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借用领用管理制度

工具借用领用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所有员工在借用工具时所遵守的规章制度。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需要借用工具的员工。

2. 个人长期使用工具:

2.1 凡个人工作岗位上经常要使用的必备工具,由使用人开领料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室领用。

2.2 长期归属个人使用的工具,在领用时由工具室在领用人工具卡上登记,并定明工具名称、编号、领用日期,有型号的要登记工具型号。

2.3 属于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2.4 员工离司时,必须先办理工具归还手续,经工具室签字后,才能办理其他手续。

3. 产品专用工具:

3.1 凡产品专用工装、刃具、量检具,在该产品生产过程中由生产者到工具室借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由借用人保管和保养。

3.2 借用时由借用人在工具室借用单上写明工具名称、规格型号、编号、件数并签字备查。借用时应当场检查工具完好情况,发现缺损、失准、异状,不准借出使用。

3.3 产品生产结束,借用人应对借用工具清洁擦洗,应上好油,及时归还工具室并签字注销。工具室应当场检查进库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发现缺损、失准和异状,应及时追究原因,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 临时借用通用工具:

4.1 凡因生产、维修和非生产性临时借用通用工具的,一律由借用人在工具室登记借用,并限当天归还,如第二天需要继续借用的,再借再还。

4.2 凡电动类工具,在借出和收回时都应通电检查完好性。

4.3 凡有特殊操作要求的工具,非专业人员不得借用。

5. 工具借用管理通则:

5.1 凡本公司工具、刃具、量检具一律不准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工具室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开具出门证后方可带出公司。

5.2 凡贵重工具、刃具、量检具,应当班借出当班归还,防止遗失。如需较长时间使用的,应由生产组长办理借用手续和保管。

5.3 工具室每月一次盘点工具,做到帐、卡、物三一致,每月对工具完好情况检查一次,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维修、检测、更新申请,保证生产的需要。

5.4 凡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具,因正常磨损需要更新的,一律填写领用单,经部门领

导审批后以旧换新。

5.5 平时工具应定位摆放在工具箱内或检测台上,下班后小型工具、卸下的刃具、量检具应锁进工具箱内,贵重工具(如金刚钻等)用后应立即放回工具箱内。

5.6 更新工具、刃具、量检具,一律以旧换新。

5.7 凡有定额消耗规定的刀具,一律在规定定额范围内领用,节约有奖,超用按价扣款,特殊情况经特批后才能增加领用。

6. 工具损失赔偿制度:

6.1 凡遗失工具、刃具、量检具等,按使用年限赔偿损失,使用一年以内按80%,二年以内按60%,二年以上按40%赔偿。

6.2 使用中损坏视情况由生产制造部经理(车间主任)酌情提出处理意见,凡属违章操作和其他人为等因素造成损坏的,按6.1条规定赔偿。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由经营销售部负责归口管理,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标准贯彻情况反馈单》报总经理办公室。

7.2 本标准的具体考核方法和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一

计量器具领(借)用登记表

记录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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