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机构是那个机构

学位授予机构是那个机构
学位授予机构是那个机构

篇一:《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和管理办法的决议,为更好地适应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需要,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各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位证书制发方式的调整工作,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步实施。

附件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5年6月26日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证书制发,加强学位授予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位证书是学位获得者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由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制作并颁发给学位获得者。本办法所指学位证书为博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位授予信息是学位获得者申请学位的相关信息,以及学位证书的主要信息,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

第二章学位证书制发

第四条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

第五条学位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骑缝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二)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名称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

(三)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按国家法定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全称填写)。

(四)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院、所)长签名。

(五)证书编号。统一采取十六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十六位数字编号的前五位为学

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年授予的学位,填2016);后六位数为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六)发证日期(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

第六条对于撤销的学位,学位授予单位应予以公告,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第七条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学位授予信息报送

第八条学位授予信息主要包括学位获得者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等。信息报送内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结构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收集范围,采集学位授予信息并报送省级学位主管部门。

第十条省级学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统计、发布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信息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系统的学位授予信息,开展学位授予信息的统计、发布。

第十二条学位授予单位在做出撤销学位的决定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确需更改的学位授予信息,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省级学位主管部门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更改。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学位授予单位负责

(一)设计、制作和颁发学位证书;

(二)收集、整理、核实和报送本单位学位授予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三)将学位证书的样式及其变化情况、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学位授予决定及名单及时报送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省级学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本地区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的汇总、审核和报送。

(三)对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的更改进行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一)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的规范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指导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开展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

(三)学位授予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

(四)学位证书信息网上查询的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根据有关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第十八条学位证书是否制作外文副本,由学位授予单位决定。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由军队学位委员会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二:《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业

代码:

月日填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

学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代码)()

Ⅰ学术队伍

注联合申报硕士点的,此表(Ⅰ-1栏目)由各联合申报单位复制后分别填写,并在“院(系、所)”栏目填写单位名称。

注本表(Ⅰ-2栏目)不要另加附页。

注由本人填写,不要另加附页。

篇三:《考研起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考研起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

设计印制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和管理办法的决议,为更好地适应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需要,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各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位证书制发方式的调整工作,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步实施。

附件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5年6月26日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证书制发,加强学位授予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位证书是学位获得者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由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制作并颁发给学位获得者。本办法所指学位证书为博士学

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位授予信息是学位获得者申请学位的相关信息,以及学位证书的主要信息,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

第二章学位证书制发

第四条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

第五条学位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骑缝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二)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名称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

(三)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按国家法定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全称填写)。

(四)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院、所)长签名。

(五)证书编号。统一采取十六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十六位数字编号的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授予的学位,填);后六位数为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六)发证日期(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

第六条对于撤销的学位,学位授予单位应予以公告,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第七条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学位授予信息报送

第八条学位授予信息主要包括学位获得者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等。信息报送内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结构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收集范围,采集学位授予信息并报送省级学位主管部门。

第十条省级学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统计、发布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信息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系统的学位授予信

息,开展学位授予信息的统计、发布。

第十二条学位授予单位在做出撤销学位的决定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确需更改的学位授予信息,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省级学位主管部门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更改。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学位授予单位负责

(一)设计、制作和颁发学位证书;

(二)收集、整理、核实和报送本单位学位授予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三)将学位证书的样式及其变化情况、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学位授予决定及名单及时报送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省级学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本地区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的汇总、审核和报送。

(三)对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的更改进行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一)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的规范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指导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开展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

(三)学位授予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

(四)学位证书信息网上查询的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根据有关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第十八条学位证书是否制作外文副本,由学位授予单位决定。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由军队学位委员会参照

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实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学位授予机构是那个机构}.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

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篇四:《全国各学位授予单位代码1》

全国各学位授予

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全攻略【最新版】

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全攻略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必须先取得办学许可证才可以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缺一不可。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不光对物质,对精神上的追求也提高了,加上国家大力支持提倡艺术培训,艺术教育成为了新时代的宠儿。 各种培训机构如雨后的春笋一般肆意生长,小区里,街道上随处可见大小培训机构,很多培训机构都没有办学许可证,伴随着学习机会与选择余地的增多,家长们上课的风险同样在提高。 那么如何选择培训机构呢?当然是要选择在教育局有备案的取得了办学许可的机构。 <百度搜索结果> 从今年年初开始,无论是教育部、还是现在的国务院,市场监督局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顿热度不减,网越收越紧,上了黑名单的培训机构纷纷关门。

