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市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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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分析报告

一、南宁市概况

南宁简称邕,古称邕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是红豆的故乡,也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边陲古城,具有深厚的文化沉淀,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现代化城市。居住着壮、苗、瑶等36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为703万,其中市区人口274.55万人。南宁别称绿城,凤凰城,五象城,分别因城市内有凤凰岭,五象岭而得名。是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华南地区特大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是广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和贸易中心。

市辖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其中下辖高新经济开发区、东盟经济开发区、五象新区、横县、隆安县、武鸣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

城市面积市区(即六城区)面积6476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70多平方公里。

二、人口情况

截至2012年末,南宁市户籍总数2180344户,总人口7134979人,比上年增加20100人,增长0.28%。其中市辖区人口2745458人,增加17277人,增长0.63%;非农业人口1392528人,减少3276人。[15] 全市户籍人口713.50万人,比上年增加2.01万人,增长0.28%,其中市区人口274.55万人,增加1.73万人,增长0.63%。据计生委统计,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06‰,比上年增加1.08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 4.99‰,比上年增加 1.3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8.07‰,比上年下降0.26个千分点。

三、经济状况

2011年南宁全市生产总值(GDP)2211.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3.5%。2011年南宁全部工业总产值首破2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破2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破10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360亿元,物价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2503.6亿元,增长12.3%,比全区增速高1个百分点,比全国增速高4.5个百分点,连续11年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 2012年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2287.9亿元,增长21.2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00.37亿元,增长22.83%。

2013年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803.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3%,增速比全国高2.6个百分点,比全区高0.1个百分点,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趋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9.93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110.89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增加值1342.73亿元,增长8.1%,三产占经济的比重从去年的12.90:38.38:48.72调整为12.48:39.62:47.90。

四、交通运输

南宁是中国大西南出海通道的重要枢纽,铁路有南昆、湘桂、黔桂等,公路有210、322、324、325等国道及广昆、南北、南桂等高速公路。

截至2012年末全市境内公路总里程11817公里。其中等级公路总里程10665公里。在等级公路中,高速公路总里程527公里;一级公路里程66公里;二级公路里程999公里;三级公路里程913公里;四级公路里程8160公里。等级外公路里程1152公里。至2012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长度1356.16公里,增加17.71公里;道路面积3334.38万平方米,增加40.88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3.44平方米;桥梁234座,增加8座;其中立交桥39座,增加2座。

南宁是西南地区重要的铁路枢纽,市内有湘桂、黎湛、南防、南昆等干线,北与全国各干线相连接,向东可达湛江、广州,向南可达钦州、防城、北海,西南可至越南河内。根据广西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2020年),南宁将有6条高铁,即南广高铁(南宁至广州)、柳南城际铁路(南宁至柳州)、南钦高铁(南宁至钦州)、云桂高铁(南宁至昆明)、金南铁路(金城江至南宁)、南凭高铁(南宁至凭祥)。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西南32公里的吴圩镇,机场占地259.73公顷,为4E级军民合用机场。1958年由南宁机场迁建,1962年11月投入使用,军民合用,产权属地方。南宁机场候机楼25888平米,设有6个登机廊桥,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250万人次需求。停机坪22.26万平方米,可同时停放26架大中型客货机。实际早在2006年中旬南宁机场旅客吞吐量就已饱和。2012年南宁机场旅客吞吐量更是超过800万人次,机场候机设施远超设计负荷运行。

五、政治

中共南宁市市委书记:余远辉南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周红波

南宁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城市。2003年12月17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由中国商务部和东盟国家经贸主管部门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自2004年起,每年11月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于2013年9月3日至6日在广西南宁举办,并举行10周年系列活动。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促进中国—东盟友好合作。

领事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南宁总领事馆、泰国驻南宁总领事馆、老挝人民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南宁总领事馆、缅甸联邦共和国驻南宁总领事馆、柬埔寨王国驻南宁总领事馆、马来西亚驻南宁总领事馆。

友好城市:澳大利亚班达伯格、美国普若佛、日本熊本市、英国开夏郡、奥地利克拉根福、泰国孔敬、韩国果川、英国诺斯利、意大利安科纳、越南海防、新西兰奥克兰、菲律宾达沃、柬埔寨西哈努克市、智利伊基克、法国瓦勒德马恩省、印度尼西亚茂物、缅甸仰光、加拿大维多利亚、老挝占巴塞省

