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

培训材料一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5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10)

三、调查表式 (11)

(一)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11)

(二)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13)

(三)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15)

(四)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17)

(五)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18)

(六)高等学校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21)

(七)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23)

(八)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26)

(九)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27)

(十)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29)

(十一)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30)

(十二)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31)

(十三)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35)

(十四)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38)

(十五)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39)

(十六)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40)

(十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41)

(十八)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42)

(十九)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43)

四、主要指标解释 (44)

(一)教财基1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44)

教财基1-1表:《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44)

教财基1-2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46)

教财基1-2F1 表:《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48)

教财基1-2F2表:《高等学校非同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49)

教财基1-3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49)

教财基1-3F1表:《高等学校教育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55)

教财基1-4表:《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58)

(二)教财基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59)

教财基2-1表:《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60)

教财基2-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61)

教财基2-3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63)

教财基2-3F表:《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补助支出情况表》 (70)

教财基2-4表:《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70)

(三)教财基3表:《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71)

(四)教财基4表:《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72)

(五)教财基5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72)

(六)基补1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73)

(七)季报表:《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74)

五、附录 (76)

代码匹配表 (76)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掌握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进度,监测和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为国家和地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财政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此项统计调查。

(二)统计范围

1.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单位(部门);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党委举办的党校,各级政府举办的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不含行业、部门办的党校和行政学院);财政部举办的国家会计学院。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成人小学等。

3.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经政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

4.科研机构用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培养的财政资金。

5.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类07款03项“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财政支出。

6.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08款03项“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的财政支出。

7.上述项目以外的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财政支出(以下简称“列支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其他财政支出”)。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由年报表和季报表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或单位的基本情况,教育经费收入、支出及负债情况,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和高等学校成本情况;县(市、区、旗)基本情况,地(市、州、盟)基本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公共财政教育预算执行情况等。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年报:

1.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前。

季报:

另行通知。

(六)组织实施

1.年报、季报制度由教育部统一布置。

2.年报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由县(市、区、旗)、地(市、州、盟)、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

3.季报以县(市、区、旗)级为单位统计,通过网络直报的方式,报送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报告期内收到的本级财政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县(市、区、旗)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地(市、州、盟)级教育行政部门;地(市、州、盟)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

4.教育部负责全国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七)编码说明

1.地区代码说明

(1)地区代码由1~9位代码构成,采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中的前9位,其各代码表示为:

第1~2位,为省级;

第3~4位,为地级;

第5~6位,为县级;

第7~9位,为乡级。其中,001~099表示街道,100~199表示镇,200~399表示乡,400~599表示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

(2)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本级代码均在其各表示代码末位后加“0”补齐九位。

(3)对于没有国家统一地区代码的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工矿区等财政独立的县级及以上地区,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按下列规则编制:

①对于县级地区:第1~4位为其隶属的地级地区代码,第5位为大写的英文字母,第6位为自编顺序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英文字母);

②对于地级地区:第1~2位为其隶属的省级地区代码,第3位为大写的英文字母,第4位为自编顺序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英文字母)。

划拨到这些地区的乡,其乡代码由软件自动生成,第1~6位为其隶属的县级地区代码,第7位为“H”,第8~9位为自编顺序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英文字母)。

2.学校(单位)地址代码说明

同地区代码。

3.学校(单位)城乡分类代码说明

学校(单位)城乡分类代码由1~3位代码构成,采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第1位为“1”,表示城镇;第1位为“2”,表示乡村。具体编码为:

111表示:主城区

112表示:城乡结合区

121表示:镇中心区

122表示:镇乡结合区

123表示:特殊区域

210表示:乡中心区

220表示:村庄

(1)主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下列地域:

①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②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2)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3)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

①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②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4)镇乡结合区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5)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其中:

①开发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②农(林)场是指农场、林场的场部所在地的区域,以及经济较发达,具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规模的农(林)场职工聚集地。农(林)场部以上管理机构随驻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城区或镇区。

③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

(6)乡中心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

(7)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区域,以及未划入城镇的农场、林场等区域。

特别说明:对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库中已有的学校(单位),其城乡分类代码已绑定,用户不得自行更改;对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库中没有的学校(单位),其城乡分类代码需用户按照《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规则自行编写。

4.县级属性代码说明

行政区划属性: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编制、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填报。具体标识代码如下:

“1”表示市辖区

“2”表示县级市

“3”表示非少数民族县

“4”表示少数民族自治县(凡少数民族自治州下属各县均属少数民族自治县)

“5”表示非少数民族自治旗

“6”表示少数民族自治旗(同少数民族自治县)

