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殖场免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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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免疫制度

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用药制度

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

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2天,以巩固疗效,

用药时间一般为3—5天。使用药物预防时,7—10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

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

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羊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

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倾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羊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运行防疫主管部门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羊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羊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羊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养殖场消毒制度

1、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2、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3、售羊周转区:周转宿舍、出羊台、磅秤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羊后大消毒一次。

4、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5、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6、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7、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范围、羊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8、各栋羊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9、羊舍、羊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10、人员消毒:进入羊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生羊在本镇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羊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羊运至指定地点,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羊,在屠宰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羊,在引进之前,须向靖边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羊,在引进前须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成立疫情防控指挥小组,指挥养殖场负责人对疫病防控的工作同时做好报告工作。疫情防控小组指挥体系:

二、养殖区日常工作用具每天清洗消毒一次,保持干净。

三、养殖场负责人做好海上日常养殖工作。

四、外来人员未经场地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养殖场地。做好外来人员出入记录。

五、结合《辽宁检验检疫局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定期对养殖区域进行疫病抽样检测。

六、发现疫情后,及时向公司防控疫情小组报告,同时向检验检疫机关和海洋渔业部门报告,养殖场负责人要及时安排养殖场人员对养殖场进行隔离、捕杀、防疫消毒等紧急处理,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严格规定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领畜禽标识。

二、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羊、羊、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

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标识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字第号

畜禽种类:

畜牧中心监制

养猪场规章制度

养猪场规章制度 一、员工守则及奖罚条例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受奖励: 1.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提合理化建议,主动协助领导搞好工作者。 2.在特定环境中见义勇为者,敢于揭发坏人坏事者。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水平较高者 4.认真执行猪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者. 5.胜任本职工作,生产成绩特别显著,贡献很大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受罚(警告、罚款、开除) 1、违反劳动纪律者。 2、违反操作规程者。 3、出现责任事故、造成损失者。 4、不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者。 5、挑拨离间、无理取闹、搞分裂者。 6、对坏人坏事知情不报者,见危不救、袖手旁观者。 7、以权谋私、化公为私者 8、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收取回佣及厚礼者。 9、盗窃、赌博者。 10、语言行为粗暴及欺骗者。 二、员工休请假考勤制度

(一)休假制度 1、员工每月休假4天,正常情况不得超休。 2、正常休假由组长、生产线主管逐级批准,安排轮休。 3、有薪假: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5天,产假45天,人流休假6天,上环休假3天,下环休假1天,女结扎休假13天,男结扎休假5天。 4、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可领取加班补贴。 5、休假天数积存多的由生产线主管、场长安排补休,省内可积休8天,跨省12天。 (二)请假制度 1.除正常休假,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病假等例外。 2.请假需写《员工请假单》,层层报批,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薪2天,连续旷工5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请假期间无工资,因公负伤者可报公司批准,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4.生产线员工请假4天以上者由主管批准,7天以上者须由场长批准。 (三)考勤制度 1、生产线员工由生产线主管负责考勤,生产线主管、后勤人员由场长负责考勤,月底上报。 2、员工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2次扣1天工资。

水产品养殖场管理制度

水产品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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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j b n k A A A养殖场免疫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养殖场免疫制度 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用药制度 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 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2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5天。使用药物预防时,7—10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

养殖场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员工管理制度 1、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场内打架、闹事,如发生类似情况给予罚款或辞退 2、外出员工自觉开包给门卫检查,发现偷盗公司财物和以公谋私的现象,除追回赃款赃物外,扣除工资并无条件开除。 3、人员的出入是养殖场传播疾病的最主要原因,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制度消毒的,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 4、每月可以2天外出购物,如不外出可拿全勤奖20元,超出规定2天的一天扣10元。年假20天,如一年中一天都没休息的,年终可拿奖励奖金500元。外出人员一律由门卫凭条放行。违规者扣全勤奖和年终奖金。 5、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在的位置,搞好团结。如发现影响团结的现象,按情节严重开会研究处理。 6、节约用电、用水,如发现浪费水电罚扣工资20元。 7、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不听从安排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8、封场期间,员工家属或亲朋不得入场,没经有关人员批准,自作主张的违规的辞退。 二、管理范围及职责 (一)管理范围划分 1、总经理管理范围:全盘的管理(主要是人才、财务、市场、信息、销售、其他) 2、副场长管理范围:(指配种、统计、食堂、保管、门卫、饲料加工人员、水电人员) 3、场长管理范围:(生产技术、员工物料的领用手续、考勤制度、消毒外出、工资发放、奖惩制度包括种青人员) (二)行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应宏观控制企业,现代化的领导者除具有企业一般人的素质外,还必须具有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新的经营观念、敏锐的观察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培养和发展人才的热情,高