六、文化

南宁城区人通用南宁白话(为粤语方言之一),郊区部分使用平话(汉语方言之一),壮族使用壮语(分别属于南部方言邕南土语和北部方言邕北土语)。整个南宁市最通行的是南宁白话以及混杂粤语元素的普通话,各族人民大部分能使用普通话。

抢花炮:每年三月三民歌节时,南宁被陈运和诗称为“穿彩裙的城市”,最激动人心的活动就是抢花炮了。参加者以各村寨的壮男各组成一队,互相竞赛。所谓花炮,就是一枚直径约5厘米,用红布缠绕的铁环。将花炮放在装满火药的

发射器上,点燃后即“轰”的一声将花炮射上高空。待花炮落下时,各寨的花炮队蜂拥而上。激烈拼抢,拾得花炮者在队友的掩护下。冲破对方的抢夺和阻挡,奔向对方的炮台,将花炮投入花篮中,即为胜利。抢花炮的拼抢非常激烈,其形式有如西方的橄榄球,所以被誉为“东方的橄榄球”。

板鞋舞:在壮族的文体技艺中最妙趣横生的就是像军阵般有威有势的“板鞋竞技”和“板鞋舞”。板鞋竞技是以几个人为一队,大家同穿一对长板鞋赛跑;参加者必须步调一致,同心全力,谁要是一个不少心,就会令全队人仰马翻。相传板鞋舞源自明代。嘉靖年间,壮族女英雄瓦氏夫人率领广西郎兵赴浙江抗击倭寇,她用三人缚腿赛跑的方法训练郎兵,使得军纪严明、同心协力,后来便演变成这种有趣的运动了。

踩高跷踢足球:这是壮族的“高脚球”,玩起来很像足球。不过却不能用脚来踢,无论奔跑、拼抢和踢球都能用那对“义肢”。现代足球起源于英国,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但最初南宋时期踢的可是柚子。原来,早在南宋时,广西南丹县人就有踢柚子的游戏;每逢中秋还要举行踢柚子比赛,近代发展为踩高跷踢足球。更是别开生面。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简介 一、项目背景 当前,南宁市正积极筹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现状关于南宁市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建筑的相关研究成果不足,规划保护体系不够完善,使申报工作面临困难。因此,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全面调查南宁市市区历史建筑现状,梳理南宁市历史建筑遗产及资源,构建完善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框架体系,从而协调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南宁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势在必行。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通过对南宁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其合理利用,为后人保存珍贵历史遗产和文化资产;促进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对城市风貌和环境的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人文品位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推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建设。 (二)规划原则 1、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2、科学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 3、整体保护、动态保护的原则。 (三)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区,包括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6个城区;重点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三、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评估,遴选南宁市历史建筑和提出保护名录,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目标、原则及方案,为南宁市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为南宁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一)历史建筑认定 历史建筑是指1980年前建成的,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能够反映南宁市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且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群)。对1980年后建成,具有特殊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或对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和重要意义,并且受到拆迁或毁坏危险的建(构)筑物(群),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本次规划共评选出南宁历史建筑64处,历史建筑类型涵盖传统民居、坛庙祠堂、现代住宅、近现代公建、工农业建筑、景观建筑或构筑物六种建筑类型。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二个层次: 1、南宁市城区,范围为规划高速公路环内的全部用地。 2、周围卫星城镇:指依托中心城而发展的邕宁蒲庙、五塘、玉洞-良庆、金象-那马、吴圩、金陵、武鸣城厢、伊岭等8个城镇。中心城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地域。 市域范围: 本规划期市域范围仍以现行政区划为依据,包括南宁市区、邕宁县和武鸣县。市域总面积10029平方公里。其中南宁市区1834平方公里,邕宁县4725平方公里,武鸣县3470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南宁市区位分析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3、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4、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5、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6、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成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选择 邕江水量充沛,历史最枯流量143m3/S,水质较好,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水质按二类标准控制,心圩江以下属三类地面水源,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取水条件优越,是南宁市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近郊的龙潭水库、天雹水库、老虎岭水库、峙村河水库、大王滩水库等考虑作为补充水源。 水厂厂址选择及建设规模 现有凌铁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位于城市中下游河段,不宜再扩建,现有供水能力为最终规模。河南水厂可扩建16万m3/日,今后主要建设位于城市上游的陈村水厂(最终规模60万m3/日)和三津水厂(2010年规模30万m3/日),总计可达170万m3/日。 为了提高城市市区东北、琅东及南郊供水水压,规划建设虎邱加压站(设计能力8万m3/日),琅东加压站(设计能力20万m3/日),南郊加压站(设计能力10万m3/日)。

