letter of Tender, these Conditions, the Specification, the Drawings, the Schedules, and the further documents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 or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指第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 "Contract Agreemen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if any) referred to in Sub-Clause [Contract Agreement]. “中标函(Letter of Acceptance)”指雇主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函的情况下,“中标函”一词就指合同协议书,颁发或接收中标函的日期就指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 "Letter of Acceptance" means the letter of formal acceptance, signed by the Employer, of the Letter of Tender, including any annexed memoranda comprising agreements between and signed by both Parties. If there is no such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expression "Letter

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

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花园园) ?第01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一)00:28:3500:28:35已学完 ?第02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二)00:38:1000:38:10已学完 ?第03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三)00:46:2200:46:22已学完 ?第04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四)00:41:5200:41:52已学完 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康飞) ?第01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一)00:58:3100:58:31已学完 ?第02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二)00:52:1700:52:17已学完 ?第03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三)00:50:0400:50:04已学完 ?第04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四)00:35:5300:35:53已学完 ?第05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五) 同步讲义全部讲义 国际主要工程合同条件范本 在国际上编制出版工程合同范本的机构有很多: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简称FIDIC)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简称ICE) 英国合同审定联合庭(Joint Contracts Tribunal,简称JCT) 美国建筑师学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简称AIA) 美国承包商总会(Associated General Contractors of America,简称AGC)工程师联席合同文件委员会(Engineers Joint Contract Documents Committee,简称EJCDC) 美国设计-建造学会(Design-Build Institute of America,简称DBIA)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是“国际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Conseils的前5个字母,其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FIDIC于1913年由欧洲三个国家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在比利时根特成立,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 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 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在合同装订

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算是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的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是不能作为送达证明的。只有拿到这样的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有一个词的翻译我觉得不太好,“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虽然涵盖面足够了,但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岐义。在中国人的感觉中,资料一般都只是做参考用的,通常不认为资料也会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的“资料”才能算得合同“资料表”不大会理解的错误,但毕竟在感觉上有点不理想。“schedule”一般是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表式,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感觉要好一些。 第1.1.1.2条合同协议书 解读:合同协议书,简单了理解就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方。设计这样一个文件,将合同主架构搭起

《FIDIC合同条件》课程教学大纲

FIDIC合同条件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FIDIC合同条件 课程代码: 学分: 总学时:24学时 适用专业: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及相关专业 先修课程:工程计量与造价管理、建设法规与强制性标准 一.课程的类别、性质、目的与任务: 类别:学科基础课性质:必修课 FIDIC合同条件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的一门主干课程。它是将各个建筑市场主体联系在一起,形成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纽带。FIDIC合同条件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建设单位通过建筑市场获取优质建筑商品的有效途径及有力保障。而施工企业能否中标获得施工任务,并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管理而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则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总之,FIDIC合同条件在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工程项目FIDIC合同条件的程序和步骤;掌握FIDIC合同条件的管理方法;并且初步掌握FIDIC合同管理的技巧。为以后实际工作,尤其是参FIDIC合同条件管理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沿革;FIDIC合同条件的范围及分类 2、掌握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概念、分类、招标方式,我国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掌握FIDIC合同条件管理程序;掌握工程项目FIDIC合同条件管理。 3、掌握FIDIC合同条件管理的基础理论,掌握FIDIC合同条件管理核心条款,掌握投标决策,掌握FIDIC合同条件管理索赔与纠纷解决。 三、教学内容: (一)第一章FIDIC合同概述(2个学时) 1.1 FIDIC简介 1.2 FIDIC合同简介 1.3 FIDIC合同(红皮书)的主要内容与解释

FIDIC99版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咨询师(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

咨询师(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开工通知要在开工日期前至少()天发出给承包商。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2.在签发()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均可发起变更。 A.最终支付证书 B.竣工检验报告 C.接收证书 D.履约证书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3.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递交()。 A.同期纪录 B.索赔通知 C.索赔报告 D.索赔证据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4.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DB/EPC)的缺点有()。 A.业主管控弱 B.责任单一 C.实施周期短 D.管理界面少 用户答案:[C] 得分:0.00 5.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6.在DB合同条件下,由承包商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后用于工程施工,如果出现错误,应由()负责。 A.工程师 B.业主 C.承包商 D.业主代表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进度计划应包含的内容,包括()。 A.承包商根据合同数据载明的时间获得现场的日期 B.承包商实施工程的步骤与顺序以及各阶段工作持续的时间 C.《业主的要求》或合同条件中载明的承包商提交文件的审核期限 D.DAAB的现场考察安排 用户答案:[ABC] 得分:10.00 2.关于履约保证的规定,正确的有()。 A.承包商应保证在工程全部竣工和修复缺陷之前履约保证一直有效 B.开出履约保证的机构应得到业主的批准 C.业主应在收到工程师签发的履约证书后立即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商 D.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的28天内将履约保证提交给业主 用户答案:[ABCD] 得分:0.00 3.承包商人员有如下哪种行为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清退该人员()。 A.一贯行为不轨或粗心 B.不遵守当地风俗习惯 C.经常做出危害健康、安全或环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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