很多培训机构租个场地就开办艺术课程,不知情的家长报了名,殊不知这是一个潜在的风险,这样的机构过一天是一天,朝不保夕,没有办学许可证,随时存在关门可能,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 很多培训机构租的场地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这些例子层出不穷。 估计很多校长看到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都犯愁,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走哪些流程,但是办学许可证这件事并不是洪水猛兽,只要你一步一步、满满且耐心地按照程序走下去,最后肯定都能够拿到证,本文详细梳理了这些信息,请耐心读完。 如何申请取得文化类培训学校办学资质 这些信息你需要知道 01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所在城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及所在区域教育

行政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02 文化类培训学校申请前置条件 ①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②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③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④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⑤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⑥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如何开办一家中小学课外培训机构.

第一节:申请办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办学者在办学所在地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申请办学者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教育局。 四、教育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做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在县城等地或在当地有一定教育关系的,在教育局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资质很容易,而在一二线城市饱和的地方办起来困难,可以在工商局注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同样经营(可以先办机构,再去办执照,容易) 《民办教育办学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 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 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节:市场分析 一、本地市场概况 市区面积:市区人口: 所辖区域:个区个县 所在地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元 学校数量:(如果可以,请列出每所学校的情况) 高校:____所,在校人数_____; 中学:_____所,在校人数_____; 小 学:____ 所,在校人数________ 幼儿园_____所,在校人数_____; 当地学生是否有文化补习的习惯/补习的学费一般标准是多少 当地教师在家开补习班的比例大概是多少?这些教师,开哪个年龄段 的最多?开哪个科目培训的最多? 二、消费心理、消费状况分析 1、当地家长喜欢的教育消费方式有那些?(如培训中心上课、业余培训、 外聘家教、或选择学校老师家中) 2、投资孩子教育的具体目的(促进孩子英语成绩/提高孩子学习兴趣 /锻炼孩子的沟通能力/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为出国移民做准备等) 3、影响其选择教育机构的主要因素(学校品牌/教学质量/名师效应/ 就近选择/价格因素/学校环境/) 4、校区覆盖区域内学生上课的时间设置、寒暑假培训中心的时间安 排等

组织机构代码表

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请认真核对本表格,确认无误后签字,如发现证书有误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经办人签字: 申办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机构代码★ 办证机关依法对组织机构的身份标识代码。新申办的单位不填此项 二、是否涉密★ 若经营(业务)范围涉密或单位不宜公开,请在“机构是否涉密”中填是,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填否。上述填报内容将编入“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数据库”并对社会开放服务 三、是否发卡★ 新申办单位填写需要发IC卡的数量 年度查验时,已经发了IC卡的单位填写发卡的数量,若没有发过IC卡的单位不填写 四、机构名称★ 填写申报单位的全称,必须与登记批准机关核准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 不能按习惯叫法或简称填写。 1. 企业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 2. 事业单位应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3. 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4. 机关应填写机构编制机关批准的名称; 5. 其他机构应填写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单位名称; 6. 民办非企业应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7. 个体户应填写个体工商户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单位名称; 8. 工会法人单位应填写工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9. 一个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时,要分清以下两种情况: 1)一个单位几块牌子,如“兰州中心气象台”,同时又称“甘肃省气候资料中心”,其中“气象台”是法人名称,“中心”是法人别名,不承担民事责任,发证时应选用法人名称,用加挂的方式将别名用()附后,只发一个代码证。在填写申报表时,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及别名备查。 2)两个单位合署办公,如“省纪委”和“监察厅”,两个单位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各自的法人名称,发证时应作为两个单位处理,分别颁发代码证。 五、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身份证号★ 1. 企业必须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 事业单位必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3. 社会团体必须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4. 机关必须填写上级主管机关任命的主要领导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5. 民办非企业必须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规定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 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快速、灵活的开展,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凡公司目前在册的所有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调整,以后入司的新进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编制。 第一部分:工号编制规则说明 一、 总说明 员工工号由工作单位识别码(公司代码、部门代码),个人信息识别码 (人员代码、入司年码)共10位数字构成,其排列顺序为: 二、 工作单位识别码 “工作单位识别码”是各子公司各部门在全集团内唯一标识符,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是“公司代码”,后两位是“部门代码”(详见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三、 个人信息识别码 “个人信息识别码”由7位数字组成,前5位为“人员代码”,后两位为“入司年码”。 (一) 人员代码 “人员代码”是每个员工的编号码,由五位数字组成(00001-99999)。 1.公司目前在册人员“人员代码”排序优先级按照如下规则从00001依次排序。 注:H-高 M-中 L-低 2.新入司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生效日期的先后依次在尚未编用的“人员代码”依次排列,合同生效日期相同的,按照如下规则排列。

