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

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
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

电子商业汇票

1.业务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企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及直接融资需求的增强催生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商业汇票是企业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具有直接融资功能。为促进我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8年1月做出建设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以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对安全高效商业汇票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的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假票”和“克隆票”难以禁绝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性发展。

商业汇票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商业汇票系统包括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将以商业汇票系统为核心,以电子化手段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业汇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专业术语:

1.电子商业汇票

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两个突出特点。

2.出票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背书转让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

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向金融机构转让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为贴现行为的贴出人,接受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的金融机构为贴现行为的贴入人。贴现分为买断式贴现和回购式贴现。

5.票据质押

商业汇票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务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交由债权人占有的行为。将票据交由他人占有的持票人为质押行为的出质人,占有票据的债权人为质押行为的质权

人。

6.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请求付款的行为。

7.撤销

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贴现撤销:贴出人对已提出贴现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贴入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贴现业务的撤销。

交票撤销:出票人对已提出交付收款人的商业汇票,在收款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交票业务的撤销。

背书撤销:背书人对已提出交付被背书人的商业汇票,在被背书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背书业务的撤销。

追索撤销:追索人可以在被追索人同意清偿应答前,撤销追索通知。

同意清偿撤销:被追索人在追索人对同意清偿未应答前可将同意清偿应答撤销。

8.追索

电子商业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分为拒付追索与非拒付追索。

9.承兑

承兑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10.保证

电子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保证业务按不同的被保证人分为出票保证、承兑保证和背书保证。

1.1.客户操作流程

1.1.1.确认签约账户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对已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账户进行确认。

1.1.

2.删除签约账户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对已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账户进行删除。

2.流程设置

2.1.功能介绍

企业主管设置和删除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2.业务规则

1.在流程管理中增加商业汇票流程管理。

2.主管可进行商业汇票流程设置,但至少设置两级操作员。

3.流程中有未完成业务,主管不可进行流程删除操作。

4.客户点击商业汇票二级菜单的任意一项业务,系统判断客户是否已设置业务流程,若未设置,则提示“企业主管须先进行票据业务流程设置。”

2.3.客户操作流程

2.3.1.增加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增加流程,选择操作员设置票据业务流程。

2.3.2.查看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查看流程,查看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

2.3.3.删除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删除流程,删除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

3.银行承兑汇票

3.1.出票

3.1.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申请、交票或退票、交票撤销和结果查询。

3.1.2.业务规则

1.出票、交票、交票撤销、退票操作须先设置商业汇票业务流程,并按流程操作。

2.承兑行行号和保证人名称、开户行行号以及收款人开户行行号由后端系统自动匹配,不须客户填写。

3.出票信息提交银行处理后未承兑前不可修改或删除,如需更改则须与银行重新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和出票信息。

4.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可修改,但网银系统要按照修改规则控制:反显的出票日期+3自然日,在出票日期前可修改,但出票日后不可修改,在出票日前提交视同预约出票,发送电票系统存,在出票日电票系统进行承兑,但在银行处理前客户可查询预约出票信息,并进行出票预约撤销,重新提交出票申请。票据到期日不需由客户填写,按照以下规则自动反显:已修改的出票日期+期限的自然天数或自然月,若自然月无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天。同一协议下的出票日期一致。

5.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列表每页可显示200条,默认全选,不可对其中一部份票据进行申请出票。

6.出票结果查询可输入出票日期、票据状态、出票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不输入条件的可查询全部。

7.收款人账号必须为网银签约账户,否则后端系统将不返回非网银签约账户的票据信息。

8.若票据已交票,则须撤销交票,才能进行退票申请;对交票或未交票据和交票不成功票据,可进行退票;收款人驳回的票据可进行交票或退票。

9.客户登录查询承兑协议信息,须将客户组织代码证同时发送

后端系统;后端系统返回的协议信息必须是有效期内信息。

3.1.3.客户操作流程

3.1.3.1.出票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信息列表中选择一份协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若要修改出票日期,可钩选修改出票日期,对出票日期进行修改,但必须按照业务规则进行修改;

3.制单员若发现出票信息有误,可点击重签协议,输入修改协议原因,直接提交银行处理,不需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出票申请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1.3.2.出票申请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出票撤销,系统返回出票申请登记成功的票据,选择要撤销出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1.3.3.交票\退票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交票\退票,系统返回客户已成功出票的票据,选择要交票或退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票据信息,点击交票或退票按钮,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交票\退票复核,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1.3.