广西城市(南宁)水系整治控制规划

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2007-2020)公示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快速发展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邕江和各支流水系的水质恶化、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各支流行洪不畅及枯水期水量不满足生态要求等问题日见凸显。原有的城市涉水规划需进一步调整以满足南宁市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水和谐的目标。2007年8月南宁市规划局、水利局委托广西珠委南宁勘测院编制了《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年4月,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二、规划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生态治河的理念,注重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注重构建合理的城市环状水网体系,形成独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国绿城”、“中国水城”景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首府南宁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划目标 “水畅、水清、岸绿、景美”。 努力将城市内河水系及沿线区域建设成为畅通的行洪道、水清岸绿的滨水生态住区、风景秀丽的景观带、经济繁荣的产业带、内涵丰富的文化带、人水和谐的休憩园,实现人与水、自然与文化的和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提升,为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三)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2007年为现状基准年,2010年为近期水平年,2020年为远期水平年,2050年为远景水平年。 规划的范围为正在修编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心城范围内涉及的邕江及内河水系并延伸至源头。规划整治面积254.3km2。 三、城市水网规划结构“一江、两库、六环、十八(内)河”。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网规划介绍2010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5年)》,这标志着南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立项,南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始进入到实质性的建设阶段。目前正在开展的南宁轨道交通项目为东西向1号线工程及南北向2号线工程,两线将构成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十”字骨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随后进行相应调整,2012年1月22日获得南宁市政府批复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将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增加至8条线路,线路全长250多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500亿元。通过制定线网规划,建立功能层次明确、体系完善、与城市功能高度适应的轨道交通系统,将促进南宁中心城区和城镇密集区的协调发展及区域职能的发挥。通过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建设时序,能引导城市发展的节奏和方向。 【建设时序】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5),建立骨架线网,修建一号线一期和二号线一期,建设线网“十字”骨架线,奠定线网的基础,提供快速过江通道,联系城市东西、南北的主要发展轴线。 第二步(2016~2020),加强城市三大中心的联系,支持五象新区发展,带动邕江南岸的发展,修建二号线二期,三号线、四号线,到了2020年,线网在一、二、三、四号线组成的“井”字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构建5号线与7号线,形成“三横三纵”的线网布局。该线网基本形成网络规模,覆盖邕江南、北两个发展带,连通城市“三大中心”,提升对南宁东站的服务水平,可以很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 第三步(2021~2050),增加网络覆盖,修建六号线,二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延长线,五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延长线和八号线。进一步扩大线网规模结构,充实市中心内部以及向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1号线江北东西向的骨干线 西起西乡塘区石埠,东至南宁东站,一号线全线长32.1公里,共设25座车站,线路全长32.1公里,其中地下线26.0公里,高架线5.8公里,地面线及过渡段0.3公里;设车站25座,其中地下站21座,高架站4座。换乘车站共7座,分别与铁路、其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滨湖广场举行开工仪式,2016年年中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一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横线,该线路形似一个“勺子”,该线路连接江北东西方向。 具体站点:石埠站-南职院站-鹏飞路站-西乡塘客运站-民族大学站-清川站-动物园站-鲁班路站-广西大学站-白苍岭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新民路站-民族广场站-麻村站-南湖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东盟商务区站-凤岭站-埌东客运站-百花岭站-佛子岭站-火车东站。 相关备注:按照远景规划,一号线有6个站换乘,可去往邕城的另外区域。 2号线南北跨江的骨干线 南起邕宁区蒲庙附近六晚,北至西津,全长37.3公里,共设26座车站,全为地下站。2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19.0km,其中地下线长6.5km,约占总长度的34.2%,高架线长12.5km。共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站10座,地下站5座,3个换乘站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1870m,最小站间距880m,平均站间距1.3km。投资估算约60.5亿元,2013年底动工,2017年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二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纵线,该线路走一个“L”形,也全部是地下站,横跨邕江。

(管理制度)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壹、第二十二条“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登记换证手续”修改为“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资料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规划备案。 二、第二十七条“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且能够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停止施工供电、供水,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修改为“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关联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此外,对部分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200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 为加强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含市辖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且能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私有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且依法享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 私有房屋建设,是指私有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等建设活动。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及其他规划要求。 第五条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遵守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有房屋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南宁城市规划