“7”表示特区

“8”表示农场(林场、牧场)

经济属性: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或省级扶贫办公布的名单填报。

“1”表示非贫困县(市、区、旗)

“2”表示省级贫困县(市、区、旗)

“3”表示国家级贫困县(市、区、旗)

边境属性:根据国家民委公布的中国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名单填报。

“1”表示非陆地边境县(市、区、旗)

“2”表示陆地边境县(市、区、旗)

少小民族属性:根据国家民委公布的少小民族县(旗)、市(市辖区)名单填报。

“1”表示非少小民族县(市、区、旗)

“2”表示少小民族县(市、区、旗)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属性: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名单填报。

“1”表示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旗)

“2”表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旗)

革命老区县属性:根据发改委社科司提供的名单填报。

“1”表示非革命老区县(市、区、旗)

“2”表示革命老区县(市、区、旗)

苏区县属性:根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文件《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名单填报。

“1”表示非苏区县(市、区、旗)

“2”表示苏区县(市、区、旗)

上述县级属性代码作为国家统计用标准代码绑定,各级不得自行修改。

5.高等学校分类属性代码说明

“0”表示非“211”学校或“985”学校

“1”表示“211”学校

“2”表示“985”学校

“3”表示既是“211”学校又同时是“985”学校

“985”和“211”学校根据教育部网站上公布的名单填报,用户不得自行修改。

6.学校(单位)代码说明

对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库中已有的学校,其学校代码已预制,前10位为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主体校第11位为“S”,附设班第11为0开始的数字,“0”表示第1个附设班,“1”表示第2个附设班,以此类推,用户不得自行更改;对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库中没有的学校(单位),其学校(单位)代码需用户按照如下规则自行编写。

学校(单位)代码由1~11位代码构成。第1~2位为学校(单位)类别代码,第3~8位为县级代码,第9位和第10位均为0-9的数字或“A”-“Z”的字母,第11位只能为大写英文字母“C”或“J”或“Z”或“X”。具体为:

(1)第1~2位代码为学校(单位)特征码。

①普通高等学校代码:首两位码为“41”。

②成人高等学校代码:首两位码为“42”。

③普通高中:首两位码为“34”。

④成人高中:首两位码为“35”。

⑤中等职业学校:首两位码为“36”。

⑥普通初中:首两位码为“31”。

⑦职业初中:首两位码为“32”。

⑧成人初中:首两位码为“33”。

⑨普通小学:首两位码为“21”。

⑩成人小学:首两位码为“22”。

?特殊教育学校:首两位码为“51”。

?工读学校:首两位码为“37”。

?幼儿园:首两位码为“11”。

?教育行政单位:首两位码为“61”。

?教育事业单位:首两位码为“62”。

?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首两位码为“71”。

?列支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其他财政支出:首两位码为“81”。

(2)第3~8位为县级行政区划地区代码。

(3)第9位和第10 位均为0-9的数字或“A”-“Z”的字母。

(4)第11位为自编特征码。

①单独填报的技工学校,第11位必须为大写英文字母J,机构数为1。

②单独填报的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学校(单位),第11位必须为大写英文字母Z,机构数为1。

③成人高级中学、成人初级中学、成人小学,第11位必须为大写英文字母C,机构数大于等于1。

○4对于由教育、财政部门统一列支教育经费的虚设学校(单位)、电大和教师进修学院等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各类学校的分校,第11位必须为大写英文字母X,机构数为0。如,统一采购的免费教科书、设备,统一发放的助学金、统一支付的校车费用、校方责任险投保费等应按资金实际发生的具体用途,按学校类别和城乡代码虚设相关类型学校分别填报。

特别说明:为避免代码重复,对于需自编代码的学校(单位),其学校(单位)代码由所隶属的教育行政部

门统一编制并发放。

7.单位隶属关系码说明

单位隶属关系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首位码代表学校(单位)的具体隶属级别,分别采用“1”和“2”标识,其中,“1”表示中央所属单位,指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各类学校和中央所属企业举办的各类学校,教育部、教育部直属的教育事业单位等;“2”表示地方所属单位, 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及其他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所属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民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等。

第二位码代表部门类别,分别采用“1”、“2”、“4”、“5”标识,其中,“1”表示教育部门办;“2” 表示其他部门办;“4”表示企业办;“5”表示民办。

——“教育部门办”是指由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办”是指由政府其他部门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承担国家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6类07款03项“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财政支出的单位;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08款03项“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财政支出的单位;列支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其他财政支出的单位。