4.交票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交票撤销,系统返回交票成功但收票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交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交票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1.3.5.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出票—〉结果查询,可按交易类型、票据金额、交易时间和收款人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2.系统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返回相应的实时交易结果信息。3.2.背书

3.2.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票据背书转让申请和撤销、背书保证申请

和撤销以及背书业务的结果查询。

3.2.2.业务规则

1.背书人必须开通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并申请了相关数字证书,网银系统控制被背书人名称应与电子签章一致。

2.背书人对已提出背书转让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被背书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背书转让业务的撤销。

3.一次只能选择一张票据进行背书转让。

4.信息列表每页显示200条信息,大于200条的分页显示,并显示页码。

5.注明不得转让、质押、提示付款、冻结要素的商业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是否允许背书由后端系统控制;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部分金额或两人以上的背书转让无效。

6.被背书人名称由背书人填写,被背书人账号开户行由背书人下拉框选择行别、地区等,开户行行号由系统根据背书人填写的开户行名称自动匹配。

7.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户行行名应按照人行颁布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准入机构名称由客户选择,系统及时更新维护准入机构列表。

8.背书转让申请和撤销、背书保证申请和撤销须按照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操作。

3.2.3.客户操作流程

3.2.3.1.背书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转让背书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转让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金额、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被背书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选择能否背书转让(必选);

3.确认转让背书信息,提交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

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2.3.2.背书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撤销,系统返回背书转让成功但被背书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背书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2.3.3.背书保证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转让背书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保证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金额、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保证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

3.确认背书保证申请信息,若信息有误,则返回上一页修改,若信息无误,则提交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保证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2.3.

4.背书保证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保证撤销,系统返回背书保证申请成功但背书保证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背书保证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保证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2.3.5.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背书—〉结果查询,可按汇票号码、交易类型、票据金额和交易时间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2.系统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返回相应的实时交易结果信息。3.3.贴现

3.3.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和撤销和贴现业务的结果查询。

3.3.2.业务规则

1.贴现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贴现时,应按照贴现行相关信贷审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买断式贴现申请须选择付息方式(卖方付息、买方付息或者协议付息)。如果选择买方付息,同时还要选择买方付息人名称和付息账号。如果选择协议付息,同时要选择买方付息人名称、付息账号(同上),买方付息比例(%)

3.贴现利率和贴现实付金额由客户填写,若银行审批不同意客户提出利率,则客户可撤销后重新提交贴现申请。

4.贴现申请可选单张或多张票据同时申请办理贴现,对批量贴现申请,银行单笔处理,贴现不成功单笔退回,不影响同一批次其他票据的处理。

5.贴现资金存入账户必须为贴入行或贴出行账户,客户可选择持票账户或其他账户。

3.3.3.客户操作流程

3.3.3.1.贴现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贴现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转让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选择买断式贴现,则选择贴现银行机构、付息方式(贴现行我行,才选付息方式),输入贴现利率、贴现资金存入账号,点击下一步;

3.选择回购式贴现,则选择贴现银行机构、输入贴现利率、贴现资金存入账号,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贴现申请日<贴现赎回开放日<=贴现赎回截止日<票据到期日),点击下一步;

4.输入每张贴现票据的实付金额,点击下一步;