注:H-高 M-中 L-低 (二) 入司年码 “入司年码”是公司员工入司时间的标识符,由两位数字组成。如1994年入司的员工其“入司年码”为94。 第二部分:工号管理

第三部分:附 录 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附二:《工号使用情况上报表(模板)》 附一: 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创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具体步骤

一、创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 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1、办学申办报告。 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

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 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 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 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 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员工工号规则及管理规定

员工工号规则及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员工工号规则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快速、灵活的开展,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凡公司目前在册的所有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调整,以后入司的新进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编制。 第一部分:工号编制规则说明 一、 总说明 员工工号由工作单位识别码(公司代码、部门代码),个人信息识别码(人员代码、入司年码)共10位数字构成,其排列顺序为: 二、 工作单位识别码 “工作单位识别码”是各子公司各部门在全集团内唯一标识符,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是“公司代码”,后两位是“部门代码”(详见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三、 个人信息识别码

“个人信息识别码”由7位数字组成,前5位为“人员代码”,后两位为“入司年码”。 (一) 人员代码 “人员代码”是每个员工的编号码,由五位数字组成(00001-99999)。 1.公司目前在册人员“人员代码”排序优先级按照如下规则从00001依次排序。 注:H-高 M-中 L-低 2.新入司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生效日期的先后依次在尚未编用的“人员代码”依次排列,合同生效日期相同的,按照如下规则排列。 注:H-高 M-中 L-低 (二) 入司年码 “入司年码”是公司员工入司时间的标识符,由两位数字组成。如1994年入司的员工其“入司年码”为94。 第二部分:工号管理

第三部分:附 录 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附二:《工号使用情况上报表(模板)》 附一: 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流程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流程 2018/5/25一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无数的教育机构就在全国逐渐兴起,有针对常见学科数理化教育培训的,也有针对孩子运动兴趣方面的提升,例如游泳,跳舞及棋艺等,反正就是坚持让自己的孩子多学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在起跑线上就输了,更何况还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技多不压身”,有这两大理由,在深圳这个人才需求量大的地方,教育培训机构根本不需要担心没有发展的市场,那么如何注册教育培训机构,就由和创财税为您详细介绍。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条件: 要想成立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公司,那么对公司的经营场地及师资力量都会有要求,首先需要有多名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正规的办公场地,场地最好靠近住宅区或者周边学校,才能确保生源。所以创业初期没必要非要注册个“教育培训机构”公司,以“教育科技”或“文化传播”的形式来注册,也一样可以经营您的项目,等您的企业壮大了,还是可以申请“教育培训机构”类的公司。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流程: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1.核名:取好5个以上的名字作为备选提交到工商局,看是否重名, 2.确定公司股东人数及出资比例——建议股东人数不要超过3个人,这样能使得股权结构清晰,对于未来融资比较有利。 3.办公地址:租用专门的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若是租房,需要交租房合同提交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4.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模板可以从工商局官方网站上下载,根据自身公司进行修改,最后由全体股东签完名后提交给工商部门。 5.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7.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为和创财税为您整理的注册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企业员工工号如何编排