——“企业办”指各级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民办”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经政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8.学校类别代码说明

学校类别代码由1~3位代码构成,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111” 表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112” 表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113” 表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12”表示成人高等学校

“211” 表示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212” 表示普通中等师范学校

“22” 表示职业高中

“23” 表示技工学校

“24” 表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411” 表示高级中学

“412” 表示完全中学

“413” 表示初级中学

“414” 表示九年制学校

“415” 表示十二年制学校

“416” 表示职业初级中学校

“421” 表示成人高级中学

“422” 表示成人初级中学

“61” 表示普通小学

“62” 表示成人小学

“71” 表示特殊教育学校

“72” 表示工读学校

“8” 表示幼儿园

“91” 表示教育行政单位

“92” 表示教育事业单位

“931” 表示党校

“932” 表示行政学院

“933”表示社会主义学院

“934”表示国家会计学院

“941” 表示列支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其他财政支出

(八)补充说明

1.本套报表中央所属教育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统计的原则进行填报。

2.高等学校附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代码按相对应的学校类别代码单独填列。

3.对于由省级、市级、县级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区代码统一填写省、市、县本级代码。

4.教育行政单位用于非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应根据经费的具体用途按学校(单位)类别分别填报,不应在教育行政单位收支中填列。

5.教育事业单位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支出,按照经费使用的具体“学校类别”分别填报,不应在教育事业单位收支中填列。

6.在教育、财政部门核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教育支出”决算数时,对核对差异需进行分析填列:对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的支出,应按学校(单位)类别分别填报;对未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的支出,应以资金具体用途为单位名称,逐项填报941类别单位。

(八)统计资料公布

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在次年12月底前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国和各省份落实教育法规定的法定增长情况,在隔年5月底前以出版《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形式公布全国和各省份明细数据。

(九)数据共享

部分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可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

(十)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教育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1-1表

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

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 号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高等学校。

3.审核关系。

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

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

行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

行22=行2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

行37=行38+行39+行40+行41+行42+行43

行44=行45+行46+行47+行48

(二)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1-2表

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

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 号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高等学校。

3.审核关系。

行01 =行02+行09+行11+行15+行18+行19+行20+行21+行27

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三)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1-2F1表

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

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 号

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高等学校。

3.审核关系。

行01=行02+行09=行13+行16

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行09=行10+行11+行12

行13=行14+行15

行16=行17+行18

行19=行20+行21+行22+行23+行24+行25+行26+行27

列1=列2+列3

(四)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1-2F2表

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

资金来源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资金来源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 号

资金来源部门: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高等学校。

3.审核关系。

行01=行02+行09

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中国教育经费的结构分析:1995——20xx年

中国教育经费的结构分析:1995——20xx年 打开文本图片集 [摘要]通过对1995年——20xx年我国教育经费的数据梳理,对比OECD国家数据资料,对我国教育经费总量、来源结构、分配结构和使用结构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我国教育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其占GDP的比例逐渐提高,20xx年达到4.87%,与OECD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但是差距在一步步减少;财政性教育经费、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占据教育经费来源前三位,与OECD国家相比,财政性教育经费少15%左右;教育经费偏向于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从生均成本指数看,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中指数都在降低,但是都高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初等教育生均成本指数不断提高,但是低于OECD国家5%;教育经费使用结构上,基本建设支出比例相对不足,事业性支出中,公用部分不断增加,容易导致效率低下。政策建议是:政府必须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确保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 4%的目标;教育经费的提供必须多元化,政府必须创造良好的法律法规,为我国民营教育的发展、社会捐赠等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教育经费应该进一步向初等教育倾斜,不断增加初等教育经费,逐渐减少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大对中西部基本建设支出力度,改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事业性支出中用于个人部分的比例,降低公用部分比例,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教育经费;高等教育;基本建设支出;民营教育 [中图分类号]G5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187—(20xx)03—0069—07 教育作为科技进步、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原动力,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自从人力资本理论诞生以来,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发展教育已经成为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社会政策的核心环节,教育成为世界众多国家政府公共支出的重点领域之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财政领域内的矛盾重点也将发生重要变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再一次提出:到20xx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 GDP4%。作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政策目标,4%的达成将标志着我国教育财政一个新阶段的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教育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将继续提高,持续提高的经费需求和有限的经费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仍将是教育系统面临的长期问题。然而,教育经费分配的公平以及经费的使用效率将会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的重视,因此教育财政应该更多地将目光转向教育系统内部,从教育经费总量、来源构成、分配模式以及使用去向上更加深入地研究教育体系内的财政与经济问题。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我国教育经费结构变化趋势,通过与OECD国家教育经费的比较,更好地理解我国教育财政的现状并提出未来的发展趋势。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小寨小学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正确的意见和经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委会的作用,根据小寨小学的实际情况,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接受教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编、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将于每学期初开始编制学校预算。(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报账员和教师。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整个学期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镇中心学校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并上报镇中心学校。 (四)学校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精品】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精选3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整理的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范围。 1、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非公务接待、购买礼品和其他馈赠等方面的支出。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预算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编制规定。 1、中小学预算以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2、中心学校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及初级中学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3、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 4、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阜南县地城镇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标准: 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一类支出项目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 1、师训费:占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7%。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材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此项费用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2、书报杂志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专用资料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南山区柳埠中心小学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