5.确认贴现申请信息,无误择提交复核;信息有误则返回上一步修改。

6.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贴现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3.3.2.贴现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贴现撤销,系统返回贴现申请成功但贴入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贴现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3.3.3.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贴现—〉结果查询,可按汇票号码、交易类型、票据金额和交易时间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2.系统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返回相应的实时交易结果信息。3.4.质押

3.4.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申请和撤销、质押解除申请和撤销以及质押业务的结果查询。

3.4.2.业务规则

1.质押人必须开通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并申请了相关数字证书。

2.质押人对已提出质押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质权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质押申请业务的撤销。

3.质押申请和质押解除申请一次只能选择一张票据办理。

4.信息列表每页显示200条信息,大于200条的分页显示,并显示页码。

5.票据是否允许质押由后端系统控制。

6.质权人名称由出质人填写,质权人账号开户行由出质人下拉

框选择行别、地区等,开户行行号由系统根据出质人填写的开户行名称自动匹配。

7.质押申请和撤销、质押解除申请和撤销需按照票据业务流程操作。

3.4.3.客户操作流程

3.4.3.1.质押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质押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质押质出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质权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点击下一步;

3.确认质押质出信息,提交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

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4.3.2.质押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撤销,系统返回质押申请成功但质权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质押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4.3.3.质押解除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质押解除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质押解除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确认出质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解除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交易,必须强制落地审批。银行客户经理/柜员审批通过后,将数据信息发送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处理。 ?客户可与开户行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发起以下一项或几项业务并代理签章: ①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②背书转让申请的回复; ③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单笔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超过当前申请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 ?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0”;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承兑人的账号。 ?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时,开户行行号项输入账户开户行的大额行号。 (2)提示收票申请 Ⅰ.功能简介 出票申请成功,承兑人回复签收后,出票人通过该功能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提示收票申请发出后,出票人等待收款人的提示收票签收回复,将该电子票据交付收款人。只有收款人提示收票回复签收后,出票人才成功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及承兑业务。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出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电票系统实操手册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Draft System,简称ECDS)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指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服务、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2、电票票面要素

电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票面的承兑日期等于或者晚于出票日期。 票据正面及背面存在转让标记表明该票据是否可再转让。 电票在流转过程中,不同的交易行为都会以背书的形式在票据背面记载。例如,发生背书转让行为时,会留下转让背书;发生贴现行为时,会留下贴现背书等。背书

记录内容包含交易类型、交易对手方名称、转让标记及交易日期。 电票号码分为5个部分,共30位,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结构如下:(1)票据种类标识为两种:1为银行承兑汇票,2为商业承兑汇票。 (2)支付系统行号为出票人开户行的支付系统行号。 (3)出票信息登记日期是票据信息成功登记到ECDS的工作日。 (4)当天流水号为ECDS系统当天唯一的流水号。 (5)校验码为ECDS系统自动生成,用于防止录入错误。 票据正面右上角的票据状态为电票特有要素。企业客户在票据流转过程中主要会遇到以下几种票据状态: (1)出票已登记 (2)提示承兑待签收 (3)提示承兑已签收 (4)提示收票待签收 (5)提示收票已签收

(6)背书待签收 (7)背书已签收 (8)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9)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10)提示付款待签收 (11)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 (12)票据已结清 3、企业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功能 企业需在已接入ECDS的银行开户并开通网银功能,企业向银行申请在网银中开通电子票据功能模块,开通后即可开展电票业务。 4、电票系统功能 企业客户主要使用的电票系统功能包括票据签发(出票信息登记、承兑业务、提示收票及收票)、背书转让、贴现业务及提示付款这四项。 5、电票流转过程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 (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 (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 (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2.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信息查询 (77) §2.5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 (79) §2.5.1纸质商业汇票登记 (79) §2.5.2纸质商业汇票查询 (86) §2.6公开报价功能 (87) 第三章系统运行时序及信息核对 (88) §3.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序 (88) §3.1.1 日间处理阶段 (88) §3.1.2营业截止阶段 (88) §3.1.3日终处理阶段 (89) §3.1.4营业前准备阶段 (89) §3.1.5系统运行时序及控制流程图 (90) §3.2年终的处理 (90) §3.3业务信息核对 (90) §3.3.1每日业务信息核对 (91) §3.3.2每月业务信息核对 (91) 第四章差错处理 (93)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由于接入机构和被代理机构中均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且中国人民银行也参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可以细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 (二)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 (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接入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应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以下统称开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开户金融机构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签章:(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 (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则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金融机构应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则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 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名称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根据电子商业汇票所处的流转阶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电子商业汇票分为如下状态: (一)出票已登记; (二)提示承兑待签收; (三)提示承兑已签收; (四)提示收票待签收; (五)提示收票已签收; (六)票据已作废; (七)背书待签收; (八)背书已签收; (九)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十)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待清算; (十一)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 (十二)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十三)回购式贴现待签收;