企业员工工号如何编排,试用期员工工号又如何编排? 为了便于长期管理,以后可以利于计算机管理,最好统一编号,就像身份证号一样,一进企业就是一个号,直到退休。比如A00001,A00002,等等。有字母打头,便于计算机识别和将来导入管理系统。除员工编号以外,还应该有员工所在部门的字段,便于调动管理。还应该有员工属性的字段,注明正式工,试用期,临时工,返聘人员等等;也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分别建立字段,那样搜索查找筛选更加方便。 A001-20101015,表示公司的第几位入职员工-部门-入职日期。试用期可编号为A001-20101015S,临时工可表示为A001-20101015L 员工离职该号做废,这样编排可以直接从工号看出公司每年每月人员增加人数,号码不会有重复出现。 员工工号编号问题 公司的员工编号应该和部门、岗位、时间、顺序号结合起来,举个例子来谈谈,公司在2008年将扩大生产规模,增购生产设备、车间和员工,那么对于此次招聘新增的员工,我们可以这样编号,08年10月招聘的生产工人按照顺序是081001001,其中0810是08年10月,01代表是生产部门,001(或者按照顺序198等等)代表是顺序为1的员工。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快速、灵活的开展,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凡公司目前在册的所有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调整,以后入司的新进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编制。 第一部分:工号编制规则说明 总说明 员工工号由工作单位识别码(公司代码、部门代码),个人信息识别码(人员代码、入司年码)共10位数字构成,其排列顺序为: 工作单位识别码个人信息识别码 .公司代码部门代码人员代码入司年码 XX XX XXXXX XX 二、工作单位识别码 “工作单位识别码”是各子公司各部门在全集团内唯一标识符,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是“公司代码”,后两位是“部门代码”(详见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三、- g4 c. 个人信息识别码 “个人信息识别码”由7位数字组成,前5位为“人员代码”,后两位为“入司年码”。(一) 人员代码: “人员代码”是每个员工的编号码,由五位数字组成(00001-99999)。 1.公司目前在册人员“人员代码”排序优先级按照如下规则从00001依次排序。i

2.学历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代码对照表

学历硕士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及相关代码对照表 各位2010年毕业研究生: 为了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对学位注册信息的采集要求,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填写,并逐一核对,确保完全准确,现将有关要求及代码表说明如下,请认真对照填写,于6月15日前填写完毕,由曹骞汇总后将电子表格交到研究生处。(excel表格附后) 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填写说明: 一、姓名及姓名拼音一定要与入学时学籍注册的姓名完全一致; 二、国别统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码156 三、民族及民族码、政治面貌及代码、学位类别及代码、学科专业及代码、论文类型及代码、论文选题来源及代码、前置学历、学位名称及代码、就业单位性质类型及代码、就业省市代码等都必须对照下面的代码表进行填写,不得漏填。 四、出生日期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填写至年月日 五、证件类型统一使用居民身份证,代码01,身份证号一定要认真校对,不得出错 六、户口所在省市以毕业生目前户口所在地不准,代码对照下面提供的代码表填写 七、电子表格中已经填写的均为所有毕业生统一填写样式,不得自行填写其他内容 相关代码对照表 一、性别:男为1;女为2 二、民族码: 01 汉族21 佤族41 塔吉克族 02 蒙古族22 畲族42 怒族 03 回族23 高山族43 乌孜别克族 04 藏族24 拉祜族44 俄罗斯族 05 维吾尔族25 水族45 鄂温克族 06 苗族26 东乡族46 德昂族 07 彝族27 纳西族47 保安族 08 壮族28 景颇族48 裕固族 09 布依族29 柯尔克孜族49 京族 10 朝鲜族30 土族50 塔塔尔族 11 满族31 达斡尔族51 独龙族 12 侗族32 仫佬族52 鄂伦春族 13 瑶族33 羌族53 赫哲族 14 白族34 布朗族54 门巴族 15 土家族35 撒拉族55 珞巴族 16 哈尼族36 毛南族56 基诺族 17 哈萨克族37 仡佬族97 其他 18 傣族38 锡伯族98 外国血统 19 黎族39 阿昌族 20 傈僳族40 普米族

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资质

培训机构如何申请办学资质

————————————————————————————————作者:————————————————————————————————日期:

培训机构如何申请办学资质 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的。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新法出台后,各地工商、教委都开始大力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无证办学不仅会被会勒令整改关闭,还会对公司举办者处于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怎么才能申请办理办学资格证? 一、为什么要申请办学资质 二、申请办学许可证的十大攻略 三、如何申请办学消防许可证 为什么要申请办学资质 今年6月1日起,上海市政协就推出了“整顿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的提案专题。截止到今年9月1日,计划将对梳理出的近7000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整治规范。据悉,7000家教育培训机构中,证照齐全的有2000多家,有营业执照但无教育培训资质的占3200多家,无照经营的有1300多家。 杭州也要开始整顿教培行业,教育行业的整顿不远,我们要正规化,正规化先从资质开始。由此可见:办学资质的重要性。 什么是办学资质呢?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培训机构?根据最新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通常在培训行业,我们都会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

(完整word版)职业分类与代码表

职业分类与代码表 本次调查职业编码采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所使用的职业分类与代码表。本职业分类采 用三位代码。第一位表示大类;第二位表示中类;第三位表示小类。大类和中类之间用短线“-”隔开,以示区别。第一类用0 表示;第二大类用1/2 表示,占1、2 两个数字;第六大类用6/7/8/9 表示,占用6、7、8、9 四个数字;第八大类直接用999 表示;其余各大类均占用一个数字。 代码分类名称 大类0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0-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0-10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0-2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1 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2 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3 人民法院负责人 0-24 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0-25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9 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3 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31 民主党派负责人 0-32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33 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0-39 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4 事业单位负责人 0-41 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0-42 卫生单位负责人 0-43 科研单位负责人 0-49 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0-5 企业负责人 0-50 企业负责人 大类1/2 专业技术人员 1-1/1-2 科学研究人员 1-11 哲学研究人员 1-12 经济学研究人员 1-13 法学研究人员 1-14 社会学研究人员 1-15 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1-16 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224 代码分类名称 1-17 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人员1-18 历史学研究人员 1-19 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1-21 数学研究人员 1-22 物理学研究人员 1-23 化学研究人员 1-24 天文学研究人员 1-25 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1-26 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1-27 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1-28 医学研究人员 1-29 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1-3/1-4/1-5/1-6 工程技术人员1-31 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1-32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1-33 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1-34 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1-35 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1-36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1-37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1-38 兵器工程技术人员工 1-39 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1-41 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1-42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1-43 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1-44 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1-45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1-46 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1-47 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1-48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1-49 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1-51 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1-52 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1-53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1-54 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注册流程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注册流程】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举办者; (2)培养目标; (3)办学规模 (4)办学层次、办学形式 (5)办学条件 (6)内部管理体制; (7)经费筹措 (8)使用管理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建培训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准招生。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料涵盖以下内容: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应写明以下内容: (1)筹建基本情况; (2)投资数额; (3)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章程内容包括: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聘任教师和职员的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快速、灵活的开展,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凡公司目前在册的所有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调整,以后入司的新进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编制。 第一部分:工号编制规则说明 一、 总说明 员工工号由工作单位识别码(公司代码、部门代码),个人信息识别码 (人员代码、入司年码)共10位数字构成,其排列顺序为: 二、 工作单位识别码 “工作单位识别码”是各子公司各部门在全集团内唯一标识符,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是“公司代码”,后两位是“部门代码”(详见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三、 个人信息识别码 “个人信息识别码”由7位数字组成,前5位为“人员代码”,后两位为“入司年码”。 (一) 人员代码 “人员代码”是每个员工的编号码,由五位数字组成(00001-99999)。 1.公司目前在册人员“人员代码”排序优先级按照如下规则从00001依次排序。 注:H-高 M-中 L-低 2.新入司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生效日期的先后依次在尚未编用的“人员代码”依次排列,合同生效日期相同的,按照如下规则排列。

注:H-高 M-中 L-低 (二) 入司年码 “入司年码”是公司员工入司时间的标识符,由两位数字组成。如1994年入司的员工其“入司年码”为94。 第二部分:工号管理

第三部分:附 录 附一:《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附二:《工号使用情况上报表(模板)》 附一: 公司及部门代码一览表

长沙开一间教育培训公司注册流程以及费用

教育培训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将知识教育资源信息化的机构或在线学习系统。一般来说,这种机构或网站会包含从幼教到大学,甚至博士或者出国等各个阶层的教育信息。也有包括对现任职位的工作者或者下岗人员等类别的技能培训,是以提供教育资源和培训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性网站或培训机构。那么长沙开一间教育培训公司注册流程以及费用呢? 设立公司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费用这个问题不好说,各地的情况也不一样。首先确定你开店的地址,市中心与市郊的房租是不一样的。再次就是你开店的规模如何,要请多少员工。还有,当地的人工工资如何。最后是你投入的设备、装修要多少,其它原料费用都是小意思了。 工商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工商注册所需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培训机构注册须知