超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组织指挥才能;并使领导集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使之在各种素质要素方面的构成比例和组合状况处于最佳状态,成为能进行正确决策的决策领导和高效率、强有力的企业管理领导班子的带头人。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和使用科技人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尽其才,使企业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及时听取场长的建议和要求,生产管理及人员全部交给场长负责,生产指标实行定额管理,并督促场长完成指标。年终按定额完成情况考核成绩发放奖金。 2、场长职责制 场长要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对下要团结员工,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场内的有关事项。场长又带着兽医,因此场长要保证狐狸群的稳定,把握好狐狸群的保健关。协助和支持配种员及统计员的工作,督促员工搞好狐狸舍的卫生及消毒工作,督促员工上班时间不容许打牌干私活。场长对员工自行规定制度管理,实行港人治港的原则,报一份办公室留档查看就行了。 另外,场长要让员工有敬业爱场的思想,要明白松散行的工作不是用来打牌,干私活的。是要对自己饲养的狐狸群勤看、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汇报,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任。要经常给饲养员上课开会,让他们明白效益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没有哪个老板每月从自己荷包里掏钱来发工资的,既然老板提供了平台,我们就应该借这个平台创造效益,实现自己的价值,要让员工明白拿工资是价值的体现,不是玩一个月也能拿工资的。场长要拿出自己的权利,该扣工资的就扣,该奖励的就奖(只要拿出合理的细则)。同时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副场长职责 副场长具体负责育种、统计、后勤工作。处理行管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场长搞好工作。 4、配种员的职责: 配种员要本着敬业爱场的观点,做好配种工作,一方面对场里负责,一方面也是对自己负责。对狐狸做好配种前的消毒工作,有权进入狐狸舍查看受孕及产仔情况,配合场长搞好工作,提高育种率。 5、统计员职责 统计员是场内统计生产狐狸群的关键型人物,一定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定原始记录表格,

养猪场的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养猪场的规章制度 篇一:规模化猪场各项管理制度 瑞金市鑫隆养猪场 规模化猪场各项管理制度 一、场长工作职责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

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

养殖场八项制度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的, 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首次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 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 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养殖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的畜禽。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 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与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 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与个 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她人瞒报、 谎报、迟报,不得阻碍她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 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与消毒室。进出车辆、人员等 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 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1、猪场饮水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NY5027-2001规定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并一年一次对水源检测,确保用水的质量。 (2)经常清洗、清毒水池及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3)各栏舍安装安全可靠的送水、饮水装置,确保猪只的充分饮水,和避免水被外界污染。 (4)保持排水、排污渠道畅通,防止猪栏及周围积水,污水处理必须经发酵处理后方能排放或用于农业。 (5)有专人负责养殖用水管理工作。 2、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应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提高猪只免疫力,减少疾病发生和药物使用。 (2)生猪疾病以预防为主,防止发病死亡,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重大疫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5030-2001的规定要求。 (3)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疫病,使用的疫苗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5)禁止使用人用药。 (6)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松驰药。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安醇、乙烯雌酚、氯霉素、安眠酮等。 (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