电子商业票据网上银行操作手册

目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三、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五、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追索清偿等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六、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对每一笔业务的发起,均需向对方做“提示”;对每一笔业务的接受或拒绝, 均需做“签收”。 七、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八、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注册杭州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并做好相应的操作员权限、授权模式设置;

3、在我行柜面签署《杭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撤票六个业务子流程。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3、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撤票; 4、出票人必须在票据逾期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5、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出票及承兑简要流程: 1.出票登记-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2.等待银行审核并办理手续; 3.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若票据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收款人无法收票,操作步骤如下: 1.撤票-撤票授权; 2.出票登记(填写正确的票据信息)-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3.等待银行客户经理重新办理手续; 4.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2018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电子商业汇票知识点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运行,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建成,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对促进电子商务和票据市场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电子票据业务提供安全高效、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方便快捷的多功能、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与现行纸质商业汇票相比,其最大的特性就是签发和流转都采取电子化方式,以数据电文来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将从根本上解决纸质商业汇票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风险较大等问题。 其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对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和票据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对企业来说,电子商业汇票不仅提供了纸质票据的所有功能,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资金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高。对商业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不但使电子票据能够实现实时、跨地区流通使用,而且节省了纸基票据业务的人工成本,节约票据印制成本,降低票据保管成本,规避票据遗失风险,增强了业务的安全性,加快了结算速度,从而有效提高银行的金融服务效率。对中央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将使中央银行成为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一个经常性交易主体,未来可能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一个主要手段,增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弹性和力度,提高中央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央银行能够全面监测商业汇票各种票据行为,准确了解资金流量流向,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企业如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答: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守《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性,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是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上述条件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了。 五、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出对企业有何好处? 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为全国性的电子商业汇票推出提供了基础条件。企业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过程中能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效率大大提高,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畅通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效率。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票据,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确保了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的安全性,大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欺诈风险。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为一年,更是增强了企业的短期融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短期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对商业银行有何影响?

中国建设银行E路护航网银安全组件 客户使用指南

中国建设银行E路护航网银安全组件 客户使用指南 一、业务简述: 为进一步丰富网上银行安全手段,改善客户安全体验,我行最新研发了“中国建设银行E路护航网银安全组件”,包括网银安全检测工具、网银安全控件、密码保护控件等一系列安全增值服务,并且通过升级至最新的网银盾管理工具,可进一步提升网银盾的安全性,实现“所见即所签”功能,有效防范木马病毒的侵袭,通过使用网银盾证书更新工具,在客户端进行证书更新,提高证书更新成功率。 网银安全检测工具是为我行个人网银客户提供的客户端安全检测工具。使用安全检测工具可以在线实时检测网银客户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设置情况、IE浏览器安全设置情况、客户网银盾证书安装情况、根证书安装情况、网银盾驱动安装情况、安全控件安装情况等,帮助客户更好的使用个人网上银行,提升客户安全体验,减少客户因为设置和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网银的情况。 网银安全控件是一种高级别的安全认证服务,可有