1.2.2南宁市城市规划发展 (1)城市定位及发展方向 (南宁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城市定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西南地区交通枢纽,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城市近期发展方向 以邕江为轴线,两翼拓展,东建西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形成向东、西、南三个主要方向拓展的空间格局,重点实施城市向南发展的战略,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1)向东——完善凤岭片区、仙葫片区,加快建设龙岗片区; (2)向西——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步伐; (3)向南——提升江南片区,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2)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1、总体布局形态:“一轴两带多中心” 南宁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轴线正在逐渐展开,为打破单中心圈层拓展结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近期应加快对城市空间结构作出合理调整,突出“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和趋势,逐步形成沿邕江两岸串珠式展开、沿其支流纵深发展的城市布局形态。

2、“一轴两带”的城市发展轴线 (1)“一轴”:沿江城市发展轴,整个城市沿邕江两岸展开,城市各级中心分布在邕江两侧,沿邕江形成城市最主要的一条东西向的发展轴线; (2)“两带”:一是西部北部生态保护带,是南宁的上水地带,除紧邻城市的山前地带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外,应作为城市西部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进行保护和培育;二是南部生态保护带,南部的大王滩水库及其周边低山丘陵地区,除局部作为旅游度假发展用地外,应作为城市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 3、沿江串珠式的“多中心”城市空间体系 (1)一主:中心片区的老中心和紧邻的邕江南岸中心共同构成联系邕江两岸发展轴的中心聚合枢纽。 (2)两副:南部五象副中心和西部相思湖副中心,副中心和其服务范围内的城市组团将成为疏解中心区吸引力的“反磁力”集团,以有效缓解中心组团的压力。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6号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6.03.31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21 【实施日期】201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995年8月21日南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996年5月30日南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05年3月16日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2005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根据2010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暂住户口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城市街道、城市桥梁、过街地下通道、高架道路、隧道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 (二)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暗渠、明渠、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 (三)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及城市夜间景观照明设施; (四)以上市政设施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南宁房地产发展历程

南宁房地产发展历程 (2010-06-02 08:33:04) 1994年开始接触房地产、土地评估,那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极其不发育,土地和房地产估价也还只是刚刚启步。 在从事房地产估价行业和与之相关行业十几年中,我和中国房地产共成长,见证了它的历史进程和成长经历。 我不是楼市的领跑人,但我是楼市和经济发展参与者、领先人也是见证人。以南宁发展为例,其实也从中看到整个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一、南宁市的最初的原形如此狭小落后(中国当时的房地产状况也是如此) 以南宁为例,90年代初期,南宁最高楼层还是星湖路的广西保险公司大厦,那时我们高中地理老师还曾开玩笑说:“你们要想出名,直接炸保险公司。”想不起来当时老师为什么开这么大的国际玩笑。但记忆深刻的是,在当时楼层最高的就是保险公司大楼,它十三层的茶色玻璃窗是多么的时尚和耀眼,它是那个时代南宁市标志性大楼。 而南宁的商业中心圈仅仅是以为百货大楼为幅射,带动和平商场,民族商场,中华电影院这一带成为南宁市唯一的中心商域。 那时有兴宁路但它还不是步行街,也还没有裕丰商场,只有旧的和平商场。也还没有东葛路延长线,民族大道到92年后才通到现在的麻村菜市路口。园湖南路90年后来才打通,并成为南宁的环城路。那时麻村还只是农村,甚至鲤湾路这一带即现在的广西电台周围也还是杂草丛生像是农村郊区。甚至十一中(现在的天桃实验中学)前面还没有路,周转都是杂草丛生,周围是垃圾回收地。星湖路和园湖路还未完全相连.南宁市当时人口也只是几十万人口,真像个不小县城。虽是广西首府,但城市功能单一,经济发展还很落后。 二、南宁市的初发展,速度慢,多磨难 随着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改革的春风开始吹遍全国,打破了全国包括广西平静的水面,93、94年的时候,广西北海开发热潮涌现,全国各地的投机和投资者蜂涌而进这个令人追梦的城市,短暂的繁荣后,开发热潮还没持续一两年,随着泡沫的剧烈增长,宏观政策的调控,银根紧缩,土地政策的调整的诸多原因。北海楼市在96年时破灭,也带走了许多人美好的梦想,满目苍夷一直到2007 年前后,北海的房地产市场和烂尾楼才开始盘活,经济才得到复苏。 94、95年那时南宁还赶不上北海的热闹,但也有少量的开发商进驻南宁。所以后来随着楼市泡沫的破裂,南宁所受到的影响也是有限,但依然留下了一部分破碎后的痕迹,南宁也出现了多个烂尾楼盘。著名的如现在的民族大道和朝阳路交接处的三个影响南宁形象的重要地块,当时一个叫“润华大厦”,那张“润华大夏,永远的庆典”足足挂了近十年也还未动工。国贸大厦也就围起挖了个大坑而搁置了近十年光阴。民族大道上最耀眼的大楼仍是金融大夏和电信大楼。东葛路上也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区、镇、乡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的管委会依法承担本开发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乡规划、村庄规划已经依法批准; (二)设置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三)行政村配备专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 (四)制定完善的审批管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单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委托书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规划管理职责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采用基础测绘数据。基础测绘数据不能满足编制需要的,采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地形图、平面坐标和高程控制测量系统,其数据格式应当满足本市地形测量技术要求。 第六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旧区改建应当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居住条件。 镇、乡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统筹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并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集镇和中心村区域集中。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安排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库首页>> 地方法规(1996)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61202 【实施日期】 19961202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第六条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 武鸣、邕宁两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县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章名】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 第九条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