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六、申办条件 在本区域内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需求。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依法成立; (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能举办培训机构。

5、公办学校可以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培训机构。 6、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可以单独举办,也可联合举办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学校的,应当签订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权利、义务及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7、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8、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等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培训机构。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培训机构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培训机构举办者的出资。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培训机构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4、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培训机构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5、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培训机构,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培训机构。 6、设立培训机构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

员工工编制及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工号管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快速、灵活的开展,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凡公司目前在册的所有员工,均按照本规定进行工号调整,以后入司的新进员工,均按照本规则进行工号编制。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工号编制以及管理、注销工作,制订本制度并督导实施,各部门应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严格执行。 4. 内容 4.1工号编制规则 4.1.1员工工号由工作单位识别码(公司代码、部门代码、车间/班组代码),个人信息识别码(入 司年码、人员代码)共14位数字或字母构成,其排列顺序为: 4.1.2 工作单位代码是各部门在全集团内唯一标识符,由公司代码、部门代码、车间 /班组代码组成(详见附件《公司部门及车间/班组代码一览表》)。 (1)公司代码为“BTL”; (2)部门代码以部门名称汉语拼音的缩写前两个字母; (3)车间/班组代码为两位数字; (4)入司年月为职工入职时当年年度的后两位数字及月份组成; (5)人员代码为根据员工入司当月的入职顺序编制,根据入职手续办理的先后顺序,自001开始。 (6)举例说明: BTL / RL 00 1409 001 /班组代码 4.2 工号使用规则 4.2.1

4.2.2新入司员工按照入职日期的“人员代码”依次排列,入职日期相同的,按照如下规则排列。 4.3 工号的变更和废除 4.3.1 员工工号相当于员工在公司的“身份证号码”,员工在职期内的工号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以保证工号的唯一和专有性。 4.3.2 离职员工的工号废除,不再使用。 4.3.3 离职后又复职的员工,使用新工号。 5. 相关支持文件及表单 5.1 公司部门及车间/班组代码一览表 6.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登记表【模板】

学位表格(8)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登记表 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民族 籍贯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政治面貌 录取类别 1.非定向() 2.自筹()学习方式 1.全脱产()2.半脱产()3.不脱产()入学年月入学前学历大学毕业年月 获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大学毕业专业 获学士学位单位代码授学士学位单位 导师姓名职称性别年龄 硕士培养单位代码10560硕士培养单位名称XX大学 获硕士学位专业代码获硕士学位专业名称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证书编号 获硕士日期年月日分配单位类别 获得总学分学位课学分答辩日期年月日论文类别 选题来源论文主题词 论文题目 发表论文数:国内刊物国外刊物国内会议国际会议SCI收录数EI收录数ISTP收录数 获国家级奖次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获省部级奖次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备 注 填表人签名

填表项目说明 1. 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自筹、其它,选择其中一项。 2.学习方式:包括全脱产、半脱产、不脱产,选择其中一项。 3.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 理学,选择其中一项。 4. 分配单位类别:包括省级以上机关、省级以下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学校、成人高校、中专(技校)、 中(小)学、医疗卫生单位、金融机构、其他事业单位、生产性公司、商贸性公司、厂矿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部队、考博、出国、其它,选择其中一项。 5 论文类型: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其它,选择其中一项。 6. 选题来源:包括国家计委(科委)项目、国家经贸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务院其它部门项 目、主管部门(部委级)项目、省(市,自治区)项目、学校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自选项目、其他项目,选择其中一项。

创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具体步骤(精)

创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具体步骤 核心提示: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的日益火爆很多的创业者都在跃跃欲试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家教育培训公司本文为创业者们介绍创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具体步骤。 一、创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

学位授予机构是那个机构

篇一:《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学位证书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 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其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和管理办法的决议,为更好地适应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需要,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各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位证书制发方式的调整工作,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步实施。 附件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5年6月26日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证书制发,加强学位授予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培训学校申办流程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二、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一)申请筹办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办结时限:30日(二)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三)审核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