效保障网上银行交易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个人网银用户在进行转账汇款类交易时,网银盾口令输入页面回显收款账号、户名、交易金额等关键交易信息,供用户对网银交易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从而有效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客户通过安装网银安全控件,并更新至最新的网银盾管理工具,可立即实现“所见即所签”功能,网上银行交易更加安全、放心。 密码保护控件是为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提供的客户端密码输入保护服务,可防止计算机木马程序及其它病毒程序截获客户输入的密码信息,对网上银行客户的信息安全提供进一步的保障。安装密码保护控件以后,在个人网上银行页面密码输入框旁边会新增“安全锁”标志,表明客户可享受我行提供的更为安全的密码输入保护服务。(目前,暂开放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注销网上银行服务、追加新账户、修改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等业务环节。)网银盾管理工具是为我行个人网银网银盾客户提供的统一网银盾管理工具。支持华大、握奇和大明五洲等我行不同品牌的网银盾,客户无需识别、记忆网银盾的厂商品牌,安装该统一的管理工具即可正常使用网银盾办理业务。 网银盾证书更新工具是为我行个人网银网银盾客户提供证书更新的工具。客户通过使用客户端的方式进行

【精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9商业汇票承兑

9.1 概述 9.1.1定义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因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我行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并由总行组织定货和管理。 9.1.2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9.1.3 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2.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3.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4.出票人已往与建设银行的信用业务往来信誉良好; 5.能够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担保: (1)A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1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2)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3)BBB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4)BB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100%交存保证金; (5)BBB级(含)以上客户也可选择提供全额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AAA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9.1.4期限 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1.5 金额 建设银行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9.1.6 费用和罚息 1.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客户操作手册

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客户操作手册

1.业务申请 客户在我行申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须办理以下几项业务: A.开通公司网上银行 B.签订《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C.填写《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申请表》 D.正式在网银端开通电子票据业务 2.出票业务操作 2.1出票(三功能联动)信息录入及审核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为方便各现代投资网络经销商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我行向各经销商提供一项个性化功能“出票(三功能联动)”,即客户通过该功能,可实现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功能的联动。即在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后,我行系统自动向票据的承兑人发出提示承兑申请,在承兑人签收后,我行系统自动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

经办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 =》“出票(三功能联动)经办”菜单,进入界面录入要素。 注: a)出票人信息:“出票人帐户”为经销商在银行开立的结算帐号;“出 票人名称”为各经销商名称;“出票人开户行行号”、“出票人开户行”根据经销商实际开户行填写。 b)票据信息:“出票日期”为向ECDS发送出票登记的日期,如为未 来日,则必须使用预约办理;勾选“可再转让”。

c)收款人信息:“收款人名称”为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首次出票时需录入,首次出票后再次出票可“从以存列表中选择” 来选择收款人;“收款人帐号”为7381010182400012496;“收款人开户行行号”为302521038101;“收款人开户行”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保存标识”请勾选。 d)承兑人信息:“承兑人是否为中信银行”选择是;“承兑人名称”根 据经销商实际承兑行填写,首次出票时需录入,首次出票后再次出票可“从已存列表中选择”来选择承兑人;“承兑人帐号”为0;“承兑人开户行行号”、“承兑人开户行”根据经销商实际承兑行填写; “保存标识”请勾选;“时效”选择时,出票日期若为当日请选择立即办理,若为未来日,则必须选择预约办理(请各经销商注意,此处的出票日期指的为实际出票日期,而不是业务提交日期,经销商若想提前进行票据信息登记,请选择预约办理)。 经办人在完成“出票信息登记”的录入后,选择提交,由审核人进行审核。审核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 =》“出票(三功能联动)审核”菜单,选出待审核的票据,按“同意”或“拒绝”进行审核。双击票据信息可查看详情。由于在此阶段登记信息尚未发送至ECDS,因此“电子商业汇票号”不显示。