广西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公示

《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公示 一.背景情况 随着南宁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2006年城市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后,南宁市的城市范围有所扩大,城市面貌不断变化,新一轮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也即基本完成,《五象新区规划》也已经报政府批准。为了更好地适应南宁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按照新一轮总体规划的要求,需要相应完成污水专项规划的编制,以适应城市新的规划发展情况。为此2007年10月南宁市规划局、南宁市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2008年12月市规划局组织了专家论证,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09年4月份的意见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二.规划指导思想 (1)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2)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3)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充分考虑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做到远近结合、切实可行、留有余地。 (5)基本参数确定科学化,污水系统布局合理化。 (6)结合南宁市东高环东移的大环境和城乡统筹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污水规划有适当的超前性,按照“老城区改造,新区规划新建,周边区域衔接”的思路,对相关规划区域进行衔接考虑。 三.规划原则 (1)根据南宁市现状和新的发展规划,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根据各规划区的布局与建设特点,既考虑分区规划又考虑整体结合。 (2)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体制和划分污水流域及污水处理系统。

南宁市政府2020年土地及城市规划概述

南宁市政府2020土地及城市规划概述 5.1南宁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第一节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 西乡塘区10个街道办事处、兴宁区2个街道办事处、江南区4个街道办事处、青秀区6个街道办事处 含仙葫经济开发区 、良庆区的良庆镇和邕宁区蒲庙镇的红星社区居委会和龙岗、和合、梁村3个行政村 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949.51平方公里。第二节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立足于把南宁市建设成为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的长远发展战略 合理预留城市规模 保障城市用地发展空间 进一步强化市中心城区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的核心作用。2010年市中心城区规模达到216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103平方米 2020年市中心城区规模达到300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100平方米。第三节市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规划期内市中心城区按照“整体向东、重点向南”和“以邕江为轴线 西建东扩 完善江北 提升江南 重点向南”的总体思路进行拓展 拉开城市框架 扩大城市规模。向南发展 加快五象新区建设 集中力量打造核心区、总部基地和金融中心区 拓展南部发展空间。向东推进 加快南宁·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凤岭北片区和仙葫开发区的建设 结合南宁铁路枢纽和外东环告诉公路的规划建设 加快外东环地区开发建设。向西拓展 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 继续完善新区道路及配套公共设施 重点抓好高等教育基地建设。向北延伸 依托安吉大道、昆仑大道延伸和邕武二级公路改造升级 加快北部片区建设步伐。提升中心 加快朝阳片区、沿邕江带等中心城区旧城改造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第四节市中心城区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引导在城市用地总规模控制下 优先安排城市交通、供排水、电力、通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重点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绿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统筹安排居住、办公、商贸、工业、仓储物流等用地 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 促进各城市组团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 提高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严格保护区内自然山体、水系、公园、绿地和植被 加强城市内河水系的疏通和综合整治 稳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绿色空间范围 促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市中心城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布局保障位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的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管道运输、交通客货运系统等城市对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以及城市防洪、供排水、输变电设施、通讯基站、加油加气站、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支持中国-东盟风情园、南宁圣名岭东盟文化旅游区、南宁梦幻水都—山水国际景区、中国东盟民俗风情观光旅游区等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预留南宁市储备粮库搬迁项目 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项目、中国-东盟 南宁 林业产业物流园、广西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严格规范一般性项目用地选址 促进工业、产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第六节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 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严格保护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的人民公园、狮山公园、金花茶公园、石门森林公园、南湖公园、新秀公园、动物园等城市公共绿地以及城市周边的高峰岭、五象岭森林公园、青秀山风景区、良凤江森林公园等城郊基本生态屏障用地 严格控制区内土地利用 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加强城郊荒山荒地造林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期重点沿环城高速公路两侧建设“百里环城森林生态圈” 打造“中国绿城”品牌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扎实推进城市内河水系建设 加快18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南宁地铁规划)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规划编制背景 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研究起始于2002年,在2002年与2003年分别提出了线网规划的初步方案和设想。从2000年到2004年,南宁市历经了数次重要的行政区划调整,南宁市及时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同时也于2006年委托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在2008年5月正式获得了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批复。 依据市政府批复的线网规划,《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也于2008年同期完成,于2010年6月获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 但在2009年,南宁市首次提出建设南宁东站的方案,南宁市铁路枢纽发生重大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以下简称“线网修编”)旨在以2008年5月市政府审批通过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基础,在稳定《南宁

