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管理规定63070

防护用品管理规定63070
防护用品管理规定63070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职责 (3)

4.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3)

5.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提出 (4)

6.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4)

7.防护用品保养要求 (5)

8.特殊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6)

9.相关文件 (10)

1. 目的

保证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劳动者在相关活

动中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包括其各级组织)的各种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

3.职责

3.1 HSE 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做出预算,并报公司行政部审查。

3.2 行政部对预算审查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3.3 采购部负责提出采购计划。

3.4 HSE 部负责对采购部采购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各部门负责对在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

4.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4.1 一般防护用品

-安全帽

-保温帽

-一般工作手套(棉、单)

-抗油拒水防静电服、易除污工作服(棉、单)

-工作鞋(棉、单)

4.2 特殊防护用品

-护目镜及面罩

-耳塞、耳罩

-自给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

-乳胶手套、绝缘手套、防酸手套

-防酸工服、隔热防辐射服、电气焊工服

-绝缘电工鞋

-安全带

5.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提出

5.1 HSE 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制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预算,并报行政部。为了接待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来访人员,各项目部、分厂须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一般防护用品(工服、工鞋和安全帽等),项目经理/厂长、安全监督负责使用管理。

5.2 行政管理部对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预算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

5.3 对于一些特殊的防护用品,(如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隔热服等等。)由所需单位提出购买申请,并报HSE 部认可、备案,按程序由采办部负责采办。

6.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凡在公司所辖建设项目、分厂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行生产作业;所有废弃的防护用品,均应按《KEER-HSE-004-009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控制程序》及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6.1安全帽

6.1.1凡是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作业现场要求系戴安全帽。

6.1.2戴安全帽时必须把系带系牢,在生产区内工作的人员不得出现松动或脱落现象。

6.2工作手套、抗油拒水防静电服、易除污工作服、工作鞋

6.2.1到作业现场从事各类工作和外来参观的人员均不允许穿鞋底带铁

钉的非工作鞋;

6.2.2当工作鞋内被烃类或化学药品污染时,使用人员要立即脱掉,以防皮肤受刺激;同时脱掉的鞋子不能随意丢弃或做任何其他不符合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处置;

6.2.3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工作服,袖口与腰带必须牢牢扎紧,不得穿破损工作服,以免在机器运行或设备旋转时受到伤害;

6.2.4在易燃易爆场所应穿防静电服装。

7.防护用品保养要求

7.1生产作业人员不得对一般防护用品进行任何更改或添加装饰物,破坏其防护性能。

7.2一般防护用品由使用人员妥善保存,不能与腐蚀性物质混放,平时应挂在醒目位置。

7.3生产作业人员应经常对一般防护用品进行清洁,防止因油污太多而影响防护性能;清洁时及清洁后产生的各类危险废弃物,应按公司有关要求合理处置。

7.4防护用品的预算、采购、发放、使用及保养各个环节均应贯彻“既要满足要

求,又不能形成浪费”的原则,减少对环境(资源)的消耗以及影响。8.特殊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8.1类型选择要求

8.1.1得到工作指令后,作业人员应协同班组长根据工作种类及危险程度(包括对适当范围环境因素的考虑)确定是否需要特殊防护用品,并将确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