XXX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XXX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章汇票管理 第一节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第二节汇票挂失止付与解挂 第三节商业汇票质押与解质押 第四节汇票注销 第五节委托收款 第四章贴现 第五章转贴现 第一节买断式转入贴现 第二节买入返售式转入贴现 第三节卖断式转出贴现 第四节卖出回购式转出贴现 第六章票据托管 第七章登记、查询 第八章差错与异常处理 第九章业务监督与核对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规范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根据人民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及行内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臵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X银行应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按照XXX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等制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相关制度”)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和审批,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第六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坚持汇票专用章与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分管分用。 第七条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记载信息与文档资料记载信息及系统记录信息应一致。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向申请出票人交付票据,不得交由他人转交。 第八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贴现、质押、托管业务的票据,必须经票据真伪审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票据查询,确认票据及记载信息真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的票据注销、质押与解质押、止付与解除止付、抹账、账务冲正及从“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专用账户(尾号000995D)(以下简称“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汇划资金等业务,必须经运营主管或其部门主管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以下简称“登记业务”)时,系统记录信息与票据记载信息必须一致。登记票据信息有误,应在知悉登记有误的当日予以更正。通过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的业务,系统日终时自动将本日发生的业务信息登记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doc

电子商业汇票 1.业务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企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及直接融资需求的增强催生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商业汇票是企业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具有直接融资功能。为促进我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8年1月做出建设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以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对安全高效商业汇票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的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假票”和“克隆票”难以禁绝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性发展。 商业汇票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商业汇票系统包括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将以商业汇票系统为核心,以电子化手段帮助

企业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业汇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专业术语: 1.电子商业汇票 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两个突出特点。 2.出票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背书转让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 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向金融机构转让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为贴现行为的贴出人,接受持票人转

中国建设银行简版企业网银操作手册

简版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操作手册 一、申请开通步骤 步骤1:企业客户持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件;到账户开户网点签订“简版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 步骤2:银行柜员审核客户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包括核对银行预留印鉴确认无误办理签约手续。 步骤3:客户次日登录建行主页,点击“登录网上银行”。(以下红色框表示点击进入,绿色框表示需要输入相关内容。下同!)进入以下页面,显示如图所示: 在证书下载中选择“简版企业银行证书”,点击下载,页面显示如图所示: 客户号是指银行打印的“网上银行客户签约认证书”上的,证书下载密码为客户号“#”前面六位数字(如客户号R002#3K,下载密码为350002),附加码照抄,即可点击“下一步”确定进行下载,相关画面如下: 下载证书前必须选定证书存储的介质和证书设置的方式。选择证书存储介质一般默认本机硬盘,设置方式可选择“私钥不可导出”或“私钥可导出”,在选择了“私钥不可导出”后,以后简版企业证书只能在存放在的本台PC上使用,不可以在其他PC上使用,重装系统,也会导致证书的丢失。若需要备份证书,或者需要在2台以上的电脑上使用网上银行,则证书设置必须选择“私钥可导出”。 同时在下载后,必须要记录下CN证书号、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最后点击“完成”完成整个证书下载操作。 证书下载方法:打开IE——工具——Internet选项——证书——选中需要导出的证书——然后根据提示,将证书导出到指定位置。 步骤4:登录使用方法 进入,选择“网上银行服务”后,点击简版企业银行登录,进入以下页面:选择证书号后,页面显示如下: 在“客户识别号”及“登陆密码”处输入相应内容,点击“登陆”,进入欢迎界面: 该欢迎界面左首边将列举您登陆网上银行简版的次数、上次登陆的时间和本次登陆的IP地址,提供你核对参考。同时右首边的“建行公告”将提醒您需要关注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进入主菜单画面。 账户信息查询 查询名下所有签约网上银行的账户余额及账户交易明细的客户,账户包含了已签约的客户名下所有币种的活期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点击“账户信息查询”,页面会显示可查询的账户清单,可以查询账户的余额以及交易明细。账户余额查询 进入“账户信息查询”菜单后,系统缺省进入的是“账户余额查询”,页面上部可根据“户名”、“账号”或“类别”输入模糊信息进行查找客户名下的账户,并予以显示。 在账户名称前的小方框内打勾,选中要查询余额的账户。点击显示框下的“余额查询”,就可进入“账户余额查询结果”,显示账户余额、币种、按币种分类的多账户合计余额等信息,并可进一步选择“打印当前页”、“下载当前页”或“返回”。 “下载当前页”中提供客户两中下载方式,客户可选择“TXT文本”下载或“EXCEL文件”下载,在相应方式前小方框中打勾选定即可。 系统自动弹出名为“文件下载”的对话框,只需要选择点击“保存”并选择目标目录后,即