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确定的近期建设线路的前提下,根据条件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的调整情况,对上版线网规划进行系统梳理和修编完善,对远景线网进行优化调整并稳定2020年线网方案,稳定近期线路的换乘节点,以满足轨道交通与国铁南宁铁路枢纽尤其是火车东站的衔接要求及同期建设要求,满足近期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要求,为城市空间拓展、结构优化以及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2、规划年限及范围 2.1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分为三个阶段: 基准年:2010年 中期年:2020年 远景年:远景年无具体年限,依据城市远景发展规划,以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和按资源环境合理容量推算的人口规模作为远景线网规模的控制条件,客流预测远景年限则为2050年。 2.2规划范围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获批 8条轨道线将盘活邕城交通 线路全长252.1公里,共设车站160座,其中换乘站23座 生活报记者周珂潘登 邕城轨道交通一号线南湖站效果图 本报讯自南宁轨道交通广西大学站开工建设开始,邕城市民都感觉到——我们离轨道交通带来的便捷生活不远了。但是,未来南宁市的轨道交通将是怎样布局的呢?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了解到,《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以下简称《线网修编》)近日获得了批复,它在原有规划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的调整情况,进行了修编。远景规划中,南宁的轨道交通线路由原来的6条增加到了8条,它们将串联南宁 市的东西南北。 【规划修编】 适应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 2011年12月29日,对于南宁市乃至广西的轨道交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开工,邕城人向地铁生活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如今在南宁的一些街头,市民都能见到被蓝色施工挡板围起的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如大学明秀路口、南湖广场等。因此,有人不禁产生疑问,既然轨道已经在建,原来也有过规划,为什么现在还要 对规划进行修编呢? 据了解,2010年6月《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批复。这意味着邕城建设轨道交通有了科学的指导控制方案。然而在2009年,南宁市首次提出建设南宁东站的方案,南宁市铁路枢纽发生重大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