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4)、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 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 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 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 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 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并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使用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最新版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正确的意见和经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委会的作用,根据敦煌市七里镇中学的实际情况,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接受教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编、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将于每年5月份开始编制单位部门预算。 (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全年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

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局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并上报教育局。 (四)学校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重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三)、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报教育局项目基建处备案审查。 (四)、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区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学校经费保障制度

布袋庄学校经费保障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教导主任王转红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汇报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doc

---------------------------------------------------------------范文最新推荐------------------------------------------------------ 1 / 9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科技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部门调整、校区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实行指标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第六条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第七条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一年不超过50万元,凡超过50万元,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八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小学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三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屋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寄宿学生住宿费等。 第五条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六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七条单独核算的校办企业、师生食堂的成本费用不得列入学校公用经费。 第八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与教学教研无关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开支。 第九条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依据上年度秋季学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的在校学生人数及统一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年初一次性预算到学校,并适当向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基本需求。 第十条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开支,初中和小学分别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0%和15%。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招待费。接待客人,应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办理。 第十二条加强交通差旅费的管理。下乡、出差或进城办事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控制租车费用。 第十三条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

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过2000元支出项目须书面请示中心学校研究同意,方可实施。 各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xxx学校 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3、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职工培训开支。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 4、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5、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6、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7、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8、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三、使用范围及标准 9、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 补助。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10、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 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11、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教师培训经费列支内容:外请专家的讲课费、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资料费、培训费、考察费、会务费、管理费等费用。 四、监督与考核 13、要严肃培训和经费开支纪律。严禁以培训的名义,变相外出旅游,严禁学校之间无实质工作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集体外出培训的次数和数量。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遵守培训经费开支规定和相关财经纪律,十分珍惜培训经费。 14、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开,并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1

西秀区黄腊初级中学学校 经 费 管 理 制 度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参政议政的作用,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制定以下预算。

(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全年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局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四).上级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重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三)、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审查。 (四)、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协议。 (五)、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 (六)、工程结束,决算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算审计。工程决算费用严 格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清帐,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上通报。 (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所做项目的合理性,是否通过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是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开工前是否签定合同、制定预算,工程进度、质量,工程结束是否有决算、是否通过审计。 三.大额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规范公用经费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山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晋中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财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及分配原则 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校园环境整治、校园文化建设、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为便于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二级会计核算科目定为以下两大类23 款:一类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0 款,分别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类是:基本建设支出共3 款分别是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含图书的购置);

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二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分配,主要依据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保证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同时分类别制订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定额标准,保障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经费预算编制管理 第三条公用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科目、项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所编制的经费预算须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在财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并填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报县教育局计财股、核算中心备案。 第三章经费审批管理 第四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公用经费,须先根据编制预算安排,经局计财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从学校基本账户中支取。 各学校申请公用经费时,须带上拨付经费的使用凭证(发票)、账目到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有无乱收费、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现象;公用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有无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开支;有无乱招待、乱发或滥发教师津补贴;票据是否合法、合理,报销手续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2010-2011) 为了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的正确使用,避免盲目浪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它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会计每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教师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

忠信小学食堂营养餐资金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坚持“0利润”原则,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做到“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质量、收支平衡”。学校食堂要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计划的有效实施,让学生满意。食堂财务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教师缴费陪餐和在保障学生供给的前提下教师自愿缴费搭伙就餐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和师生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学校和师生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运行机制 1、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校长助理)、总务主任(副主任)和食堂主管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2、学校食堂必须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财务(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食堂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必须至银行单独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设置食堂账簿,实行专项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每一阶段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 3、学校食堂必须按照“0利润”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食堂财务收支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食堂财务预算,应由食堂管理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4、学校应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由中心校对食堂账目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5、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校长在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负责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提交学校办公会或校务会决定。 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相应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每学期结束时,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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