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公司注销登记的程序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8475001.html, 公司注销登记的程序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公司变更证明范本

公司变更证明范本 目录 第一篇:公司变更证明 第二篇:公司变更证明 第三篇:公司变更证明 第四篇:公司地址变更证明 第五篇: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公司变更证明 变更证明 ※※※公司 我单位由于企业名称变更,将原名※※※公司更名为※※※公司。我公司以前在贵公司的※※※项目及结算款项按变更以后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户结算,以后的各项事宜按更后的公司名称执行。变更前公司名称:※※※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变更后公司名称:※※※公司 开户行: 账号: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公司变更证明 公司变更证明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内容来源好 ..)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信息变更流程

公司信息变更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 首先进行网上变更申报,具体操作如下:进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页https://www.360docs.net/doc/38475001.html,/qy/点击快速通道——点击企业信息——企业办照栏点击网上登录——注册新用户——注册完登录——点击变更(备案)、增补执照登记申请(输入工商注册号、法人身份证、成立日期等信息)——按照网页指示逐步输入信息——确认信息正确后点击提交——工商网登审查人员在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出现需要下载打印的相关表格——按照企业变更(备案)登记预审通过通知单上的内容准备资料——同时拨打预约电话,按照语音提示,选择登记类型,进行登记预约(如果时间比较急的情况下,可在办理网上程序的时候就可预约,因为预约一般都需要5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在预约好的时间去指定的工商机构窗口办理——办理完后工商将给一份回执单——拿着回执单去指定窗口交费(拿证前交完即可)——5个工作日后持回执单和缴费单到窗口领取新营业执照。 二、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领取新营业执照后——准备:1、新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带公章;——到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区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变更表格填写后交窗口(如果不需换证,IC卡当时变更信息后即可;如果需要换证,交费完则要1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领取新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变更税务登记证 A、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窗口领取变更表格,按照以下《税务登记变更需知》准备资料: 一、纳税人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注册类型、批准设立机关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文件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地址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文件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已贴印花税并划销的变更后租房协议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自有房产的纳税人(以单位名义盖房)还需要提供: 1、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固定资产明细帐页、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 3、质量竣工许可证复印件 4、未办理竣工清算的需要提供:预估造价证明。有出租的情况还需要提交出租率。 以单位名义买房的纳税人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或者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三、注册资金、股东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文件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表格内填写变更后全部股东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类型(身份证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参股比例、投资金额,增资企业须提供购印花税票据或贴花帐页复印件备窗口查验;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文件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变更: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六、总机构变更: 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七、分支机构变更: 总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八、IC卡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成立证照或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IC卡(要求纳税人先在税控机上写卡)。 九、从外区转入的企业: 需提交迁移通知单原件(要求注明地税计算机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已贴印花税并划销的有偿租赁合同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外区转入企业须填写以下变更项目:地址、电话、邮编、地址所属街道、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110108+企业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号; 注:如有其他项目变更须全部填写在变更表上,并按变更须知准备材料。 十、增设分支机构(开具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缴税情况证明)的企业: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第一篇:企业名称变更证明第二篇:企业名称变更证明第三篇:名称变更证明第四篇:公司名称变更证明第五篇:企业名称变更通知函更多相关范文 变更证明 济南信诺绿邦农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冠县农资有限公司第七经营部,现已更名为冠县众鑫农 资经营部,原公司债务债权由新公司冠县众鑫农资经营部全部承担。特此证明 冠县众鑫农资经营部xx年3月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主要内容应明确:决定公司更名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 * 明。 被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是本 公司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和 * 复印件。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提交资料同“设立登记”)。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指引】 ①《 * 公司法》(xx-10-27修订)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②《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xx.12.18修订)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清单

一、税务注销 a) 二、工商注销 三、银行基本账户注销 四、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五、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 六、公章、财务章注销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4.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新版)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最新整理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流程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流程 公司名称变更是一件比较大的工程,一般企业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否则会对企业品牌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流程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4、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0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鄂价费字(1999)341号;鄂价费字(1999)387号 5、窗口电话:6275180 6、投诉电话:6275152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 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 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工商局受理、发照 4、雕刻公章 5、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 6、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 三、工商局受理、发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雕刻公章 五、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1、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 六、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新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税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公司名称变更主要流程 1、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工商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更换公章?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公安部门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及操作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及操作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的,应当自股权正式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程序 依次签署及准备以下法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敬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樱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刘某某(签字)申请日期: 2006 年 3 月 10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制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本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在本表中填写) 4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定;或者法院破产裁定或依法予以解散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说明: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汪某生 被委托经办人工作单位和职务: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员工 委托事项: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 2006 年5 月9 日。 委托人(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刘某某(签字) 2006 年3月9日 经办人签名:汪某生身份证件号码:670412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46XXXX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公司更名流程的具体过程

公司更名的具体流程 公司股东会形成一个变更名称和法人的文件到工商局填表,查询名称是否可以工商结束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后到税务办理变更。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汲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要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 住所证明,租赁房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托期限) 8、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9、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对于公司。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先去工商局办理,需要带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 5、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换新的) 7、其他的特殊文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 所有文件都要盖公章。 地址跨区变更比较麻烦,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金额、公司名称字号、主要经营范围),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 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更名流程

一,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批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六、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流程示意图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工商局受理、发照 ↓ 雕刻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国税税务登记证 ↓ 地税税务登记证

公司注销登记流程版

公司注销登记 一、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查决定→赋码→公示与共享→发照→归档 二、申请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8、9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三、设定依据

公司名称怎么变更

公司名称怎么变更 公司名称怎么变更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三、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就股份制企业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个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应甄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1.以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转增股本即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2.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3.以股票溢价或自然人股东原始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上是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个人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税后利润不分配、不投资且挂账达1年的,从第2年起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根据该等内容无法推导得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等方面的变更,变更这些信息,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执照的具体程序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及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分公司变更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分公司变更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根据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合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机关原登记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城区分局负责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

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 六、申请材料 依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详见《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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