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在《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 确定的近期建设线路的前提下,编制了《线网修编》,对线网规划进行系统梳理和修编完善, 线路由原来的6条增加到8条,而修编后的轨道交通,线路全长为252.1公里,共设车站160座,其中换乘站23座。 【优化调整】 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修编后的规划对远景线网进行优化调整并稳定2020年线网方案,稳定近期线路的换乘 节点,为城市空间拓展、结构优化以及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线网修编》规划的 年限分为3个阶段,基准年从2010年开始,到了2020年将步入中期建设年,再往下就是远景年限。远景年无具体年限,依据城市远景发展规划,以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和按资源环境合 理容量,推算人口规模作为远景线网规模的控制条件,客流预测远景年限则为2050年。 而规划的范围将随着规划年限从南宁市中心城区往外扩展,以南宁市城市规划区面积 6559平方公里为基本研究范围;2020年以原高速环以内区域和仙葫、蒲庙、龙岗和平乐片 区组成的中心城(建设用地面积约300公里)为重点研究范围,远景以总规中确定的新外环 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为规划研究范围(总范围约90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约640平方公里)。 【建设时序】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将分三步走 说到轨道交通,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它何时可以建成?建设时序和步骤是怎样的?根据 《线网修编》,南宁轨道交通建设的时间进度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5),建立骨架线网,修建一号线一期和二号线一期,建设线网“十字”骨架线,奠定线网的基础,提供快速过江通道,联系城市东西、南北的主要发展轴线。 第二步(2016~2020),加强城市三大中心的联系,支持五象新区发展,带动邕江南岸 的发展,修建二号线二期,三号线、四号线,到了2020年,线网在一、二、三、四号线组 成的“井”字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构建5号线与7号线,形成“三横三纵”的线网布局。该线网 基本形成网络规模,覆盖邕江南、北两个发展带,连通城市“三大中心”,提升对南宁东站的 服务水平,可以很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 第三步(2021~2050),增加网络覆盖,修建六号线,二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延长线, 五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延长线和八号线。进一步扩大线网规模结构,充实市中心内部以及向 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新修编的南宁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由6条增到8条 看看你家离哪一站地铁最近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 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南宁市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 规划区。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 统一。 第五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 划和规划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 区域的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 第九条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 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市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 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 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南宁市五象岭总体规划(2015-2025)文本

南宁市五象岭总体规划(2015-2025)文本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 (3) 第一节性质和范围 (3) 第三节总体布局 (3) 第四节分区建设项目及景点规划 (4) 第三章生态文化建设 (4) 第一节规划原则 (4) 第二节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和布局 (4) 第四章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5) 第一节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5) 第二节游线组织规划 (5) 第五章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5) 第一节游客容量控制 (5) 第二节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5) 第六章植被与森林景观规划 (6) 第一节规划原则 (6) 第二节植被规划 (6) 第三节森林景观规划 (6) 第四节风景林经营管理规划 (6) 第七章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7) 第一节规划原则 (7) 第二节保护分区及保护措施 (7) 第三节生态环境及生态资源保护 (8) 第四节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 (8) 第八章基础工程规划 (9) 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 (9) 第二节给、排水工程规划 (9) 第三节供电规划 (9) 第四节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10) 第九章防灾及应急管理规划 (10) 第十章土地利用规划及居民点调控规划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10)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 (10) 第三节居民点调控规划 (11)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11) 第一节近期(2015~2016年)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11) 第二节中期(2017~2019年)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11) 第三节远期(2020~2025年)建设目标及重点建设工程 (11) 第四节实施保障措施 (12) 第十二章附则 (12)

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1-09 【生效日期】1996-01-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995年6月29日南宁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1996年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第四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 第五条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并按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不得借故拖延。 第六条第六条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二)负责对房屋拆迁被委托人的资质审查,审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三)负责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对违反本办

南宁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城市性质与职能 城市性质: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西南地区交通枢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城市。 城市主要职能: (1)区域性国际城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以及区域性信息中心、交通中心和金融中心。 (2)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珠三角经济向西扩散的枢纽,新兴产业化基地。 (3)西南地区交通枢纽:承担西南大通道的交通枢纽职能。 (4)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承担政治、经济、文化与信息中心职能。 (5)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核心城市:承担区域现代服务中心与科技创新基地的职能。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中心城人口2010年控制在210万人,2020年控制在290万人。 用地规模:中心城建设用地2010年控制在216 k㎡,2020年控制在298 k㎡。 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的主导发展方向:整体向东,重点向南。 总体布局形态 中心城应突出“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逐步形成沿邕江两岸串珠式展开、沿其支流纵深发展的城市布局形态。 2.上版总体规划图(1995-2010) 城市性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城市规模 南宁市中心城人口2000年110万人,2010年150万人。2000年城市建设用地114k㎡,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155k㎡。 实施成效 1995版总体规划修编以来,南宁市加强了城市规划和设计工作,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阶段性规划和实施计划,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良好,充分发挥了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龙头作用。然而在经济快速转型的成长背景下,规划的指导性和适应性遇到了严峻挑战。 (1)中心城各种功能混杂,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2)片区发展不均衡,功能定位、职能作用不明确。 (3)行政区划调整导致城市整体空间结构需要调整和完善。 (4)上版总体规划已不能满足城市空间拓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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