(8)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兽药。 (9)药物购回后,保管员应对其进行验收(包括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是否是禁用等),合格者登记入库,不合格者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10)凭处方领取药物,处方由有资质的兽医员工。发放的药物按领取部门及药物名称分类进行严格登记。 (11)临近出栏及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应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用药治疗时,优先考虑无毒、无副使用的中草药、酵制剂等。要使用《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允许使用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及使用规定》中的药物时,下定要按照其制剂、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的规定执行,未规定停药期的品种,停药期不应少于28天。 (12)建立并保存全部用药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包括生猪编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康复情况等。 3、饲料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辅助剂、预混料、全价饲料等应符合GB1308和NY5032规定。 (2)采购产品饲料必须检查包装袋的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具备名称、配方号、使用说明、成份含量、数量、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电话等必备条款。 (3)饲料运进场时,应对实物抽样目测检查水分、杂质、色泽、气味、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有无结块、霉变等情况,禁止不合格的饲料进场。 (4)批量购入饲料或有可疑情况,除目测外还应抽样送化验室检测。 (5)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具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养猪场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养猪场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本生产线配种工作,保证生产线按生产流程运行。负责本组种猪转群,调整工作。负责本组公猪、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的预防注射工作。 2、分娩保育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

养殖场规章制度

养牛场规章制度一、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二、养殖场防疫制度 三、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四、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五、养殖场档案制度 六、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八、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九、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十、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十一、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牛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牛,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牛。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牛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

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牛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牛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牛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牛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兔场防疫管理制度 一、防疫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养防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獭兔疫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 2、兔场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规模兔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4、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5、规模兔场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6、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二、用药制度 (一)、用药原则: 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 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

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 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 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 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 c、注意配伍禁忌。 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 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 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 3、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兽药使用准则中附录A 中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的规定。 三、卫生消毒制度: 1、兔场内禁止外界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兔场大门口设消毒池,每周更换消毒药物,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销售购买生猪管理制度 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 (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 30 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 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他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生猪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化学药物和抗生素的使用; 二是所用兽药应有产品批准文号,其质量符合《兽药典》或农业部有关兽药质量标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签说明合理保管和使用兽药,不任意加大剂量; 四是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和瘦肉精等其他化合物,不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 五是使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出栏前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没有规定休药期的,休药期不应少于 28 天。

养猪场管理制度.doc

养猪场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

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本生产线配种工作,保证生产线按生产流程运行。负责本组种猪转群,调整工作。负责本组公猪、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的预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养殖场免疫制度

遵义市汇川区永其养殖场免疫制度 一、遵守《动物防疫法》,认真做好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按免疫程序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规定,使用来自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或中试产品。 三、建立疫苗进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使用疫苗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国家规定无窖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五、强制免疫工作在挂牌兽医监督下进行,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录,做好免疫档案。 六、免疫按种人员按国家规定做个人保护。 七、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有效。 ~

遵义市汇川区永其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本场兽医在怀疑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应立即向镇兽医站报告。 二、临时性措施: 1、将患病猪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患病猪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严格消毒。 3、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不许食用。 4、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禁止猪进出养殖场。 ' 5、限制人员流动。 三、疫情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

遵义市汇川区永其养殖场隔离观察制度 一、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 二、生产区内禁止饲养其它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畜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 三、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后从非疫区引进检疫合格的猪,引进种猪后,应在隔离观察舍观察30—45天,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在外引种猪应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隔离饲养,确认无疫方可进入生产区。 四、商品猪尽量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隔离。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五、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 六、严禁场内兽医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治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兽医时,进入生产区前应更衣换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防疫制度(一) 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养猪场管理制度

养猪场管理制度(一) 一、场长工作职责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本生产线配种工作,保证生产线按生产流程运行。负责本组种猪转群,调整工作。负责本组公猪、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的预防注射工作。 2、分娩保育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 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规范 (一)场长 1、负责养殖场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养殖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致力于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4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 1、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参考季节等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饲料配给。 3、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4、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5、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 1 、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

2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做好病情及处方记录,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 3、针对卫生防疫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 的方针。 (四)饲料工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4、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五)饲养员 1、保证肉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监测制度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养殖场管理制度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汇编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防疫制度 一、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的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的免疫工作。 二、严格按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三、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四、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五、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疫苗的有效性。 六、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七、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八、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九、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十、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 二、养殖场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三、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有条件的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四、场区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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