电子商业汇票常见问题解答

电子商业汇票知识问答 1.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电子商业汇票有哪些特点? 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下特点: (1)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实物票据; (2)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 (3)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 (4)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 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商业汇票的电子化与无纸化,出票、流转、兑付等均以电子化方式进行,没有实物形式的商业汇票。 3.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有哪些便利? (1)电子商业汇票不易丢失、损坏和遭抢劫。 (2)容易辨别真假,不易遭受假票、克隆票诈骗。 (3)交易快速、方便。 (4)提高银行和企业管理自身票据的水平。 (5)有助于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促进金融市场的连通和发展。 4.电子商业汇票如何流转? 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主要的流转节点包括客户、开户行或开户财务公司、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每

一个流转行为一般包括行为申请和行为回复两个动作。行为回复包括签收(同意行为申请)和驳回(拒绝行为申请)两种。系统同时支持申请方发起撤销操作,申请方的撤销操作和接收方的回复操作按照时间优先、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处理。 5.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1)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数字证书,能够出具电子签名; (4)除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以外的票据当事人应与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是否还会使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会继续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是并存的两种工具,由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选择使用。 7.企业如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循《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性,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财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攀财会计字(2011)19号

攀财会计字〔2011〕19号 财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健康发展,规范电子商业汇票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依据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承兑

该项业务操作由信贷营销部负责。 第二条承兑受理 1、承兑审批:客户申请承兑时,信贷部按照《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受理。 2、系统操作:对公司审批通过办理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客户,信贷部通知客户发出出票登记申请信息(信息应包括的内容:电子票据种类、票据金额、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不得转让标志、出票人类别、出票人名称、出票人组织机构代码、出票人电子签名、出票人账号、出票人开户行行号、承兑人名称、承兑人开户行行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帐号、收款行行号)。经人民银行电票系统确认后,出票人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时,向我公司发起提示承兑申请信息。信贷部收到出票人提示承兑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对承兑的各项要素进行核查,并对该笔承兑进行真实贸易背景进行审查,然后提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通过后提交部门主管人员(经理或副经理),由部门主管人员向分管领导提交后再经过风控部门提交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由复核员回复该笔申请并由系统生成报文向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送。 复核员负责监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反馈报文检查结果(通过或未通过),根据反馈的不同报文作相应处理,并将

提示承兑结果通知出票人。 会计部根据信贷部提供的承兑明细清单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借:商业承兑汇票(表外科目核算) 第三章提示付款 该项业务操作由营业部负责。 第三条提示付款申请 1、提示付款申请(财务公司为票据权利人) 日常处理:票据在到期日前或提示付款期内,录入员负责在“提示付款申请”中进行选票录入(收款人的备注信息通过收款行选择后自动产生);复核员负责在“交易复核”中进行“提示付款业务”复核,复核员负责监控向人行系统提交的信息,如提交成功,表示提示付款申请成功,如提交不成功,表示提示付款申请失败,需重新复核; 拒付处理:录入员负责查询付款人的签收回复,对拒绝付款的电子票据查明原因,汇报部门经理,部门及时查明拒付原因,并及时报风控部,由风控部根据拒付原因出具书面意见:再次提示付款或进行追索,营业部根据风控部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收款处理:收到到期票据的款项后,录入员负责对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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